张知默(?—?),唐朝官员,蒲州河东县(今山西省永济市)人,一作幽州方城人,迁居到岐州(治今陕西省凤翔县)。
张知默兄弟五人,与其兄张知玄、张知晦、张知謇、张知泰励志读书,都以明经擢第。调露之后,张知默历任台省,担任左台侍御史。万岁通天年间,张知默为秋官郎中。张知默与监察御史王守慎、来俊臣、周兴掌同掌诏狱,作为酷吏,大肆罗织,陷害大臣。王守慎作为他的外甥,也厌恶舅舅审讯残暴,请剃发为僧,武则天同意了。张知默为官至秋官侍郎。去世。唐中宗即位,张知默作为酷吏被除名,子孙禁锢不得为官。
- 《旧唐书》卷一百八十五下 列传第一百三十五
- 《新唐书》卷一百 列传第二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