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廣貴州四川總督,總督湖、廣、川、貴,簡稱川湖總督,為明朝嘉靖年間設立的一個臨時總督職位,其目的是為鎮壓貴州、湖廣等地苗族起事。
- 嘉靖二十七年,設置,轄區包括四川、貴州、湖廣等地[1]。
- 嘉靖三十三年,湖廣西部容美十四司歸其直轄。
- 嘉靖四十二年,因平定起事而罷免此職位[2]。
序次 |
姓名 |
任职时间 |
卸职时间 |
卸職原因/备注
|
總督四川、貴州、湖廣等地軍務
|
1 |
張岳 |
嘉靖二十七年六月丁未 |
嘉靖三十一年十二月壬申 |
去世
|
2 |
屠大山 |
嘉靖三十二年二月戊午 |
嘉靖三十三年正月壬子 |
调任
|
3 |
馮岳 |
嘉靖三十三年二月戊午 |
嘉靖三十六年三月丙寅 |
|
4 |
王崇 |
嘉靖三十六年三月丙寅 |
嘉靖三十八年正月壬寅 |
|
5 |
石永 |
嘉靖三十八年正月壬寅 |
嘉靖三十九年四月辛酉 |
|
6 |
黃光升 |
嘉靖三十九年四月辛酉 |
嘉靖三十六年三月丙寅 |
|
7 |
董威 |
嘉靖四十年閏五月丙申 |
嘉靖四十年九月甲辰 |
|
8 |
王崇奎 |
嘉靖四十年九月甲辰 |
嘉靖四十二年 |
|
- ^ 《明實錄:世宗實錄》,349卷
- ^ 清·张廷玉等,《明史》(卷73):“總督四川、陝西、河南、湖廣等處軍務一員。正德五年設,尋罷。嘉靖二十七年,以苗患,又設總督四川、湖廣、貴州、雲南等處軍務。四十二年罷。天啟元年,以土官奢崇明反,又設四川、湖廣、雲南、貴州、廣西五省總督。四年,兼巡撫貴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