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lk:五十年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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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史:2047年香港前途問題被合并到五十年不變,但相關開題無回應,移動亦無具體理由。(不過五十年不變曾被決議重定向至香港回歸,現搖身一變成為2047/49前途問題的主人) 五十年不變是指1997-2047/1999-2049,2047/2049前途問題是指2047/2049年之後。將2047年香港前途問題合并到五十年不變,在時間軸上,形同將中華民國命名為大清,十分荒唐。 即使説基本法寫明的“五十年不變”包含基本法沒有的“五十年後不必變”的含義,但此屬於解決問題或困局的方針,而前途問題則是困局本身及其憂慮。解決困局的方針可從屬於困局的條目,但相反則決然不可。在此意義上,將2047年香港前途問題合并到五十年不變,近似於將汶川大地震合并到一方有難,八方支援,甚爲不當。 此外,縱觀條目内容,除背景章節部分内容外,其餘内容幾乎都指向2047/2049之後。綜上所述,下列四種方案,以供討論,本人傾向於第1種:
- 更名為五十年後的港澳前途問題;
- 拆分為五十年不變、五十年後的港澳前途問題;
- 拆分為五十年不變、2047年香港前途問題(此方案為原有架構);
- 拆分為五十年不變、2047年香港前途問題、2049年澳門前途問題(後者條目内容不存在,從頭到尾都是重定向)。
--Gohan 2022年11月21日 (一) 10:13 (UTC)
- 不评估条目内容而言,倾向方案3或当前,因为“五十年”更像虚数而非确数(有特定的天数、日期),2047年等日期是后人、部分观点为讨论和引起重视而附加的现实含义,不太适合作条目主名称,除非超越“五十年不变”的常用性。“五十年不变”的三种面孔 “这么讲,“五十年”就很可能是一个概数,究其所指就是自香港回归起算的相当长的历史时期。”,邓小平当年说过香港一国两制50年不变,原来只是一个大约的说法而已,[1]。--YFdyh000(留言) 2022年11月21日 (一) 11:06 (UTC)
- 請將我所言“五十年不變是指1997-2047/1999-2049,2047/2049前途問題是指2047/2049年之後”理解為二者應分屬於兩個不同的時段,不必理解爲確數。如果說“五十年不變”的“五十年”是虛數,那麽“五十年後”的“五十年”也可作為虛數,2047年也只是區分20世紀前途問題的定語。標題若維持現狀,將依然存在“問題從屬於解決問題的方針”的錯位。至於“五十年不變”如何發揮闡釋上文也説過(不具有法律效力,相反也有權威說要香港人好好表現否則五十年後不好説),但前途問題依然存在,有以此爲名的條目的必要。且二者不是簡單的因果關係,五十年不變充其量只是一條導火索,前途問題根本原因是兩地制度的差異。正如太平洋戰爭不會被合并到作爲導火索的偷襲珍珠港,前途問題也不應只是作爲導火索的五十年不變的子章節。常用性只有指稱同一事物才有意義。説到常用,“港澳前途問題”六字不錯,因爲20世紀的前途問題是香港、澳門分開的,主權性質相異,不會與21世紀的前途問題混淆。--Gohan 2022年11月22日 (二) 04:00 (UTC)
新增方案5:更名為港澳前途問題。--Gohan 2022年11月22日 (二) 04:01 (UTC)
- 條目名稱不一定需要完美對應其全部內容。未見目前之標題有大礙。當然,若確有必要,亦不反對在兼顧條目篇幅之情況下適當區分兩者之內容。——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2年11月23日 (三) 09:11 (UTC)
- 可以不完美對應,但不能完全不對應。事實上前途問題的重定向沒有指向章節,即直指引言。而引言沒有對前途問題的有效介紹,連“五十年後會不會變”或類似意思都沒有,完全不對應,只有全文倒數第四段:“认为……“一国两制”並不屬於長期國策……社会主义制度自动在香港实施”堪稱勉强的單方面介紹。而土地續期屬於前途問題的子項,置於較前位置,儼然主次顛倒。全文前中部散佈“五十年後不必/不會變”,後部才有一兩句旁敲側擊的“會不會變”/“會變”的疑問或質疑,問、答亦是顛倒次序。另眼觀之,前中部内容不經質疑的鋪墊,不停說“五十年後不必/不會變”亦十分滑稽。--Gohan 2022年11月23日 (三) 10:16 (UTC)
兩個時間模板
[编辑]前途問題是什麼意思--August0422 2024年6月4日 (二) 08:28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