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五十年不变
外观
本条目页属于下列维基专题范畴: | |||||||||||||||||
---|---|---|---|---|---|---|---|---|---|---|---|---|---|---|---|---|---|
|
下列网页锚点已失效。
请协助修正错误锚点。若机器人无法在修复锚点后数分钟内自动删除本范本告知的讯息,请您协助移除本模板。 | 报告错误 |
前史:2047年香港前途问题被合并到五十年不变,但相关开题无回应,移动亦无具体理由。(不过五十年不变曾被决议重定向至香港回归,现摇身一变成为2047/49前途问题的主人) 五十年不变是指1997-2047/1999-2049,2047/2049前途问题是指2047/2049年之后。将2047年香港前途问题合并到五十年不变,在时间轴上,形同将中华民国命名为大清,十分荒唐。 即使说基本法写明的“五十年不变”包含基本法没有的“五十年后不必变”的含义,但此属于解决问题或困局的方针,而前途问题则是困局本身及其忧虑。解决困局的方针可从属于困局的条目,但相反则决然不可。在此意义上,将2047年香港前途问题合并到五十年不变,近似于将汶川大地震合并到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甚为不当。 此外,纵观条目内容,除背景章节部分内容外,其馀内容几乎都指向2047/2049之后。综上所述,下列四种方案,以供讨论,本人倾向于第1种:
- 更名为五十年后的港澳前途问题;
- 拆分为五十年不变、五十年后的港澳前途问题;
- 拆分为五十年不变、2047年香港前途问题(此方案为原有架构);
- 拆分为五十年不变、2047年香港前途问题、2049年澳门前途问题(后者条目内容不存在,从头到尾都是重定向)。
--Gohan 2022年11月21日 (一) 10:13 (UTC)
- 不评估条目内容而言,倾向方案3或当前,因为“五十年”更像虚数而非确数(有特定的天数、日期),2047年等日期是后人、部分观点为讨论和引起重视而附加的现实含义,不太适合作条目主名称,除非超越“五十年不变”的常用性。“五十年不变”的三种面孔 “这么讲,“五十年”就很可能是一个概数,究其所指就是自香港回归起算的相当长的历史时期。”,邓小平当年说过香港一国两制50年不变,原来只是一个大约的说法而已,[1]。--YFdyh000(留言) 2022年11月21日 (一) 11:06 (UTC)
- 请将我所言“五十年不变是指1997-2047/1999-2049,2047/2049前途问题是指2047/2049年之后”理解为二者应分属于两个不同的时段,不必理解为确数。如果说“五十年不变”的“五十年”是虚数,那么“五十年后”的“五十年”也可作为虚数,2047年也只是区分20世纪前途问题的定语。标题若维持现状,将依然存在“问题从属于解决问题的方针”的错位。至于“五十年不变”如何发挥阐释上文也说过(不具有法律效力,相反也有权威说要香港人好好表现否则五十年后不好说),但前途问题依然存在,有以此为名的条目的必要。且二者不是简单的因果关系,五十年不变充其量只是一条导火索,前途问题根本原因是两地制度的差异。正如太平洋战争不会被合并到作为导火索的偷袭珍珠港,前途问题也不应只是作为导火索的五十年不变的子章节。常用性只有指称同一事物才有意义。说到常用,“港澳前途问题”六字不错,因为20世纪的前途问题是香港、澳门分开的,主权性质相异,不会与21世纪的前途问题混淆。--Gohan 2022年11月22日 (二) 04:00 (UTC)
新增方案5:更名为港澳前途问题。--Gohan 2022年11月22日 (二) 04:01 (UTC)
- 条目名称不一定需要完美对应其全部内容。未见目前之标题有大碍。当然,若确有必要,亦不反对在兼顾条目篇幅之情况下适当区分两者之内容。——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2年11月23日 (三) 09:11 (UTC)
- 可以不完美对应,但不能完全不对应。事实上前途问题的重定向没有指向章节,即直指引言。而引言没有对前途问题的有效介绍,连“五十年后会不会变”或类似意思都没有,完全不对应,只有全文倒数第四段:“认为……“一国两制”并不属于长期国策……社会主义制度自动在香港实施”堪称勉强的单方面介绍。而土地续期属于前途问题的子项,置于较前位置,俨然主次颠倒。全文前中部散布“五十年后不必/不会变”,后部才有一两句旁敲侧击的“会不会变”/“会变”的疑问或质疑,问、答亦是颠倒次序。另眼观之,前中部内容不经质疑的铺垫,不停说“五十年后不必/不会变”亦十分滑稽。--Gohan 2022年11月23日 (三) 10:16 (UTC)
两个时间模板
[编辑]前途问题是什么意思--August0422 2024年6月4日 (二) 08:28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