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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百科:互助客栈/方针/存档/2009年9月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新條目推薦:一問一連結?!

提议修改维基荣誉标准

電台節目收聽率和關注度

管理员速删条目

今天巡查的时候看到如下条目:

  • 2009年9月1日 (二) 07:03 ‎水林數位機會中心 (历史) ‎[794字节] ‎Sldoc (对话 | 贡献) ( 水林數位機會中心)

打开一看,已经被挂上速删模板,但是没有注明理由,检查挂模板的是sz-iwbot:

  • 2009年9月1日 (二) 07:06 Sz-iwbot (对话 | 贡献) 小 (794字节) (機器人掛上模板: 本文應被刪除。) (回退(AJAX) | 撤销)

结果再退回条目就发现条目已经被shizhao删除了。

  • 2009年9月1日 (二) 07:17 Shizhao (对话 | 贡献) 已删除“水林數位機會中心” ‎ (内容为:'{{Delete}} 數位e啟動 水林數位機會中心設置於雲林縣水林鄉燦林國小校區內,設立於學校圖書館二樓,空間寬敞不僅適...')

我记得管理员方针里面说:“删除:管理员不得删除自己提议删除或者投票删除的页面;在以上情况下,管理员应该以普通用户的身份要求其他管理员协助。”这样用自己操作的bot提删,然后自己执行删除难道不违反方针吗?

我一直没有仔细阅读这方面的方针,如果有误解还请见谅。—快龙 毁人不倦 2009年9月1日 (二) 07:24 (UTC)

啊,不好意思。因为有大量的类似条目建立,大部分已经被人挂了速删模板,少数几个是我用bot挂的(bot挂速删模板不能注明理由),以往我都是再回来检查一次,手工为bot挂的速删模板加上理由,只是这次因为同类的spam条目太多,大部分又被其他人挂了速删模板,我复查的时候看到别人已经挂了速删了(内容在用bot的时候已经检查过),就快速删除了。只是一时不察,忘记了其中有几个是bot挂的,实在大意!--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9年9月1日 (二) 07:39 (UTC)
囧rz...書生下次要留意點了,如果不是刪掉了好條目也不知道阿。累的話放個維基假期吧~— Kiva兔也2009年9月1日 (二) 11:20 (UTC)
bot挂{{d}}签一下名吧--Liangent (留言) 2009年9月1日 (二) 14:20 (UTC)
管理員不處理站務又說是人手不足,管理員處理站務卻建議人去休息,不知有何意思?出了少許差錯也抹殺不了這類老管理員的貢獻。--219.79.201.166 (留言) 2009年9月2日 (三) 12:00 (UTC)
阁下的这种阴谋论调很有意思呀。我哪里抹杀书生的贡献了呢?倒是阁下这么敏感让我很不理解。—快龙 毁人不倦 2009年9月2日 (三) 12:05 (UTC)
觀察得來的現象如此。我不明白提出另一種看法就有了陰謀論影子。誰說過你抹殺了百無一用是書生的貢獻呢?純粹是個人理解而已,不要曲解人家的說話好嗎?--219.79.201.166 (留言) 2009年9月2日 (三) 12:16 (UTC)

請求方針:請不要濫用粗体(bold)

最近(其實有一段時間了)看到許多條目為裡面的許多名詞加上粗体(bold),而我看原英文條目,通常只有在原條目的別名,用粗体表示。現在中文維基條目,把許多名詞,如條目中的相關人(父母、老師、子女、兄弟、朋友…等),建築物(XX樓…等),或者所說的話和一些莫名奇妙的都有可能改為粗体表示,個人認為一般人並非眼殘,濫用粗体算是視覺強暴!沒必要把粗体愈加愈多,至少我看英文條目,所用的粗体極少…不曉得有沒有相關規範,沒有的話,希望定下粗体(blod)只能用在條目中的別名才好,否則粗体愈加愈多,到最後中文維基百科的品質恐怕變成偽基百科了。 —资讯呆呆Talk 2009年8月15日 (六) 22:07 (UTC)

有的时候需要在别的地方用粗体。建议在维基化中增加:滥用粗体。--Fantasticfears留言+记录2009年8月15日 (六) 22:13 (UTC)
过多不合理地使用粗体是违反WP:NPOV的,因为这会给读者带来强调某段文字的感觉。因此如果您发现了这样的条目,请移除过多的粗体,一般只保留第一个条目主题中文名称的粗体即可。另外“别称”、“又称”的名称亦应使用粗体。外文名称一般只标注是哪国文字(通过lang-xx模板),不加粗。--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9年8月16日 (日) 02:35 (UTC)
同意,确有部分条目存在滥用粗体之嫌。倘若要强调某一事物,用引号就好,满屏的粗体太伤人眼睛。—Chief.Wei 2009年8月16日 (日) 02:37 (UTC)
不說別的,單外觀上便不好看了。窗簾布(議會廳)(為動員令加油) 2009年8月16日 (日) 06:38 (UTC)
(+)同意。话说维基化现在是个很尴尬的页面……很多模板都会连接到这,却又非方针指引什么的……--FrankLSF95·动员令 2009年8月16日 (日) 12:34 (UTC)
(!)意見:建议相关模板直接链接到维基百科:格式手册-苹果派.留言 2009年8月20日 (四) 14:42 (UTC)
我怎么忽然想起在铁路或者地铁类条目还看到过各种颜色内链,起码有5色吧。-孙学 (留言) 2009年8月16日 (日) 13:11 (UTC)
北京地铁,每种线路用了各自的代表色--FrankLSF95·动员令 2009年8月17日 (一) 04:06 (UTC)
港鐵也是。窗簾布(議會廳)(為動員令加油) 2009年8月17日 (一) 09:00 (UTC)
很多維基人都喜歡在內文裡添加各種各樣的格式、圖片,並稱之為「美化」。一眾颱風條目也是這樣,妨礙閱讀。—THIS IS charlie (留言) 2009年8月17日 (一) 13:56 (UTC)
特色条目潜艇亦有此类情况。—奔流沙 (留言) 2009年8月17日 (一) 15:19 (UTC)
  • 个人认为在不违反方针的情况之下,如何运用字体乃是作者的自由创作权,不过你也有按照你的习惯改变的权利,不应该强求一致。-苹果派.留言 2009年8月18日 (二) 23:05 (UTC)
    • 我不強求,但我討壓的是,有人用它來達到政治目的,如之前郭冠英條目,把他寫的文章亂塗黑(bold),如:我們是高級的外省人哦,請比較
  1. (當前) (先前) 2009-08-01T00:35:13 Pfiesteria (討論 | 貢獻) 小 (20,873位元組) (→涉台爭議文摘: wikify) (撤銷)
  2. (當前) (先前) 2009-07-31T10:09:48 MerinoSheep (討論 | 貢獻) (20,879位元組) (→與馬英九總統伉儷的交情: 來源已—资讯呆呆Talk 2009年8月27日 (四) 20:45 (UTC)
如果导致非中立而违反方针,可径自退回。如果持续加入非中立编辑,可封禁之。-苹果派.留言 2009年8月29日 (六) 08:41 (UTC)
  • 不贊同上面蘋果派兄的意見,自由創作權是指願不願意主動參與維基百科內文編纂的權力,但並不表示就可以不尊重此間的編輯原則。我也認為粗體與彩色的字體應該受到更進一步的使用限制,搞得版面花花綠綠實在是有礙閱讀!—泅水大象 訐譙☎ 2009年8月29日 (六) 08:48 (UTC)
(:)回應:貌似现在没有这个所谓的“编辑原则”吧?何况你认为“有礙閱讀”编者必然认为“无礙閱讀”,否则他就不会那么干了。所以既无此原则,也没有共识。我是主张在不违反维基方针指引,也不违反社区共识的前提之下的自由创作权。-苹果派.留言 2009年8月29日 (六) 21:47 (UTC)
(:)回應:上面这个还没有得到中文中的共识呢。-苹果派.留言 2009年8月31日 (一) 14:51 (UTC)
對方針有意見可以針對方針本身進行討論並獲得結論,但說因為方針沒有完全獲得共識所以不用遵守它,每個人自己發明自己的編輯法,只是徒增整個中文維基的版面混亂而已。—泅水大象 訐譙☎ 2009年9月5日 (六) 02:35 (UTC)
百科的作用是傳遞知識,容許「美化」而得令某些人閱讀不便,是本末倒置。—THIS IS charlie (留言) 2009年9月4日 (五) 12:47 (UTC)

关于修改移动请求的规则

今日Ws227同在下讨论了关于处理移动请求的意见,她觉得很多请求未有讨论充分就被执行,而且意见都是一面倒的,待到反对意见的人发觉却为时已晚,再去移动回来就会被说成是破坏。另外目前移动请求的页面很少人注意,很多人并不知道有讨论在进行中。在下亦对此表示同意,并且在此提议,移动请求应该设定讨论时限(如一个月),到期之后由管理员根据大致的共识作出处理。—Wcam (留言) 2009年8月30日 (日) 09:00 (UTC)

这个问题我早就提出,可惜不了了之。但今天管理员Ws227对李朝实录的擅自移动完全违背现有规则,在现有规则还未更改的前提下,管理员就能不受规则约束,自行其是么?——蘇州宇文宙武之太陽殿 ♨迎仙宮 ★尚書省 ¤内容大师提名 2009年8月30日 (日) 09:03 (UTC)
要投訴者請移步別處,請勿帶頭離題……個人反而不建議把討論延長,沒人理的話,再延長也是沒人理,所以延長反而沒有用。反而本人建議縮短一個月的「冷靜期」,移動不同刪除,刪除的逆程序是恢復,兩樣之間不會有影響,當日不滿存廢討論結果,即日可提案至恢復。但移動呢?似乎逆程序仍是那一頁,結果不滿的話仍是要等那一個月。對移動請求而言,逆程序未免欠奉。—J.Wong 2009年9月5日 (六) 05:01 (UTC)

提议取消右侧型导航模板

RT,影响网络无障碍。--达师信访工作报告动员令 2009年8月30日 (日) 13:17 (UTC)

你是说挤[编辑]按钮的问题吗?那还有右侧的图片呢……而且这类导航栏有时还是很有作用的[原創研究?]--FrankLSF95 2009年8月31日 (一) 01:03 (UTC)
那么什么navbox应该在下面,什么应该在右边--Liangent (留言) 2009年8月31日 (一) 05:56 (UTC)
建议大家用一下Wapedia……--达师信访工作报告 2009年8月31日 (一) 12:18 (UTC)
看这个,[1][2]--Liangent (留言) 2009年9月1日 (二) 05:15 (UTC)
(!)意見:是不是应该修改一下wapedia的显示方法,而不是去掉wikipedia上的导航模板?—快龙 毁人不倦 2009年9月1日 (二) 07:06 (UTC)
enwiki没见过这种模板--Liangent (留言) 2009年9月1日 (二) 14:22 (UTC)
沒看過是指右側導覽模板?en:Idiolecten:Kana之類都有用。英語版導航模板分類多為用{{Navbox}}導航框建立,很多沒將這些歸入,見其子分類即知。—RalfX2009年9月2日 (三) 12:24 (UTC)
除非Wapedia修改排版方式,否則只要右邊有東西都一樣,像是日本goo的維基條目檢索亦同,這不是維基百科的問題。—RalfX2009年9月2日 (三) 12:24 (UTC)
事实上原因是“纯文本版”有这个问题,恐怕是Wapedia不能解决的。还有盲人用阅读器,也是纯文本版的问题。解决“纯文本版”的问题只有一种方法:挪到下面。--达师信访工作报告 2009年9月6日 (日) 04:24 (UTC)

問:中位選民定理

問:sopedia?! 方法及實際操作智慧的總匯

名家作品應否收錄全集

  • 很少作家的全套作品值得維基百科收錄。金庸是罕見之例。
  • 倪匡是著名科幻小說作家。但其一百多本的衛斯理作品,絕非每一本都出名。前期作品天馬行空,充滿冒險風格,較受好評;後期作品因作者年紀大了,收斂了很多天馬行空的想法,作 品的評價也就較低(明窗出版社出版的倪匡選集,倪匡自序寫的)。但維基百科怎樣處理?通通收入!即使維基只收錄前期作品,都已經是太濫,現在全部都收,不可接受。 (見以下模板)
  • 古龍是著名武俠小說作家。但看書的人都知,古龍作品太濫,質量太參差,尤其前期作品不可讀,中期有幾部作品尋求新風格但徹底失敗,好些短篇作品根本不知名(以上這論絕對有出處,香港公共圖書館任何一本古龍評論集都有提及)。但維基百科怎樣處理?通通收入(見以下模板)!有一個極著重校對和排版的電子書網站(不是做廣告啦~),負責人曾吐苦水

我們也曾想整理出某些作家的全集,後來發現不是所有名家的作品都是值得一 看的,像古龍的第一部武俠小說,我們花了幾天整理完一遍後,只能嘆說寫得真幼稚,最後還是忍痛放上了好讀書櫃,讓忍不住要看的讀友,也有機會邊看邊罵。

(!)意見:維基百科不對作品進行優劣的評斷,這屬於原創研究。維基百科對於是否創建條目的標準,在於顯著性。如果一個小說家的第一部作品很幼稚,但對社會有一定影響性,或者在作者本身具有特別的意義,那麼維基百科仍然有創建該條目加以介紹之價值。反之,若無顯著性,則無需開設條目。至於在模板中將作者全部作品列入,只是一份清單,應可接受。—人不狂吃枉少年 (Kleistan)撂狠話 2009年9月15日 (二) 05:43 (UTC)

裡面多個條目維基化粗劣、沒有任何來源報導或書評,乍看之下像是作業化建立...。回題,符合WP:關注度WP:列明來源等要求的條目維基百科是不分貴賤的。—RalfX2009年9月15日 (二) 06:12 (UTC)

維基化粗劣、缺乏可靠引用來源確實必須檢討,但那是另外一個議題。
補充回覆User:S19991002,您指出香港公共圖書館任何一本古龍評論集都有提及古龍作品太濫,質量太參差,我個人完全同意,但維基百科該做的事情不是按照古龍作品的優劣來決定是否收錄,而是應該將這些評論收進百科,寫在古龍條目和被提及的作品條目中,畢竟大多數讀者沒有讀過古龍全部的作品,乃至於有人一本也未讀過但想了解古龍。這時對古龍作品的全面評價或分期評價就是很有意義的內容。—人不狂吃枉少年 (Kleistan)撂狠話 2009年9月15日 (二) 07:31 (UTC)

與Roundtable組織有關人物的條目提刪問題

當連沈旭暉都拿去提刪,有管理員憑某位IP用戶一面之辭就採取行動,小弟認為這件事快要鬧成笑話,應否來個全站的方針性討論?Littleguy (留言) 2009年9月9日 (三) 13:33 (UTC)

阁下可以到提删页中提出反对意见,让大家听到非IP用户的另一面之辞。—快龙到此一游 2009年9月10日 (四) 00:09 (UTC)
也請這為用戶到這裡發表意見。—Altt311 (留言) 2009年9月10日 (四) 04:06 (UTC)
小辣椒文風比以前溫和多了^_^
記得之前跟大家討論到這群騎士條目中還有哪幾位需要處理,我也曾提到「當中有些可以保留」,當時也有朋友回應說查過有部分人的知名度是OK的,而沈旭暉並不在我提刪的考慮之列。
不過東西寫了出來,讀者的反響卻並不在我們可以控制的事^^"--210.6.97.107 2009年9月10日 (四) 06:48 (UTC)
我想210.6.97.107如果要繼續討論,請你註冊一個帳戶先,我覺得閣下是惡意提刪。這種用IP來討論,就不打算負責的傢伙,大家還打算聽這個人講嗎?趙家賢都刪掉已經夠搞笑。Littleguy (留言) 2009年9月10日 (四) 07:55 (UTC)
阁下怎么知道他没注册帐户,而且要切记善意推定呀。—快龙到此一游 2009年9月10日 (四) 08:18 (UTC)
快龍,你真有趣,為何你不要求那位IP用戶善意推定,倒過來要求LittleGuy善意推定。61.238.77.12 (留言) 2009年9月10日 (四) 09:49 (UTC)
快龍及IP憑什麼在Talk:梁啟智說Roundtable及一眾成員大多是宣傳行為,這個結論是怎得出的?你監視著他們自己建條目嗎?你要求人家善意推定,卻不善意推定其他條目,簡直是一副偽道士的模樣。-219.77.190.210 (留言) 2009年9月10日 (四) 10:05 (UTC)
我很好奇的一点就是:我什么时候说他们大多是宣传行为了?下面是我两次留言的原文:

阁下果然很细心,如果查明是广告行为,那绝对是不能容忍的。

这个问题还挺棘手的,目前也只好在这些中把一些不知名的挂上知名度模板。毕竟还是有几个人有一定知名度,他也没有太明显宣传。

对一些不知名的挂知名度模板,不知有何不对之处?另外我也强调了他们有一定知名度,没有太明显的宣传。不知阁下说我“不善意推定其他条目”有何依据?如果只是忙着抹黑不顾事实那就没有意思了。—快龙到此一游 2009年9月10日 (四) 11:56 (UTC)
  善意推定並不是快龍君一人對某個個別人士的要求,而是維基的方針 ^_^
  不過這是題外話,言歸正傳吧
大家還打算聽這個人講嗎?
  說到核心了^_^
  我要說的話,其實在Talk:梁啟智Talk:馬傑偉已經說得七七八八了。
  我在Talk:梁啟智留下的,大多數只是人家的編輯紀錄連結。個人意見只佔很少(較多時候是徵詢大家的意見)。群眾的取向,並不是因為小弟所說的話。誠如上面說的,IP用戶身分不明,很多維基人跟我溝通時,都比較有保留,有更多我發起的討論是乏人回應的。
  群眾的取向,是因為那堆Monkey1478為Monkey1478建條目,Cky 1985為Cky 1985建條目,Iojoseph為Iojoseph建條目……然後再互相為對方寫條目的一大堆編輯紀錄實證。
  畢竟,自己的編輯紀錄,只有自己能製造,並不是我們能杜撰的。所以,大家不是在聽我這個人講,而是在看那幾個人做了甚麼事。
  至於他們怎麼不在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09/08/25這項的存廢討論進行的當時,就參與討論為自己辯護?那是因為,當時李祖喬(用戶Iojoseph)大意,留下大堆自己人給自己人建條目的證據,為他們團體在維基製造了壞印象,大家投刪投得火紅火熱,一面倒,就像阿扁之於民進黨,成了他們黨內的「負資產」,爛蘋果,拖垮他們的民眾支持,所以早陣子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09/08/25那幾個自己人給自己人建的條目被刪時,他們忍住,蟄伏不出來(很沉得住氣 ^_^)。
  現在,那些被拿到實證自我宣傳的條目已經刪得得七七八八了,他們以為編輯紀錄公眾再讀不到了,洗底了,加上刪剩的都是他們黨內名氣比較高的人(暫時也沒抓到自己給自己建條目的實證),他們才一下子全都跑出來,清清白白的群起反撲,說人家胡亂提刪甚麼的一大堆^^"
趙家賢都刪掉已經夠搞笑
  你真的想再提趙家賢條目嗎?^^"
  趙家賢這人知名度是有,可是較早前版本的「趙家賢」條目,是趙家賢他本人(用戶Cky 1985)親自創建,明顯自我宣傳,因而被管理員快速刪除的。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09/08/25這項討論中有詳述事情經過。
  我要說的是:無論是誰,只要是自己給自己建條目,我就會繼續提出來,讓公眾集體決定如何處理。反之,如果您沒有自己為自己建條目,本人及是次討論並不是針對您,只要沒做錯事,誰都不用害怕 ^_^
  不過,如果以為把我矮化、醜化,就可以挽口早陣子的負面聲譽,這一著肯定是走錯了,因為我在維基的形象本來已經非常醜,你也太高估我的影響力了^_^--210.6.97.148 2009年9月10日 (四) 10:05 (UTC)
好笑了,Cky1985就證明他是趙家賢本人嗎?以名稱相同這種手法來提刪真是荒謬,但仍有大量人上當。--219.77.190.210 (留言) 2009年9月10日 (四) 10:12 (UTC)
  就憑天理和良心吧,你和他自己都知道Cky1985是不是就是1985年出生的K.Y.Chiu本人就夠了。我們在這裡繼續一個說是,一個說不是也沒意思,因為公眾還是憑自己的喜好去決定的。
  再說,你們可不止他一個這樣做喔,如果同樣的巧合到了超過三四次(同一個黨,太多條目創建者跟條目中介紹的人同名),這個……六四沒人死都有人敢說了,你當然仍然有權繼續堅持說這些全都還是巧合了,你自己決定好了,我不會勉強你招認的 ^_^
  最後要跟你說的是,有好些人,我明知道他是誰,只是拿不出可以讓公眾閱讀的實證,我都不會動他們那些條目的。所以,如果您真的想好好的維護自己的團體,與其跟我辯,心勞日拙,不如別再像上次那樣留下一大票證據就是了,連辯都不用辯就已經可以平安無事了,多好^^"--210.6.97.148 2009年9月10日 (四) 11:02 (UTC)
  補充一下,林輝、李祖喬、趙家賢、羅健熙這群圓桌武士的條目是完全符合速刪標準的,當初沒速刪,是因為如果用速刪,就不會留下存廢討論紀錄。
  為了讓公眾有個得知、見證這群人做了甚麼事情的機會,也讓當事人有一個申辯的機會,以免有「缺席審訊」之嫌,所以我才只是掛了自我宣傳模板就算了。
  只是上述四人當中,而只有趙家賢一人私自移走了模板,所以他被速刪了,讓公眾少了一個見證的機會(至於林輝則不是我提刪的)
  因此,如果你們願意多談論此事,正好讓更多維基人復得一個見證和認識此事的機會,我實在是非常高興。
  還有,其實披露IP,會比登入用戶更能泄露本人資料(所以內地有些人叫這情況做「裸奔」),所以別再說「這種用IP來討論,就不打算負責的傢伙」了^^--210.6.97.148 2009年9月10日 (四) 11:28 (UTC)
根據以上討論,除了可以得出有人極度仇恨Roundtable,不斷含血噴人外,還代表什麼?快龍兄,我還能善意推定下去嗎?Littleguy (留言) 2009年9月11日 (五) 12:31 (UTC)
  對呀,根據蔡守訓的判辭,除了可以得出蔡守訓極度仇恨陳水扁,不斷含血噴扁外,還能代表什麼?難道會是清清白白的阿扁有錯嗎?:D
  你們的策略還停留在是針對個人,抹黑分化。一兩個個別人士的影響力真的那麼重嗎?讀讀下面的歷史:D
  Talk:梁啟智裡第一篇關於你們的編輯紀錄的報告,是在2009年7月27日發出的。而以下條目,都是在你們的編輯紀錄的報告登出之前已經被刪的了(歷史資料數據,不是個人意見):
  真是罄竹難書……-_-
  上面的操作,都是在你們的編輯紀錄報告登出之前已經被刪的了,而且都不是速刪,是經過討論或侵權調查後刪的,是具透明度,公眾知情的情況下公決被刪的,還特地道知了條目創建人(你們的騎士馮致政的討論頁還有當年通知他的紀錄),讓他有參與討論的機會,並非缺席審訊。難道當時執行這些操作的人們全都是約定的?全都是受了2009年7月27日發出的你們的編輯紀錄的報告唆使的嗎?
  如果硬要把這都說成一兩個個別人針對你們、仇恨你們的行為,這跟陳水扁面對一大堆犯罪證據的情況下,還說自己無罪,說人家政治逼害他有甚麼分別?
  李柱銘講過,民主就是要信任群眾(當然囉,元首任免都光憑群眾說了算),你們也是搞社會運動的,應該明白這點。別污衊了群眾的理性、智慧,和出於良心的自發行動的力量。
  給你的忠告是:不要違規就是了。不違規,即使人家查閱你的編輯紀錄,也只會查到你們奉公守法的證據,不用費心傷神這樣勞心費神強辯搞抹黑、搞分化,也自可清清白白,心安理得。--210.6.97.69 2009年9月12日 (六) 05:43 (UTC)
哎,最近真忙,这个最后处理如何了?210君请到我的对话页里说一下。-快龙到此一游 2009年9月16日 (三) 10:09 (UTC)

打击不良书托的提议

按说中文维基百科收录书籍的标准低得很,有两篇别人写的,在正式刊物发表过的书评就可以收录了。书托们本来应该庆幸这事,老老实实地做书托。但是有部分不良书托,素质极低。他们不但没有提供书评作为证据,而且每当他人索要证据之时,他们就拍案而起了,勃然大怒了,大显人身攻击之能事了。

对于此等书托,实为中文维基百科之害,人人得而诛之!我提议对于那些人身攻击的书托,应该一律封禁二十年,相关条目一律速删并白纸保护十年。让这些不良书托不敢骂我们!你不是做书托吗?不老老实实做书托,乱咬人,我就让你完不成任务,被老板打屁股!打你个屁股开花,万紫千红的!—爱学习的饭桶 (留言) 2009年9月11日 (五) 06:51 (UTC)

(*)提醒:我可以举几个例子来说明书托的问题已经开始在维基百科中出现。
1,条目蕭邦的刀,少女的微笑,创建于2008年9月30日,创建者Special:用户贡献/數讀人。这个书名让我第一反应就想作呕,里面的内容基本与垃圾无异。创建者只修改了两天,除了这个垃圾书籍外,他还生产了一个垃圾刀片 (虛構組織)。然后他拍拍屁股走了。
2,条目壮族通史,创建于2007年3月18日,创建者Special:用户贡献/Qiwengong。这个条目曾经被提删,后来掀起大波浪,在下也参与到该条目的修改中。这是一个典型的书托集团(我甚至认为更严重),该条目的部分参与编辑如Special:用户贡献/潘荣才Special:用户贡献/Liuopoiu
3,条目天地大色及作者腾哥儿,创建于2009年8月30日,创建人Special:用户贡献/神仙人。由于该条目创建的时候涉嫌侵权,后这个人在维基百科:侵权拯救工作小组求助,由我重写天地大色User:Ciked重写了腾哥儿。这个人之后再也没有登陆。
其他的例子我相信还存在,维基百科的书籍真的不多,但每次提请删除的时候,真的是态度极其恶劣,根本无法合作。希望各位能够想出对策,否则的话以后大家还要被骂,要不然就是傻乎乎成为书托的工具。—Walter Grassroot™ |留墨存香 2009年9月11日 (五) 07:42 (UTC)

我還以為只有豆瓣有書托.....—章·安德魯 (留言) 2009年9月11日 (五) 12:36 (UTC)
大家談了這麼多,有哪位可以告訴不才,什麼是書托?—LUFC~~Marching on Together 2009年9月12日 (六) 11:20 (UTC)
托也叫做托儿,原本是中国北方方言里面表示被店家雇佣,假扮成顾客,使用各种手段诱导真正的顾客产生购买欲望的那些人。后来随着新闻报道的传播,使用范围已经逐步向南方扩散。—爱学习的饭桶 (留言) 2009年9月12日 (六) 12:04 (UTC)

從未聽過這詞...長知識了!好像是粵語「做媒」的意思...—LUFC~~Marching on Together 2009年9月12日 (六) 12:15 (UTC)

做媒不就是帮人介绍对象--玖巧仔留言 2009年9月12日 (六) 13:59 (UTC)
“做媒”在粤语里面有“受卖家指派假扮买家”的意思。—爱学习的饭桶 (留言) 2009年9月12日 (六) 15:02 (UTC)
維基百科:破壞#破壞類型現成有廣告性破壞的條文:「在文中加入不適當的外部連結以達到自我宣傳的目的。 」實務上,就算不是用加入外部連結的方式進行廣告宣傳,提告破壞後也多有封禁的判例。如果又有人身攻擊,則可加重封禁。累犯者可永久封禁,比封禁二十年還久了。
現有方針規範已足以處理此類書托用戶,不須另外訂定規範。也要考慮比例原則,否則若有用戶只是年幼無知或不熟悉維基百科方針,偶然為自己喜歡的書宣傳就被永久封禁,未免太過嚴厲。又如果做書托就罰這麼重,用戶有更嚴重的犯規又該怎麼處理呢?—人不狂吃枉少年 (Kleistan)撂狠話 2009年9月12日 (六) 16:33 (UTC)
是否能把維基百科:破壞作为正式方针?—Walter Grassroot™ |留墨存香 2009年9月12日 (六) 17:53 (UTC)
(!)意見,請參與提議Wikipedia:破壞成為正式方針的討論— Kiva兔也2009年9月13日 (日) 13:31 (UTC)

之前还有博弈圣经,spam手法极具隐蔽性,一群傀儡经过meta CU之后全部封禁,从此以后几乎销声匿迹。至于壮族通史,他们直到今天仍然在增加其他语种的版本,远远超过孔子的语言版本数,目前对此毫无办法。--Wcam (留言) 2009年9月12日 (六) 16:42 (UTC)

(!)意見,我认为比较好的的方法就是先予以删除,并述明理由,如果该用户仍然屡犯,再予以永久禁封的处罚,这就不为过了。书托目的无非是宣传,只要维基有一套流程杜绝他们的行为,这种人迟早就会消失。— LuHungnguong (留言) 2009年9月13日 (日) 15:05 (UTC)

補充:維基百科:封禁方針#需要封禁的情況「防止破壞」一節認定「持續的廣告宣傳」屬於破壞行為,應予封禁。維基百科:封禁方針是正式方針。—人不狂吃枉少年 (Kleistan)撂狠話 2009年9月14日 (一) 14:59 (UTC)

这些事情没有统一的处理意见,以后是不是应该提高门槛?-快龙到此一游 2009年9月16日 (三) 10:10 (UTC)

快速删除的标准的自相矛盾

如题,WP:CSD,G14一项,位于“所有页面”标题下,但条文中却有“条目”的限制,自相矛盾。建议将此项更改为超过两周没有进行任何翻译的非现代标准汉语页面,包括所有未翻译的外语、汉语方言以及文言文({{d|G14}})。--Jimmy XuWikibreaktalk·+ 2009年9月13日 (日) 12:56 (UTC)

(+)贊成,怎麼沒人發覺到的說— Kiva兔也2009年9月13日 (日) 13:28 (UTC)
(+)同意J.Wong 2009年9月13日 (日) 16:38 (UTC)
(+)支持章·安德魯 (留言) 2009年9月18日 (五) 07:31 (UTC)

應將項目異動至「條目」一節,相當英語版A2。過去曾有人利用{{notchinese}}使模板等遭到刪除,拿來破壞的情形。—RalfX2009年9月13日 (日) 18:17 (UTC)

现在没有A组,建议把G组里面写了是“条目”的放到A组(Article) —Liangent (留言) 2009年9月13日 (日) 13:18 (UTC)

(+)贊成Kiva兔也2009年9月13日 (日) 13:25 (UTC)
(+)同意J.Wong 2009年9月13日 (日) 16:39 (UTC)
(+)贊成RalfX2009年9月13日 (日) 18:19 (UTC)
(+)支持章·安德魯 (留言) 2009年9月18日 (五) 07:29 (UTC)
(+)支持,上回有人要加版权相关条款,结果导致跑题,没通过--达师信访工作报告 2009年9月18日 (五) 12:44 (UTC)

该不该建立一个拼音维基百科?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是于2009年9月20日 (日) 00:00 (UTC)之前加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