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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百科:管理员布告板/编辑争议/存档/2022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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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附上那麼多來源你不願意看,還要繼續指控我是原創研究來舉報,而不是提出反證討論,我不認為這是編輯維基的正確態度。--114.38.107.173留言2022年7月1日 (五) 10:30 (UTC)
“這些資本家富豪做這類金流轉移時會透過基金會,我以為是常識。”--Tim Wu留言2022年7月1日 (五) 10:33 (UTC)
這確實是常識,我不認為這句話有何問題。況且我也提出了來源證明這一點。你不願意看就動輒對其他編輯者訴諸舉報,而不是就編輯爭議本身進行討論,這是維基方針指引並不鼓勵的行為。--114.38.107.173留言2022年7月1日 (五) 10:38 (UTC)
该用户给出的链接为王雪红(基金会)捐助反同组织、王雪红基金会假公益、有人怀疑HTC Exodus与反同组织同名,均无法支持HTC为反同组织这一说法。--Tim Wu留言2022年7月1日 (五) 10:48 (UTC)
你對「反同組織」的定義為何?按字面意思,立場為反同組織,即是反同組織,那麼這些來源均可證明HTC確為反同組織,經得起檢視。況且我也不是在條目內文加此說法,而是增加分類而已。--114.38.107.173留言2022年7月1日 (五) 11:01 (UTC)
该用户给出的来源仅能支持王雪红反对同性恋,并无法支持HTC这一科技公司反对同性恋。--Tim Wu留言2022年7月1日 (五) 11:06 (UTC)
在那陣子新聞出來後,網上也有些挺同團體說要抵制HTC的。如果王雪紅與HTC無關,請問是在抵制什麼東西?說一家公司與掌控它的老闆完全無關,這才是非常有問題的說法。你的神邏輯會得出一個結論是,台灣的BNT疫苗既不是鴻海/富士康採購的,也不是郭台銘採購的,而是永齡基金會採購的。永齡基金會採購BNT疫苗,並無法支持郭台銘這一人採購BNT疫苗這一說法,所有的新聞媒體都是在報導假新聞。這種論調的荒謬性不言自喻。--114.38.107.173留言2022年7月1日 (五) 11:41 (UTC)
WP:OR--Tim Wu留言2022年7月1日 (五) 13:06 (UTC)
我添加的這個分類「由已發表的可靠來源支持」,並已「列明與條目主題直接相關、且直接支援條目內容的可靠來源」(即使我加的是分類,而非條目內容),並非我自己的個人觀點或想法,我甚至還能給出國外LGBTQ媒體報導的來源([1][2][3][4](法文)[5][6]),符合維基百科:非原創研究維基百科:可供查證維基百科:列明來源。在你繼續反覆任意指控明顯有來源佐證的別人是原創研究之前,請你提出哪怕是一個反證來源也好,否則你在無任何來源能佐證你單方面說法的情況下,同時又用你個人觀點的主觀詮釋去擅自移除有來源支撐的類別,我認為這才是真的違反了WP:OR。此外你應該好好去讀一下WP:ASF方針,斷言「A組織是反同組織」這樣的事實是沒有問題的,況且還是基於眾多可靠來源支撐的事實斷言。--114.38.107.173留言2022年7月1日 (五) 14:38 (UTC)
(*)提醒WP:原創總結切勿匯集、綜合多個來源的資訊或單個來源中的不同部分,以得出或暗示並未由來源明確提及的結論。編輯者不應犯下這樣的錯誤:因為A發表於可靠來源,B也發表於可靠來源,因此就可以在條目中將A和B綜合起來得出或暗示結論C。這等同於原創研究,因為這是對已發表材料的不恰當綜合或總結,會產生新的立場。
如果(If)WP:原創總結,你可能(May be)獲得 警告--Rastinition留言2022年7月1日 (五) 14:45 (UTC)
(:)回應完全沒有綜合來源的不同部份在條目內文做出任何總結或結論,僅僅只是添加一個分類而已。這與你引用的WP:原創總結中的案例沒有任何相似性可言。如果像這樣正常討論編輯爭議就要讓我吃一支警告,我只能說我非常慶幸你不是管理員或巡查員之類,不然維基百科肯定會變得更加烏煙瘴氣。
根據維基百科:非原創研究#來源:「最好的做法是去研究與主題相關的可靠已發表來源,並在不改變原意的前提下,用自己的話改寫各個來源所說的內容,讓條目中的每一主張都能被歸屬到明確作過此等主張的來源去。但應注意,切勿超越來源中的表達,或者將來源用在與其本意不符的場合,譬如撰寫與來源上下文無關的內容。」我就是按照這樣做的,依照與主題相關的可靠已發表來源,在不改變原意、也沒超越來源本意表達的前提下,讓條目能被歸屬到明確的分類去。恕我完全看不出這有任何原創研究或原創總結的地方,反而相當遵守方針。另外根據WP:ASF顯然也不算原創總結,而是事實斷言。--114.38.107.173留言2022年7月1日 (五) 15:13 (UTC)
發現IP無法理解原本被使用的語言或誤解意思,增加english至()輔助IP理解原意,如果IP仍無法理解或誤解,不會再補充解釋文字,至少WP:維基百科不是字典--Rastinition留言2022年7月1日 (五) 15:22 (UTC)
除非你不是在指控我原創總結,否則我認為你的這兩筆編輯Special:diff/72458226Special:diff/72458241特別用括號加英文的強調手法顯得很不必要。另外我認為用這種陰陽怪氣的說話方式暗指他人不識字具有非常濃厚的挑釁意味,看起來不像是來溝通,比較像是來吵架的,請管理員協助審視User:Rastinition是否違反了WP:文明WP:禮儀。--114.38.107.173留言2022年7月1日 (五) 16:16 (UTC)
1. 原意就是王雪红支持反同,这还算不改变原意、没超越来源本意吗?
2. “分类条目时一定要注意Wikipedia:中立的观点。除非显而易见而且没有争议,不然不要对条目归类。请您宁可先到分类的讨论页提出问题,也不要贸然分类。”在你给出的来源均无表明HTC这家科技公司反同的证据下,添加该分类明显违反了相关方针。--Tim Wu留言2022年7月1日 (五) 15:28 (UTC)
  1. 請指出哪裡改變原意、超越來源本意了。來源寫說有同志交友軟體的老闆因為HTC支持反同而抵制它,同時每篇關於王雪紅反同的報導幾乎都有提到她作為HTC領導人的身份,我不曉得為什麼你要堅持認定王雪紅「与HTC无任何关系」。這就像是在說郭台銘鴻海「无任何关系」、亞泥徐旭東「无任何关系」、祖克柏臉書「无任何关系」一樣荒唐。這種明顯與事實相違背的宣稱手法我最近只在勾惡看到過。
  2. 我正是因為有注意到Wikipedia:中立的觀點,才請你去讀WP:ASF的。根據來源,我原本也以為添加此分類是「顯而易見而且沒有爭議」的,但我當下沒想到或許會有HTC愛用者之類的網友對此提出異議,這是我的疏忽。不過這則指引(其實並非方針)寫說是要用討論解決爭議,你卻選擇了用舉報代替討論,這並不符合包括WP:假定善意WP:爭議解決指引在內的態度指引。另外容我提醒一下,你在中祥食品裡做出無故清空內容的回退,是明顯違反破壞相關方針的,而相關方針對這種行為是零容忍的。--114.38.107.173留言2022年7月1日 (五) 16:16 (UTC)
    1. 原文是说Grindr的老板因为HTC的老板(王雪红)反对同婚而决定抵制HTC,并非因HTC品牌反同。且其个人发言不能用于证明HTC为反同组织。
    2. 我从未说过王雪红与HTC无任何关系。即便IP用户列出的来源提及了王雪红的HTC领导人身份,也不等同于该品牌属于反同组织。
    3. 因该条目早前亦有遭篡改的记录,故以为是同一批破坏者而直接回退。我在这点的确存在不妥。
    4. 该条目正好躺在我的监视列表中,与我是否为该品牌粉丝无关。
    5. 在此处提报的目的是停止编辑战,同时希望有管理员可以回退至稳定版本。--Tim Wu留言2022年7月1日 (五) 16:48 (UTC)
    1. 這並不成立。首先如果只是因為HTC老闆(王雪紅)反同,但HTC品牌不反同,又是什麼理由去抵制HTC品牌的?再來當某間公司在其老闆實際掌權之下時,應該並不存在相反立場的空間,尤其台灣企業的風氣都很重視對上級權威的服從,你這就像在說反對修礦業法的是徐旭東,而不是亞泥一樣(但徐旭東之所以反對的原因正是因為他的亞泥事業啊);或是說壟斷的是臉書,不是祖克柏,所以不應該把祖克柏叫到美國國會聽證一樣;包括我上面說到的郭董採購疫苗事件在內,這就類於說Tim Wu這個帳號的發言不能表示你的立場一樣(但帳號操作者顯然就是你本人啊),刻意把老闆和其品牌完全隔離開來看待都是非常不合現實的。而且我已提出了大量證據,你卻仍未能提出任何HTC不是反同企業的反證。
    2. 嘗試在維基上說謊是滿有意思的行為,因為你所有的編輯和發言都是公開透明的,在這種情況下非常容易拆穿,想賴都賴不掉。從Special:diff/72453769的編輯摘要來看,你說過什麼樣的話是一望即知。虧我引用你的發言時還特地用「」引號框起來,這樣都還能臉不紅氣不喘的說謊不打草稿,我不曉得你是不是梁靜茹聽多了。但依你這種神邏輯,只要說「即便Tim Wu這帳號的操作者是你,也不等同那句話是你說過的」大概就能迎刃而解吧。我不諱言這種資質相當有從政的潛力。
    3. 從條目編輯歷史來看,加入這些內容的編者User:Linyuren並沒有封禁紀錄,看起來也完全不像破壞者。我光是恢復他當初加入的內容就能被你誤當作所謂「同一批破壞者」,我認為這種說法很難讓人信服。
    4. 品牌愛用者其實不是指任何特定個人,只是我後來剛好看到你有在T:HTC Android Devices的編輯紀錄,所想到的一種可能性 XD
    5. 我同意打編輯戰是不妥的,但是我所添加的這個分類已有大量證據來源與理據支撐,目前為止也未看到你提出任何能夠支撐你說法的可供查證來源,因此我並不同意貿然回退。--114.38.107.173留言2022年7月1日 (五) 17:48 (UTC)
    我有看過你給的資料的,也想回應你並分享一下我對妳編號1的敘述的看法。首先,我想HTC的例子比較不同,因為HTC所營事業和反同並無直接關係,比如徐旭東台泥的例子就是因為台泥本身和礦業有關連,建議你舉出一些兩者關聯不大的例子。再來,與公司立場相反在到底台灣行不行?也要看是甚麼樣的事情和公司內部的規定才知道,如果是反同這種比較和工作內容無關的,應該是不會特別要求才對。另外,如果Tim Wu無法提出反證,也不能說妳因此就是對的,你還是需要拿出相關資料證明HTC的確就是反同,畢竟這是你的建議,比如官網如果有提到就算是很可靠。畢竟反同比較有爭議性,建議有明確資料佐證,不然你給的新聞只有說用王雪紅基金會的名義,不然就是有部分民眾懷疑HTC反同。希望你可以提供更明確指出這件事的資料,感謝~--Ephemeral Days留言2022年7月2日 (六) 16:30 (UTC)
既然有看過來源,那我想你應該能夠理解為什麼那些資料全都要特別強調突出王雪紅作為HTC領導人的身份,並且主要著墨在HTC皆多於基金會的部分,而不是以「XX基金會創辦人」為主題進行報導。你也可以看到所有對此事件不滿的知名人物主要倡導的抵制對象都是HTC(反同人士則是想更多購買HTC),聲量遠勝於抵制王雪紅的基金會或她所擁有的其他事業。原因正是因為HTC和反同的關聯,其反同資金源頭來自於HTC。所以並不能說無關,首先報導中有明確提及王對耶穌基督的信仰是她之所以進行HTC事業的動力所在,在王常去做禮拜、且由她本人直接資助台北靈糧堂書房的傳記書中也稱王雪紅「在公司高舉耶穌」、「是全球少數[言必稱上帝]的企業家」、說HTC是「信仰與企業的完美結合」,引用書中金句如左:
連她本人都親口這樣講了,可以看得出來關聯是顯而易見的,也有相關新聞可以佐證(此篇完整報導由記者po在臉書)。再來你需要兩者關聯不大的例子我也能給,除了我上述說到的郭董買BNT疫苗例子之外(鴻海是電子製造業 不是醫藥業,採購疫苗和其本業可以說完全無關,即使如此一般媒體報導時依然會寫說鴻海成功買到疫苗),你稍微查一下就能知道大部分企業家富豪都會有類似的運作模式,而且其成立目的都是為了本業而生,例如比爾蓋茲創辦的比爾及梅琳達·蓋茲基金會拿來做慈善事業,即使是在比爾蓋茲從微軟退休以前,和他本業一樣是無關的,但是可以為其本業避稅,台灣許多大型企業也有同樣情形(其中亦明確包括宏達電)。HTC反同也遠遠不只是你所謂部分民眾"懷疑"的程度而已,在上述資料裡Grindr的老闆是直接寫明「一輩子不會買HTC產品」,一個同志交友軟體的老闆公開說出這種份量的話很明顯已是展現出非常篤定的態度,你把這比作一般民眾的"懷疑"是有失公允的。而且除了商業界之外,政壇上也有明確直接指出HTC是反同企業的,例如綠黨。以上所有新附的來源我都用外連表示,你可以逐一檢視看看,謝謝指教。--114.38.107.173留言2022年7月3日 (日) 15:32 (UTC)
综上,IP用户始终无法给出HTC品牌为反同组织的理据,利用王雪红本人持反对同性恋立场,便将该科技公司认定为“反同组织”,并将该条目添加至和世界展望会、塔利班同级的Category:反同性戀組織分类中。希望管理员可回退该错误编辑。--Tim Wu留言2022年7月2日 (六) 08:45 (UTC)
1. 在你說「綜上」做出基於你個人觀點的主觀總結之前,建議你最好是真的有好好看完上述內容。你仍舊未回應到你論點中存在的關鍵錯誤,只是一直在重複跳針之前我已糾正過你的部分。我基於大量可靠已發表來源所添加的分類,均符合現有方針規範,相反的你始終尚未能給出任何可供查證的反證去佐證你的說法。你仍要對此繼續無視裝聾作啞是你的事,但你無權藉由指摘別人是錯誤編輯去佔有條目並禁止其他人編輯,顯得彷彿只有你的編輯才是唯一正確的,此舉非常不尊重其他編輯者。我至今未指控你的回退行為是錯誤,而是當成編輯爭議處理,因為維基相關方針指引對此的規範就是彼此坐下來好好討論,禮貌和理性地討論爭議所在。我並不反對你尋求管理員介入協商,畢竟這也是相關指引所允許的,但你擺出的態度是想找管理員幫你越俎代庖,找更高權力介入做你的編輯代理人重打回退戰,而不是想要第三方協商。但相關方針對於管理員回退是用在處理明顯破壞類的編輯,並不是拿來處理編輯爭議的。
2. 除了世界展望會,俄羅斯政府‎、烏干達政府和伊斯蘭教同樣也都在Category:反同性戀組織分類中,HTC作為跨國企業和這些條目同級,並無任何問題。但要是按照你匪夷所思的奇特標準,所有在此分類下的條目都成了錯誤。你的神邏輯是,利用俄羅斯法律持反同立場,不該將俄羅斯政府機關認定為反同組織(但俄國法律就是由俄國政府所制定的);利用伊斯蘭教教義持反同立場,不該將這一宗教認定為反同組織(但宗教三觀就是由其教義所決定);利用阿道夫希特勒本人持反同立場,不該將納粹黨這一政黨認定為反同組織(但納粹黨就是由希特勒所控制)。按你這種與現實完全脫節的認定方式,那幾乎沒有任何現存組織能歸類在此分類下,那此分類是不是沒有存在必要,乾脆刪了算了?--114.38.107.173留言2022年7月2日 (六) 10:48 (UTC)

註:此處原有文字,因為WP:CIV,已由西2022年7月8日 (五) 00:43 (UTC)刪除,尚祈見諒。若有異議請至互助客棧或向管理員反映。

  • 暮色心約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該用戶已持續三次亂更動暮色心約頁面內容,主要將男女主角順序持續性的更動破壞。按照中國官方劇集資料顯示,如百度百科,和豆瓣電影,均是男主姓名在前女主姓名在後,故編輯時參照官方資料撰寫是沒有問題的,但該用戶持續性竄改資訊,將女主放前男主放後,造成該頁面多次的編輯戰。昨日已在保護頁面申請該頁面的保護,請求管理員協助處理,謝謝!
  • 提報人:Smile Liberty留言2022年7月9日 (六) 15:06 (UTC)
  • 处理:
  • IU (歌手)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本人认为在没有必要时,不应当随意更改人物照片,保持原图片即可,特别是没有代表图片时,以防引起编辑战。关于照片的更新日期,本人认为除非条目人物的容貌发生重大变化,那么就不应当因照片时间问题而修改,否则,照片永远都是“过期的”。被提报人与本人已在讨论页面有过相关交流,未达成共识。
  • 提報人:MoJieCPD留言2022年7月9日 (六) 08:59 (UTC)
  • 处理:
(:)回應:早已在留言作出回應,且Sa Young Sun君多次無故刪除主演資料,還單方面私自刪除該條目在韓維、英維上的主演資料,多次警告亦予以無效。Stevencocoboy 2022年7月13日 (三) 04:26 (UTC)
@Stevencocoboy您是今天才留言的,您的「早」是在去年還是7月9日?您確定要堅稱有寫編輯摘要或留言嗎?私自刪除的定義是什麼?難不成要一用戶多人使用編輯?中文維基百科沒有指引那就算編輯爭議,但英文維基百科明明就有MOS:TVCAST指引,是誰在英文維基百科違反指引?您連指引都不了解,遑論警告。--Sa Young Sun留言2022年7月13日 (三) 04:42 (UTC)
( π )题外话:多少感到比较吃惊,Stevencocoboy不是评选维基荣誉的常客吗?
WP:3RR方针好像没说这是允许的哦,而且Stevencocoboy君已经回退了足足4次。--QiuLiming1留言2022年7月13日 (三) 05:02 (UTC)
(:)回應:抱歉QiuLiming1君,一時大意忘記了,已提請管理員先全保護條目以便解決編輯爭議。謝謝提醒。Stevencocoboy 2022年7月13日 (三) 05:22 (UTC)
  1. 四条河原町 2022年7月20日 (三) 09:13(UTC) 於 2022年7月20日 (三) 08:58(UTC) 2022年7月20日 (三) 02:17(UTC)
  2. Yinyue200 2022年7月20日 (三) 08:53(UTC) 2022年7月20日 (三) 08:05(UTC)
  3. 編輯爭議相關討論連結Talk:對安倍晉三遇刺的反應#是否应该在“产经新闻”处强调其是右翼媒体
我理解我所指的问题可能存在争议,但正是出于这个原因,不应强加严格的个人观点,而应寻求共识。我在 Template talk:WW2InfoBox 中提出了我的观点的第一个摘要,但无法将争议重定向到那里。也许在第一次世界大战的情况下,情况可能更值得商榷,但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的情况下,毫无疑问,许多历史学家都将裕仁列为战争的主要负责人,而这个事实不容忽视。
因此,为了只说出他的首相的名字而忽略所有提到裕仁天皇的事情,这并不是中立的。 这将与争议中的皇帝辩护者明确一致。 我在讨论评论中表示,可以考虑同时引用裕仁和他的首相,因为事实上在几年前的某些版本中已经发生过这种情况,但我认为省略所有对天皇的提及是完全错误的。
在争议的最终解决方案到来之前,我将两页都保留在问题开始之前的状态。--Ulises Laertíada留言2022年7月17日 (日) 09:42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