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管理员布告板/编辑争议/存档/2024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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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lyi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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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商飛C919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本人依据MOS:BOLDALTNAMES中的“常见的缩写或简称也应加粗”一指引内容,对条目中國商飛C919条目导言内出现的C919进行加粗处理,这一处理既符合指引又没有破坏该条目,却在已出示修改依据的前提下被Flyinet用户多次撤销。
- 发现人:名字长的让人受不了(留言) 2024年11月2日 (六) 13:13 (UTC)
- 首先Flyinet并没有违反3RR,你提报至这里就不合理,这里不是用来解决个人争议用的。其次明显是你自己的编辑有问题,按你的逻辑,“汉字”在中文中常简称“字”,所以就得在第二段拎一个“字”字出来加粗:这显然是荒谬的。--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1月2日 (六) 14:24 (UTC)
- 首先,我很抱歉,是我误会了该布告板的适用方式,我也认同F未违反3RR。@自由雨日。其次,你提出的逻辑我并不认可,但如果你真那么做了,我并不反对,也不会撤销你的编辑,因为那既不是破坏,也没有违反指引。同时,该争议涉及的条目为中国商飞C919,且包括F编者在内,对其条目描述主体的简称也认为是C919,那我依据相关指引对其进行加粗处理有什么荒谬或是违反指引的呢?另外,我不理解的是,我在此提报争议,正是为了避免编辑战的发生,是期望通过公开讨论解决争议,这间接证明了我不会在争议期间继续撤销或是发动编辑战。但阁下却唯独对我进行了警告,而没有对对方进行警告,难道涉嫌违反3RR的仅只有我一个人吗?又或者说阁下是认为我的编辑是“明显的破坏行为”从而合理化了F编者多次撤销的行为吗?希望阁下能给出合理解释,不然我是如何也想不通,为何同样的撤销编辑,一方会被警告,而另一方不会被警告。--名字长的让人受不了(留言) 2024年11月3日 (日) 03:17 (UTC)
- 因为你的修改明显违背MOS:粗体。其次这里是“告状”、封禁人用的,不是“公开讨论解决争议”用的。最后你的态度显然比他更为不当。--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1月3日 (日) 03:23 (UTC)
- 提报人的编辑违反MOS:粗体,由此构成本人的两次回退操作,其他行为就不予置评了。Sinet(讨论) 2024年11月3日 (日) 04:14 (UTC)
- (!)意見:@Flyinet君您雖然有理據回退對方,但是依照編輯戰的豁免情況,您並不是前述豁免情況的任一情境條件,換句話說,您可能也面臨存在編輯戰的風險之內,個人還是建議您及當事方用戶@名字长的让人受不了君做好協商溝通的相關動作,至少嘗試將意見想法說明清楚找出折衷方案,這才是首當考量的,也可以參考爭議解決指引的相關章節做法,總之上布告板才是最終考慮,另外提報者誤解标题和别名的加粗 相關用法與條件限制,個人已經額外於當事者討論區說明,仍希望二位編者能盡快解除誤會,另外通知提報人@名字长的让人受不了君,假如沒問題的話您是否願意私下協商或者表達撤銷本提案?尚請告知其意願謝謝。--薏仁將🍀 2024年11月3日 (日) 09:06 (UTC)
- 这提案本来就不合法、不成立,任何人都可以关闭。——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1月3日 (日) 09:39 (UTC)
- 應該與合法與否無太多關聯性吧?既然已詢問當事者,再等等也無妨,我個人還是傾向交給管理員關閉會比較好。--薏仁將🍀 2024年11月3日 (日) 09:42 (UTC)
- 明明完全是提报人的问题,却在这里劝诫Flyinet?--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1月3日 (日) 10:05 (UTC)
- (~)補充:可是你不能否認被提報用戶他情況是不符合編輯戰的豁免情況(參照編輯紀錄Special:Diff/84820320及Special:Diff/84824577描述),前述豁免情況的任一情境條件,不是嗎?如果沒提醒他,反而會讓他在相同情形下做出同樣做法,那麼試問如果他屆時因編輯戰被提報,那麼他的情況可能很難像本次容易全身而退了;真的為他好可能還是需要適度提醒,畢竟他比一般用戶持有一些權限,需要考慮更周延的。--薏仁將🍀 2024年11月3日 (日) 10:14 (UTC)
- 我认为属于回退明显破坏。反倒是我下面的这个提报,两位都已经触犯3RR且都不属于回退明显破坏,却没人跟进。其次不是他被提报你就应只考虑他的行为,而是应该综合考虑编辑争议双方行为,显然他的编辑没有问题;然后另一方竟然还主动发起提报。这种情况下你却在这里仅公开劝诫Flyinet?最后他虽然有权限,但根本就没有动用。--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1月3日 (日) 10:19 (UTC)
- 是否明顯破壞,每個人觀點不同,個人已竭盡提出相關指引內容及盡可能的闡述方針內容文字說明,被提報人有回退當事人一次,另一次是撤銷,做法是否合乎編輯戰的豁免情況?留待社群評價,這裡話題隨當事者撤回提案,我個人就不再回覆相關,尚請包涵見諒。--薏仁將🍀 2024年11月3日 (日) 10:29 (UTC)
- 就算Flyinet不是回退明显破坏,在双方争议行为中,任何人也都能明显看出是哪一方的行为明显更加不当。只在这里劝诫几乎没有问题的一方,实在有违常理。 ——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1月3日 (日) 10:32 (UTC)
- 是否明顯破壞,每個人觀點不同,個人已竭盡提出相關指引內容及盡可能的闡述方針內容文字說明,被提報人有回退當事人一次,另一次是撤銷,做法是否合乎編輯戰的豁免情況?留待社群評價,這裡話題隨當事者撤回提案,我個人就不再回覆相關,尚請包涵見諒。--薏仁將🍀 2024年11月3日 (日) 10:29 (UTC)
- 我认为属于回退明显破坏。反倒是我下面的这个提报,两位都已经触犯3RR且都不属于回退明显破坏,却没人跟进。其次不是他被提报你就应只考虑他的行为,而是应该综合考虑编辑争议双方行为,显然他的编辑没有问题;然后另一方竟然还主动发起提报。这种情况下你却在这里仅公开劝诫Flyinet?最后他虽然有权限,但根本就没有动用。--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1月3日 (日) 10:19 (UTC)
- (~)補充:可是你不能否認被提報用戶他情況是不符合編輯戰的豁免情況(參照編輯紀錄Special:Diff/84820320及Special:Diff/84824577描述),前述豁免情況的任一情境條件,不是嗎?如果沒提醒他,反而會讓他在相同情形下做出同樣做法,那麼試問如果他屆時因編輯戰被提報,那麼他的情況可能很難像本次容易全身而退了;真的為他好可能還是需要適度提醒,畢竟他比一般用戶持有一些權限,需要考慮更周延的。--薏仁將🍀 2024年11月3日 (日) 10:14 (UTC)
- 明明完全是提报人的问题,却在这里劝诫Flyinet?--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1月3日 (日) 10:05 (UTC)
- 應該與合法與否無太多關聯性吧?既然已詢問當事者,再等等也無妨,我個人還是傾向交給管理員關閉會比較好。--薏仁將🍀 2024年11月3日 (日) 09:42 (UTC)
- 这提案本来就不合法、不成立,任何人都可以关闭。——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1月3日 (日) 09:39 (UTC)
- 经过@薏仁將的提醒,我认识到自己确实违反了MOS:TEXT相关指引,我的编辑行为确实不当。我对我所提交的内容已无争议,欲撤回或关闭该部分内容,但不知道该如何处理。--名字长的让人受不了(留言) 2024年11月3日 (日) 10:16 (UTC)
- @名字长的让人受不了君,您可以以提案人身份在處理欄位 撤回请求,或者等待管理員關閉,亦可。--薏仁將🍀 2024年11月3日 (日) 10:18 (UTC)
- (!)意見:@Flyinet君您雖然有理據回退對方,但是依照編輯戰的豁免情況,您並不是前述豁免情況的任一情境條件,換句話說,您可能也面臨存在編輯戰的風險之內,個人還是建議您及當事方用戶@名字长的让人受不了君做好協商溝通的相關動作,至少嘗試將意見想法說明清楚找出折衷方案,這才是首當考量的,也可以參考爭議解決指引的相關章節做法,總之上布告板才是最終考慮,另外提報者誤解标题和别名的加粗 相關用法與條件限制,個人已經額外於當事者討論區說明,仍希望二位編者能盡快解除誤會,另外通知提報人@名字长的让人受不了君,假如沒問題的話您是否願意私下協商或者表達撤銷本提案?尚請告知其意願謝謝。--薏仁將🍀 2024年11月3日 (日) 09:06 (UTC)
- 首先,我很抱歉,是我误会了该布告板的适用方式,我也认同F未违反3RR。@自由雨日。其次,你提出的逻辑我并不认可,但如果你真那么做了,我并不反对,也不会撤销你的编辑,因为那既不是破坏,也没有违反指引。同时,该争议涉及的条目为中国商飞C919,且包括F编者在内,对其条目描述主体的简称也认为是C919,那我依据相关指引对其进行加粗处理有什么荒谬或是违反指引的呢?另外,我不理解的是,我在此提报争议,正是为了避免编辑战的发生,是期望通过公开讨论解决争议,这间接证明了我不会在争议期间继续撤销或是发动编辑战。但阁下却唯独对我进行了警告,而没有对对方进行警告,难道涉嫌违反3RR的仅只有我一个人吗?又或者说阁下是认为我的编辑是“明显的破坏行为”从而合理化了F编者多次撤销的行为吗?希望阁下能给出合理解释,不然我是如何也想不通,为何同样的撤销编辑,一方会被警告,而另一方不会被警告。--名字长的让人受不了(留言) 2024年11月3日 (日) 03:17 (UTC)
- 首先Flyinet并没有违反3RR,你提报至这里就不合理,这里不是用来解决个人争议用的。其次明显是你自己的编辑有问题,按你的逻辑,“汉字”在中文中常简称“字”,所以就得在第二段拎一个“字”字出来加粗:这显然是荒谬的。--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1月2日 (六) 14:24 (UTC)
- 处理: 撤回请求--名字长的让人受不了(留言) 2024年11月3日 (日) 10:22 (UTC)
Rastinition
註:此處原有文字,因為從原文自述的4年,和Special:用户贡献/StrongBacking活躍時間幾乎接近一致,另確實在提報記錄中對象IP段處於異常活躍狀態,且混合有符合特徵的數個帳號,明顯濫用多重帳號及IP連續4年進行相同樣態行為,已由Rastinition(留言)於2024年10月31日 (四) 18:35 (UTC)刪除,尚祈見諒。若有異議請至互助客棧或向管理員反映。
- 发现人:--此條未正確簽名的留言由StrongBacking(討論|貢獻)於2024年10月31日 (四) 07:56 (UTC)加入。
- 被封的用戶如何留言?--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11月2日 (六) 13:14 (UTC)
- 這個處理欄位要由管理員們寫...恐怕無法寫,恐怕會變成無頭公案而直接存檔。--薏仁將🍀 2024年11月3日 (日) 04:20 (UTC)
- 被封的用戶如何留言?--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11月2日 (六) 13:14 (UTC)
- 处理:(非管理員關閉)[1]已确认为傀儡并封禁,提报无效。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11月3日 (日) 04:49 (UTC)
- 请WP:假定善意。——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31日 (四) 07:59 (UTC)
- 註:此處原有文字,因為屬於Special:用户贡献/StrongBacking登出編輯的一部份,已由Rastinition(留言)於2024年10月31日 (四) 18:35 (UTC)刪除,尚祈見諒。若有異議請至互助客棧或向管理員反映。----此條未正確簽名的留言由StrongBacking(討論|貢獻)於2024年10月31日 (四) 07:56 (UTC)加入。
- 要過濾來源,在這邊給的2個來源是順帶提及,整篇讀下來就是官宣稿,看來源要至少能判斷來源的質量吧。不要把維基百科當作粉絲網頁經營,很多來源讀起來就是涉及宣傳稿的報導,應該要避免並減少引用。--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10月31日 (四) 09:35 (UTC)
- 请WP:假定善意。——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31日 (四) 07:59 (UTC)
- 針對這個提報我僅提及
- 發起提報的IP混合封鎖狀態登出編輯的議題,使用的IP和帳號數量僅能說相當數量
- 對象質疑沒有觀看影片這個部分,來源查核我沒有義務要使用檢閱文字資料以外的網路資源及時間的必要,另外混合是否可以正常連結上影片的議題,(~)補充我這邊設備端應該是無法正常連結影片,稍早測試過。(~)補充隱藏內容的部分除非有知道隱藏內容存在或者逕行檢查原始碼的習慣,沒有檢閱到個人認為正常。
- 對象帳號另外將生者傳記本身的討論頁內容轉陳述在作品列表,這另外有一個議題產生,對象頁面實際上被我處理掉的僅有豆瓣,而豆瓣幾乎只有評分可用於參考(原文IMDB/豆瓣網上大眾可變更的內容(除了評分以外)明顯不可靠
- 對於提報項目本來考慮使用{{subst:deltalk/auto|明顯濫用IP在封鎖狀態登出編輯的活動樣態}},畢竟這個提報應該是由Wikipedia:傀儡調查/案件/StrongBacking/存檔(從歷史記錄可以很篤定大部分插手的操作者基本上只有他,包含還未封鎖的)原始帳號提起才適當
- ( π )题外话這個段簡單整理過使用的IP,僅限2024年,包含這些118.167.168.49、118.167.129.211、118.167.166.92、118.167.178.95、118.167.157.223、118.167.172.59、118.167.148.186、118.167.169.110
- 大致上應該都屬於Special:用户贡献/118.167.128.0/18,2023年含以前的結果應該變動不會太大
- 除了絲草,會將數據過期的滷味妹更新到Wikipedia:傀儡調查/案件/StrongBacking,Special:用户贡献/118.167.128.0/18會附帶但僅作為輔助參考,另外確認Wikipedia:傀儡調查/案件/StrongBacking/存檔的2023年末期Special:用户贡献/118.167.128.0/18這個段已經相當活躍且被提報過下屬的部分IP
--Rastinition(留言) 2024年10月31日 (四) 09:39 (UTC)
註:此處原有文字,因為明顯濫用IP在封鎖狀態登出編輯的活動樣態,已由Rastinition(留言)於2024年10月31日 (四) 12:03 (UTC)刪除,尚祈見諒。若有異議請至互助客棧或向管理員反映。
参考資料
- 你这样移除没有意义,别人要处理的时候还得翻到历史记录来看,徒给别人增加麻烦。没有哪个规定说傀儡的发言一定要移除,17年数据泄漏的时候PMDdeSN的发言也是只擦掉了涉及机密数据的部分,现在元维基就有个全域锁定的用户回来对gbb自己的RfC回应也没被删掉。你要是不喜欢傀儡的发言可以用折叠模板,没必要遇到一句就remove掉一句。还有unsigned模板也不是这样用的。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1月2日 (六) 16:16 (UTC)
- 被刪除及替換的部分special:Diff/84797389,special:Diff/84802405,我認為未經調查而替換為被封禁使用者的名字,似有不妥之處。--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11月2日 (六) 17:02 (UTC)
- 依据Wikipedia:討論頁指引#別人的意見、Wikipedia:破坏#篡改他人留言,原则上只有
移除不允许的资料
、移除非常明显的人身攻击和不文明的留言
时才能用{{deltalk}}移除他人留言,否则可以认为是破坏。然而参见Rastinition进行deltalk的记录(亦可对比84号过滤器日志记录的其他人的操作),Rastinition的诸多操作已明显超过方针所允许的范畴。因此,我有理由怀疑Rastinition已是在对deltalk进行滥用,目的可能有绕过Special:滥用过滤器/230。虽然,移除的许多留言都有一定的“扰乱”成分,但我认为就这样随便把别人的留言移除,很不礼貌(同时会引起对方的不满);况且,移除留言也会损害他人知情权(其他人难以知道被移除的原始内容是什么)。现在多人已认为这种deltalk的行为不妥了,就算是一种提醒吧。如果有关用户的有关行为仍在持续,我会考虑提报。 --Wnotieagusdr(留言) 2024年11月3日 (日) 02:17 (UTC)- 如果沒記錯這個提案原本是匿名IP所發,但Rastinition君下意識認為對方編輯行為很類似被封鎖的某君而直接用模板替換掉,另外...簽名好像也被替換成被封鎖的某君,這樣子似乎也有「假冒簽名」的問題存在?--薏仁將🍀 2024年11月3日 (日) 04:23 (UTC)
- @Wnotieagusdr,已在《Wikipedia:管理员布告板/其他不当行为#Rastinition》提报。--——— 红渡厨(留言・贡献) 2024年11月3日 (日) 05:13 (UTC)
WU MING YI
- WU MING YI(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账号信息)
- 2024年美國總統選舉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Special:Diff/84869085、Special:Diff/84869212、Special:Diff/84869936、Special:Diff/84870243、Special:Diff/84870270。严重违反3RR,且最后一笔涉及破坏。
- 发现人: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6日 (三) 09:00 (UTC)
- 处理:
- ( π )题外话[2],阿拉斯加已經60年來沒投給民主黨總統候選人過了,不過還是送三句話:「不急」、「你们啊,不要想……喜欢……弄个大新闻,说现在已经钦定了……」、「編輯戰,真的假的」。
- 然後@WU MING YI:,希望您發表意見。--(☎)dt 2024年11月6日 (三) 09:20 (UTC)
- 可能是因为台湾的选举制度有关。台湾的选举可以在不经过中华民国中央选举委员会统计的情况下直接宣布胜选。例如今年的台湾领导人选举赖清德宣布胜选之后,侯友宜和柯文哲均宣布败选。-----甜甜圈目前只想吃瓜 2024年11月6日 (三) 11:27 (UTC)
Lvhis
- Lvhis(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账号信息)
- 江歌案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Lvhis的改動理由为条目文本与「判决书大部雷同,涉嫌WP:COPYVIO」,且认为Liqx的後續操作「主要是删除“但未将陈世峰后来的纠缠威胁恐吓的情况告知江歌”这一句」。
- Liqx認為Lvhis指控失實,改動理由不成立。依據如下:1)條目本就存在「其间,劉鑫未将陈世峰纠缠恐吓的相关情况告知江歌」,無論是否撤銷改動,該句都未刪除。2)判決書處於社會公有領域內,不屬於私人或特定團體所有的知識財產,可自由使用,且且相關文本為判決書中對案件事實的客觀記錄,通常不被認為具有獨創性;以著作權為借口對其做微妙改動,違反客觀中立原則;且其改動不僅未精簡判決書文本,反而摻雜、增加個人的主觀判斷,是無意義的。
- Liqx於回退及留言中對Lvhis說明理由,Lvhis對Liqx的解釋視若無睹,且涉嫌虛假指控,兩次不說明理由回退Liqx的回退,涉嫌違反準則。受影响的条目为https://zh-two.iwiki.icu/wiki/%E6%B1%9F%E6%AD%8C%E6%A1%88。
- 调整缩排并加入条目链接。——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1日 (一) 01:59 (UTC)
- 该新用户Liqx(留言)疑似为Wikipedia:SPA,对众多维基编者参与的该条目版本吹毛求疵,其对该条目有些改动为非建设性。有关部分Liqx所坚持的版本不及原有经多位编者参与的版本,其中的一句话Liqx改变了位置,其编辑不具有建设性,并且多次回退已违反回退不过三,如为SPA用户,其行为则不难解释。请管理员们明查。Lvhis(留言) 2024年11月11日 (一) 01:26 (UTC)
- 1)Lvhis指控不实,Lvhis称“他在3小时之内回退了3次之后,目前暂还没有新的回退”,同时称Liqx“多次回退已违反回退不过三”,涉嫌虚假指控。2)Liqx的所有编辑及理由、客观依据早已在Talk:江歌案#提議討論:關於「江歌案」引用網絡參考文獻的笔误或失当详述,Liqx修正了许多看似基于参考资料的虚假描述,并且所有修改都有可信来源支持。且这些虚假描述并非来源于多位编者,“Liqx所坚持的版本不及原有经多位编者参与的版本”似是而非。3)Lvhis亦读过该Talk,此时称Liqx为Wikipedia:SPA,只為某一目的服務,推動其個人支持的觀點,可能是为了泼脏水。4)“其中的一句话Liqx改变了位置”实际上是Lvhis在转述可信来源文本时故意改变了那句话的位置。请管理员们明查。--Liqx(留言) 2024年11月11日 (一) 01:46 (UTC)
- “
如果您的警告无效或对方已经违反了回退不过三原则时,请点击“举报编辑争议”按钮进行举报。
”请问这个提报满足提报条件吗?——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1日 (一) 01:24 (UTC)
- 条目相关文本最初由Lvhis撰写,笔者于前几天改写。Lvhis回退了本人的改写,在本人撤销其回退后又回退了三次。笔者不确定这是否算对方已经违反了回退不过三原则,将回退提供给您判断。四次回退如下:https://zh-two.iwiki.icu/w/index.php?title=%E6%B1%9F%E6%AD%8C%E6%A1%88&oldid=84922884、https://zh-two.iwiki.icu/w/index.php?title=%E6%B1%9F%E6%AD%8C%E6%A1%88&oldid=84923466、https://zh-two.iwiki.icu/w/index.php?title=%E6%B1%9F%E6%AD%8C%E6%A1%88&oldid=84923537、https://zh-two.iwiki.icu/w/index.php?title=%E6%B1%9F%E6%AD%8C%E6%A1%88&oldid=84923663。--Liqx(留言) 2024年11月11日 (一) 01:33 (UTC)
- “回退”是指将页面全部或部分内容恢复到过去某个旧版本,这一编辑好像不是回退啊?--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1日 (一) 01:51 (UTC)
- 对遇害经过的描述回退到了与https://zh-two.iwiki.icu/w/index.php?title=%E6%B1%9F%E6%AD%8C%E6%A1%88&oldid=84804633几乎相同的内容,只是可能为了规避回退不过三原则,Lvhis没有用回退,而是手动修改。--Liqx(留言) 2024年11月11日 (一) 02:06 (UTC)
- 看版本差异,好像并不完全相同?--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1日 (一) 02:09 (UTC)
- 确实不完全相同,中文维基好像没有给“回退”的定义,但是英文维基给了,说是不要求完全相同,部分地逆转或撤消也算是回退。具体算不算还是得请您决断。英文维基:https://en-two.iwiki.icu/wiki/Wikipedia:Edit_warring--Liqx(留言) 2024年11月11日 (一) 02:25 (UTC)
- 中维这里给了,和我前面说的、和英维应该都一样?我看的就是“2016年11月2日下午”那一段(局部),也并不和旧版完全相同,所以应该不属于回退?--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1日 (一) 02:28 (UTC)
- 在“回退不过三原则”的定义里有一个附加细则,在应用“回退不过三原则”时,依据它的细则,而不是“回退”帮助页面的定义,您看会不会好一点?The term "revert" is defined as any edit (or administrative action) that reverses or undoes the actions of other editors, in whole or in part, whether involving the same or different material, and whether performed using undo, rollback, or done so completely manually(术语“回退”的定义是任何编辑(或管理操作),即全部或部分地逆转或撤消其他编辑者的操作,无论涉及相同还是不同的材料,无论是使用撤消、回退还是完全手动执行)您可以对比那次“回退”(?),逆转操作涉及的部分还是挺多的。
- 上升到“(对人的)指控”是我的错,不过做出这个举动跟这个有关系:Lvhis此前已经多次很不客气,又说我啰嗦,又说我的编辑非建设性、无意义,而且只花了5分钟就“核查”了我费了一天时间去查证的编辑全盘否定,全部撤销。后面还在我的个人主页指控我已经违反了回退不过三原则,这对我这个新用户伤害很大,很伤心。我稍微有点生气,冲动了,对不起。--Liqx(留言) 2024年11月11日 (一) 02:37 (UTC)
- @Liqx:您给的英维回退定义在help:回退里也有?您在各不同段落里作出了20几笔编辑,他只针对您某一段修改,而且并未将这一段恢复至原版,我不认为不算明显回退?即便您确实可以论证违反,3RR也不是“绝对标准”,并不是一旦违反就会重罚而不违反就没事(而是任何编辑战都不妥当),还是建议两位将重心放到内容讨论上。另外您是否同意撤销提报,将问题转向内容本身,前往讨论页沟通交流?
- @Lvhis:我觉得Liqx说得有道理。您不应该伤害新手 囧rz……以及您还有两次无理由回退(无理由回退一般只针对毫无疑问的破坏),我认为明显不好。然后这里Liqx已经先道歉了,希望您不要再溯及过往,也不要将重心放在“单一用途账号”等上,并具体论证编辑问题本身?
- --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1日 (一) 02:57 (UTC)
- 好的,非常感谢您对维基的志愿维护,我不知如何撤销提报,请问是否能请您帮忙?
- 另Lvhis在我的主页指责我的编辑不具建設性两处,并称我坚持的版本不及原有经多位编者参与的版本,称我多次回退已违反回退不过三的维基方针。因我是新用户,他的指责非常显眼,令人深感受伤,且我认为他是在人身攻击,请问据维基规则我应如何做,能删除他的指责吗?--Liqx(留言) 2024年11月11日 (一) 03:07 (UTC)
- @Liqx:根据《WP:讨论页指引》,您可以不需要任何理由就直接(整段)删除自己用户讨论页的留言。另外就我个人观感,“编辑不具建设性”“不及原有经多位编者参与的版本”属于是意见表达,我认为这意见表达得不好(更合理的方式是具体论证“为什么编辑不具建设性”),但也肯定不算是人身攻击(如果真的存在人身攻击,那都可以提报至WP:ANM了);至于“已违反回退不过三的维基方针”,这似乎确实是不当指控了,因为并未违反3RR,但善意推定,我觉得Lvhis并非“有意诽谤”,而是一时情绪下说出的话,希望Lvhis可以收回这句话,也希望您不要过多在意。--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1日 (一) 03:17 (UTC)
- 好的,感谢您的耐心。--Liqx(留言) 2024年11月11日 (一) 03:49 (UTC)
- @Liqx:根据《WP:讨论页指引》,您可以不需要任何理由就直接(整段)删除自己用户讨论页的留言。另外就我个人观感,“编辑不具建设性”“不及原有经多位编者参与的版本”属于是意见表达,我认为这意见表达得不好(更合理的方式是具体论证“为什么编辑不具建设性”),但也肯定不算是人身攻击(如果真的存在人身攻击,那都可以提报至WP:ANM了);至于“已违反回退不过三的维基方针”,这似乎确实是不当指控了,因为并未违反3RR,但善意推定,我觉得Lvhis并非“有意诽谤”,而是一时情绪下说出的话,希望Lvhis可以收回这句话,也希望您不要过多在意。--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1日 (一) 03:17 (UTC)
- 中维这里给了,和我前面说的、和英维应该都一样?我看的就是“2016年11月2日下午”那一段(局部),也并不和旧版完全相同,所以应该不属于回退?--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1日 (一) 02:28 (UTC)
- https://zh-two.iwiki.icu/w/index.php?title=%E6%B1%9F%E6%AD%8C%E6%A1%88&oldid=84877371刚刚发现再往前Lvhis还回退过一次,这次目测是和旧版相同的,我应该也还回退过一次,这样我和Liqx都违反了3RR原则,应该满足您介入的条件了(?)--Liqx(留言) 2024年11月11日 (一) 02:48 (UTC)
- 3RR判断标准是24小时内,您给的是11月7日的。另外我不是管理员;就算是管理员“介入”,要不就是关闭提报让你们去讨论页讨论具体争议,要不是对参加编辑战的两方短期封禁(这完全没有解决问题还增加怨恨,而且还是会让你们封禁期结束后继续讨论。--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1日 (一) 02:59 (UTC)
- 确实不完全相同,中文维基好像没有给“回退”的定义,但是英文维基给了,说是不要求完全相同,部分地逆转或撤消也算是回退。具体算不算还是得请您决断。英文维基:https://en-two.iwiki.icu/wiki/Wikipedia:Edit_warring--Liqx(留言) 2024年11月11日 (一) 02:25 (UTC)
- 看版本差异,好像并不完全相同?--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1日 (一) 02:09 (UTC)
- 对遇害经过的描述回退到了与https://zh-two.iwiki.icu/w/index.php?title=%E6%B1%9F%E6%AD%8C%E6%A1%88&oldid=84804633几乎相同的内容,只是可能为了规避回退不过三原则,Lvhis没有用回退,而是手动修改。--Liqx(留言) 2024年11月11日 (一) 02:06 (UTC)
- “回退”是指将页面全部或部分内容恢复到过去某个旧版本,这一编辑好像不是回退啊?--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1日 (一) 01:51 (UTC)
- 我已对Liqx给与了警告,他在3小时之内回退了3次之后,目前暂还没有新的回退。--Lvhis(留言) 2024年11月11日 (一) 01:33 (UTC)
- 那您应该撤回前面的“
已违反回退不过三
”这一说法?另外您的警告在他所有回退操作之后,且警告之后确实并未再回退?--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1日 (一) 01:56 (UTC)- 我警告他但并未以3RR举报他,这里是他诬告我。现在该条目已被管理员有条件保护,问题已暂解决。--Lvhis(留言) 2024年11月11日 (一) 02:02 (UTC)
- @Liqx、Lvhis:根据WP:编辑战方针,两位回退均不属于编辑战的豁免情况,故均应避免多次回退对方。且應對編輯戰时,
即使在回退时使用编辑摘要也无法促成有效的沟通,故争议方应在讨论页讨论协商或其他适当位置寻求协助,以让各方清楚阐述论点
。- @Liqx:我认为您提报的Lvhis并未违反3RR。另外一方面,“涉嫌WP:COPYVIO”只是对条目内容的判断,只是双方对是否侵权的判断不同,上升到“(对人的)指控”我认为有些过了。至于究竟是否违反WP:COPYVIO,建议两位继续在讨论页讨论,或征求社群意见。
- @Lvhis:WP:SPA只是论述,不是方针或指引,“单一用途账号”本身并没有问题,建议主要关注对方具体编辑内容上的问题。“
吹毛求疵
”可能只是不同编者对内容有不同意见,我认为不适合这么说。至于哪个版本更好,仍属不同意见,我建议在讨论页说明,讨论出共识,而非直接以“版本不好”为理由回退。另外,如上一句所述,Liqx并未违反回退不过三,虽然对方率先提报本身也不恰当(因为您也未违反),但您也应该收回“已违反回退不过三”的说法?
- 那您应该撤回前面的“
- 综上,两位均未违反3RR,建议Liqx撤回提报(就算不撤回,也不会有什么处理),并在讨论页专注于内容问题讨论。当然,虽未违反,两位仍有编辑战行为,等条目保护解除之后应避免再互相回退(不论是否触及3RR)了。--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1日 (一) 02:22 (UTC)
- 您好,先回复您前面@我的“您不应该伤害新手 囧rz……以及您还有两次无理由回退(无理由回退一般只针对毫无疑问的破坏),我认为明显不好。然后这里Liqx已经先道歉了,希望您不要再溯及过往,也不要将重心放在“单一用途账号”等上,并具体论证编辑问题本身?” 答:1)对非建设性的回退的理由在该用户Liqx的讨论页的警告中已述。2)Liqx的"道歉"是向您,而不是对我道歉,证据是他/她后来跑到我的讨论页贴了个“编辑战”警告,纯属骚扰。3)TA这个新用户有点特殊,虽然WP:SPA本身不是方针或指引,但此类用户在特定条目上很容易偏执不具建设性,Liqx迄今在这个条目上的行为基本如此;一般普通新用户不至如此,谦虚点会用沙盒先征求下意见;这个新用户还会跑到这里来诬告。4)对TA提到3RR只是警告,让TA止步,如果TA24小时4次了,就不是警告而是举报了,故该警告不需撤销。
- 就有关内容编辑问题,这个章节“背景與案發经过”的内容,在Liqx于11月7日改动之前是多个维基编者参与合作的版本,我好像参与的不多,Liqx说这是我的版本纯属谎言;Liqx当时改动的非常糟糕(您有时间可查看下条目编辑历史),TA指控之前版本不中立等,实际上TA改动后没依据最可靠来源,不中立还很罗嗦,当然不具建设性,也是对之前的维基编者们不尊重,我予以回退并告知理由。TA后来又做了改动,但与判决书的有关部分高度重合,基本照抄,可是原版本中根据判决书等来源支持的一句话被TA改动了位置,做了个小动作;尽管判决书或为公有领域,但原来多位维基编者依据来源又非照抄的版本显然更维基化,Liqx(在我提醒后改为照抄再加小动作)的版本,其质量比原有版本下降和倒退了,我后来是在原版本基础上稍作改动,Liqx就开始回退。WP:SPA用户容易偏执,不愿合作,故其编辑容易不具建设性。
- 感谢您代理撤销这个诬告,这是我在此诬告下最后一次留言。--Lvhis(留言) 2024年11月11日 (一) 05:46 (UTC)
- “
HYHJKJYUJYTTY、Liki87564231
- HYHJKJYUJYTTY(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账号信息)
- Liki87564231(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账号信息)
- 臺灣親中共派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编辑战,均已触犯3RR
- 发现人: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1月2日 (六) 13:04 (UTC)
- 他來源太多與定義無關--HYHJKJYUJYTTY(留言) 2024年11月2日 (六) 13:05 (UTC)
- 接近純破壞了--HYHJKJYUJYTTY(留言) 2024年11月2日 (六) 13:07 (UTC)
- 應該停止了吧,可關閉,管理員執行全保護了,但那個他符合純破壞還是處理--HYHJKJYUJYTTY(留言) 2024年11月2日 (六) 13:27 (UTC)
- 处理: 封禁1天。似乎是來源造假,見差異。@自由雨日君。-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11月3日 (日) 14:59 (UTC)
- 备注:仅Liki87564231被封禁。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1月7日 (四) 11:05 (UTC)
K.Y.K.Z.K.
- K.Y.K.Z.K.(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账号信息)
- Template:青岛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对象索引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被提报人在案涉模板的存废复核请求(Wikipedia:存廢覆核請求#Template:青岛市历史建筑保护名单索引)因改善后撤回请求后,私自、未经任何沟通的情况下,将该模板更改回提删之前(Special:Diff/84911769)的格局,被我撤回后,又称“
你都撤回了,那么就说明这个条目已经成自由身了
”(Special:Diff/84914209),完全是无理取闹。并倒打一耙、声称我是在诉诸条目所有权“请勿WP:OWN
”(Special:Diff/84914209)。 - 发现人:——— 红渡厨(留言・贡献) 2024年11月10日 (日) 05:15 (UTC)
- 前情提要:Wikipedia:管理员布告板/其他不当行为#K.Y.K.Z.K. 2。--——— 红渡厨(留言・贡献) 2024年11月10日 (日) 05:18 (UTC)
- @红渡厨:似乎不完全是之前的格局,故不能说就是扰乱性编辑(可能是有了新的论据,并不会造成原先的问题)。但这个模板着实有些复杂,我读了来源和之前存废讨论之后也没有完全弄清楚。还是希望@K.Y.K.Z.K.具体解释一下,以及红渡厨确实一下是否新模板一定有旧模板的问题?--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0日 (日) 06:02 (UTC)
- Special:Diff/84914193,被提报人自称是
恢复至Special:diff/77992573时的内容
。--——— 红渡厨(留言・贡献) 2024年11月10日 (日) 06:10 (UTC)- 我说的是以Special:diff/77992573为基础加以修改。--K.Y.K.Z.K.(留言) 2024年11月10日 (日) 07:21 (UTC)
- 哦--——— 红渡厨(留言・贡献) 2024年11月10日 (日) 07:30 (UTC)
- @红渡厨:理解您的情绪,但我觉得您最好论述对方论述存在的问题,以及这次提报的合理性,以便其他编者清楚明了?至少我这次是基本没有看明白 囧rz…… ——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0日 (日) 15:12 (UTC)
- 也是,这条写的有点急,逻辑没理顺,晚点我重新写一下。--——— 红渡厨(留言・贡献) 2024年11月10日 (日) 15:13 (UTC)
- @红渡厨:有写好吗?()就目前的情况来看,恕我无法判断两位谁对谁错。--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1日 (一) 14:14 (UTC)
- 抱歉,我也有拖延症。现在就写。--——— 红渡厨(留言・贡献) 2024年11月11日 (一) 14:41 (UTC)
- @红渡厨:有写好吗?()就目前的情况来看,恕我无法判断两位谁对谁错。--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1日 (一) 14:14 (UTC)
- 也是,这条写的有点急,逻辑没理顺,晚点我重新写一下。--——— 红渡厨(留言・贡献) 2024年11月10日 (日) 15:13 (UTC)
- @红渡厨:理解您的情绪,但我觉得您最好论述对方论述存在的问题,以及这次提报的合理性,以便其他编者清楚明了?至少我这次是基本没有看明白 囧rz…… ——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0日 (日) 15:12 (UTC)
- 哦--——— 红渡厨(留言・贡献) 2024年11月10日 (日) 07:30 (UTC)
- 我说的是以Special:diff/77992573为基础加以修改。--K.Y.K.Z.K.(留言) 2024年11月10日 (日) 07:21 (UTC)
- Special:Diff/84914193,被提报人自称是
- 重写:被提报人在案涉模板的存废复核请求(Wikipedia:存廢覆核請求#Template:青岛市历史建筑保护名单索引)因改善后撤回请求后,私自、未经任何沟通的情况下,以该模板2023年7月8日 (六) 13:04(UTC+8)时的版本为蓝本,修改为了2024年11月10日 (日) 09:03(UTC+8)时的版本,该版本完全脱离了之前在存废复核中由猫猫的日记本阁下完善过的版本Special:Diff/84209790。
- 还有,被提报人声称自己是因为
你都撤回了,那么就说明这个条目已经成自由身了
(Special:差异/84914209),他才这么改的,但该说法显然是小学生式的狡辩。我在撤回时说的很清楚:Special:Diff/84891202,是因为该模板调整改善了才撤回的,你把这个模板又按之前的样子改回去了,那我还撤回干什么? - 另外,本次编辑争议发生以前,被提报人已经因为将维基百科当作战场(后简称“战场行为”)被我提报至《Wikipedia:管理员布告板/其他不当行为#K.Y.K.Z.K. 2》,有鉴于被提报人已经声明
有的是時間鬥你
(Special:Diff/84855279)9月27号的「不能休息」和今天的内容都是为阁下而写
(Special:Diff/84859075),且案涉模板《模板:青岛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对象索引》也是我全程参与提删,故被提报人的行为,显然是在继续“斗我”,显然是其“战场行为”的持续,显然是严重扰乱维基百科正常秩序,我要求对这种扰乱分子予以封禁。——— 红渡厨(留言・贡献) 2024年11月11日 (一) 16:13 (UTC)- @K.Y.K.Z.K.,差点忘记ping你了,免得你又说我没通知你。--——— 红渡厨(留言・贡献) 2024年11月12日 (二) 03:33 (UTC)
- 处理:當事人已改提出移動請求;請諸位在模板討論頁解決剩餘爭議。若往後仍出現編輯戰,亦請通知我或其他管理員實施必要處置。——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1月12日 (二) 06:51 (UTC)
Zhxy 519
- Zhxy 519(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账号信息)
- 王丹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1.此條目為生者傳記,且為政治敏感人物,條目應注意查證,避免影響聲譽
2.此條目的"性騷擾爭議"一節,其引用的資料為大陸未被認可的媒體,其有假新聞政治傾向之疑慮 Zhxy版本:"最終2024年,台北地方檢察署雖認定王丹強吻等事實成立,但因王非中華民國國民且行為於第三國發生而不予起訴。[52]"
( 专访李元钧:体谅检方未认定王丹强暴未遂,“愿意相信部分事实,这就够了”. 新新聞. 2024-07-03 [2024-11-07] (中文(中國大陸)))
我修改的版本:"2024年,台北地方檢察署因王丹非中華民國國民且該案地點非發生於本國,故不予受理,全案最終以不起訴告終。" 同時建議管理員將此頁面設為全保護,以避免爭議修改
- 发现人:Azure0620(留言) 2024年11月14日 (四) 02:14 (UTC)
- 处理:請先在條目討論頁討論。——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1月14日 (四) 18:43 (UTC)
Kenny023
https://www.instagram.com/nss.secrets/p/Cdn1QWHBVgM/ ,並使用理由「社交媒體為不可靠來源」和「疑似緋聞」,我可以理解我引用的內容沒有明個列明居學校是否為「梁式芝書院」但最起碼要讓觀看維基百科的人知道編輯者在說什麼或當時該學生在說什麼,最重要一點,秀茂坪區只有一間女校,我作為香港人我曾經也住在秀茂坪區我是知道 @Kenny023 [社交軟件為不可靠來源] 你可以找到更可靠的來源嗎?
- 发现人:Jackyming(jmtw9250/JM). 2024年11月13日 (三) 14:26 (UTC)
- 处理:(非管理員關閉)明显的扰乱性提报。——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3日 (三) 14:28 (UTC)
- ?--Jackyming(jmtw9250/JM). 2024年11月13日 (三) 14:49 (UTC)
- 社群網站的確不符合可靠來源,另外有鑒於你是新手,請@Jackyming君另外參考維基百科:新手入門與可靠來源/常見爭議性來源列表點擊閱覽裡面相關,也許會有初步概念,謝謝。--薏仁將🍀 2024年11月13日 (三) 20:58 (UTC)
- 囧rz……背景不明的社交媒体树洞也算可靠来源?📕📙📒📗📘賭博機構最堅定的反對者戒賭熱線:2343-2255 2024年11月13日 (三) 21:13 (UTC)
- 照您这么说呢那带有社交平台认证的社交媒体账号以及百家号、微信公众号这类的平台也不算是可靠来源。(例如影视作品、新闻媒体这种高度依赖上两个平台的内容。)-----这就是“女性拳击”听甜甜圈说 2024年11月14日 (四) 02:38 (UTC)
- 别离题,你看看提报人给的链接吧。另外,注意你签名的尺度。--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4日 (四) 02:45 (UTC)
- 提报人给的链接,必须要登录才能访问。(meta公司旗下的社交媒体需要登录后才能访问具体用户主页)-----这就是“女性拳击”听甜甜圈说 2024年11月14日 (四) 03:05 (UTC)
- 好像还真是。我看不懂粤文,但很显然是一个类似表白墙的东西,甚至上面有AV、4p等污秽字眼。显非可靠来源。--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4日 (四) 03:07 (UTC)
- 你看不懂粵文(粵語)吧了,但條目是香港一間學校,香港人可以看不懂 還有你的維基百科用戶頁不是寫了可以用基本粵語交流嗎 基本粵語交流看不懂?他是說秀茂坪內有一間女學校有老師上課時候播av(色情影片)超過五分鐘才發現,然後學校沒有處理,但老師自行離職了,他不這樣說的話別人怎麼清楚知道事發經過?難道說老師上課時候播了影片 但是女學生不喜歡看?還是你喜歡怎麼說?其實有時候我還真的很想問一下中國大陸的新聞不斷使用「相關機構」「相關人員」「相關事件」 到底中國大陸人是不是真的可以看懂的
- 我已經盡量使用書面語,你看不懂的話我真的沒有辦法了--Jackyming(jmtw9250/JM). 2024年11月14日 (四) 03:30 (UTC)
- 你完全不理解我们在讨论什么。--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4日 (四) 03:34 (UTC)
- 你們在討論提報人給的Instagram連結是否為可靠來源,但我決定放棄了 好像真的溝通不了 但請你記得一點,條目是一間香港學校,香港人是可以看懂粵語。--Jackyming(jmtw9250/JM). 2024年11月14日 (四) 03:38 (UTC)
- 你完全不理解我们在讨论什么。--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4日 (四) 03:34 (UTC)
- 好像还真是。我看不懂粤文,但很显然是一个类似表白墙的东西,甚至上面有AV、4p等污秽字眼。显非可靠来源。--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4日 (四) 03:07 (UTC)
- 提报人给的链接,必须要登录才能访问。(meta公司旗下的社交媒体需要登录后才能访问具体用户主页)-----这就是“女性拳击”听甜甜圈说 2024年11月14日 (四) 03:05 (UTC)
- 别离题,你看看提报人给的链接吧。另外,注意你签名的尺度。--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4日 (四) 02:45 (UTC)
- 他當然是來源啦,條目寫有人在instagram發文 指控有老師秀茂坪有一間女校有老師上堂播色情影片, 我不放他instagram貼文出來放什麼?
- 是否一定要可靠來源?該貼文是整件事的開頭,如果沒有人發該貼文的話就全香港沒有人知道,除了那間學校的人,很老實地說我是認識那間學校的人(學生) 我還知道當時該名老師播放的色情影片網站是pornhop--Jackyming(jmtw9250/JM). 2024年11月14日 (四) 03:36 (UTC)
- 不管你認識甚麼人,
維基百科的條目應該採納可靠的已經發表的來源
(Wikipedia:V)。請仔細閱讀相關的指引。--黑暗魔君(留言) 2024年11月14日 (四) 03:46 (UTC)- 不用了 我決定放棄了--Jackyming(jmtw9250/JM). 2024年11月14日 (四) 03:50 (UTC)
- 不管你認識甚麼人,
- 照您这么说呢那带有社交平台认证的社交媒体账号以及百家号、微信公众号这类的平台也不算是可靠来源。(例如影视作品、新闻媒体这种高度依赖上两个平台的内容。)-----这就是“女性拳击”听甜甜圈说 2024年11月14日 (四) 02:38 (UTC)
- ?--Jackyming(jmtw9250/JM). 2024年11月13日 (三) 14:49 (UTC)
吳優雅
- 吳優雅(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账号信息)
- Draft:蕭宇辰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台灣吧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Draft:張佳家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疑似違反WP:PAID且尚未申報。
- 提報人:Talimu0518(留言) 2024年11月14日 (四) 12:05 (UTC)
- 已先作提醒。--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11月14日 (四) 13:18 (UTC)
- 处理:提醒後無編輯-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11月18日 (一) 08:58 (UTC)
Csf1996
- Csf1996(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账号信息)
- 大甲媽祖遶境進香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長期加入大量難以閲讀, 瑣碎内容(見條目頁編輯記錄),相關内容被刪除後(special:diff/84918411)(special:diff/84923683)重新加回(special:diff/84922646)(special:diff/84925892),嘗試溝通無效(見此),未見有意解決問題。另大甲鎮瀾宮條目有相同問題。我的IP不固定,U:129.94.242.140及U:129.94.242.142均是本人。
- 发现人:129.94.242.152(留言) 2024年11月11日 (一) 07:40 (UTC)
- 确实是令人迷惑。--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1日 (一) 07:56 (UTC)
- 説實話大甲鎮瀾宮還好,大甲媽祖遶境進香點了全部展開後簡直是boss的第二階段。--129.94.242.152(留言) 2024年11月11日 (一) 08:11 (UTC)
- 後續再請關注吧,因為他解封後又出現一筆不太適當的內容Special:Diff/84951713,目前已移除並給與提醒。--薏仁將🍀 2024年11月13日 (三) 00:48 (UTC)
- 説實話大甲鎮瀾宮還好,大甲媽祖遶境進香點了全部展開後簡直是boss的第二階段。--129.94.242.152(留言) 2024年11月11日 (一) 08:11 (UTC)
- 确实是令人迷惑。--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1日 (一) 07:56 (UTC)
- 处理:禁止條目編輯1周-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11月14日 (四) 06:01 (UTC)
- 我提报至WP:VIP#Csf1996后,已由Manchiu封禁一天。但未来仍可能再犯,故我认为暂时不关闭这里的提报。——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1日 (一) 15:03 (UTC)
- @Manchiu:该用户继续类似编辑行为。--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4日 (四) 05:24 (UTC)
ABCDEAN
- ABCDEAN(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账号信息)
- 北京宣言 (2024年)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坚持在序言章节写入无关内容、无故移除全文总结性重要内容(版本差异1、版本差异2,尤其是第2笔已完全构成破坏),已发出唯一警告。
- 发现人: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8日 (一) 03:52 (UTC)
- (~)補充:警告之后,该用户不仅完全拒绝沟通,还至我的讨论页一个和其他用户交流的话题下留毫无意义的言进行骚扰(版本差异) ——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8日 (一) 04:34 (UTC)
- 警告後已無繼續?--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11月18日 (一) 08:57 (UTC)
- 因为警告后不久条目被保护了啊( ,而且警告后他也没修正 ——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8日 (一) 10:29 (UTC)
- 警告後已無繼續?--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11月18日 (一) 08:57 (UTC)
- 副知@Ericliu1912:--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8日 (一) 05:05 (UTC)
- 第一次编辑时因为我搞错了他死亡日期,你说那是捣乱也就算了,但最后一次时我说这些所谓的“领导”都死亡了哪里有错?--ABCDEAN(留言) 2024年11月18日 (一) 15:40 (UTC)
- 所有问题都已经在编辑摘要和提报中说得很清楚了,不再重复。另我从没用过“
捣乱
”一词;你的编辑已构成破坏,这里再进行一次 最后警告。--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8日 (一) 15:56 (UTC) - (!)意見:无不无关、重不重要我先不说,但阁下似乎没有为此提供符合WP:V要求的来源。PS:如果您想说序言其他句子也没有来源,我要指出的是,导言所提到的内容在下方正文有详细叙述,并已加上来源,在这种情况下导言是可以不加来源的,见WP:LEADCITE。PPS:我没记错的话,至少穆萨·阿布·马祖克应该还活着。--银色雪莉(留言) 2024年11月18日 (一) 16:17 (UTC)
- 最重要的是他还把“
輿論多正面評價《北京宣言》及中華人民共和國促進和平的外交努力,惟亦有論者質疑《宣言》的實際作用。
”这一句直接移除了,这是序言里直接对最大篇幅的《反应》一章的总结。加上无关内容(乃至无来源内容或无意添加错误内容)还只是编辑争议,但移除这一句这笔编辑就是破坏了。--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8日 (一) 16:19 (UTC)
- 最重要的是他还把“
- 此外,就你的编辑倾向、编辑摘要和你在讨论中的用词“
所谓的‘领导’
”,可以看出你有鲜明的立场,且将这种立场转化为了编辑内容中的强烈偏见。请多多阅读相关方针后再编辑。--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8日 (一) 16:23 (UTC) - 請見下方其他用戶回覆。謝謝。--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11月18日 (一) 16:41 (UTC)
- 所有问题都已经在编辑摘要和提报中说得很清楚了,不再重复。另我从没用过“
- (~)補充:警告之后,该用户不仅完全拒绝沟通,还至我的讨论页一个和其他用户交流的话题下留毫无意义的言进行骚扰(版本差异) ——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8日 (一) 04:34 (UTC)
- 处理:
Decasurger
- Decasurger(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账号信息)
- 連明偉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對於條目分類,反覆要求加入重複的母分類,嘗試溝通無效
- 发现人:Yr(留言) 2024年11月12日 (二) 14:11 (UTC)
- 對於條目分類問題,@Yr提不出任何執著刪其一分類的理據,並發動編輯戰,嘗試與其溝通無效,仍持續回退條目--Decasurger(留言) 2024年11月12日 (二) 14:16 (UTC)
- 我解釋得非常明確,Category:國立東華大學人文社會科學學院校友是Category:國立東華大學校友的子分類,可以用前者概括,是你提不出明確的否定理由,還敢對我人身攻擊。--Yr(留言) 2024年11月12日 (二) 14:18 (UTC)
- 執意要刪又提不出任何你執意一定要刪一個的理據,哪個社群共識或規定說要二則一?而且你態度有好到哪裡?--Decasurger(留言) 2024年11月12日 (二) 14:48 (UTC)
- @Decasurger:頁面分類指引中的「幾點重要的共識」一節有以下敘述:「
一個條目通常不應該同時既屬於某個分類又屬於這個類別的子分類。
」。個人認為您需要說明為何該人必須明文歸入較大的國立東華大學校友分類。--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1月13日 (三) 06:29 (UTC)- Nice!Thank you, @Patrickov!
- 關於同時分類兩者的主要目標有兩個
- 1. 讓讀者易於該條目中「直接檢索分類校友」,例如:在香港中文大學新亞書院條目中能直接進入分類:新亞書院校友檢索學院校友。
- 2. 同時,讀者於上一層條目中也能夠「依拼音檢索」所有校友,例如:在香港中文大學條目中進入分類:香港中文大學校友,檢索姓氏拼音為S的孫中山校友。
- 總結以上,上述讀者使用情境皆是單一分類無法做到--Decasurger(留言) 2024年11月13日 (三) 11:44 (UTC)
- 當然,歸入分類可以方便檢索,但某條目歸入子分類後,按入母分類仍可以先按子分類的方法檢索。如果照您的做法,有很多條目都要被歸入大量分類,子分類就會失去應有的作用、母分類也會顯得非常擁腫。--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1月13日 (三) 17:35 (UTC)
- 照此人的邏輯,所有男性人物的條目都應該加上Category:男性人物--Yr(留言) 2024年11月14日 (四) 02:43 (UTC)
- 當然,歸入分類可以方便檢索,但某條目歸入子分類後,按入母分類仍可以先按子分類的方法檢索。如果照您的做法,有很多條目都要被歸入大量分類,子分類就會失去應有的作用、母分類也會顯得非常擁腫。--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1月13日 (三) 17:35 (UTC)
- @Decasurger:頁面分類指引中的「幾點重要的共識」一節有以下敘述:「
- 執意要刪又提不出任何你執意一定要刪一個的理據,哪個社群共識或規定說要二則一?而且你態度有好到哪裡?--Decasurger(留言) 2024年11月12日 (二) 14:48 (UTC)
- 我解釋得非常明確,Category:國立東華大學人文社會科學學院校友是Category:國立東華大學校友的子分類,可以用前者概括,是你提不出明確的否定理由,還敢對我人身攻擊。--Yr(留言) 2024年11月12日 (二) 14:18 (UTC)
- 明显违反WP:分类指引的行为还打编辑战,支持管理员作出处理(人身攻击行为则在ANM讨论并处理)。--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4日 (四) 03:13 (UTC)
- 呵,這帳號一直在幫東華打廣告,怎還沒被永封。--HanTsî(留言) 2024年11月14日 (四) 09:58 (UTC)
- 對於條目分類問題,@Yr提不出任何執著刪其一分類的理據,並發動編輯戰,嘗試與其溝通無效,仍持續回退條目--Decasurger(留言) 2024年11月12日 (二) 14:16 (UTC)
- 处理: 封禁2天-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11月14日 (四) 06:14 (UTC)
- (注:个人猜测是编辑战1天+人身攻击1天,所以不当行为是都处理了的。)--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5日 (五) 15:16 (UTC)
- 謝謝補充。--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11月18日 (一) 08:58 (UTC)
- (注:个人猜测是编辑战1天+人身攻击1天,所以不当行为是都处理了的。)--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5日 (五) 15:16 (UTC)
妃紅、114.38.87.94
- 妃紅(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账号信息)
- 114.38.87.94 (討論 · 貢獻 · 刪除貢獻 · 过滤器日志 · WHOIS · RBLs · http · 封禁链接 · 封禁日誌)
- 61.224.176.46 (討論 · 貢獻 · 刪除貢獻 · 过滤器日志 · WHOIS · RBLs · http · 封禁链接 · 封禁日誌)
- 孙权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U:61.224.176.46和U:114.38.87.94一望而知为同一人)持续编辑战,均已明显违反3RR
- 发现人: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2日 (五) 09:26 (UTC)
- 首先,我要說明的是,清朝咸豐年間地方志《邳州志》只記載“堅為下邳丞時,權生。”並無直接描述孫權生在下邳。 更無有人聲稱的“地方誌明確記載6歲離開下邳”的說法,該說法純屬某簡體網站自編的,《邳州志》也根本無“隨父6歲離開下邳”的描述,這甚至都不是文言文。 後來,有人又說:“你所謂的兩歲遷往揚州,沒看見任何古籍直接證據”,但史書明明有寫,《三國志·孫策傳》注引《江錶傳》:“堅為朱俊所表,為佐軍,留家著壽春”,難道孫權不算孫堅家眷了嗎,有人又說“其父以及權何時去的壽春,有時間表嗎?”,史書記載了孫堅參與了朱儁的部隊,討伐趙弘破宛城的時間都是發生在184年六月到十月,明確可考,換過來說,請問有2歲孫權參與軍隊的記載嗎,再說,既然孫堅早就去了宛城,就更不存在“孫權6歲隨父離開下邳”的說法了。
- 其次,我發的關於漢代三互法的規定明確記載孫權曾出任會稽太守,曹操表薦孫權為荊州牧,劉備表薦孫權為徐州牧,這都是歷史事實,有人總是偷偷删除,搞不懂什麼用心。--妃紅(留言) 2024年11月22日 (五) 14:03 (UTC)
- 有人一面表示“粗體化出生地和祖籍地以示區別。維琪百科僅做客觀表述,供研究者根據每個人的觀點自行判定其是哪裡人。”裝拉架的,一面把孫權按照漢代三互法規定出任的官職,以及按照漢代察舉制由地方郡太守,州刺史舉薦為孝廉和茂才的記載和參考資料全部删光,對得起別人心血嗎。 其他奇怪的言論還有:“「下邳」的當時大多數都是南方政權勢力範圍,不存在現在人意義上的南北方概念。 中原以南在當時都是南方。” 。“二十四史根據什麼編纂的? 地方志這樣比較起來更加權威。”我的評論一直都是就事論事,而有人評論卻一直帶有“嚴重的個人情感”“閣下是為了詭辯而詭辯嗎?是不是你個人臆想的理所應當?”“個人推斷之表述和出典”等各種惡意詆毀他人的言論--妃紅(留言) 2024年11月22日 (五) 14:20 (UTC)
- 繼續,根據《孫破虜討逆傳》的記載,關於孫權三歲後到八歲(185年到189年),孫堅的全部動向:
- 1.孫堅先在凉州,後受邀駐守長安(《三國志》:邊章、韓遂作亂凉州,中郎將董卓拒討無功。中平三年,遣司空張溫行車騎將軍,西討章等。溫錶請堅與參軍事,屯長安)
- 2.孫堅在長沙討伐區星(時長沙賊區星自稱將軍,眾萬餘人攻圍城邑,乃以堅為長沙太守。到郡親率將士,施設方略,旬月之間,克破星等)
- 3.孫堅救了陸康的侄子宜春(位於豫章郡,現在的江西省)長(《吳錄》:是時廬江太守陸康從子作宜春長,為賊所攻,遣使求救於堅。堅整嚴救之。主簿進諫,堅答曰:“太守無文德,以征伐為功,越界攻討,以全異國。以此獲罪,何愧海內乎?”乃進兵往救,賊聞而走。)
- 4.孫堅逼殺荊州刺史王睿後又到南陽(獻帝春秋曰:堅到南陽,移檄太守請軍糧。諮以問綱紀,綱紀曰:“堅鄰郡二千石,不應調發。”諮遂不與。)
- 綜上所述,孫堅在孫權六歲左右先後前往了凉州,長沙,長安,豫章,南陽等地,如果按“留家著壽春”那麼孫權就是在壽春成長,如果按有人言“孫權在此列?”孫權不算留在壽春的家屬,那麼孫權就前往了上述地方,毫無疑問的是,無論哪種情况,“六歲隨父離開下邳”的說法不實,更沒有孫權成長於下邳的記述。--妃紅(留言) 2024年11月22日 (五) 14:49 (UTC)
- 有人一面表示“粗體化出生地和祖籍地以示區別。維琪百科僅做客觀表述,供研究者根據每個人的觀點自行判定其是哪裡人。”裝拉架的,一面把孫權按照漢代三互法規定出任的官職,以及按照漢代察舉制由地方郡太守,州刺史舉薦為孝廉和茂才的記載和參考資料全部删光,對得起別人心血嗎。 其他奇怪的言論還有:“「下邳」的當時大多數都是南方政權勢力範圍,不存在現在人意義上的南北方概念。 中原以南在當時都是南方。” 。“二十四史根據什麼編纂的? 地方志這樣比較起來更加權威。”我的評論一直都是就事論事,而有人評論卻一直帶有“嚴重的個人情感”“閣下是為了詭辯而詭辯嗎?是不是你個人臆想的理所應當?”“個人推斷之表述和出典”等各種惡意詆毀他人的言論--妃紅(留言) 2024年11月22日 (五) 14:20 (UTC)
- 多重ip打編輯戰?--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11月22日 (五) 16:51 (UTC)
- 应该不是有意使用多重IP,应该是大陆人用VPN编辑的。--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2日 (五) 16:57 (UTC)
- 处理:
IU-lovepoem
- IU-lovepoem(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账号信息)
- IU (歌手)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本人於前改善此條目,但被該用戶指控為破壞,但本人皆是依據優特標準修訂,敬請諸位公決
- 发现人:August0422 (T/C) 2024年11月19日 (二) 03:46 (UTC)
- 尤其想問諸位兩版本哪一較符合標準--August0422 (T/C) 2024年11月19日 (二) 03:49 (UTC)
- 維基百科並沒有規定一定要特優標準修訂
- 維基百科只要是有來源的正確資料每個人都可以編寫
- IU的頁面已經有眾多網友持續編寫多年了,都沒任何問題
- 卻因August0422認為不符合特優表準修訂條目
- 就大量刪除IU的所有相關紀錄和其他網友多年來的編寫結晶
- 那些紀錄就是一個藝人的作品心血和心路歷程
- 維基百棵存在的意義是要讓資訊更正確和豐富
- 而不是大量刪除主觀認為太瑣碎的正確資料,而不會補充編寫得更完善--IU-lovepoem(留言) 2024年11月19日 (二) 04:34 (UTC)
- 維基百科:改進條目--August0422 (T/C) 2024年11月19日 (二) 04:56 (UTC)
- 條目所有權,每人都有修改之權利--August0422 (T/C) 2024年11月19日 (二) 05:00 (UTC)
- 條目所有權,每人都有修改之權利
- 所以你只會刪除別人寫的正確資訊,而不會增加更完善的編寫
- 把IU主頁面的東西幾乎都刪光,所以我說是破壞有問題嗎?
- 閣下刪除的那些東西都是有來源且正確的資訊,甚至連IU創作過多件的專輯作品,也被刪除到剩幾件而已
- WIKI是要讓大家有更豐富正確的資訊,而且不是缺少各種資訊,且簡單一句話就帶過--IU-lovepoem(留言) 2024年11月19日 (二) 05:24 (UTC)
- 破壞叫做無建設性之編輯--August0422 (T/C) 2024年11月19日 (二) 05:33 (UTC)
- 條目是不宜過長的--August0422 (T/C) 2024年11月19日 (二) 05:34 (UTC)
- 只要是正確資訊WIKI並沒有規定條目不能過長
- 舉個例子來說你可以去看看泰勒絲的內容
- 只因為你主觀認為就可以擅自刪除IU的內容?
- 但是自己卻不進行改良編寫,只會刪除一些正確且客觀的資料
- IU的資料從2017年到2024年中幾年的時間就無任何問題,卻因為你認為的主觀行為
- 就擅自編輯刪除內容--IU-lovepoem(留言) 2024年11月19日 (二) 05:41 (UTC)
- 閣下是在宣示條目所有權嗎?擅自?--August0422 (T/C) 2024年11月19日 (二) 05:46 (UTC)
- 條目所有權是公共的,如果你這麼會編寫的話
- 請寫得更加完善,而不是只會刪除東西 簡短化
- 那些條目內容也是以前很多網友的心血,說是主觀意識擅自刪除,我覺得並無不妥
- 那我反問你為何IU的WIKI已經存在6年以上都沒任何問題
- 就因為你一個人主觀意識就可以變動?--IU-lovepoem(留言) 2024年11月19日 (二) 05:53 (UTC)
- 所以閣下的意思是「沒有問題」就不能修改條目嗎?--August0422 (T/C) 2024年11月19日 (二) 05:54 (UTC)
- 那沒有問題的定義不是主觀意識嗎--August0422 (T/C) 2024年11月19日 (二) 05:57 (UTC)
- 都被掛維護模板還叫沒有問題嗎--August0422 (T/C) 2024年11月19日 (二) 05:57 (UTC)
- 可以修改條目使其更加完善,而不是大量刪除正確的內容資訊--IU-lovepoem(留言) 2024年11月19日 (二) 05:58 (UTC)
- 被掛了什麼fanpov還是什麼的,就代表有需要改嘛--August0422 (T/C) 2024年11月19日 (二) 06:00 (UTC)
- 一般路人只會看WIKI入坑找資料
- 只會發現IU的內容怎麼被刪除這麼多東西
- 並不會知道什麼是被掛fanpov或是維護模版什麼的
- 如果您很厲害的話 請編寫一篇完整且正確豐富的內容
- 而不是大量刪除其他網友編寫的正確文章資訊
- 畢竟那些資料都是正確且存在的--IU-lovepoem(留言) 2024年11月19日 (二) 06:07 (UTC)
- 維基百科不是只為了粉絲而存在的--August0422 (T/C) 2024年11月19日 (二) 06:10 (UTC)
- 當然不是為了粉絲而存在的
- 但是那些都是正確且真實的資訊,有存在於WIKI的正當性和理由
- 甚至連專輯作品也都被你刪除
- 而且照你這麼講 所有藝人明星的百科都該被更改了--IU-lovepoem(留言) 2024年11月19日 (二) 06:18 (UTC)
- 是沒錯,只是沒人改--August0422 (T/C) 2024年11月19日 (二) 06:19 (UTC)
- 那既然這樣你怎麼只針對IU?
- 而且只會刪除簡化內容,卻又不把真實資訊補充進去
- 舉個例子現在IU的頁面2019年和2021年的音樂事業完全消失了
- 還是這就是你認為的正確真實的"優良條目"--IU-lovepoem(留言) 2024年11月19日 (二) 06:49 (UTC)
- 第一、我沒那麼多時間編輯一堆條目
- 第二、會被刪掉也不一定是我刪的,但是會刪必定有其理由--August0422 (T/C) 2024年11月19日 (二) 06:52 (UTC)
- 那我期望你把IU的頁面補充的更好更完整
- 可以嗎?--IU-lovepoem(留言) 2024年11月19日 (二) 07:00 (UTC)
- 就不符合方針啊--August0422 (T/C) 2024年11月19日 (二) 07:00 (UTC)
- 所以我請你編寫出一篇符合方針的完整IU維基啊
- 可以嗎?
- 身為一個粉絲看到IU頁面資料嚴重缺失成那樣實在很難過--IU-lovepoem(留言) 2024年11月19日 (二) 07:06 (UTC)
- 或是你沒時間的話可以請管理員解除保護
- 我來編寫,你再看符不符合--IU-lovepoem(留言) 2024年11月19日 (二) 07:08 (UTC)
- 那不是我能決定的--August0422 (T/C) 2024年11月19日 (二) 07:09 (UTC)
- 並且現在版本已經足矣--August0422 (T/C) 2024年11月19日 (二) 07:09 (UTC)
- 現在版本已足以?
- IU 2019年和2021年的音樂還有迷你專輯
- 還有2016年的戲劇
- 跑哪去了?--IU-lovepoem(留言) 2024年11月19日 (二) 07:12 (UTC)
- 奇怪了
- 你不是說內容足矣 怎麼又不回了?
- 而且你不是主編IU條目的人嗎
- 請求編寫好內容有這麼難嗎?--IU-lovepoem(留言) 2024年11月19日 (二) 07:45 (UTC)
- 我不是無時無刻一定要在線上,那就等保護結束後補上兩行就好了--August0422 (T/C) 2024年11月19日 (二) 08:22 (UTC)
- 就不符合方針啊--August0422 (T/C) 2024年11月19日 (二) 07:00 (UTC)
- 是沒錯,只是沒人改--August0422 (T/C) 2024年11月19日 (二) 06:19 (UTC)
- 維基百科不是只為了粉絲而存在的--August0422 (T/C) 2024年11月19日 (二) 06:10 (UTC)
- 還是瑣碎什麼的--August0422 (T/C) 2024年11月19日 (二) 06:01 (UTC)
- 被掛了什麼fanpov還是什麼的,就代表有需要改嘛--August0422 (T/C) 2024年11月19日 (二) 06:00 (UTC)
- 所以閣下的意思是「沒有問題」就不能修改條目嗎?--August0422 (T/C) 2024年11月19日 (二) 05:54 (UTC)
- 閣下是在宣示條目所有權嗎?擅自?--August0422 (T/C) 2024年11月19日 (二) 05:46 (UTC)
- 條目所有權,每人都有修改之權利--August0422 (T/C) 2024年11月19日 (二) 05:00 (UTC)
- 維基百科:改進條目--August0422 (T/C) 2024年11月19日 (二) 04:56 (UTC)
- (+)支持August0422的版本。--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9日 (二) 05:43 (UTC)
- @August0422:提报时不需要自我提报。--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9日 (二) 05:41 (UTC)
- 好的--August0422 (T/C) 2024年11月19日 (二) 05:45 (UTC)
- 麻煩@Manchiu幫我移除一下我對我自己的提報--August0422 (T/C) 2024年11月19日 (二) 05:56 (UTC)
- @Y. Sean@Factrecordor@Tisscherry,各位都是參與評選的人,麻煩發表意見--August0422 (T/C) 2024年11月19日 (二) 05:52 (UTC)
- 支持August0422的版本,上次差一點就是優良條目,應該在此版本下維護,而不是增加粉絲向內容。--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11月19日 (二) 06:04 (UTC)
- WIKI是路人大眾看資訊的地方,而不是為了獲得優良條目文章的地方
- 粉絲向內容也是因為IU本身的經歷和過程
- 也是正確且存在的資訊,本人覺得並無不妥
- WIKI的真正意義是真實資訊,而不是為了獲得優良條目--IU-lovepoem(留言) 2024年11月19日 (二) 06:13 (UTC)
- 請注意維基百科不是未經篩選的資料蒐集處,不是將所有資料或者經歷描述越詳細越完整越好,這樣可能會造成愛好者內容與瑣碎龐雜資訊導向(維護上來說可能得要花費心力檢視篩選內容),任何用戶是可以清除愛好者內容與瑣碎資訊,這毋庸置疑,另外在維基百科:免責聲明有說過維基百科不保證其條目內容資訊的準確性所以100%的真實正確在維基百科來說是無法成立的,優良範例條目僅是一個指標,而在用戶可遵守,可供查證與方針指引大前提下,閣下的「WIKI的真正意義是真實資訊,而不是為了獲得優良條目」,基本上這一句話我是傾向認同的。--薏仁將🍀 2024年11月19日 (二) 10:13 (UTC)
- 回復閣下,對於優良條目,本人以優良條目為參考,主要是該使用者加入之內容大抵違反方針--August0422 (T/C) 2024年11月19日 (二) 10:37 (UTC)
- wiki(百科)的真正意义不是真实信息,而是适合阅读的百科全书。从没有人说是为了“获得优良条目”,不要偷换论题;并且这在逻辑上也根本不通顺,wiki(百科)是一部百科全书,优良条目是评价百科全书中单个条目的某种标准,显然是优良条目这一标准为了百科全书的发展。“wiki(百科)不是为了获得优良条目文章的地方”你这句话就跟“国家不是为了制订宪法而成立的组织”一样荒谬可笑,根本无法回答“是/否”,因为问题本身就完全不成立。--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9日 (二) 10:48 (UTC)
- 請注意維基百科不是未經篩選的資料蒐集處,不是將所有資料或者經歷描述越詳細越完整越好,這樣可能會造成愛好者內容與瑣碎龐雜資訊導向(維護上來說可能得要花費心力檢視篩選內容),任何用戶是可以清除愛好者內容與瑣碎資訊,這毋庸置疑,另外在維基百科:免責聲明有說過維基百科不保證其條目內容資訊的準確性所以100%的真實正確在維基百科來說是無法成立的,優良範例條目僅是一個指標,而在用戶可遵守,可供查證與方針指引大前提下,閣下的「WIKI的真正意義是真實資訊,而不是為了獲得優良條目」,基本上這一句話我是傾向認同的。--薏仁將🍀 2024年11月19日 (二) 10:13 (UTC)
- 没必要ping人,有些问题是一望而知的。个人认为如果当事用户无法停止轻率指控,无法理解方针指引,直接不予理会即可;若坚持打编辑战则予以封禁。--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9日 (二) 06:35 (UTC)
- 支持August0422的版本,上次差一點就是優良條目,應該在此版本下維護,而不是增加粉絲向內容。--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11月19日 (二) 06:04 (UTC)
- (+)支持August的版本,后续加入的内容多半琐碎,寻常读者未必在乎。——Aggie Dewadipper 2024年11月20日 (三) 19:20 (UTC)
- 敬告各位,條目保護結束之後,該使用者又大量加入原創研究內容,某些段落意有粉絲向嫌疑,如何處理請諸位公決 August0422 (T/C) 2024年11月22日 (五) 12:22 (UTC)
- 例如此段「2019年,IU發布第五張迷你專輯《Love Poem》。這張專輯涵蓋了多樣的音樂風格,從溫柔治癒的先行曲Love Poem到活潑輕快的Blueming,呈現了不同情感表達和音樂元素的融合。專輯中的歌曲展現了多種音樂風格和情感層次,顯示了她在創作和風格表現上的多樣性。此外,專輯獲得了第35屆金唱片獎音源大賞,反映出其在音樂市場中的受歡迎程度,使其成為IU音樂生涯中的一個重要作品。」
- 完全沒有參考並有粉絲向嫌疑--August0422 (T/C) 2024年11月22日 (五) 12:23 (UTC)
- 建议给出diff链接,并且用{{TQ}}来引用。--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2日 (五) 12:43 (UTC)
Special:Diff/85059865
--August0422 (T/C) 2024年11月22日 (五) 13:56 (UTC)- 已经予以警告。若继续,建议管理员封禁。--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2日 (五) 14:15 (UTC)
- 建议给出diff链接,并且用{{TQ}}来引用。--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2日 (五) 12:43 (UTC)
- 尤其想問諸位兩版本哪一較符合標準--August0422 (T/C) 2024年11月19日 (二) 03:49 (UTC)
- 处理:(▲)同上-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11月22日 (五) 16:54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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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现人: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3日 (六) 06:41 (UTC)
- 处理:封鎖1天-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11月23日 (六) 10:40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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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现人:Nissangeniss(留言) 2024年11月26日 (二) 16:02 (UTC)
- 处理:已發出提醒。-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11月29日 (五) 09:40 (UTC)
- @2021 LEE KAR KEE JACKY不解釋?-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11月27日 (三) 01:27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