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英文维基 | 中文维基 | 日文维基 | 草榴社区

维基百科:管理員解任投票/范/第1次

本页使用了标题或全文手工转换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現在的日期與時間是协调世界时2024年12月24日12時27分按此更新

投票現已結束!
請勿再作任何投票或改票,否則會被視為廢票。

在此投票

時序 (UTC)

[编辑]
聯署期:2016年4月13日 15:46(UTC) -2016年4月19日 12:01(UTC)
答辯期:2016年4月14日 08:47(UTC)- 2016年4月19日 08:46(UTC)
投票期:2016年4月19日 12:01(UTC)-2016年5月3日 12:00(UTC)

提請解任 討論 · 貢獻 · 封禁 · 保護 · 刪除 · 移動頁面 · 權限操作 · RfA之管理員權限,理由詳列在下。

理由

[编辑]

2016年4月13日,天天在客栈中向广雅范就以下三点发出质疑:

对此,范的回复如下:

该段回复被范在随后的讨论中自承有嘲讽内容。

此后在解任案被促成后,Wcam在联署阶段的相关的议题讨论当中也指出了范在管理操作当中的问题:

4月19日,苏州宇文宙武对该罢免案提出了新的论据:

窃以为,作为管理员,首先就应该以身作则,成为一般维基人的表率。比如,作为维基五大支柱之首的中立的观点是每一位维基人都应该遵守的,虽然在现实操作中各个维基人由于立场原因不可能完全做到,这就是很多编辑战的由来,但最终也是必须做到的,这才会有编辑战的结束,否则一直战火纷飞,维基就真的成了战场。管理员理应比一般维基人更加维护中立原则,这就要求管理员在涉及中立问题的编辑战中以公正合理的姿态做出裁决,平息纷争。但是这一点我在管理员广雅范的身上没有看到。举涉及法轮功条目的编辑战为例子,维基百科确实不排斥任何立场和宗教,对于这种明显争议会很大的条目应该无排斥地收纳两方观点(姑且称之为“亲法轮功”和“反法轮功”两方)但管理员广雅范在涉及这类往往偏向于亲法轮功一方,对于反法轮功一方的观点不能容纳,造成此类条目中立性严重缺失,而且居然还不让加中立性维护模板,这真的不是一个合格的管理员该做的。谨举一些例子(先举“李大师”条目)供大家在投票前参考:

  1. 2014年7月,管理员广雅范按照亲法轮功一方的版本保护“李大师”条目,删除维护模板,并删除反法轮功一方所加的央视、凤凰网来源,却对亲法轮功一方引用的不中立的“北京之春”一类的来源视而不见。([1]
  2. 2015年6月,管理员广雅范按照亲法轮功一方的版本删除中国官方的来源,还将“李大师”出生地“怀德”替换为异体字“懐徳”(据我所知,这种异体字要么是作为日本汉字在用,要么是官方从不使用,台港澳也不会使用,导致现在的版本“懐徳”还是红字),并予以保护,这不单单是不中立,更涉及破坏。([2][3]
  3. 2015年6月,管理员广雅范在另一位管理员ChiefWei已经将“李大师”条目保护的情况下,强行动用他的管理员权限,加入遵照亲法轮功一方观点的不中立内容,删除反法轮功一方加入的内容,并删除“李大师”的消歧义链接。([4]
  4. 2015年6月23日,广雅范应亲法轮功一方要求([5]),在事实上争议仍然存在,并未达成共识的情况下听信一面之词解除对“李大师”条目的保护([6]),居然说“讨论页已无后续讨论,视为无异议并形成共识”,无视依然存在争议,远未达成共识的事实,放任亲法轮功一方加入不中立内容,不但不中立,更缺乏常识。
  5. 2014年6月,SiuMai在“李大师”条目中加入反法轮功一方的公正内容,平衡中立性([7]),这一点同样身为管理员的User:ChiefweiUser:Mys 721tx是认可的,他们也恢复了被亲法轮功一方删除的此类内容([8][9]),可范却删除维护模板(Chiefwei虽然说过亲法轮功人士可以保留他们的最新版本,但也说过不认为争议结束,但范却维护亲法轮功一方的内容毫不避嫌([10])。现在为止,在管理员广雅范的维护下,“李大师”条目中的反法轮功一方观点一点儿都看不到,好像“李大师”很无辜,而且除了中国官方外没有人批评过他。

可以说,现在“李大师”条目极其不中立,完全按照亲法轮功一方想要的版本全保护,还不让加中立性维护模板,这完全拜管理员广雅范所赐。——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6年4月19日 (二) 07:22 (UTC)[回复]

再补充一些管理员广雅范对亲法轮功一方的偏袒行为:

  1. 2014年8月,管理员广雅范应亲法轮功一方要求([11]),罔顾依然存在争议的事实,解除了亲法轮功一方主编的不中立条目苏家屯事件的全保护([12]),放任亲法轮功一方往里面加入不中立内容,导致此条目至今不中立,却不让加入中立性模板,与“李大师”条目如出一辙。
  2. 从这位亲法轮功用户Marvin2009的封禁日志中,可看出管理员广雅范对亲法轮功一方的袒护有多么严重,明显宣传法轮功的封禁说解除就解除,违反3RR(不是第一次)的封禁也就说几句好话就解除了。([13]
  3. 从这位反法轮功用户追迹未来的封禁日志中,可以看出管理员广雅范对反法轮功一方的打压是多么严重,所谓“尝试泄露私人信息”根本是无中生有,解封理由也是“暂且相信”一般勉强。([14]

上述两位用户,同样的编辑战,管理员广雅范就偏袒亲法轮功一方的M,打压反法轮功一方的追迹。所以,亲法轮功一方也乐意找管理员广雅范,只要他们所要维护的内容受到挑战,或者想要继续维护他们所要维护的内容,就会找广雅范,几乎将其当作了保护伞,而广雅范也毫无避嫌,帮助他们达到目的。现在,只要是涉及法轮功内容的条目,几乎都被亲法轮功一方把持,管理员广雅范可谓“功莫大焉”。

以上这些都只是冰山一角,请大家见谅,管理员广雅范不中立偏帮亲法轮功的例证不止这些,但限于时间和生活忙碌,就随手找了这么点。窃以为,这样的管理员不配当管理员,还请主动下台吧。先说这么多,以上。——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6年4月19日 (二) 08:18 (UTC)[回复]

上述即为答辩阶段结束之前在讨论当中所出现的所有关于范的不当行权的列举。

第一階段:聯署

[编辑]

聯署限期:2016年4月20日。

本討論已經结束,處理結果:人数达到要求。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既然这样的话,那就开放一下连署区吧。事先声明,我的这条留言不属于连署。所有相关连署均在我的这条留言下面进行。--门可罗雀的霧島診所欢迎光临神社的羽毛飘啊飘 2016年4月13日 (三) 15:46 (UTC)[回复]

声明一下,连署和投票是两回事,相关反对意见请到上方讨论区发言。--门可罗雀的霧島診所欢迎光临神社的羽毛飘啊飘 2016年4月14日 (四) 03:51 (UTC)[回复]
  • (+)支持:该管理员近期多次滥用权限,造成不小的混乱,而且对于他人提出的“要求其解释和改善的意见”完全无视(先前本人两次请求其道歉其至今未予回应),选择嘲讽他人和蛮横无礼的态度回应社群,没有任何改善意愿,为避免其继续危害,支持解任。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4月13日 (三) 15:53 (UTC)[回复]
*(+)支持:当事管理员的确屡屡滥用权限,且看不出有改正的意向,建议解除其权限,避免发生更多不必要的问题。AsdZhang留言2016年4月14日 (四) 02:02 (UTC)[回复]
↑該用戶不符合人事任免投票資格,所以投票無效,但意見仍可供參考。

在一天之内已经达到7票,根据Wikipedia:管理員解任投票#解任過程内容,进入接下来的答辩阶段。--门可罗雀的霧島診所欢迎光临神社的羽毛飘啊飘 2016年4月14日 (四) 08:46 (UTC) 经复核,其中一名用户不符合相关人事任免投票资格,重新开放连署区,投票时间随连署区达成时间而进行顺延。--门可罗雀的霧島診所欢迎光临神社的羽毛飘啊飘 2016年4月19日 (二) 11:26 (UTC)[回复]

  • (+)支持。该管理员平常的行为即表现出明显的倾向性,本来不至于被革职,但观其答辩,态度蛮横,对自己的行为缺乏反省,鄙人认为其不适合再担任管理员职务。DeBit留言2016年4月19日 (二) 11:23 (UTC)[回复]

已经达到7人,再次关闭联署。投票时间顺延。--门可罗雀的霧島診所欢迎光临神社的羽毛飘啊飘 2016年4月19日 (二) 12:01 (UTC)[回复]

第二阶段:答辯

[编辑]
答辩区内有范桑针对苏州君新提出理据的回应。#ForeverLove凡人丶 你一定要好好的 中文字数统计工具 2016年4月22日 (五) 14:03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處理結果:答辩时间结束。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 在罢免提出后,被罢免人有5天的答辩期,对于罢免申请中指出的问题进行答辩。如果罢免人在5天内没有答辩,被视为无答辩意见,不过仍可在投票期间发表意见。答辩期:2016年4月14日08:47(UTC)至2016年4月19日08:46(UTC)

那个,以防万一我还是说一声吧。滥权指控我已经答辩(解释)过了:Jarodalien 封禁因为移除的内容包含没有问题的维基表格因此没认为是反破坏,按编辑争议处理的;互助客栈的 OS 是我知识水平不高弄错了;追迹未来的封禁是上面那一点连带着的,按WP:PRIVACY干的。

若没有新的滥用管理权限的指控的话就先这样。

另外发现苏州先生的某次编辑,我想各位(最好是雾岛圣)应该有义务举证指控是「以上一个或多个行为需要是屡次发生,而且他人多次规劝而不改正」。

祝安。--广雅 范 2016年4月16日 (六) 11:29 (UTC)[回复]

抱歉回复晚了。现在对指控回复如下:

  1. 基本上上述所有的编辑差异均有给出编辑摘要,或者差异链接。
  2. 某些编辑差异为重复内容。
  3. 对于第二点,编辑争议时对条目进行全保护,并回退至编辑战发生之前之版本,按现有方针来说似乎并无不妥。
  4. 对于第四点,「讨论页已无后续讨论,视为无异议并形成共识」似乎并没有任何问题。若「无后续讨论」不能认定「已达成共识」的话,我想不到还有什么其它的判定标准了。另及,既然依然存在争议,那为何不继续讨论?
  5. 第二节第一点,既然全保护已达 14 个月,且有用户承诺不再发生编辑战,在当时来看解除保护才符合页面保护方针。然而我并没有跟进此条目后续之状况,此确为失策。
  6. 关于封禁申诉,解除封禁时均有给出编辑差异。若有任何用户对此表示异议,欢迎请其他管理员进行复检。
  7. 追迹未来的封禁已解释,请勿再三拿出来。

对于苏州先生的指控现回应如上。以下是附加解释:

  • 关于所谓的「亲法轮功」问题:我并不认同此种分类。当选管理员时并不需要通过政治倾向测试,且我在这里可以保证,我并非亲法轮功之用户,且我在每次处理问题时均尽量保持中立之态度,并且以我的独立思考进行决策,并不存在之前追迹未来或者其他某些用户所怀疑的「线下收钱并进行管理操作」之行为。
  • 某些事情在本议案的讨论版已有其他用户解释过了。发生编辑争议时,起因大部分都是由苏州先生口中所说的「反法轮功」用户所引起的。在资深用户屡次产生编辑战的情况下,我认为封禁是比较好的选择。在 WP:PREFER 中也有提及:「如果只是个别特定的用户进行持续的编辑战,封禁可能是一种更好地处理方式,以免妨碍其他的用户进行正常的编辑」。
  • 在处理编辑争议时,若一方用户遵循编辑争议时的指引,在讨论页说明理由,并在另一方的讨论页留言;而另一方用户无视讨论页及用户讨论页,连回退时的编辑摘要都不写。对于这两种用户,各位若处在管理员之立场会如何处理?若用户已看见讨论页之留言,但直接针对性移除,并在这之后继续无理由回退,各位作为管理员又会怎么办?在被封禁之后,屡次说出放过屁出来,并将其他用户之行为比喻为吃屎,各位又会怎么处理?若有任何用户有好的解决方法,欢迎留言,我将洗耳恭听。
  • 某些时候由于现实生活中的问题,在登入维基百科处理站务时自己并不处于一个比较冷静的状态,因此某些行为有违 WP:AGF 和礼仪规定。对此我表示歉意。以后我将会注意自己的行为,在保存编辑前三思。

以上。--广雅 范 2016年4月20日 (三) 13:48 (UTC)[回复]


根据解任案流程,进入投票环节。请各位移步WP:管理员解任投票/范进行进一步讨论。--门可罗雀的霧島診所欢迎光临神社的羽毛飘啊飘 2016年4月19日 (二) 08:49 (UTC)[回复]

第三階段:投票

[编辑]

在此投票 (46/46/8) 截止時間2016年5月3日 12:00(UTC)

支持
[编辑]

经核查有46名發起投票時達到人事任免投票資格的維基人投下支持票

聯署者自動計為支持者,唯投票期間仍可改變意向。為確保頁面清楚,聯署中所有不合格的投票或意見被移除,請參見聯署區。
  1. (+)支持:该管理员近期多次滥用权限,造成不小的混乱,而且对于他人提出的“要求其解释和改善的意见”完全无视(先前本人两次请求其道歉其至今未予回应),选择嘲讽他人和蛮横无礼的态度回应社群,没有任何改善意愿,为避免其继续危害,支持解任。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4月13日 (三) 15:53 (UTC)[回复]
    (+)支持:当事管理员的确屡屡滥用权限,且看不出有改正的意向,建议解除其权限,避免发生更多不必要的问题。AsdZhang留言2016年4月14日 (四) 02:02 (UTC)[回复]
    ↑該用戶不符合人事任免投票資格,所以投票無效,但意見仍可供參考。
  2. (+)支持解任,看管理員范的釋義絲毫沒有悔意之現象,在下畢竟也曾經對維基百科上火過。--Engle躍築夢踏實夢想起飛‎安裝文字動畫效果】 2016年4月14日 (四) 03:52 (UTC)
  3. (+)支持解任,希望范在理解方针之后再申请管理员,请先回到编者好好编条目,恕我投下一票支持。--我只不过是一堆原子+1S 2016年4月14日 (四) 04:52 (UTC)[回复]
  4. (+)支持解任,就他以前對我二次的濫封禁(申訴均獲其他管理員解封),看的出欠缺對站務之專業性,帶有對人不對事之偏頗。然誰能無錯,如果范能為此二次不當封禁致歉,我會畫票。Chinuan12623留言2016年4月14日 (四) 04:58 (UTC)[回复]
  5. (+)支持:附议,意见已经在上面说明。——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6年4月14日 (四) 06:04 (UTC)[回复]
  6. (+)支持,该管理员屡次出言不逊且操行失德,建议除权。--🍌不吃香蕉的大猩猩🐒 (😂😂😂😂) 2016年4月14日 (四) 08:40 (UTC)[回复]
  7. (+)支持。该管理员平常的行为即表现出明显的倾向性,本来不至于被革职,但观其答辩,态度蛮横,对自己的行为缺乏反省,鄙人认为其不适合再担任管理员职务。DeBit留言2016年4月19日 (二) 11:23 (UTC)[回复]
    以上聯署意见自动成为支持票,新支持票請在下方提出,感謝配合。
    (+)支持,解任,同以上诸位之意见,以及基于中文维基未来更好的发展和管理人员形象的塑造,建议除职。--蘓言竹者留言2016年4月19日 (二) 10:57 (UTC)[回复]
    ↑該投票無效,原因:投票于2016年4月19日 12:01(UTC)开始。该用户投票时,投票尚未开始。--Stang c 2016年4月19日 (二) 13:36 (UTC)[回复]
  8. (+)支持,该管理员举措失当,缺乏自律,滥用封禁。--SP RailwayGuest 2016年4月19日 (二) 12:05 (UTC)[回复]
    (+)支持解任,广雅范的态度不好……--Lanwi1(留言) 2016年4月19日 (二) 12:17 (UTC)[回复]
  9. (+)支持解任,广雅范滥用管理权限,抹黑管理员的形象。--飞贼燕子留言2016年4月19日 (二) 13:32 (UTC)[回复]
  10. (+)支持解任,广雅范行为与五大支柱相悖,无法胜任管理员。--嘀嘀嘀·讨论·用户框·测试 2016年4月19日 (二) 14:01 (UTC)[回复]
  11. (+)支持解任,罪不至死,然而態度作風嚴重有問題,缺乏自省精神。--Innocentius留言2016年4月19日 (二) 15:13 (UTC)[回复]
  12. (+)支持解任,同以上诸位之见解,以及基于中文维基未来更好的发展,建议革职。--蘓言竹者留言2016年4月19日 (二) 15:16 (UTC)[回复]
  13. (+)支持解任,态度决定一切,对新手,普通编辑和管理员冷嘲热讽,对自己却缺少反省和检视。--天天 (留言) 2016年4月19日 (二) 17:01 (UTC)[回复]
  14. (+)支持解任。不清楚滥权和其他的社群纷争问题,但范平时发言爱答不理、对新手回复的语气强硬,态度较差。不适合继续胜任管理员。无论这次解任案是否通过,希望对他是一次提示和警醒。--Techyan留言2016年4月19日 (二) 21:00 (UTC)[回复]
  15. (+)支持,同上,破坏中立性!--Shwangtianyuan 祝大家春节快乐 猴年大吉 2016年4月19日 (二) 22:39 (UTC)[回复]
  16. (+)支持解任,同以上诸位之见解,范君目前的状况还不适合当管理员。-- 太子太保啦啦  有事找我  2016年4月20日 (三) 10:01 (UTC)[回复]
  17. (+)支持(!)意見我意外看到這個我覺得投支持的好...在之前我真不懂勇於編輯為何還會要被封鎖一個星期,難道勇於編輯和破壞他認為是一樣的嗎...? 那真的會讓想編輯的意願降低 囧rz……--Z7504留言2016年4月20日 (三) 14:24 (UTC)[回复]
  18. (+)支持:本来这件事情上我对广雅范的“政治倾向”的意见并不是特别的大(咳咳,如果这个倾向真的存在的话)。但我觉得大家在争议“维基政治”的漩涡的同时,对广雅范本人本身的过度反讽并不是特别的在意。我认为,作为一个合资格的维基百科管理员,必须要有一定的社会道德规范以及为人处事品质。在参考广雅范的部分言论后,我觉得他如果再继续参与维基百科的版面管理事务,对其它管理员甚至维基百科的名声都是一种非常坏的影响。当然,我希望他在经过反省后重新回到管理团队之中。--Herfjotur留言2016年4月20日 (三) 16:30 (UTC)[回复]
    @Herfjotur看在ta的过失远未达到卸任程度,而且已承诺改善态度的份上,还请阁下能够重新考虑投票,谢谢!--4Li 2016年4月27日 (三) 03:11 (UTC)[回复]
  19. (+)支持:看了发起人提供的材料后,认为该管理员有失中立。--AsharaDayne留言2016年4月20日 (三) 19:16 (UTC)[回复]
  20. (+)支持:支持解任,该管理员违背了中立性原则,也缺乏优秀的素养。--空间的拓荒者留言2016年4月21日 (四) 03:52 (UTC)[回复]
    (!)意見:在下今晚下班回家,上網看看,無意發現竟在解任投票,蘇州宇文宙武片面指控范「偏袒」,但上述指控過程,完全沒有ping在下對質。在下Wetrace作為部分編輯爭議的當事人,應該提供意見----蘇州的「8點指控」,在下會於【蘇州突襲九大指控 v.Wetrace反證】補充提供社群公斷
    1. 先就蘇州最嚴重的一項涉及扭曲事實的指控,簡要澄清) 蘇州說,「2015年6月,管理员范在另一位管理员ChiefWei已经将“李大师”条目保护的情况下,强行动用他的管理员权限,加入遵照亲法轮功一方观点的不中立内容,删除反法轮功一方加入的内容,并删除“李大师”的消歧义链接。([15])」
      Wetrace(:)回應【蘇州沒說的真相】范回退到(蘇州指控的)另一保護版本,其實是依據Wetrace、Chiefwei的共識合意請求范執行,范沒有強行做什麼,管理員也不能介入編輯刪除什麼;而且蘇州所謂「不中立內容」是在下所添加的「第三方可靠來源」(但中共不喜歡)。有討論頁紀錄為證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4月21日 (四) 13:00 (UTC)[回复]
    2. 另外,2015年12月底,蘇州說范管理員不公,追跡未來指控范管理員「包庇宣傳抹黑」等等。當時,在下於互助客棧留言【[16]】,一一說明范兩次封禁追跡未來的合理過程原因,在下還問了蘇州宇文宙武、追跡未來意見,兩人怎麼回答的,點入可閱完整紀錄。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4月21日 (四) 13:15 (UTC)[回复]
    3. (!)意見此外,Wetrace也提醒各位,User:追跡未來在百科「幾度公然威脅管理員 審查中共不喜歡的內容」,處處針對范。實際上,在較敏感條目中,很多管理員不希望涉入爭執,范管理員也只參與管理部分爭議,范也常拒絕或不回應在下Wetrace的請求。另方面,蘇州宇文宙武等部分用戶,在爭執條目時,往往拒絕在下討論的請求、不理睬、拒絕溝通。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4月21日 (四) 13:28 (UTC)[回复]
  21. (+)支持。“海納百川,有容乃大”,是維基百科得以受到全球各地人民的喜愛的原因,但因為范先生在某些條目中所作出的某些行為,我表示支持罢免范先生管理员职务。但我们维基社群要能够以多方交流,探讨维基百科在被封禁期间的发展,而不是自己人搞内讧。--Victor Shyu留言2016年4月21日 (四) 13:24 (UTC)[回复]
  22. (+)支持,滥用权限,解任。--严正声明:坟前的丁香花强烈抗议大陆当局以任何理由屏蔽维基百科 2016年4月21日 (四) 13:27 (UTC)[回复]
    @坟前的丁香花不知阁下认为范滥用何种权限?就在下查证,范对涉争议条目进行的保护操作是按照双方的共识,所保护的版本也是双方都认可的版本,并非如苏州所言利用管理员权限保护“亲FLG”版本。请阁下重新考虑投票,谢谢!--4Li 2016年4月27日 (三) 03:21 (UTC)[回复]
  23. (+)支持,维基百科向来是以公正为指引,不论是管理员还是普通用户,都要遵守规矩,不如说管理员更要以身作则,更要做出榜样来。--脳補。◕‿◕。讨论 2016年4月21日 (四) 15:17 (UTC)[回复]
  24. (+)支持,不能公正处理争议,存在偏袒行为且毫无惭意,解任。廿五冤魂仇得报 三八死灵不轮回留言2016年4月21日 (四) 15:41 (UTC)[回复]
    (~)補充-(尊重@和平奮鬥救地球管理員提議,主動整併個人以下留言。因為下面有其他用戶回覆,所以,以下擬刪除內容,以劃刪除線表達,尊重管理員是否刪除以清稿。)對於有用戶質疑「投票前2小時才丟出新指控,就可以阻止范在答辯區提出反駁」的爭議。蘇州4/19這些新指控,在之前的解任討論並未涉及,卻高掛在「理由區」,會誤導社群以為「范管理員無話可說」,誤導社群以為「之前已經經過大家討論,有合理理由基礎才放上來」,在下以為不符程序正義。
    范管理員4/20已有初步答辯,因為被放在不顯眼的「討論區」,大家可能不知道,有必要在此引導大家注意到范对于苏州宇文宙武的新证据的回应。否則只看「理由區」很容易誤以為「范管理員無話可說」。另外,在下昨晚提出意見投票前突然丟出「一大串嚴厲新指控」,違反程序正義?突襲誰?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4月22日 (五) 05:00 (UTC)[回复]
    @Wetrace在一个人投票下面留言还能说是在最新的地方留言,其他人的投票是跟着你的留言的,但再次在投票区留言就不合适了吧?这里是解任投票区,不是讨论区,而且也不是要解任你,应该让提议被解任的广雅范辩解,你这算是怎么回事?——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6年4月22日 (五) 06:05 (UTC)[回复]
    这也是在最新的地方留言啊?哪里有问题了?--4Li 2016年4月22日 (五) 06:07 (UTC)[回复]
    (:)回應--@蘇州宇文宙武
    1. 「最新地方」?不懂您的意思。
    2. 您突襲而片面的指控可以高高掛在「理由區」,其他人說的(包括范的答辯)都只能放的遠遠的,恐怕大家會不知道有范的答辯呢?因此在這裡簡單指引一下。
    3. 蘇州您自己在「反對票」四處留言說話,在下何以不能在「這裡」留言說話?而且您的「所謂偏頗指控」,在下就是部分爭議的當事人,如果不實,也是在減損在下的信譽,在下也應當做個解釋澄清。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4月22日 (五) 06:36 (UTC)[回复]
    我已经说过不要再Ping我,我看得到。突袭?有没有任何规定不准增加理由?而且范也回应了,白纸黑字,又没有删掉它,这里大家不会翻来看么,要你多事?我都是在别人提到我的时候才在下面回应,你呢?你这个留言跟上面那位投票的有关么?——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6年4月22日 (五) 06:42 (UTC)[回复]
    经Wetrace提醒才赫然发现原来某人在第一张反对票下面就开始喋喋不休了,还好意思教训别人?--4Li 2016年4月22日 (五) 06:44 (UTC)[回复]
    是啊,可是我不会在没有提到我的时候乱留言,我只是建议,不是“教训”。你留言都留言了,难道我还能删掉啊?——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6年4月22日 (五) 06:47 (UTC)[回复]
    你自己看看你在下面第一张反对票留言里说了些啥?这都好意思说是建议?呵呵。--4Li 2016年4月22日 (五) 06:50 (UTC)[回复]
    歪曲我的话有意思么?我是建议Wetrace不要再在不相关人投票下面留言,没有教训他一定要这么做。——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6年4月22日 (五) 06:56 (UTC)[回复]
    你的发言白纸黑字大家都看得到,要如何“歪曲”才能理解成“不要再在不相关人投票下面留言”,我洗耳恭听。--4Li 2016年4月22日 (五) 07:00 (UTC)[回复]
  25. (+)支持,该管理员举措失当,缺乏自律,滥用封禁。--我是richard923888~\(≧▽≦)/~) 2016年4月22日 (五) 05:09 (UTC)[回复]
    @Richard923888签名内不应含有外部链接。#ForeverLove凡人丶 你一定要好好的 中文字数统计工具 2016年4月23日 (六) 06:45 (UTC)[回复]
    • (~)補充--早前范擅自隐藏我的用户讨论页留言,我恢复留言后在flow描述写上“请所有管理员注意!!!不要更改这个页面的所有文字,更加不要删除本页面所有留言和回复。特别是范!”后他马上以“于讨论页表明拒绝沟通之态度”和“由于您在讨论页第二次表明拒绝沟通,您已被暂时无限期封禁。移除类似信息您将被解禁。敬希垂注”的理由永久封禁我。我在flow回复“我什么时后第二次表明拒绝沟通? 范,太离谱了吧。类似信息是什么? ”,然后我去irc说,他不停说什么礼貌,其实范啊,你(您)不也是,擅自隐藏他人留言也是不礼貌的。我看到范擅自隐藏的留言没有违反任何方针与指引,再说,我绝对不会承认这次封禁。以上是我投支持的原因。我是richard923888~\(≧▽≦)/~) 2016年4月24日 (日) 10:02 (UTC)[回复]
    @Richard923888在下个人认为,范对您的处理没有任何不妥。尽管在任免管理员时,您同样也有投票权,但在下认为这不是一个好理由。您应该注意自己犯的错误。--Techyan留言2016年4月30日 (六) 03:58 (UTC)[回复]
  26. (+)支持解任,条目被改的不成样子了。--そのだ うみ 2016年4月22日 (五) 09:55 (UTC)[回复]
  27. (+)支持:在下与范并无什么交集,但这几年范阻挠别的管理员正常竞选亦或是封禁案,乃至站外拉票,实在让在下失望。另外,百度维基百科贴吧尚未封禁之时身为大吧主的范似乎也有滥权行为--小郑留言2016年4月22日 (五) 12:42 (UTC)[回复]
    (!)意見-【蘇州指控--實體理由不符事實】@蘇州宇文宙武Antigng和平奮鬥救地球hat600李4@DreamLiner解任投票的主導人蘇州宇文宙武,對范所提新的「九大指控」在下已於【蘇州突襲九大指控 v.Wetrace反證】 大致都回覆。在下整理的還不算每一題都全面完整,但應已足夠充分突顯問題:各位可以對照一下,蘇州對方針、中立性是怎麼解讀的:聯合國、主流媒體、歐洲議 會等第三方可靠來源內容,在蘇州口中成了「不中立內容」!范管理員依據「爭議雙方合意執行保護」,在蘇州口中又怎麼說的?蘇州是否涉嫌扭曲事實?是否涉及 「誣告」?由社群公評。這樣粗糙水準的指控,蘇州卻直接「程序突襲」放上「理由區」!?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4月22日 (五) 15:16 (UTC)[回复]
    (!)意見--【蘇州指控--程序不公、小動作連連】-【請蘇州向社群說明:范的答辯,何以不讓放「答辯區」?】
    (請蘇州不要再片面移動在下質詢[17]到討論區,您可以在反對票區留言,何以在下不行?如果有中立的管理員挪動,在下尊重。現在,請蘇州請您回答在下提問。)
    @蘇州宇文宙武「4/19投票前兩小時突襲八大指控」直接放在「理由區」(像『報紙頭版頭條』),影響程序正義在先,讓范管理員在答辯上陷於被動,范4/20提出答辯,卻放在「討論區」,像『報紙內頁冷門版面』(在爭議中,已獲移到答辯區)
    1. 在爭議中,霧島聖管理員 將范回答放回「答辯區」,蘇州4月22日還去留言指責霧島聖-[18]說「先前为何迫于压力把范在答辩区对我提出证据的回应恢复,明明是在正式投票后才回复的,理应放在其他地方而非答辩区,想不到你也会屈服啊。」
    2. 請問,蘇州「是否不希望 范對新指控的回應,放在答辯區」?為什麼?有這種法庭嗎?那為什麼蘇州突襲的內容可以放到理由區,會不會「誤導、誘導」?這公平嗎?蘇州希不希望用戶看看兩邊的完整說法?(例如,在下確實後來才發現范管理員的答辯,前面根本沒注意到。)(UTC)
    3. 對於有用戶質疑「投票前2小時才丟出新指控,就可以阻止范在答辯區提出反駁」的爭議。蘇州4/19這些新指控,在之前的解任討論並未涉及,卻高掛在「理由區」,會誤導社群以為「范管理員無話可說」,誤導社群以為「之前已經經過大家討論,有合理理由基礎才放上來」,在下以為不符程序正義。范管理員4/20已有初步答辯,因為先被放在不顯眼的「討論區」,大家可能不知道,有必要在此引導大家注意到范对于苏州宇文宙武的新证据的回应。另外,在下昨晚提出意見投票前突然丟出「一大串嚴厲新指控」,違反程序正義?突襲誰?
    (!)意見-【蘇州說:他沒義務回覆他人質疑】
    1. 蘇州「程序上突襲」、「阻撓范的答辯放入『答辯區』」?一場解任投票,有這麼多動作,在下請他回應質疑說明,但蘇州卻跟在下說「太長不看」、「他沒有義務回覆 在下的質疑」。這就奇怪:蘇州的質疑,相關人都自清回應了,但別人回應後反詢問蘇州,蘇州卻「不需要回應」?
    2. 在法庭上,某原告指控被告犯罪,被告要求「交互詰問」是最基本的憲法權利,法庭也常要求原告與證人對質詰問---但在本案中,「原告似乎不敢對質」、也拒絕回應,有這樣一個不願負責的原告,如何釐清真相?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4月22日 (五) 14:06 (UTC)[回复]
    3. 蘇州宇文宙武您如果是堂堂正正的作法、完整有據的事證,把范罷免掉了,那代表您說的有道理,大家沒話講,范就是應該休息檢討,大家都別護短。但您程序上,「突襲」在先[19]、「阻撓范的回應放在『答辯區』」在後[20];實質上,您所謂的「指控范偏頗」的事證又片面、已有多項涉及不符事實[21](已經寫的,請問您是否有要回應的?)讓「這項罷免案」變的複雜化,讓在下疑慮:罷免案,蘇州您的目的究竟為何?范如果清清楚楚的理由被罷免,那范就休息反省改過,但如果范不明不白的被罷免,這也將讓以後的管理員「寒蟬效應」,大家都不要碰「中共眼中敏感條目」了!對於維基百科社群,會造成重大傷害。這不是范一個人的事。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4月22日 (五) 07:23
    (+)支持,目前来看,范君的一些作为的确有违礼仪。尽管莽撞的小白的确很烦,但身为管理员去咬新人还是很不合适的。若范君愿意正式就此问题致歉并承诺改善,我愿意取消本票。--NVMENOR留言) 2016年4月22日 (五) 14:24 (UTC)答辩中,范君确已承诺。--NVMENOR留言2016年4月22日 (五) 14:41 (UTC)[回复]
    @Numenor看在ta的过失远未达到卸任程度,而且已承诺改善态度的份上,还请阁下能够明确表达意见,谢谢!--4Li 2016年4月27日 (三) 03:07 (UTC)[回复]
  28. (+)支持,解任,同上各位的觀點。--亓子0w0( ゜- ゜)つロ 乾杯~ 2016年4月23日 (六) 09:14 (UTC)[回复]
  29. (+)支持,解任,同上。--William is Wikipedia!5PRASAMEA 2016年4月25日 (一) 13:29 (UTC)[回复]
  30. (+)支持解任:广雅范今年以来活跃度不高,却屡次滥权,因此已经没有必要继续把持权限。V (1984) 2016年4月26日 (二) 13:56 (UTC)[回复]
  31. (+)支持,阁下业务能力确实不精,态度恶劣,不足以管事。--虫虫超能研究所~实验志愿者报名入口~基础条目攻坚战第二波即将打响 2016年4月26日 (二) 14:34 (UTC)[回复]
  32. (+)支持解任。此管理員多次不合理刪除條目,甚至只有「破壞」兩個字沒有任何其他說明就封禁三天,何況當時我根本沒有破壞行為。此管理員本身的作為才是破壞,解任絕對是好事!- 爭取人民的擁有自我。留言2016年4月27日 (三) 03:55 (UTC)[回复]
    阁下是奇丁吗?--4Li 2016年4月27日 (三) 04:04 (UTC)[回复]
    非也,當時我並不是以此帳戶被封禁,而是以ip位址,當然被封禁之時我是登入著這個帳戶的。我盡我所能地查了一切封禁紀錄,只有管理員范和理由破壞而已。但我當時的編輯紀錄很明顯的沒有破壞,當時編輯的頁面也沒有被別人回退或類似修改,而且即使有破壞,也應指出在哪一條目,而不是只有輕輕帶過兩個字。至於多次條目被刪除,管理員范認為是與現有段落太雷同,但我要求他給予我刪除前之存檔,他似乎不理會,然後無疾而終。
    最後,我不是丁奇。-爭取人民的擁有自我。留言2016年4月28日 (四) 00:21 (UTC)[回复]
    你的IP被自动封禁/段封禁牵连了不去申请WP:IPBE,倒怪起执行封禁的管理员了?--Antigng留言2016年4月28日 (四) 04:14 (UTC)[回复]
    @反對極權啊,原来如此,某破坏者用ip破坏了以后这个ip被重新分配给了你,于是你就躺枪了。不就是一场误会吗?话说在下也曾有过类似遭遇,就像上面管理员User:Antigng所说到WP:IPBE那里申请一下,管理员就会帮你解封了。这事不能怪你,也不能怪范,只能怪老天,运气不好罢了。而且以在下的亲身经历,只要阁下提出,范还是愿意帮你撤销无理封禁的。好了,反正现在误会已经消除,还请阁下重新考虑投票,多谢!--4Li 2016年4月28日 (四) 06:05 (UTC)[回复]
    P.S.奇丁=kidding=开玩笑,因为之前没有看到阁下的封禁记录,所以认为阁下是在开玩笑。--4Li 2016年4月28日 (四) 06:05 (UTC)[回复]
    他估计是希尔瑞斯--CHEM.is.TRY 2016年4月30日 (六) 05:40 (UTC)[回复]
    应该是喜瑞儿先生(话说维基上本来有这个梗,现在怎么找不到了?)--4Li 2016年4月30日 (六) 06:06 (UTC)[回复]
  33. (+)支持解任。處理事情不公--葉又嘉留言2016年4月29日 (五) 15:33 (UTC)[回复]
  34. (+)支持:有時候管理得很草率,並未顧慮到被封禁者的感受。--►不讓你們窩裡反的Ricknator11♥)◁ 2016年4月29日 (五) 23:00 (UTC)[回复]
  35. (+)支持,证据明确,还请范同学重新阅读相关方针与指引。恕投下支持--The powder toy留言2016年4月30日 (六) 03:25 (UTC)[回复]
  36. (+)支持:支持解任,中立性很重要--ArvinTing留言2016年5月1日 (日) 08:00 (UTC)[回复]
  37. (+)支持:解任。有违中立性原则。-- Leo信箱贡献Wild Tiger 2016年5月2日 (一) 01:25 (UTC)[回复]
    (?)疑問-在下很好奇,以「中立性」理由支持解任的維友,是否有、是否能夠花些時間看過後面對蘇州所突襲追加指控的反證、質疑討論?蘇州指控內容,有多處明顯涉及扭曲事實(例如:把范管理員依據爭議雙方共識執行保護,說成范強行介入。把User:追跡未來明顯違反方針被封禁說成偏袒一方...反證很多)、多處把「1年以前事件列入」明顯違反解任方針-卻仍高掛在理由區。(例如【蘇州突襲九大指控 v.Wetrace反證】)
    1. 另外,在下仍要再次強烈抗議「蘇州違反程序而突襲提出指控」以及「涉及扭曲事實(這是否抹黑、人身攻擊?)」。距離多位用戶4/24合理質疑、反證並提問@蘇州宇文宙武,已過6~7天,蘇州還是不出來具體說明。原來這年頭提指控,證據不完整、涉及扭曲事實都不需要回應的。---但儘管如此,這些指控仍高掛在「理由區」。
    2. 也難怪,會有人要突襲指控了,穩賺不賠?(1)發起解任投票的完整五天的辯論程序,過程中會影響連署人數,如果「在投票前2小時突襲指控」這樣可以繞過答辯、社群辯論,夾帶自己的觀點,讓社群誤以為「指控已經過充分討論、充分證據」,還可大幅壓縮被突襲人的答辯時間、來不及搞清楚相關事實;(2)解任投票中,其他用戶對指控提出疑問,指控人就比照蘇州宇文宙武作法,拒絕具體說明即可,拖到投票結束。(3)投票完成後,若解任成功,就把「夾帶突襲指控」說成「經社群認證」;若解任失敗,突襲人若因為「扭曲事實涉人身攻擊、又拒絕回答社群具體疑問」而被依方針追究責任,就說成是「秋後算帳」---然後,這件事就不了了之。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5月2日 (一) 02:05 (UTC)[回复]
  38. (+)支持:解任,同上。--坚决杀毒2008留言2016年5月3日 (二) 04:26 (UTC)[回复]
  39. (+)支持以抗议wetrace在此页面的各种行为,如宣传法轮功。态度问题。--CHEM.is.TRY 2016年5月3日 (二) 04:51 (UTC)[回复]
    (!)意見-(1)是蘇州拿法輪功條目來當指控例子,Wetrace提出反證以回應,何來宣傳?(2)所以您覺得:蘇州宇文宙武怎麼做、違反程序、涉及扭曲事實、在投票區留言,都沒有關係?但是Wetrace提出反證質疑、抗議蘇州違反程序,在投票區留言,就有關係?您的批評,是基於您素來反對FLG的立場,還是基於方針呢?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5月3日 (二) 06:21 (UTC)[回复]
    我只针对,其他人说的任何东西与我没有一点关系。范和我还有旧交,不是你的话我绝对不会支持。--CHEM.is.TRY 2016年5月3日 (二) 07:07 (UTC)[回复]
    那對您很是抱歉,讓您這麼感覺...在下也不想說那麼多話。但看到重大的疑點,認為有必要提出來,在下完全沒有宣傳什麼的意思。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5月3日 (二) 07:20 (UTC)[回复]
    别人我不评论,但这张票我认为是WP:POINT --达师 - 334 - 554 2016年5月3日 (二) 08:08 (UTC)[回复]
    已改理由。--CHEM.is.TRY 2016年5月3日 (二) 09:44 (UTC)[回复]
  40. (+)支持解任:确为多次故意揽权,非初犯,提醒无效。--Fayhoo留言2016年5月3日 (二) 05:46 (UTC)[回复]
  41. (+)支持解任,理由同上及见下。 空  看完群儒舌战,感觉不得不先说一下轮子。我个人对FLG问题不置可否,我既认为轮子有传销甚至邪教的嫌疑,又认为传言中的迫害和器官也是有可能的;但从维基百科的角度讲,轮子人士曾经在多年前对zhWP进行长期干扰,而如今虽然轮子相关条目明显“政治正确化”多了,但还是免不了单方面唱反共腔调——尤其是前日某用户自己页面上的香港人反轮图被篡改为亲共人士。我这么说吧,轮子在海外,至少在北美,大家都觉得是很无聊很蛋疼的,每天就是,挂横幅,发传单,天要灭中共,退档保平安,一亿多党员[來源請求],太厉害了。难道这样的宣传,对一个气功团体很有意义吗?专心练功的人是这样吗? 空  回到这个解任案,广雅范阁下,我印象不多,但也记得在一些条目、模板里见到过,强硬派回退,不作太多的解释,给人的感觉是在捍卫什么原则;在#理由段Wcam和天天提到的便是这类。仔细体会可以发现,广雅范的问题,主要不是“欺凌”新手(有些确实是发广告的),而是不听劝,前辈的后辈的都不听。  至于其他当事人(被管理者)诸如追迹未来和苏州等,我个人并不全盘支持;但这跟我支持解任广雅范不矛盾。 空  我这一票,其实都算不上站队,就是我个人的判断;这并不是什么感情票,或者诉诸情感,而恰恰是因为我认为广雅范需要冷静一下。说真的,就算不是因为轮子,广雅范也得出事;这是心态问题,阁下目前确实不适合继续任职,建议出站留学一段时间。
    本来想着码点言论的,没想到一拖都拖到快截止了,感到抱歉。今年,zhWP社群的生态,波动不小;有的人失去了耐心,或者更应该说,迷失了目的和方向。-- SzMithrandirEred Luin 2016年5月3日 (二) 08:43 (UTC)[回复]
    臺灣社會的華人是比較關心大陸的人權議題。個人三年前加入維基百科,因為覺得FLG及一些敏感人權條目很混亂,因為個人對人權興趣而參與編輯整理。多年前的維基其況怎麼樣、FLG的人是否或如何干擾,在下不知道。但在下不認為「編輯FLG的用戶,就是FLG的人」,是反串、是高級黑、是五毛、或是如何如何,實在難以判斷。就是請管理員依照方針為之。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5月3日 (二) 09:08 (UTC)[回复]
  42. (+)支持。这个趋势下去,看来我这票已经无关痛痒了,就当我是提个醒吧。好长时间没看讨论页,手贱点开之后看到这么一句话:“又没新指控,我还能干嘛?”道歉之后还能摆出如此态度会把一个本来想中立到底的人影响得不希望再看到你在这个态度下继续当管理员。希望好自为之,这句话共勉。另外关于联署问题,在这么多人的眼皮底下出现问题了,作为解任案主持人我自己也有责任,再次道歉。不过关于原有规则的相关叙述也没有说清,这次之后还是把规则敲得再清楚一点吧。--门可罗雀的霧島診所欢迎光临神社的羽毛飘啊飘 2016年5月3日 (二) 10:12 (UTC)[回复]
  43. (+)支持︰看過該編者的用戶頁、討論頁及一些編輯歷史,他已表明自己是刪除主義,也經常以關注度作為理由刪除沒有問題的條目,故無法信任他繼續擔任管理員。此支持票並不代表本人認同蘇州及Dreamliner等人,實際上條目破壞者Dreamliner比他更不適合當管理員。—Baycrest (作客) 2016年5月3日 (二) 11:23 (UTC)[回复]
    WP:ATWV。如果天天的確是「條目破壞者」而且證據確鑿,我贊成把他永封。--春卷柯南-發前人所未知 ( ) 2016年5月3日 (二) 11:32 (UTC)[回复]
  44. (+)支持:經常引起站務的爭端,而且處理或有失當之處。這並沒有推倒廣雅范的意思,只是如果解任了,休息一下並非壞事。--春卷柯南-發前人所未知 ( ) 2016年5月3日 (二) 11:54 (UTC)[回复]
  45. (+)支持综合上述意见,我认为应该解任。--1=0欢迎河北维基人加入QQ群331736133 2016年5月3日 (二) 11:56 (UTC)[回复]
  46. (+)支持解任,希望范休息一阵子。Nbfreeh 2016年5月3日 (二) 11:59 (UTC)[回复]
反對
[编辑]

经核查有46名發起投票時達到人事任免投票資格的維基人投下反對票

  1. (-)反对。總是看到某幾位親守望者愛孟用戶的身影,今次的劇情與2014年Wikipedia:管理員解任投票/乌拉跨氪大同小異,又是有用戶持續打「擦邊球」引發「管理員濫權」爭議,看來看去就像是想把那些在2014年Wikipedia:申请成为管理员/DreamLiner/第1次及/或2016年Wikipedia:申请成为管理员/DreamLiner/第2次投了反對票的管理員逐個鏟除的模樣。--Mewaqua留言2016年4月19日 (二) 12:35 (UTC)[回复]
    你就别逗了,在Wikipedia:管理員解任投票/乌拉跨氪我还跟你一道投反对票呢。再说,除了广雅范,在Wikipedia:申请成为管理员/DreamLiner/第1次Wikipedia:申请成为管理员/DreamLiner/第2次中投反对票的哪位管理员被人铲除或者被人试图铲除了?你除了臆想和危言耸听还会别的么?——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6年4月19日 (二) 12:52 (UTC)[回复]
    乌拉跨氪(2014年)算一個,互助客棧還有一宗「發起對管理員User:AddisWang的解任討論」仍在鬧呢,不知不覺,只是過了兩年時間,以前投票反對過DreamLiner(天天)的管理員已經有3個被提請解任或企圖提請解任,全部都有愛孟支持者參與其中。--Mewaqua留言2016年4月19日 (二) 13:05 (UTC)[回复]
    哟,想不到您还是亲建制派的呢。说别人搞帮派,自己难道没有?——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6年4月19日 (二) 13:07 (UTC)[回复]
    请注意讨论勿离题,谢谢!--4Li 2016年4月19日 (二) 21:07 (UTC)[回复]
  2. (-)反对,说一是一的赶下台,骗子和没种的弄上来。--7留言2016年4月19日 (二) 12:48 (UTC)[回复]
    刘嘉又一次进行人身攻击,估计还是没人会管他,因为,上次敢管的管理员一直被他报复着,可怕。111.123.180.64留言2016年4月19日 (二) 12:54 (UTC)[回复]
    (:)回應,要清晰明確:誰是騙子和沒種的;要引用證據使其有足夠信用度。閣下編纂了這麼多的優良條目,這些道理您應該比在下更清楚。--Innocentius留言2016年4月19日 (二) 19:27 (UTC)[回复]
    清者自清,浊者自浊。--4Li 2016年4月22日 (五) 04:08 (UTC)[回复]
  3. (-)反对,没有什么能够打动我的证据能支持2016年第一个(第二个、第三个,如果有的话)解任案。--Antigng留言2016年4月19日 (二) 13:28 (UTC)[回复]
  4. (-)反对:思考了一段時間,我決定投反對票。封禁User:Jarodalien一案我認同范的解釋,確實只是單純的誤會而已。有關User:追跡未來說的「王莽」一事,追跡未來在范解除封禁後,另一位管理員User:Jasonzhuocn以王莽為由再度進行封禁[22]此事證明了認為「王莽」之言論屬於人身攻擊的管理員並非只有范一人,亦證明范並非單純為了「打壓反法輪功」而找一個牽強理由封禁追跡未來。而蘇州宇文宙武提出的論據,個人認為只是編輯爭議而已,稱不上打壓。--M940504留言2016年4月19日 (二) 13:50 (UTC)[回复]
    (:)回應,請注意,兩者的封禁理由截然不同。--James970028留言2016年4月19日 (二) 15:27 (UTC)[回复]
    (:)回應,是我沒表達清楚,已修改理由。不過這並不影響我的看法,Jasonzhuocn之後的封禁仍然可證明「封禁追跡未來≠打壓反法輪功」。--M940504留言2016年4月19日 (二) 15:46 (UTC)[回复]
    既然提到我了,我就回应一下吧。你可能还是搞错了,并不单单指最近他对追迹未来的封禁是否合理,我说的是广雅范以前就因为追迹未来多次卷入法轮功相关条目编辑争议而封禁他,相比之下对于亲法轮功人士要客气得多,如在對中共摘取法輪功學員及良心犯器官的指控争议中,单单以“长期编辑战”为由封禁反法轮功一方的追迹未来,对于同样长期编辑战的亲法轮功一方手下留情未做任何处理。如果这都不能说明他对亲法轮功一方的偏袒的话,我就没啥好说的了。当然,并不奢望能够改变你的看法。什么都可以是编辑争议,管理员能够制造并裁决争议,普通维基人不可以,我终于懂了。——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6年4月19日 (二) 16:10 (UTC)[回复]
    自始至终User:追跡未來有意识到他所谓的“反破坏”其实都是编辑争议吗?--Antigng留言2016年4月19日 (二) 16:21 (UTC)[回复]
    (!)意見--【澄清--蘇州上面例子的陳述,事實不完整,所得結論不當。】@Antigng蘇州宇文宙武-蘇州說「如在對中共摘取法輪功學員及良心犯器官的指控争议中,单单以“长期编辑战”为由封禁反法轮功一方的追迹未来」。
    1. 我們檢視:追跡未來在該條目唯一可查到的編輯是「 2015年11月3日(6次)」
    2. 但范管理員封禁追跡未來,是「11月1日(3RR)」(Wetrace補充:10/31~11/1,追跡未來在法輪功條目連續5次無理由添加大量爭議模板且拒絕溝通)、「11月13日(長期編輯戰)」(在法輪功條目「無理由添加大量爭議模板」且拒絕溝通)(過程分析詳見互助客棧/追跡未來指控並涉人身攻擊管理員,當時討論還ping了蘇州請他提意見),跟「摘取器官條目」有關連嗎?蘇州參與2015年底的客棧討論,也看過在下當時整理的兩次封禁原因表格,明明知道封禁原因。追跡未來在2015年底的討論中,無合理理由指控范「包庇」,涉及對范人身攻擊,在下一再催促追跡未來拿出理據來,也拿不出來,但管理員們也包容、沒追究封禁追跡未來。何來不公?(詳見【蘇州突襲九大指控 v.Wetrace反證】)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4月21日 (四) 16:30 (UTC)[回复]
    3. 追跡未來對在下挑起編輯戰,不符方針編輯,又經常拒絕溝通。為什麼遵循方針、持續溝通的在下Wetrace,應該同樣被封禁?理由何在?
    4. 此外,追跡未來因「長期編輯戰」被封禁,只是因為涉及法輪功條目嗎?其他條目有沒有經常跟其他用戶編輯戰?溝通討論的狀況又是如何?指控者是否應該查證呢?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4月22日 (五) 02:14 (UTC)[回复]
  5. (-)反对,未见任何有效理由。--4Li 2016年4月19日 (二) 18:04 (UTC)[回复]
    1. 两年前的事还有人拿出来提,也不看一下追溯时限?
    2. 异体字前面的版本就有,没有用template:editprotected提示管理员,怪谁?
    3. 和第五条重复了,一笔编辑复制一遍就变成两笔编辑了?
    4. 这就搞笑了,哪个条目一解封我就开打编辑战,然后赖管理员头上:谁让你解封的?
    5. 既然双方都同意保护当前版本,这还有什么好说的?
    今天终于见识了啥叫“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啊。--4Li 2016年4月19日 (二) 21:25 (UTC)[回复]
    (~)補充
    1. 还是两年前的事。而且条目一年多都没动过,讨论页也没有再讨论,足以证明没有争议,即便有争议,那也是后来的事。--4Li 2016年4月19日 (二) 23:02 (UTC)[回复]
    2. 至于说好话就解封,我还想拜某人为师呢。--4Li 2016年4月19日 (二) 21:39 (UTC)[回复]
    (*)提醒:提案中所谓的争议双方早已就保护版本达成共识,范管理员保护无误,当事双方也再没有意见,甚至此次罢免都投了反对票。不知某些(个)强推罢免的是没搞清楚情况呢?还是没搞清楚情况呢?还是没搞清楚情况呢?(重说三)--4Li 2016年4月22日 (五) 04:06 (UTC)[回复]
    另外质疑此投票程序正当性。--4Li 2016年4月19日 (二) 23:10 (UTC)[回复]
  6. (-)反对,同Antigng(2016年4月19日 (二) 13:28)。Bluedeck 2016年4月20日 (三) 02:58 (UTC)[回复]
  7. (-)反对。提起解任的理由并不构成“屡次发生”,同时也不认为构成“沟通无效”。虽然并不认可范的态度,但本人无法支持。 --达师 - 334 - 554 2016年4月20日 (三) 04:33 (UTC)[回复]
  8. (-)反对,同Bluedeck。--蓝灯 留言 2016年4月20日 (三) 05:24 (UTC)[回复]
  9. (-)反对。胡闹,扰乱,充满臆测的指控。--Miao233 RBEEPE 1IPBEGIPBE留言2016年4月20日 (三) 15:56 (UTC)[回复]
  10. (-)反对,認同達師的意見。惟希望范君日後注意溝通態度。--el caballero de los Leones (Ajouter un message)CKJV 2016年4月20日 (三) 16:09 (UTC)[回复]
  11. (-)反对,不认可范的态度。但是TA在法轮功相关条目上的操作,更多是过分死板而非有所偏倚,对在这一点上被上纲上线到所谓“罪证”不认可,故反对。--Kuailong 2016年4月21日 (四) 03:01 (UTC)[回复]
  12. (-)反对,诚如上文所言,我与当事人曾发生过数次编辑冲突。范执行权限时是否过于教条可以讨论,但我并不认为其存在严重失职行为。虽然当事人在本案中态度不佳,但在其表达歉意后,我愿意投下反对票,望其日后注意。—Chiefwei - - 2016年4月21日 (四) 07:07 (UTC)[回复]
  13. (-)反对--所謂「親法輪功」的說法不成立。有些編輯爭議,在下是當事人,部分用戶不斷使用「非第三方來源」,拒絕溝通、編輯戰,蘇州等人當時怎麼不充分說明?
    1. 蘇州宇文宙武曾經因為違反文明方針被范管理員封禁,蘇州還向范承諾改正,並向在下道歉後被解封。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4月21日 (四) 12:08 (UTC)[回复]
    2. 就法輪功相關條目部分,對於蘇州的片面指控,在下身為部分當事人也應該提供意見----蘇州的「8點指控」,在下會於【蘇州突襲九大指控 v.Wetrace反證】一部分一部分的補充在下意見,提供社群公斷。(已經回應幾點不實指控。由於下班到家蠻晚了,還有些事要處理、明天也要上班,在下會以零碎時間,找出對應的編輯爭議資料,一一說明釐清,讓社群公評。)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4月21日 (四) 14:36 (UTC)[回复]
  14. (-)反对,完全赞同以上User: 李4User:M940504等用户的意见,只要查阅一下追迹未来的编辑历史,可看到该用户经常在任意违规,发动编辑战。并且经常威胁(违反WP:HA)多位管理员。给维护维基编辑方针的范管理员等扣上一个亲FG的帽子,也是其发明。此后,追迹未来直接违反3RR等明显违规行为被举报后,也不再有管理员加于处理,我估计是由于谁都不想给某政治势力乱扣一个亲FG的帽子。偏好于反FG用户不遵守维基的中立原则,现在反而给勇于维护维基编辑方针的中立管理员扣一亲FG的帽子,真是欲加之罪。小莲庄处士 2016年4月21日 (四) 12:48 (UTC)[回复]
    (:)回應User:蘇州宇文宙武指控中提及相关范管理员曾封禁我后来解封一事:苏州所言纯属诽谤!我的解封申诉可我讨论页上看到,当时范先生对我封禁理由中有对我相关编辑操作的严重误会,我在申诉中澄清我并没3RR,也说明了给追迹未来用户留言但被拒绝的过程,之后,我被解封了。这并非苏州歪曲成的什么说几句好话。而是正说明范管理员并没有象反FG人员苏州扣帽子的那样亲FG - 他误会我违规后,出手直接封禁我达6个月,我澄清其误会后他能纠正失误,这是比较中立的表现。(注:封锁和解封我并不等于反FG和亲FG,只是反FG人员苏州如此假设。先暂且假定苏州的假设成立,那么这个6个月对我的封禁处理说明,苏州以亲FG作为解任理由是荒谬绝伦)从这个角度来看,此解任案是反FG人员对中立的维基百科管理员的报复之举。小莲庄处士 2016年4月21日 (四) 13:23 (UTC)[回复]
    (:)回應小莲庄处士 麻烦你把你的好友诗琳童也通知一下,wetrace投票了,就不用通知他了。--Herfjotur留言2016年4月21日 (四) 14:27 (UTC)[回复]
    (!)意見-@Herfjotur-關鍵不在於投票,投票由每個用戶獨立判斷。重點在於釐清 不實或不當的指控。蘇州這樣的指控,是不是涉及詩琳童的社群信譽呢?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4月21日 (四) 14:31 (UTC)[回复]
  15. (-)反对,目前情形不認為有必要解任--Wolfch (留言) 2016年4月21日 (四) 14:55 (UTC)[回复]
  16. (-)反对,單從以上支持及反對的證據/事實來看,未至解任必要。--❦研究來源 hanteng 2016年4月21日 (四) 15:12 (UTC)[回复]
    我上传到百度云盘的截图给大家看[失效連結]备份
    请某人解释一下,在Facebook内部聊天室进行拉票的行为,别以为大陆人就不能上Facebook了。——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6年4月21日 (四) 15:27 (UTC)[回复]
    這或許不算拉票或遊說,不過討論期間跑調並非不可能。--春卷柯南-發前人所未知 ( ) 2016年4月21日 (四) 15:49 (UTC)[回复]
    这都算拉票,那某人在QQ里拉了多少票了?另外这事和hanteng有毛关系?这里不是讨论区,在他人投票下的无关发言已经构成对他人的骚扰。--4Li 2016年4月22日 (五) 04:12 (UTC)[回复]
    QQ里拉票?证据?这里恰好Hanteng留言,我就在下面给大家晒证据,有何不可?User:Wetrace不是做了同样的事情么,请勿双标,某账号。要说骚扰,Wetrace一下子ping了我九次,还在支持投票区一下子Ping这么多人,算不算骚扰?我这里可没有Ping任何人。——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6年4月22日 (五) 05:42 (UTC)[回复]
    又没说你,那么紧张干嘛?此地无银三百两?--4Li 2016年4月22日 (五) 05:49 (UTC)[回复]
    呵呵,我有什么好紧张的?是谁先说不能在这里投票,否则就是骚扰,却不说另一位也在上面无关发言?你给QQ拉票证据,我也照样谴责。——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6年4月22日 (五) 06:31 (UTC)[回复]
    上面的发言都是回应以避免误解,你这算是回应hanteng?还有当时掐着表抢末班车发檄文,现在假装公正是不是有点晚了?--4Li 2016年4月22日 (五) 06:38 (UTC)[回复]
    还有,谁说过这里不能投票的?这里不能投票还在哪里投票?--4Li 2016年4月28日 (四) 05:54 (UTC)[回复]
    (:)回應@蘇州宇文宙武,那是在下Wetrace發的文,在下堂堂正正、有理有據的發文,在下本來就知道該「臉書社群(而非聊天室)」有臺灣及大陸用戶:
    1. 在下已明言「無意拉票」,在貼文中明說「每個人對管理員看法不同,檢驗管理員的作為,這很正常。」。因為,在下以為,范管理員若因其他行為涉及不當,被社群討論後否定,那是應該的。
    2. 在 下質疑的是您提出的「偏袒指控」證據相當片面,是否涉及言論自由問題,尤其追跡未來之前幾度公開要求管理員過濾內容,以此請教社群意見。因此在下貼文中 說,「在下也會查證那些指控,並補充澄清」。在討論串,在下也說「如果范管理員因為其他不當,被解任,那沒話說。但這指控實在需要再查證,在下查證中,在 討論頁陸續向社群報告,以協助社群能公正的判斷。」「究竟是管理員的偏頗?還是言論的寒蟬效應擴散?值得注意事態發展。也歡迎大家給在下賜教。」
    3. 若有用戶或管理員認為這樣的發言違反方針,請賜教。
    4. 既然蘇州有此質疑,在下也在臉書討論串中再留言:「在下於此再一次強調,無意拉票,也請大家不要拉票。這是關於言論自由、蘇州指控合理性的探究,在下請教各位的意見。范管理員若做錯,社群也可以透過公正的討論、答辯,給他應有的指導與教訓。」
    (!)意見-蘇 州您是不是只看到「冰山一角」,是您只想看的那一角嗎?蘇州您 對范管理員「偏袒法輪功」的指控,明知追跡未來3RR等明顯違反方針,您卻不提這部分事實;去年12月在下也請您提供意見,您又對追跡未來的封禁說了什麼 呢?在下已先就部分題目,做了回應來協助您回憶往事。范管理員也解封過追跡未來,您為什麼不說呢?追跡未來無理由指控他,范也沒封禁他。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4月21日 (四) 16:44 (UTC)[回复]
  17. (-)反对,理由同Hanteng,請問樓上發表的是(~)補充(:)回應還是(!)意見,還有請不要進行一文兩貼之行為。chlon留言2016年4月21日 (四) 15:48 (UTC)[回复]
  18. (-)反对,沒有解任必要。--Alfredo ougaowen留言2016年4月21日 (四) 16:59 (UTC)[回复]
  19. (-)反对,廣雅范在我印象中還算是明理的管理員,雖確偶有處於模糊地帶、解讀不一之操作,但尚不至於需被解任。我支持不是明明白白站在專制政權那邊的管理員。維基不該淪為終將被世界淘汰之被五毛與竊賊所把持的百度。世界各語版的維基很少充斥著一堆跟從獨裁者意向的反自由、反人權帳號,中文維基自然不該墮落如斯。法輪功再不濟,也遠比造成至少八千多萬人不正常死亡的個個海內外藏金億萬屠夫黨中共高尚多了!--WildCursive留言2016年4月21日 (四) 17:12 (UTC)[回复]
    • (:)回應:中文維基應有充分的言論自由,我看不出有何誤傷隊友之顧慮。不少管理員資深後就出問題,廣雅范是有其需改善處。但我談的是管理員結構與中文維基生態的大問題,尤其提案理由已包含違反維基計畫依合理來源與求真存實精神編輯的一黨之見(當年那些擁護周永康的都跑哪兒去啦?),本案之效果顯與中文維基環境相關。瞭解中國與獨裁黨習性的就知道,砍了吳晗彭真就糟殃了;砍了彭真,馬上就輪劉少奇了;砍了劉少奇,接下來就屍橫遍野了!--WildCursive留言2016年4月22日 (五) 06:02 (UTC)[回复]
    • 「壟斷政治權」的共產黨,能完整代表13億中國人嗎?多少中國人反對言論出版及新聞管制?多少冤假錯案?如果批評或反對共產黨,就是與中國「敵對」,那照這邏輯,「共產黨之前反對國民政府,就是與全中國為敵?」---何況,國民政府當時還沒有像今天壟斷政治的程度。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5月2日 (一) 02:45 (UTC)[回复]
    • 哦,既然这样,那么见到日本非法扣押台湾渔船结果屁都不放一个的DPP以及见到诈骗犯遣返大陆而哦嗷喊叫的时代力量是你心中13亿中国人的完整代表了(至于KMT连一个岛都保不住还是歇菜吧)。只是,如果它们成为代表的这一天在未来真的来到的话,也是这两个组织的大楼被TNT包围的时刻。既然你选择和13亿为敌,那就像曹长青所说的“像东帝汶70万人付出死掉20万的代价从而最终独立成功一样”,先做好689万的准备吧。廿五冤魂仇得报 三八死灵不轮回留言2016年5月2日 (一) 08:48 (UTC)[回复]
    • 您好,哪個政黨都不能代表那個國家,國民黨、民進黨、時代力量都不等同臺灣,即便透過人民投票選出的執政黨亦然,您要批評哪個政黨、執政或在野黨,臺灣人都很樂意。同樣的,共產黨也不等於中國。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5月2日 (一) 10:13 (UTC)[回复]
  20. (-)反对,阅读前因后果后觉得以下几点:首先范在发现自己判断错误后承认错误,并予以更正,因此在这一点上对他的指责不成立(维基精神本来有允许犯错误,只要错误予以更正)。后来指责的关于不中立与本来的指责没有关系,似乎是觉得本来的指责理由不足后添加的,很强求。关于不中立之说我觉得理由不足:首先大家都参与编辑,编辑某内容并不一定说明支持该内容,在许多情况下正是为了保持中立而编辑本人不支持的内容,因为编辑内容推测用户的立场不应该。第二,退一步说,即使用户的确支持该见解,范没有利用管理员的特殊能力来强迫该见解,压抑反对见解,因此他个人的观点与他的管理员职权没有关系。总之,我觉得提出解任的理由不存在。--Wing留言2016年4月21日 (四) 20:49 (UTC)[回复]
  21. (-)反对,我一直只關注科技條目的創建和改進,本不想參加這種討論。能夠讓大陸共產黨人光火的管理員,一定是做了什麼正確的事情。范基本上是公正的,言語有時唐突但無傷大雅。大陸共產黨人需要翻牆才能上維基,卻時刻不忘維護建高牆的人。真乃數典忘祖,認賊作父。吾百思不得其解。{逍遙遊}[流言中心] 2016年4月21日 (四) 21:59 (UTC)[回复]
    • (:)回應:此动议在提出时,并未涉及FLG,在联署期间,也没有涉及。另外,苏州是认为范处置不中立,并非所谓“与FLG相关”是罪名。当然,如果行政员现在宣布取消投票,我没有意见。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4月22日 (五) 01:54 (UTC)[回复]
    @李4--您上面的留言,忘了簽名了,提醒您自行補上。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4月22日 (五) 04:11 (UTC)[回复]
    完成--4Li 2016年4月22日 (五) 04:15 (UTC)[回复]
  22. (-)反对,以管理員來說,范算稱職了。相對的不閃躲爭議條目,也勇於依照兩邊討論來做出恰當的決定。之前在其他條目跟范交手過不少次,也很能理解到他對於這份職位的敬業跟對於社群的熱情。所以個人認為對范提出解任的理由,就這次的討論而言是幾乎不存在的。Tsuna Lu留言2016年4月22日 (五) 00:53 (UTC)[回复]
  23. (-)反对,有些閒人就喜歡沒事來找碴。--北極企鵝觀賞團留言2016年4月22日 (五) 07:44 (UTC)[回复]
  24. (-)反对觀察近日投票,看不下去--John123521 (留言-貢獻) RA 2016年4月22日 (五) 08:47 (UTC)[回复]
  25. (-)反对:瑕不掩瑜。--Iokseng留言2016年4月22日 (五) 08:59 (UTC)[回复]
  26. (-)反对:虽此君竟犯过那样的错误,但我认为仍未到需要解任的程度。--№.N留言2016年4月22日 (五) 10:00 (UTC)[回复]
  27. (-)反对,范桑多次帮助新人,了解方针和指引,并且均按照共识处理条目争端,未见除权的必要。#ForeverLove凡人丶 你一定要好好的 中文字数统计工具 2016年4月22日 (五) 13:51 (UTC)[回复]
    虽说我非常反感上方的We Trace。#ForeverLove凡人丶 你一定要好好的 中文字数统计工具 2016年4月22日 (五) 13:54 (UTC)[回复]
    @FRDian您好,抱歉惹您反感,在下也不想在上面說這麼多話。但蘇州問題多多的指控與程序問題,在下認為有需要說一說;相較下,至少在下努力把事情弄清楚,希望蘇州能明白回應。在下個人修養智慧還不夠,自己也覺得各方面表達可以更好些,抱歉。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4月22日 (五) 14:18 (UTC)[回复]
  28. (-)反对,虽然该管理员有时说话风格有点中二,但是做事还仍算可靠。——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6年4月23日 (六) 01:20 (UTC)[回复]
  29. (-)反对,綜合各方的論點,解任理由並不充份,對提案不予支持。--Foamposite留言2016年4月24日 (日) 18:56 (UTC)[回复]
  30. (-)反对,User:Jarodalien一案觉得合理;王莽一事可能确有误会;新手留言不符格式应当教导,改进态度;李洪志案看了Wetrace的论据,决定支持范范。综合以上决定投反对票。另外,我目测以下投支持票好像大多是新人,我没怎么见过,投反对票的大多是论坛上常见的网友。。--Gqqnb留言2016年4月26日 (二) 01:48 (UTC)[回复]
  31. (-)反对,綜合諸位反對者意見,覺得合理。不支持解聘提案。管理員不可能是完人,犯錯誤或存在缺點都會有,誰做都一樣。關鍵是出於公心,而且也有誠懇改進的態度。當然公正處理問題也難免得罪有偏的人。如果因此,就抓住一點不計其餘的打擊,既不符合維基精神,也傷害管理員和維基社群的進取性。--維基準天使-诗琳童留言2016年4月26日 (二) 02:09 (UTC)[回复]
  32. (-)反对,一點小事就大做文章,不需要解任--太刻薄留言2016年4月27日 (三) 03:36 (UTC)[回复]
  33. (-)反对,呵呵。--Qazwsaedx留言2016年4月27日 (三) 05:33 (UTC)[回复]
    • (!)意見我給范的見解就是傲慢二個字,權力使人腐化,縱使再有能力,也枉然。四月中旬的我質疑解任意見,他視而不見,昨日再摘提,仍置之不理,犯錯不可怕,可怕在不承認與道歉,又見他回"又没新指控,我还能干嘛?"之話,可知此人狂妄。但見正、反兩區有我許多友我維友,該怎麼說呢?現在反對解任票徒增,是在Wetrace、Wing出手後,與"宗教與政治"對立下而顯見。此已不見問題本質。維基本應跳脫此而中立,广雅范這人已"不適格"管理員層,待他修身完再回來,方為合宜。Chinuan12623留言2016年4月30日 (六) 05:32 (UTC)[回复]
  34. 改票(-)反对,個人認為雖然范仍有進步空間,但是她也已經表示歉意,因此我認為她仍可續任管理員一職。-和平、奮鬥、救地球!留言DC14討論2016年4月30日 (六) 10:59 (UTC)[回复]
  35. (-)反对 同 Wing,維基精神本來有允許犯錯誤,不要重覆就好了。而且我認為最有力的一項理據之涉事用戶目前仍在封禁之中,可見整體而言沒有犯上需要解任的大錯。― ochloese 2016年05月01日 (日) 09:14 (UTC)[回复]
  36. (-)反对:如果有时间,还请诸位多为维基做些贡献,少一些无意义的争吵。 --北风其凉留言2016年5月1日 (日) 14:10 (UTC)[回复]
  37. (-)反对:反对。乌拉跨氪 2016年5月1日 (日) 15:12 (UTC)[回复]
  38. (-)反对,尚未嚴重到解任地步。--老陳留言2016年5月2日 (一) 02:14 (UTC)[回复]
  39. (-)反对:广雅范待人礼仪缺失,若致歉后仍无改善无需他言。但案中追加信息定为广雅范的“罪证”,不免有失偏颇。-- 2016年5月2日 (一) 03:23 (UTC)[回复]
  40. (-)反对:范君已承诺改善态度,改投反对票。--写字板留言2016年5月2日 (一) 04:53 (UTC)[回复]
  41. (-)反对:最近都在元維基或中文維基上進行翻譯的事務,較少在實務上去參與到這類的政治人物條目的編寫。我沒有時間一一的看所有人的立場與態度,但我個人是覺得中文維基百科人已經不多了,上述的許多理據我卻不認為是足以到不適任的地步。我想在這邊碎念一句:維基百科上還有很多工作要進行呀⋯⋯--上官留言2016年5月3日 (二) 08:16 (UTC)[回复]
  42. (-)反对:本想保持沉默,表態徒惹是非,但不希望再看到中文維基百科是以罷免投票來處理條目編輯上的恩怨。那些指控看起來絕大多數都是來自失敗的溝通,而不是管理員本身有濫用工具之虞。管理員不是帶薪的客服,我不認為他需要有絕對良好的溝通技能來處理每一次的應對進退。--Reke留言2016年5月3日 (二) 09:00 (UTC)[回复]
  43. (-)反对:感觉这个投票本身就开得不是很基础扎实,不说最开始联署的时候压线到门槛,理据原来也只有一个事件,我又比较支持对有privacy嫌疑的严格处理,毕竟信息放出来了就不容易收回去。眼看期限到了,算是出来了新的理据,可是都翻到了两年前的事件了……Liangent留言 2016年5月3日 (二) 10:06 (UTC)[回复]
  44. (-)反对,尚未嚴重,並且既然已經承諾改善可以繼續擔任。--Qinyongr 給我留言 」「歡迎加入 #cvn-zh-scan 2016年5月3日 (二) 10:30 (UTC)[回复]
  45. (-)反对:本來抱持觀望中立的立場,雖范管理員行事上或多或少有不妥之處,但不至於遭解任之地步。Eric Deng留言2016年5月3日 (二) 11:29 (UTC)[回复]
  46. (-)反对:看不到有非解任不可的情況。--QBear留言2016年5月3日 (二) 11:57 (UTC)[回复]
中立
[编辑]
(=)中立,長期以來的確受過范君的種種幫助,然而各種違反指引方針的行為(123)使我不敢苟同,至於濫權個人認為罪不致死,因此無法投支持票。若解任成功,在此希望范君能好好沉澱、休息一下,以上。--James970028留言2016年4月19日 (二) 10:03 (UTC)[回复]
↑該投票無效,原因:投票于2016年4月19日 12:01(UTC)开始。该用户投票时,投票尚未开始。--Innocentius留言2016年4月19日 (二) 15:18 (UTC)[回复]
(=)中立,“海納百川,有容乃大”,是維基百科得以受到全球各地人民的喜愛。不能因為在某些條目中的行為來定義其人品。故表中立。--飞扬于此 2016年4月19日 (二) 11:51 (UTC)
↑該投票無效,原因:投票于2016年4月19日 12:01(UTC)开始。该用户投票时,投票尚未开始。--Innocentius留言2016年4月19日 (二) 15:18 (UTC)[回复]
(=)中立罪不致死--John123521 (留言-貢獻) RA 2016年4月19日 (二) 12:44 (UTC)[回复]
(=)中立:有改善空間。-和平、奮鬥、救地球!留言DC14討論於 2016年4月19日 (二) 12:59 (UTC)改票。-和平、奮鬥、救地球!留言DC14討論2016年4月30日 (六) 10:59 (UTC)[回复]
  1. (=)中立,長期以來的確受過范君的種種幫助,然而各種違反指引方針的行為(123)使我不敢苟同,至於濫權個人認為罪不致死,因此無法投支持票。若解任成功,在此希望范君能好好沉澱、休息一下,以上。--James970028留言2016年4月19日 (二) 15:21 (UTC)[回复]
    @James970028看过阁下提供的前两个链接,在下认为申诉方写在申诉区外的理由也不是有效理由,因此范的驳回并无问题。第三个链接没看懂是啥,不过估计也是类似内容。谁都有心情起落的时候,就在下观察,广雅范平时对新手算不错了(如Special:diff/39750923),看到疑似破坏者偶尔会有一些气话,不过看在ta的过失远未达到卸任程度,而且已承诺改善态度的份上,还请阁下能够明确表达意见,谢谢!--4Li 2016年4月27日 (三) 03:04 (UTC)[回复]
    (:)回應,用户透过unblock-zh或irc申诉,都没有把内容填在申诉区之内,都算无效理由?--Antigng留言2016年4月27日 (三) 03:08 (UTC)[回复]
    (:)回應在下没把意思表达清楚,在下是说在这些个案中,那些申诉区外的理由本身就是无效的,即便写在申诉区内也不能算作有效。--4Li 2016年4月28日 (四) 06:09 (UTC)[回复]
  2. (=)中立:范在維護有關法輪功相關條目及惡意推定的態度的確有待商榷,但罪不至需要解任的程度。--Billytanghh 討論 歡迎參與NRCIRC 2016年4月20日 (三) 00:59 (UTC)[回复]
    @Billytanghh在这个争议条目上范是根据双方达成的共识进行保护操作的(Special:diff/36092560),在下不知阁下的恶意推定所指为何?--4Li 2016年4月27日 (三) 02:57 (UTC)[回复]
  3. (=)中立,范是第一个回退我的编辑,并帮助我的维基人,至今记忆犹新。┌─⚡⠠⠵[learningis1st]-[~]- time = 2016年4月20日 (三) 07:22 (UTC)[回复]
    (=)中立。-- 給我留言 「歡迎加入 #cvn-zh-scan Qinyongr 2016年4月20日 (三) 11:00 (UTC)[回复]
    (=)中立,范桑熟悉方针,并且本人曾接受过范桑的帮助,但从不参与政治条目的我并不知道上面在说些什么。#ForeverLove凡人丶 你一定要好好的 中文字数统计工具 2016年4月20日 (三) 14:17 (UTC) [回复]
    不过范桑好像是个膜法师 囧rz……。#ForeverLove凡人丶 你一定要好好的 中文字数统计工具 2016年4月20日 (三) 14:19 (UTC)[回复]
    (=)中立。如果范君能夠承諾改善溝通態度,我會反對解任投票,否則我會支持。--|1233 | 有問題? 2016年4月21日 (四) 11:13 (UTC)[回复]
    ↑該用戶不符合人事任免投票資格,所以投票無效,但意見仍可供參考。
  4. (=)中立 理据同上-- Clear Sky C 讨论页 2016年4月21日 (四) 13:39 (UTC)[回复]
    (:)回應請更改投票。他已承諾改善態度。--|1233 | 有問題? 2016年4月26日 (二) 03:25 (UTC)[回复]
    (=)中立:理由同上。--写字板留言2016年4月21日 (四) 15:06 (UTC)[回复]
    (:)回應請更改投票。他已承諾改善態度。--|1233 | 有問題? 2016年4月26日 (二) 03:25 (UTC)[回复]
    @Clear Sky C写字板@Chenyijia001Qinyongr看在ta的过失远未达到卸任程度,而且已承诺改善态度的份上,还请阁下能够明确表达意见,谢谢!--4Li 2016年4月27日 (三) 02:53 (UTC)[回复]
  5. (=)中立,虽然广雅范行使权限以及态度存在一些问题,但尚未达到需要解任的程度。--Lanwi1(留言) 2016年4月21日 (四) 21:35 (UTC)[回复]
    (:)回應對中立諸君,吾有一言,不吐不快。譬如你看見有人被冤判並要行刑。如果你覺得他罪不至死,你會喊“刀下留人”還是“我中立”?你所謂中立的立場是否在實質上幫助那些枉法的人?我不期望改變你們的看法,只是望諸君能夠振作。{逍遙遊}[流言中心] 2016年4月23日 (六) 13:55 (UTC)[回复]
    @Lanwi1谁都有心情起落的时候,就在下观察,广雅范平时对新手算不错了(如Special:diff/39750923),看到疑似破坏者偶尔会有一些气话,不过看在ta的过失远未达到卸任程度,而且已承诺改善态度的份上,还请阁下能够明确表达意见,谢谢!--4Li 2016年4月27日 (三) 02:50 (UTC)[回复]
    (=)中立,不屑与轮子为伍,不投反对。--CHEM.is.TRY 2016年4月25日 (一) 04:30 (UTC)[回复]
    注意一下相关言论,比如某种称呼。--门可罗雀的霧島診所欢迎光临神社的羽毛飘啊飘 2016年4月27日 (三) 03:17 (UTC)[回复]
  6. (=)中立,同上。--Carrotkit歡迎參與DC14非正式投票 2016年4月25日 (一) 05:44 (UTC)[回复]
    (~)補充@jsjsjs1111Carrotkit投反对票的也有很多反FLG的(如User:Miao233),不要让苏州单方面挑起的选边站队行为左右了阁下的判断。--4Li 2016年4月27日 (三) 02:34 (UTC)[回复]
    注意一下相关言论,比如某种称呼。以及,注意WP:拉票当中关于推销立场的内容。--门可罗雀的霧島診所欢迎光临神社的羽毛飘啊飘 2016年4月27日 (三) 03:17 (UTC)[回复]
    已修正相关表述,另外也请@jsjsjs1111回归事件本身,不要把人标签化了。--4Li 2016年4月27日 (三) 04:02 (UTC)[回复]
    @霧島聖某种称呼[需要解释],沒找到范或者李4在該處的發言...-和平、奮鬥、救地球!留言DC14討論2016年4月27日 (三) 03:30 (UTC)[回复]
    确实没有他们的发言,不过既然有人要我保证一碗水端平,那么上面他们所说的某个人称代词在我所引用的那个内链里可是被抗议过的,我在这里指出来一下。另外再说一遍我把ping关了……要不是因为这个页面在我的监视列表里我根本看不见……--门可罗雀的霧島診所欢迎光临神社的羽毛飘啊飘 2016年4月27日 (三) 03:33 (UTC)[回复]
    是指「輪子」一詞嗎?了解了!(忘了您已經把ping給關了抱歉....)-和平、奮鬥、救地球!留言DC14討論2016年4月27日 (三) 03:36 (UTC)[回复]
    “提醒各位反FLG人士遵守維基禮儀,討論時不要使用「輪子」這種帶有貶義的用詞。如果有人堅持用詞侮辱其他用戶,就沒有資格反對以後別人用詞侮辱你。”--Antigng留言2016年4月27日 (三) 03:37 (UTC)[回复]
    @Fayhoo,你没看出来我在解释霧島聖的话吗?--Antigng留言2016年5月3日 (二) 06:34 (UTC)[回复]
    @Antigng请问阁下为何对反对票中的某些违反维基礼仪的语句视而不见?请问阁下是选择性中立吗?另外需要向阁下指出的是,“轮子”一词在大陆所使用的汉语里只是一个中性的代称,不含褒贬之义。--Fayhoo留言2016年5月3日 (二) 05:58 (UTC)[回复]
    FLG在大陸被共產黨鎮壓後,網路上才有「輪子」用來指涉的詞彙吧?以前沒聽過。是中性的嗎?臺灣等華人社會,並未聽聞用「輪子」來稱呼人與族群。那美國的很多歧視用語,恐怕比輪子還「中性」了。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5月3日 (二) 06:25 (UTC)[回复]
  7. (=)中立,本来投反对票,进一步了解之后认为的确范管理员有违反方针的情况。所以改中立。但是支持一方诉诸情感较为严重,无法支持。----損齋留言2016年4月26日 (二) 20:44 (UTC)[回复]
    @三石樑桂老阁下有所不知,此事肇始于天天认为范错误封禁User:追迹未来(此用户后因屡次违规被其他管理员封禁),然而仅凭这点就罢免太说不过去了,于是在联署结束前半小时不到,苏州突发檄文,不知阁下所说的违反方针是否受了苏州的影响。不过,只要细看就会发现苏州无非是针对范保护某條目的行为,然而范在编辑摘要中就已说明这是根据争议双方达成的共识来保护的(Special:diff/36092560),况且范自己并未参与到争议当中。不知在下的说明能否打消阁下的疑虑?--4Li 2016年4月27日 (三) 04:02 (UTC)[回复]
    @李4,天天所提解任理由中,似乎沒提到「肇始于天天认为范错误封禁User:追迹未来」?只寫了Jordalian(但Jordalian投反對解任票);所以根本原因是User:追迹未来封禁案?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4月28日 (四) 00:05 (UTC)[回复]
    (※)注意:1、解任案非天天发起,所以并非天天“所提”解任理由;2、并非“天天认为范错误封禁”,事实为范错误封禁和滥用监督隐藏内容[23];3、解任案根本原因并非某一次的封禁案。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4月28日 (四) 06:13 (UTC)[回复]
  8. (=)中立大家以和为贵。--Fxqf留言2016年5月1日 (日) 16:56 (UTC)[回复]

#(=)中立。最后一天了,投个中立吧。借地方吐个槽,范的脾气和态度实在是……唉。整个讨论串也越来越走形了,吵得也越来越厉害……--门可罗雀的霧島診所欢迎光临神社的羽毛飘啊飘 2016年5月3日 (二) 01:11 (UTC)[回复]

其他意见
[编辑]

我發現一個可能的問題: Wikipedia:管理員的離任#解任程序寫道,「投票期為14天,符合人事任免投票資格者(包括被解任人)可以投支持票(同意解任)或反對票(反對解任),也可以在討論區發表意見」 但是,投出第2票支持之用戶編輯數目前僅有94筆,並不符合人事任免投票資格之「上任投票開始1個月前,編輯100次或以上」,而「聯署:7日內,必須收集7名或以上有投票資格的用戶聯署」因此不符合了...不知道我的理解有沒有什麼問題?-和平、奮鬥、救地球!留言DC14討論2016年4月19日 (二) 10:19 (UTC)[回复]

先依不符合投票資格處理支持票欄,聯署欄看誰去處理。--James970028留言2016年4月19日 (二) 10:25 (UTC)[回复]
现在又来了一票,已符合条件。--Stang c 2016年4月19日 (二) 11:01 (UTC)[回复]
联署人数已齐。要是这一票一直没有,我估计我会这么一直刷新页面直到理论上的联署时间结束。接下来这个页面就没什么好需要我的了,终于可以忙我自己的事情去了……--门可罗雀的霧島診所欢迎光临神社的羽毛飘啊飘 2016年4月19日 (二) 12:06 (UTC)[回复]

請問,答辯期是否應在聯署完成後才開始?投票期是否應在答辯期後才開始呢?為什麼現時聯署完成時間延後,可以立即把它當成投票期的起始呢?--QBear留言2016年4月19日 (二) 12:21 (UTC)[回复]

窃以为这个是没有问题的,当时包括行政员和管理员在内的任何人(包括当事人管理员广雅范)都没有看出来第二票无效,所有人都以为联署就这样通过了,没必要再在正式投票开始前投票了,所以才直接进入了答辩。而且也给了管理员广雅范5天答辩时间,都是按照程序走的。现在既然联署时间延迟了,好在还是在7天之内获得了7票,只有理由延迟投票时间,而没有理由延长答辩时间,否则答辩期就超过规定的5天了。——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6年4月19日 (二) 12:29 (UTC)[回复]
还有,根据Wikipedia:管理員的離任#解任程序:“答辩:在解任提出后,被解任人有5天的答辩期,对于解任申请中指出的问题进行答辩。”也就是说,只要有人提出了解任,就可以进行答辩了,而不管是不是联署达到了7票。我们现在只不过是根据约定俗成的程序,等到联署完毕后再进行答辩,其实两者是可以一起进行的,只要两者都完成了,就可以进行投票了,现在就是这样的情况,符合继续进行投票的规定。——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6年4月19日 (二) 12:41 (UTC)[回复]
OK--QBear留言2016年4月19日 (二) 12:47 (UTC)[回复]
那不就是在你提出問題後重設答辯期?--|1233 | 有問題? 2016年4月22日 (五) 13:48 (UTC)[回复]
投票违反程序
[编辑]

Wikipedia:管理员的离任#解任程序有这么一句:“满7人联署后解任案方为成功提出。”既然当时联署未完成,就不应视为解任案提出(打个比方,你在去邮局寄信的路上不会说“信已寄出”吧?),因此答辩期和投票期皆应顺延。对个别问题答辩期超过5天难道不对了?讨论更充分以避免误解难道有错了?反而,你一方面强调答辩期不能超过5天,另一方面又在答辩期结束前不到半小时发檄文,这是变相剥夺范5天的答辩时间。更何况你引用的那句话里也明确说到“答辩:在解任提出后,被解任人有5天的答辩期,对于解任申请中指出的问题进行答辩。”你在所谓的“答辩期”结束前不到半小时前提出的问题范根本没时间回应,就直接进入投票程序,这样刚开始投票的就会偏听偏信单方面主张,有失公允。更别说很多人也像你一样“限于时间和生活忙碌”,投了票后就不会再来了,这样即便范作出理据充分的答辩也看不到。再者,你是否忘了我俩PK时你说过“(联署)不属于讨论,难道属于答辩?投票?”可见你也认为(属于讨论的)联署和答辩是先后两个步骤。新华字典解释程序为“事情进行的先后次序”。既然原本先后进行的两个步骤被篡改为同时进行,那就是违反程序。更遑论范已经提出异议“另外连署区竟然有位前 50 次贡献能追朔到 2011 年的用户?”你为何视而不见?--4Li 2016年4月20日 (三) 04:04 (UTC)[回复]

別忘了答辯期若未回答代表范已經默認,也呼應「導致我被解任那我也接受。既然這是大家的意見的話。」這段話。--Engle躍築夢踏實夢想起飛‎安裝文字動畫效果】 2016年4月20日 (三) 02:00 (UTC)
范不是“没有”答辩,而是“没时间”答辩新提出的质询。那句话是在新的质询之前说的,根本说明不了什么。--4Li 2016年4月20日 (三) 04:04 (UTC)[回复]
本来是不准备回答上面某账号的问题的,但既然有其他人回应,那我也做个终极回应,省得有账号还纠缠不妨。“满7人联署后解任案方为成功提出”并不影响“解任提出后”的答辩,不是“解任成功提出后”的答辩,这个相信大家都明白,我就不多说了。我在答辩期结束前不到半小时发新的证据没有任何不妥,找到了新的证据总不至于不让我说话吧?也没有规定被弹劾者在正式投票开始以后就不能说话了,他依然可以对新的证据进行反驳,大家都明眼看着,白纸黑字跑不掉,不可能不公正。至于之前广雅范已经提出“另外连署区竟然有位前 50 次贡献能追朔到 2011 年的用户”的异议,很抱歉我没有看懂啥意思,其他人包括管理员貌似也没有看懂,没人因此指出来有问题,广雅范也没有进一步行动反而进行了答辩,相当于默认,事到如今又有什么好说的?继续有异议的话请让行政员裁决要不要延迟甚至关掉这个投票,否则继续,我也没有其他话和其他的义务再回应了。——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6年4月20日 (三) 04:34 (UTC)[回复]
50次编辑就可以追溯到2011年那么很可能是WP:CANVASS,但这个指控太重,而且证据链很难找齐,在没有违反其他方针的情况下一般也不会有人去处理。 --达师 - 334 - 554 2016年4月20日 (三) 04:37 (UTC)[回复]
@hat600对于我这个技术小白来说确实没看懂,当时也没有其他人指出哪里不对(范本人也没有指出到底是哪一个),到投票开始才有管理员指出来。我能不能怀疑这是故意等投票正式开始后才提出来,然后让投票作废?——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6年4月20日 (三) 04:53 (UTC)[回复]
从之前的投票来看,联署票被查出无效并不会中止投票。 --达师 - 334 - 554 2016年4月20日 (三) 05:04 (UTC)[回复]
那就好,省得某些人上蹿下跳。——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6年4月20日 (三) 05:15 (UTC)[回复]
某人又忍不住食言了?解任提出当然是指解任成功提出,解任联署失败按规则是不用答辩的;短信发送失败就是短信未发出,这点无可争议。如果可以像这样答辩可以在联署之前截止,那就可以在联署期末发檄文,以”找到新证据“为借口,让5天的答辩期形同虚设,这违背设立答辩期的原意。至于之后的答辩,我已经说了不是每个人都能看到的;既然“白纸黑字”贴出来就默认大家都看到并认同,那为何还要等7天联署、5天答辩、14天投票呢?支持者商量好直接秒速通过算了。范那句话算不算默认,某人没看懂就不要擅自揣测其意,某人之前不是也误解了喵喵的话么?更何况也有管理员否认了这就是默认。--4Li 2016年4月20日 (三) 05:06 (UTC)[回复]
退一万步讲,即使联署结束推迟,那只会推迟答辩期和投票期,并不会让投票作废。反而跳过既定程序仓促推进投票会让投票作废。--4Li 2016年4月20日 (三) 05:08 (UTC)[回复]
@蘇州宇文宙武您好,本人從未想要以此理由使投票作廢,之所以在此時提出是因為我昨天臨時起意再度檢視所有投票者資格時意外發現的(畢竟昨天才開始正式投票,我之前沒去想說連署資格的問題)。我認為,霧島君這次的做法是正確的,因為避免了可能存在的一些爭議。我甚至認為其實並不需要為了這樣延長時間,畢竟當時假使連署沒關上,還是會有再1位連署者加入,所以我認為不用拘泥在這方面(見WP:SNOW,雖然這只是個論述)。我之所以要在上方提出這個疑問,只是避免日後可能的爭議罷了,希望閣下不要想太多。至於我對這次解任投票的立場嘛,我目前是中立的(我上面也投了),不過我也可能視情況改支持或反對(正在準備期中考,沒時間想得太周到,還望多多包涵)。-和平、奮鬥、救地球!留言DC14討論2016年4月20日 (三) 05:30 (UTC)[回复]
@和平奮鬥救地球这样最好,我起先也只是合理怀疑,因为有账号因此提出质疑。既然管理员能够做出投票不会延期和废除的保证,那就确实是我多虑了,也请管理员见谅。——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6年4月20日 (三) 13:37 (UTC)[回复]

(※)注意 @空间的拓荒者AsharaDayneHerfjoturZ7504太子太保啦啦@ShwangtianyuanTechyanDreamLinerLnnocentius嘀嘀嘀@飞贼燕子Lanwi1Legolas1024苏你妹~DeBit@Walter Grassroot蘇州宇文宙武Chinuan12623追迹未来小躍@Q714182379MewaquaJarodalienAntigngM940504@李4BluedeckHat600Lt2818Miao233@唐吉訶德的侍從KuailongChiefweiJames970028John123521@和平奮鬥救地球BillytanghhChenyijia001QinyongrFRDian@WetraceStangQBearJimmy_Xu 解任程序中指出:

提出:由一名自動確認用戶提出解任管理員申請,並說明理由。提出解任管理員申請後,必須隨即在該管理員的用戶對話頁留言通知。

條件:申請必須在事件發生48小時之後才能提出,在這段時間裡當事人之間應該儘量溝通。只有在溝通無效的情況下才可以發起取消管理員權限的投票。內容必需詳細,指出管理濫權的原因,並根據編輯記錄及用戶貢獻提出相關證據,如內容不符或原因不合理,可視作申請無效。為了防止一案多審,除非有新證據出現,否則不得就同一事件重覆提起解任。

聯署:7日內,必須收集7名或以上有投票資格的用戶聯署,用戶可以在互助客棧提出解任的意向,並徵求聯署人。滿7人聯署後解任案方為成功提出。一旦收集到7名聯署人,則立即進入下一階段。7日後仍未有足夠聯署者,被提解任人無須答辯,解任案自動失效。

現在我有以下的問題,希望大家能夠回答:

首先整理一下現時的情況

1.現在,蘇州宇文宙武的理由,現在被加到理由當中,亦即是現時申請解任的原因多於一個。
2.蘇州宇文宙武的理由是在答辯期幾乎完結後才寫出來,亦即提出的問題只有很少(甚至沒有)時間解釋,而且范君在看到亦嘗試回覆。根據Wikipedia:管理員的離任#解任程序指出:

答辯:在解任提出後,被解任人有5天的答辯期,對於解任申請中指出的問題進行答辯。

當然,現時的解任案中出現了新的理由。現在這新的理由是在第一次聯署完畢後,第二次聯署完畢前才出現。

請問各位,根據答辯和聯署的關係,是在7名或以上有投票資格的用戶聯署才進入下一階段,亦即應是在 2016年4月19日12:01(UTC)至2016年4月24日12:00(UTC),而非2016年4月14日 08:47(UTC)- 2016年4月19日 08:46(UTC)。

現在,明顯地,在解任問題中,答辯時間明顯不足(一些原因竟然在答辯期臨近完結時才提出),而違反程序守則吧。程序沒有跟足,便構成爭拗了。 我認為,
本次罷免議案應立刻撤銷;
立即開始第二次解任投票的程序,並進行以下解決辦法;
本議案開始的聯署直接寫入第二次議案的連署支持者
重新開始答辯程序
這才會對所有人(包括蘇州宇文宙武及范君)公平。
這次事件我亦有反思,我應該會另紙寫在方針的討論之上 (忘了加上簽名) --|1233 | 有問題? 2016年4月22日 (五) 10:18 (UTC)[回复]

强烈(+)支持,答辩时间不足,并且并未针对新理据进行联署。#ForeverLove凡人丶 你一定要好好的 中文字数统计工具 2016年4月22日 (五) 13:58 (UTC)[回复]
(!)意見,如果范君的過失真的有那麼大,能令大多數支持議案,我相信再投一次票也沒有問題吧。--|1233 | 有問題? 2016年4月22日 (五) 15:42 (UTC)[回复]
(+)支持,除了苏州在答辩期快结束时提出理由不符合程序之外,苏州提出的解任理由疑似欺诈,注意到WETRACE编辑早已对苏州的解任理由一一给出理据证明并不成立,苏州无言以对。还有,苏州阻止范管理员对其的回复被发布此页,也是有严重问题。小莲庄处士 2016年4月23日 (六) 03:46 (UTC)[回复]
(-)反对:罢免案已开启,断不可能结束,除非你们让所有投票人士(包括管理员)全部撤消投票。——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6年4月23日 (六) 14:14 (UTC)[回复]
阁下之前强行关闭讨论也没等所有投票人士撤销投票再关吧?怎么到这就双标了呢?况且N多反对票也有必要撤销吗?--4Li 2016年4月27日 (三) 03:24 (UTC)[回复]
( ✓ )同意罢免案无效,但(-)反对再开罢免案:一事不再提。--4Li 2016年4月24日 (日) 01:04 (UTC)[回复]
(!)意見現在是程序問題才要重新開始罢免,和一事不再提並無關係。--|1233 | 有問題? 2016年4月24日 (日) 01:35 (UTC)[回复]
(-)反对罢免案无效:WP:SNOW:「只是為了走過場而完成程序並不是維基百科的方針」。-和平、奮鬥、救地球!留言DC14討論2016年4月25日 (一) 07:31 (UTC)[回复]
@和平奮鬥救地球不知阁下是否看得太快了?阁下的引文前面说“当维基社群中有真实存在的争议时,最好的解决方法是讨论和争辩。这不应当只是为了防止有人抱怨有关程序未被遵守,而且也是为了得出正确的结果,这往往需要走完整个程序。允许走完整个程序,可能会出现更为合理的论述,保证所有争点被仔细校验,并保证公平。”这好像和阁下的坚持完全相反吧?--4Li 2016年4月27日 (三) 03:28 (UTC)[回复]
1.阁下的坚持[需要解释]、2.「最好的解决方法是讨论和争辩」,現在大家不就正在討論嗎...、3.「允许走完整个程序,可能会出现更为合理的论述」,但是現在既然大家仍舊在發表意見,而且並沒有阻止任何人發表論述,也就可能会出现更为合理的论述了。因此我認為因此不必要重新走完程序。以上。-和平、奮鬥、救地球!留言DC14討論2016年4月27日 (三) 03:34 (UTC)[回复]
那阁下认为开始投票之前的讨论及答辩(尤其是临时提出的新理据)是否充分呢?--4Li 2016年4月27日 (三) 04:09 (UTC)[回复]
(!)意見-個人淺見,一個罷免案的有效性及公平性,必須先能解決、回答「可能無效、程序正義公平性」的問題,因為其中的不公平,會誤導社群以為「指控都經過充分答辯」。除了行政程序、或法庭程序的例子之外(證據及心證遭到污染),從理工科角度,如果在一場科學實驗,過程中有「違反實驗原則」的瑕疵,這項實驗結果能做為支持理論的證據嗎?如果拿爭議實驗階段的成果,做下一階段的實驗,最後累積的實驗成果,效度與信度如何?
  1. 蘇州追加「偏袒指控」,會不會「自始根本不符合解任方針」?不算標的事件
    1. 根據WP:管理員的離任#解任程序--「條件:申请必须在事件发生48小时之后才能提出,在这段时间裡当事人之间应该尽量沟通。只有在沟通无效的情况下才可以发起取消管理员权限的投票。內容必需詳細,指出管理濫權的原因,並根據編輯記錄及用戶貢獻提出相關證據,如內容不符或原因不合理,可視作申請無效。」
    2. 此解任投票的「根據案件」是「天天就Jarodalien封禁案的質疑」(注意:Jarodalien投反對解任票),天天引述「WCAM的陳述」作為對前案的補充。
    3. 蘇州的「偏袒指控」,與「提解任事件:天天就Jarodalien封禁案的質疑」在性質上、事實上完全無關的兩件事。而且在投票開始前2小時才提出,是否「意圖夾帶」?因此,蘇州的偏袒指控,充其量,只能作為「個人意見」放在「討論區」,卻放在「理由區」,是否合宜?
  2. 假設「蘇州對偏袒FLG的指控」可以是解任標的事件,那程序上也有重大瑕疵,會誤導社群的判讀
    1. 就像前面@小躍留言「別忘了答辯期若未回答代表范已經默認」--但這一推論是需要保留的,也突顯「社群一些用戶確實會因此誤以為--范默認或心虛」。--------但是(A)蘇州投票前2小時提出,范有多少時間蒐集歷史資料並回憶?連在下是部分當事人,看到指控後都陸續花了2天時間處理。(B)再比較一下蘇州的速度及態度,當在下向蘇州一一提出反證,(理當對指控內容提供完整資訊的)蘇州卻還得在兩天後才回答,而且對很多質疑是「語焉不詳、避重就輕」,有主觀指控沒客觀證據,證明力很有問題;為什麼對蘇州與范雙重標準?理論上對「指控人」的舉證要求應該更高才是。
    2. 蘇州又阻撓「范的答辯放到答辯區」,後來霧島聖才恢復到答辯區。這過程有多少人投票?多少人可能被誤導?前面投票狀況,又如何影響了後續的投票?蘇州一連串動作所透露的訊息是:似乎不想讓范的回答被看見、不在乎范是否有足夠時間回答。
    3. 此外@Mewaqua 日前也提出「蘇州宇文宙武於2016年4月19日拿出一些2014年發生的事「指控」范,已違反WP:管理員的離任#解任条件的「以上一個 或多個行為需要是……發生於提出解任申請前的1年內,而且並未在早前的解任案中用作證據。」」---蘇州這部分指控顯然不合方針,而到現在@DreamLiner投票發起人也沒有對此表態,這部分又如何影響了這次投票?
    4. 在下於臺北時間4/24凌晨(1)ping Dreamliner-詢問他是否對蘇州的指控背書、以及對Mewaqua質疑的回應(2)ping蘇州質疑證據不足、流於主觀推論,請他就九大指控一一回應在下的反證---已經過了兩天多,這兩位都沒有任何回應,蘇州也沒回應Antigng昨天提出的問題。即便在程序問題外,蘇州的證據也不足充分支持其推論,這就是蘇州的指控「投票前兩小時才提出」的後遺症及根本問題。(如果在下都能一一整理反證,作為指控人的蘇州難道做不到?那正說明蘇州指控內容的粗糙、舉證不充足及刻意忽視解任方針的要求。)
    5. 想像一下,原告去控告,不當追加指控,但開庭時,卻拒絕法院及陪審團的質詢?說:沒義務回答你!(蘇州之前大致如此回應在下)那這是什麼程序?在解任投票中,發起人及指控人都有義務就質疑進行回答、補充。如果投票的發起人天天、追加指控人蘇州,都不能或不願即時回答這些問題,我們何以讓這些不合程序或方針的部分指控持續留存呢?
    6. 當然,蘇州的指控,已經過范、在下等多位用戶的辯論補充。在斷定有效無效之前,若我們要努力修補投票的公正性,建議可考慮先把Wetrace補充的「九大指控/反證表」放入「理由區」(並標註放上的日期及理由),以嘗試減低蘇州「未經合理答辯的指控」對投票公正性的影響---(其實Wetrace這些作業是指控人應當做的)。此外,1年以前的指控內容應標註「依方針逾時而應撤銷」。
淺見提供參考,副知幾位參與投票討論的管理員@和平奮鬥救地球AntigngBluedeckLanwi1,也通知@DreamLiner蘇州宇文宙武Mewaqua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4月26日 (二) 01:22 (UTC)[回复]
解任投票早預謀?那何以投票前2小時才提八指控?
[编辑]

User:追迹未来User talk:守望者爱孟2016年3月13日 (日) 11:29 的修訂:「 ……这要等到罢免的时候拿出来,保命用的,但是我们相信阁下的人品……为了避免一案多审,罢免的证据只能用一次,所以要保证成功。我们整理还不全,没有搜集完整,但是他们大大小小的滥权行为我们都会记下来。」

請留意,上述留言指明的不是「我」,是「我们」,針對的不止范一個人,而是「他们」。

--Mewaqua留言2016年4月26日 (二) 16:43 (UTC)[回复]

(!)意見--上 述用戶找到對話證據,追跡未來等人,早已醞釀發動罷免(而且不只一位管理員)而在募集資料。在這樣背景下,蘇州宇文宙武 卻仍「投票前2小時突襲八大指控」、「阻撓范答辯放入答辯區」,讓人覺得「蘇州是否不想釐清真相、而只想解任、給社群FLG內容有問題的片面印象」,令人 感覺並不單純。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4月28日 (四) 07:52 (UTC)[回复]
蘇州突襲九大指控 v.Wetrace反證
[编辑]
@空间的拓荒者AsharaDayneHerfjoturZ7504太子太保啦啦@ShwangtianyuanTechyanDreamLinerLnnocentius嘀嘀嘀@飞贼燕子Lanwi1Legolas1024苏你妹~DeBit@Walter Grassroot蘇州宇文宙武Chinuan12623追迹未来小躍@Q714182379MewaquaJarodalienAntigngM940504@李4BluedeckHat600Lt2818Miao233@唐吉訶德的侍從KuailongChiefweiJames970028John123521@和平奮鬥救地球BillytanghhChenyijia001QinyongrFRDian@1233thehongkongerStangQBearJimmy_Xu--參與討論的各位好,在下今晚下班回家,上網看看,無意發現竟在解任投票,更訝異的是,蘇州宇文宙武對范管理員「偏袒」的「片面指控」,等同在批判參與部分編 輯的在下,也抹黑了范管理員,但該指控過程,完全沒有ping在下對質?在下Wetrace作為部分編輯爭議的當事人,應當補充說明。各位對范管理員哪裡覺得不當,可以提出,但就法輪功相關條目部分,對於蘇州的片面說法,在下身為部分當事人也應該提供意見----蘇州的「8點指控」,在下會在這裡,一部分一部分的補充在下意見,提供社群公斷。(由於下班到家沒多久,還有些事要處理、明天也要上班,在下會以零碎時間,一一說明釐清。)
(~)補充-先【回顧】2015年12月蘇州宇文宙武、追跡未來質疑范管理員事件
  1. 在下在維基三年多來的遭遇來看,范管理員 在法輪功議題確實較為中立,儘管在下對其多次裁決也不滿意、他也常沒回應在下,在下基於信任而尊重他。(兩岸四地用戶,自有公論)
  2. 但就算是如此,蘇州宇文宙武2015年12月在互助客棧公然指控范偏袒,追跡未來當時就公然說范 「包庇犯罪组织进行宣传抹黑(Wetrace註:中共鎮壓法輪功、中宣部阻隔法輪功等中共敏感內容)」,范當時還很有雅量的出面回應(客棧存檔)。---這形同威脅管理員「審查內容」。實際上,范管理員,從很早之前,就經常沒有回應在下的請求,不知道是否因為 特定立場用戶 耳語壓力,形成寒蟬效應?
  3. 【重點:誰在施壓言論自由?】追跡未來,這樣「無證據」的人身攻擊,已經是在說「管理員『犯罪』」,而似乎是針對管理員在「中共敏感議題」的管理不符合「中共宣傳部觀點」,會不會形成對管理員執行管理的恐懼?依據WP:不要人身攻擊方針:「对于用户会導致政府、雇主或其它人在政治、宗教上的 威脅或行為。這類違規可能會在被任何管理員發現後,被封禁一段時間。在一些語言版本的維基百科中,处理此類行为的管理員應該保密地通知仲裁委員會成員及吉 米·威爾士并說明其管理行为及原因。」但也沒有任何管理員依據此方針,為了這件事封禁追跡未來,大家只是請追跡未來「把話講清楚、證據拿出來」
  4. 當時在下也在客棧幾度邀起蘇州宇文宙武、追跡未來說明,在下認為他們只是「避重就輕」(客棧存檔)。去年12月兩人有意見、指控,不拿出來講,相關編輯爭議時,兩位用戶也常拒絕溝通、不參與討論,現在蘇州卻「突然在投票開始前,丟出八大偏袒指控」讓范措手不及(多為2014/2015年舊事),也不通知相關事件的各方來釐清事實真相。在下過了好幾天才偶然發現。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4月22日 (五) 04:29 (UTC)[回复]
以下,Wetrace就蘇州宇文宙武九項偏袒指控(八項在理由區,後來在投票頁他又多講一件),向社群匯報、補充說明,提供社群判斷的參考:(各位也可以看,蘇州對方針、中立是怎麼解讀的,又蘇州是否涉嫌扭曲事實?是否涉及「誣告」?由社群公評。)
(蘇州指控 1)2014年7月,管理员广雅范按照亲法轮功一方的版本保护“李大师”条目,删除维护模板,并删除反法轮功一方所加的央视、凤凰网来源,却对亲法轮功一方引用的不中立的“北京之春”一类的来源视而不见。([24]
Wetrace(:)回應:【反法輪功用戶使用「第一手來源」,范管理員改變保護版本是尊重Lanwi1討論意見-有紀錄可查。】
  1. 簡明的方針來看,生者傳記,應使用「第三方可靠來源」,央視、鳳凰(實際上該link內容沒標註作者,經查詢全文是「凱風網(中共610辦公室旗下專打法輪功)」內容)在此類條目中共官媒顯是第一手來源。首先就不是第三方來源,而且連作者都不敢具名的內容,可靠?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4月21日 (四) 14:58 (UTC)[回复]
  2. 【蘇州扭曲事實?范管理員更換保護版本,是尊重Lanwi1管理員依據方針的理解。】
    1. 蘇州所引用范的編輯link[25],裡面的「編輯理由」寫著「尊重Lanwi1的意见」,蘇州卻完全不提?(至於Lanwi1的意見基礎,在下還要找當時的相關連結紀錄補列)
    2. 蘇州指控范:「删除维护模板,并删除反法轮功一方所加的央视、凤凰网来源,却对亲法轮功一方引用的不中立的“北京之春”一类的来源视而不见」。問題是,范只是尊重依據方針討論意見而「更換保護版本」,何來范的「刪除、視而不見」?
    3. 至於「北京之春--來源是否中立合宜」,「反法輪功的用戶」也沒有在討論頁中提出!?討論頁中有其他用戶留言說「北京之春不如BBC,但還是可以引用其觀點」。而且在2014年7月那幾天的編輯紀錄中,也沒看到刪除北京之春的紀錄?范是管理員,只能從幾個版本依據方針選擇保護,他應該自己去刪除嗎?范如果自己去刪除,就是參與編輯條目,那還能去保護條目嗎,不就變成「涉己管理」違反管理員方針?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4月22日 (五) 01:53 (UTC)[回复]
(~)補充【程序問題之一】2014年7月的事,依據方針無法作為2016年4月解任案的理由與證據,此部分指控應撤銷,但紀錄留存社群。WP:管理員的離任#解任条件的「以上一個 或多個行為需要是……發生於提出解任申請前的1年內,而且並未在早前的解任案中用作證據。」」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4月26日 (二) 02:40 (UTC)[回复]


(蘇州指控 2)2015年6月,管理员广雅范按照亲法轮功一方的版本删除中国官方的来源,还将“李大师”出生地“怀德”替换为异体字“懐徳”(据我所知,这种异体字要么是作为日本汉字在用,要么是官方从不使用,台港澳也不会使用,导致现在的版本“懐徳”还是红字),并予以保护,这不单单是不中立,更涉及破坏。([26][27]
Wetrace(:)回應
  1. 生者傳記,應使用「第三方可靠來源」,在此類條目中共官媒顯是第一手來源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4月21日 (四) 12:56 (UTC)[回复]
  2. 此外,蘇州所說,實際上是「保護版本」的選擇,已如前一題指控 的補充事實,這根本不是范的問題。否則,一大堆資深管理員都要下台了!?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4月22日 (五) 02:43 (UTC)[回复]


(蘇州指控 3)2015年6月,管理员广雅范在另一位管理员ChiefWei已经将“李大师”条目保护的情况下,强行动用他的管理员权限,加入遵照亲法轮功一方观点的不中立内容,删除反法轮功一方加入的内容,并删除“李大师”的消歧义链接。([28]
Wetrace(:)回應:【范回退到另一保護版本(蘇州指控的版本),是依據Wetrace、Chiefwei的共識請求為之,范沒有強行做什麼;而且在下添加的內容是「第三方可靠來源」。
  1. 當時在下Wetrace跟Chiefwei編輯爭議,Chiefwei是管理員、同時也參與編輯,Chiefwei動用「條目保護」。因此,在下提醒Chiefwei這涉 及「涉己管理,不符管理員方針」。
  2. Chiefwei與在下溝通後,雙方同意回退到較之前的版本。但因為Chiefwei本身參與編輯爭議,因此我們合意由 范管理員 依照雙方共識回退到特定版本。「條目討論頁」紀錄為證Wetrace留言1Wetrace留言2Chiefwei留言1Chiefwei留言2Wetrace留言3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4月21日 (四) 12:56 (UTC)[回复]


(蘇州指控 4)2015年6月23日,广雅范应亲法轮功一方要求([29]),在事实上争议仍然存在,并未达成共识的情况下听信一面之词解除对“李大师”条目的保护([30]),居然说“讨论页已无后续讨论,视为无异议并形成共识”,无视依然存在争议,远未达成共识的事实,放任亲法轮功一方加入不中立内容,不但不中立,更缺乏常识。
Wetrace(:)回應
  1. 蘇州的所謂「聽信一面之詞」,能否請蘇州舉證?「解除保護」繼續編輯有何不對?Marvin的請求留言寫著「一周多来,针对有分歧之处,在下在条目的讨论页一一作了交流,给出了依据,请管理员有空时参考一下。一周来另一方没有再作回应,不知是否可视为争议已获解 决?不知管理员是否有可能依据讨论页上的合理意见,对条目作出编辑,去除不符合维基方针的不可靠来源内容?或者解除保护?
  2. 蘇州所謂的「不中立、缺乏常識」的內容---就是其他用戶添加「第三方可靠來源」如下---請問@蘇州宇文宙武Antigng,下面這些資料,是不是真的,是不中立跟缺乏常識嗎?蘇州的意思,是要在維基百科「言論審查」刪除以下內容嗎?
      • 1993年北京東方健康博覽會最高獎「邊緣科學進步獎」、大會「特別金獎」、「受群眾歡迎氣功師」
      • 1996美國休士頓榮譽市民、親善大使、2000~2003年諾貝爾和平獎被提名
      • 2001年獲提名薩哈羅夫獎、2001年,美國自由之家國際宗教自由獎
      • 2001年《亞洲周刊》亞洲最有影響力人物、2007,全球在世百大天才榜-華人榜首
      • 2007,影響現代中國的50人、2009,精神領袖獎
    1. 路透社報導,聯合國人權專員為法輪功辯護,在2010年在聯合國大會上報告指出,法輪功等社會弱勢信仰團體經常遭誣蔑為「邪教」,因此常受社會歧視、甚至升級為針對「顛覆陰謀」的打擊。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4月22日 (五) 15:03 (UTC)[回复]


(蘇州指控 5)2014年6月,SiuMai在“李大师”条目中加入反法轮功一方的公正内容,平衡中立性([31]),这一点同样身为管理员的User:ChiefweiUser:Mys 721tx是认可的,他们也恢复了被亲法轮功一方删除的此类内容([32][33]),可范却删除维护模板(Chiefwei虽然说过亲法轮功人士可以保留他们的最新版本,但也说过不认为争议结束,但范却维护亲法轮功一方的内容毫不避嫌([34])。
Wetrace(:)回應:【蘇州這指控理由,突顯---蘇州刻意忽略Chiefwei同意由范回退保護版本的事實。】
  1. 如前面題目所澄清,范回退到另一保護版本(蘇州指控的版本),是依據Wetrace、Chiefwei的共識請求為之,范沒有強行做什麼;而且在下添加的內容是「第三方可靠來源」。----既然蘇州在這裡又說「Chiefwei虽然说过亲法轮功人士可以保留他们的最新版本」,那為什麼刻意忽略「Wetrace與Chiefwei合意-請范管理員回退另一保護保本」的事實?而在前面嚴厲指控范管理員自行回退版本、刪除內容等等?請問蘇州:這擺明了前後矛盾的指責,算不算刻意扭曲!?
  2. 如前面題目所澄清,范管理員是「依照雙方合意」「回退雙方合意的版本」,該版本有多少模板是一回事。如果用戶有意見,應該用「請管理員編輯保護條目的模板---並詳述理由」。
  3. 關於蘇州說「这一点同样身为管理员的User:Chiefwei和User:Mys 721tx是认可的」---蘇州沒告訴各位的是:已因濫用傀儡被永久封禁的User:SiuMai這筆編輯[35]
    1. 裡面有「中共610辦公室旗下凱風網」、中共機構官方網頁---明顯第一手來源。後來Hanteng參與編輯,替換成「第三方來源」,Chiefwei和 Mys 721tx沒有回退,尊重Hanteng的改良替換。
    2. 對於部分中共明顯第一手來源,Chiefwei後來也主動找其他來源替換,並在條目頁中討論
    3. 在條目討論頁,Chiefwei、Wetrace、Marvin_2009等用戶們,有在討論「對部分其他來源,是否屬於第三方可靠來源?」雙方未達成全面性最後共識。
  4. 基於上述,蘇州的指控,講了幾分事實呢?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4月22日 (五) 03:23 (UTC)[回复]
(~)補充【程序問題之一】2014年7月的事,依據方針無法作為2016年4月解任案的理由與證據,此部分指控應撤銷,但紀錄留存社群。WP:管理員的離任#解任条件的「以上一個 或多個行為需要是……發生於提出解任申請前的1年內,而且並未在早前的解任案中用作證據。」」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4月26日 (二) 02:40 (UTC)[回复]


(蘇州指控 6)2014年8月,管理员广雅范应亲法轮功一方要求([36]),罔顾依然存在争议的事实,解除了亲法轮功一方主编的不中立条目苏家屯事件的全保护([37]),放任亲法轮功一方往里面加入不中立内容,导致此条目至今不中立,却不让加入中立性模板,与“李大师”条目如出一辙。
Wetrace(:)回應【請求解除保護有充分理由,難道蘇州要管理員「歧視」用戶嗎?蘇州所謂不中立內容-其實是第三方可靠來源-例如歐洲議會2013年譴責中共活摘法輪功及良心犯器官】
  1. 用戶請求解除的理由不合理嗎?難道蘇州要求「管理員必須拒絕『非反對法輪功』用戶的任何合理請求嗎?」----用戶請求范管理員解除全保護[38],理由寫著「該條目自2013年5月18日全保護超過14個月。(2)當時主要編輯戰(一次刪除1.5萬字元破壞)User:BlackLotux也以因濫用傀懶遭永久封禁許久。(3)若管理員認有保護必要,建議改「半保護」即足。敬請您協助,感謝!Wetrace(留言) 2014年8月2日 (六) 15:52 (UTC)」---也就是說「當初編輯戰導致保護的原因已不存在,當初編輯戰一次刪除1.5萬字元可靠來源」
  2. (第三方可靠來源、歐洲議會譴責中共---都是不中立?)蘇州說「放任亲法轮功一方往里面加入不中立内容」---蘇州沒告訴您的是,所謂不中立內容,是包括之前被永久封禁用戶無理由刪除的1.5萬字元第三方可靠來源內容,包括BBC等主流媒體報導,以及後來的歐洲議會/美國國會等國家的「譴責中共強摘法輪功及良心犯的決議」等等等。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4月22日 (五) 14:49 (UTC)[回复]
(~)補充【程序問題之一】2014年7月的事,依據方針無法作為2016年4月解任案的理由與證據,此部分指控應撤銷,但紀錄留存社群。WP:管理員的離任#解任条件的「以上一個 或多個行為需要是……發生於提出解任申請前的1年內,而且並未在早前的解任案中用作證據。」」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4月26日 (二) 02:40 (UTC)[回复]


(蘇州指控 7)从这位亲法轮功用户Marvin2009的封禁日志中,可看出管理员广雅范对亲法轮功一方的袒护有多么严重,明显宣传法轮功的封禁说解除就解除,违反3RR(不是第一次)的封禁也就说几句好话就解除了。([39]
Wetrace(:)回應【范管理員主動封禁Marvin「六個月」,Marvin在申訴指出是誤判,才獲得解封。】相對地,【蘇州有次被封禁,主動向范說好話認錯,而被解封。】
  1. 引用@Marvin_2009的澄清:「指控中提及相关范管理员曾封禁我后来解封一事:苏州所言纯属诽谤!我的解封申诉可我讨论页上看到,当时范先生对我封禁理由中有对我相关编辑操作的严重误会, 我在申诉中澄清我并没3RR,也说明了给追迹未来用户留言但被拒绝的过程,之后,我被解封了。这并非苏州歪曲成的什么说几句好话。而是正说明范管理员并没有象反FG人员苏州扣帽子的那样亲FG - 他(范)误会我(Marvin)违规后,出手直接封禁我达6个月,我澄清其误会后他能纠正失误,这是比较中立的表现。(注:封锁和解封我并不等于反FG和亲FG,只是反FG人员 苏州如此假设。先暂且假定苏州的假设成立,那么这个6个月对我的封禁处理说明,苏州以亲FG作为解任理由是荒谬绝伦)从这个角度来看,此解任案是反FG人员对中立的维基百科管理员的报复之举。」
  2. 蘇州宇文宙武曾經因為違反文明及人身攻擊方針,在DYK討論及條目編輯過程,持續公然攻擊貶損Wetrace,而被范管理員封禁。當時蘇州還向范管理員「說好話」承諾改正,主動向在下Wetrace道歉後被解封。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4月22日 (五) 03:35 (UTC)[回复]
  3. 蘇州說「违反3RR(不是第一次)的封禁也就说几句好话就解除了」。---這是不負責任的「污名化」指控!管理員解任投票的理由,可以這樣沒有事實嗎?請蘇州拿出證據!連結!【哪幾次,封禁誰、由誰封禁、又由誰解封?】都請@蘇州宇文宙武講清楚。然後在下及其他用戶「依據維基方針」來告訴您原因。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4月22日 (五) 03:59 (UTC)[回复]


(蘇州指控 8)从这位反法轮功用户追迹未来的封禁日志中,可以看出管理员广雅范对反法轮功一方的打压是多么严重,所谓“尝试泄露私人信息”根本是无中生有,解封理由也是“暂且相信”一般勉强。([40]
Wetrace(:)回應:2015年12月底,蘇州與在下Wetrace編輯戰,在下向范管理員申訴請求裁斷,蘇州說范不公、說在下找范是刻意的,印象中范也沒介入該次。這時候,追跡未來,在客棧指控范管理員「包庇犯罪宣傳抹黑」等等,指范管理員不公。於是,在下於互助客棧留言追跡未來指控並涉人身攻擊管理員】,一一說明范管理員「兩次封禁追跡未來的完整過程原因」,在下還Ping問了蘇州宇文宙武、追跡未來的回應意見,開了一段請問蘇州宇文宙武意見】,蘇州、追跡未來當時怎麼說的,各位可點入閱讀完整紀錄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4月21日 (四) 13:15 (UTC)[回复]


(蘇州指控 9---這是在「投票區」回應其他用戶時所提)既然提到我了,我就回应一下吧。你可能还是搞错了,并不单单指最近他对追迹未来的封禁是否合理,我说的是广雅范以前就因为追迹未来多次卷入法轮功相关条目编辑争议而封禁他,相比之下对于亲法轮功人士要客气得多,如在對中共摘取法輪功學員及良心犯器官的指控争 议中,单单以“长期编辑战”为由封禁反法轮功一方的追迹未来,对于同样长期编辑战的亲法轮功一方手下留情未做任何处理。如果这都不能说明他对亲法轮功一方 的偏袒的话,我就没啥好说的了。当然,并不奢望能够改变你的看法。什么都可以是编辑争议,管理员能够制造并裁决争议,普通维基人不可以,我终于懂了。——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6年4月19日 (二) 16:10 (UTC)[回复]
(Antigng意見)自始至终User:追跡未來有意识到他所谓的“反破坏”其实都是编辑争议吗?--Antigng留言2016年4月19日 (二) 16:21 (UTC)[回复]
@Antigng--互助客棧/追跡未來指控並涉人身攻擊管理員,當時追跡未來指控范管理員濫權、偏袒。在下一一將追跡未來「被封禁的原因」列出,一看就很明顯誰是誰非了。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4月21日 (四) 12:14 (UTC)[回复]
Wetrace(!)意見--【澄清--蘇州上面例子的陳述,事實不完整,所得結論不當。】@Antigng蘇州宇文宙武-蘇州說「如在對中共摘取法輪功學員及良心犯器官的指控争议中,单单以“长期编辑战”为由封禁反法轮功一方的追迹未来」。
  1. 我們檢視:追跡未來在該條目唯一可查到的編輯是「 2015年11月3日(6次)」
  2. 但范管理員封禁追跡未來,是「11月1日(3RR)」(Wetrace補充:10/31~11/1,追跡未來在法輪功條目連續5次無理由添加大量爭議模板且拒絕溝通)、「11月13日(長期編輯戰)」(在法輪功條目「無理由添加大量爭議模板」且拒絕溝通)(過程分析詳見2015年底互助客棧整理,當時討論還ping了蘇州請他提意見),跟「摘取器官條目」有關連嗎?蘇州參與2015年底的客棧討論,也看過在下當時整理的兩次封禁原因表格,明明知道封禁原因。追跡未來在2015年底的討論中,無合理理由指控范「包庇」,涉及對范人身攻擊,在下一再催促追跡未來拿出理據來,也拿不出來,但管理員們也包容、沒追究封禁追跡未來。何來不公?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4月21日 (四) 16:30 (UTC)[回复]
  3. 追跡未來對在下挑起編輯戰,不符方針編輯,又經常拒絕溝通。為什麼遵循方針、持續溝通的在下Wetrace,應該同樣被封禁?理由何在?
  4. 此外,追跡未來因「長期編輯戰」被封禁,只是因為涉及法輪功條目嗎?其他條目有沒有經常跟其他用戶編輯戰?溝通討論的狀況又是如何?指控者是否應該查證呢?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4月22日 (五) 02:14 (UTC)[回复]

附表:蘇州指控范管理員封禁追跡未來,是否不當?在下Wetrace涉及兩次,去年12月整理如下,當時在客棧討論,在下還ping了蘇州、追跡未來 兩位來表示意見:

追跡未來 兩次遭范管理員封禁源由
說明
(*)提醒--關於「追跡未來」,范管理員在11/1、11/13兩次封禁他。我們來看看是為了什麼,范管理員的判斷是否有違反方針,而且「追跡未來」兩次都未提出封禁申訴,甚至去保護條目的Lakokat頁面留言警告管理員不要管:
  1. 2015年10/31~11/1,追跡未來在法輪功條目連續5次無理由添加大量爭議模板,在下於條目討論頁說明,追跡未來又拒絕說明回應、拒絕溝通。
    1. 追跡未來(10月31日2次添加分類遭「犯罪組織」被Antigng回退要求提理由、2次無理由添加大量模板[41][42][43][44]),(11月1日3次[45][46][47]
    2. 追跡未來11月1日12:57,因為不具理由濫加模板3RR、不聽勸告又拒絕溝通,被「范管理員」封禁31小時
    3. 追跡未來「未曾提封禁申訴」。何以?因為不在乎?
    4. 接著13:43,用戶Carrotkit加入編輯戰,恢復追跡未來添加的大量模板[48]
    5. 被回退後,13:48,用戶腦內補完加入恢復追跡未來添加的大量模板[49]
    6. 14:07由於編輯戰,管理員Lakokat保護條目回退返回爭議前狀態),並且在討論頁提供意見勸說[50]
    7. 追跡未來解封後,11月3日到Lakokat管理員個人頁留言离我远点,我不喜欢轮子 也不要随便回退我的编辑。
  2. 追跡未來11月13日,又在法輪功條目「無理由添加大量爭議模板」且拒絕溝通。
    1. 11月12日 13:47、13:53,疑似傀儡用戶Fulife0721(2013年註冊只編輯過2次,都在11/12)在轉法輪條目原創研究亂寫、在「法輪功條目刪除可靠來源內容、並原創研究亂寫」。
    2. 11月12日23:32,Marvin2009撤銷Fulife0721的破壞
    3. 11月12日23:41、23:42,追跡未來到法輪功條目 重新添加Fulife0721的破壞內容、隨即再無理由添加大量爭議模板
    4. 用戶Zetifree 11月13日6:14 回退追跡未來部分模板
    5. 11月13日 7:37--Wetrace於Lakokat個人頁留言-'Lakokat管理員在社群一向頗受信任尊敬,追跡未來(雖然2014-8-26註冊、2665編輯次數)對資深管理員的語氣,以及編輯技巧用語及內容、社群互動,似非維基新人。」'
    6. 范管理員,11月13日 08:05以「長期編輯站」為由封禁 追跡未來一週。(是否包括因為追跡未來在其他條目也跟用戶發生爭議,在下還沒比對清楚。)
    7. 追跡未來「未曾提封禁申訴」。何以?因為不在乎?
追跡未來事前不聽勸告,被封禁後不申訴。現在卻跳出來指控管理員「包庇」!?卻又不指出管理員哪裡有問題,這是什麼意思?社群自由公論。

先整理以上,請@Antigng:}指教。Wetrace參與WP:人權專題 響應胡佳倡議為中國人權捍衛者建立維基條目 2015年12月28日 (一) 13:08 (UTC)[回复]

苏州的回应
[编辑]

本人由于家事不在中文维基百科一天,想不到这里这么热闹,这么多亲法轮功用户一起上阵指着我的鼻子骂,说我什么“拒绝回应”,已经“无言以对”。我若是不说几句岂不是说不过去了?那好,我就说几句好了。我可不像法轮功学员那样平时就以在各地(包括网络)宣传法轮功的“真善忍”为职业,在各种场合维护法轮功的“名誉”是他们的本职。我平时还有自己的事情要做,当然不可能一直有空回应亲法轮功用户惯用的长篇大论伎俩。不过这样就被亲法轮功用户定义成“拒绝回应”,“无言以对”了,我还真是无言以对啊!

首先,是谁允许亲法轮功用户如此肆无忌惮地骚扰我?我已经多次告诫过亲法轮功用户User:Wetrace,不要ping我,我看得见,再ping就是骚扰。但是Wetrace从来不听,一直在ping我,一下子能ping九、十个,还说非ping不可,并不是骚扰。我就奇怪了,我给管理员User:Bluedeck留言ping了他几次,他就不高兴了,说我是骚扰(User_talk:蘇州宇文宙武#请您停止ping我,谢谢 ),然后我就不再怎么ping他了。可放到我自己身上,我被别人ping了认为是骚扰,别人却当没听见,反而变本加厉,而Bluedeck也没有因此为我说话。果然管理员和普通用户不一样吧,是吧Wetrace、Bluedeck两位?不过既然Wetrace你连我的合理要求都不尊重,那你又怎能奢望我能尊重你,给你满意答复呢?

其次,是谁允许亲法轮功用户按照他们的版本“维护”法轮功相关条目的?答案之一当然是现在正面临弹劾的管理员广雅范。就以法轮功核心条目李洪志为例,我不管广雅范怎么辩解他对该条目的所作所为并无问题,也不管亲法轮功用户怎么替广雅范辩解,我只给大家看事实,请大家根据事实判断。只要一有用户想要假如不利于法轮功的内容(还是有可靠来源的),亲法轮功用户就会以各种理由予以回退,甚至连中立性模板都不让加,理由无非是什么“非第三方来源”,只要有“第三方来源”就没有中立问题。请问“第三方来源”是亲法轮功一方片面认定的么?有没有共识?如果非中国政府来源的不利于法轮功的第三方来源都被认定为“非第三方来源”,那么我是否可以将有利于法轮功的第三方来源都定义成“非第三方来源”?不管怎样,在亲法轮功用户的轮番回退和管理员广雅范的积极支援下,现在这个条目已经变成满篇为李洪志辩解的模样,不让加中立模板,批评的声音几乎看不到或者成了对法轮功的“污蔑”,何来中立性可言?大家都可以去看我有没有说错。管理员广雅范声称对亲法轮功用户的版本全保护没有问题,保护这个版本不代表认可,但问题是这样即使以后撤销保护,亲法轮功用户还是可以利用编辑战再次触发全保护,这样条目的版本就永远是他们所希望保持的版本。这样也可以么?大家都评评理。

第三,管理员广雅范声称对诸如李洪志条目截除全保护的做法是没有问题的,但问题是范解除条目全保护([51])之前,查当时的存档,亲法轮功用户并没有按照规则提请解除保护的申请,而是直接找了管理员广雅范([52])。本来多次涉足法轮功条目争议的管理员广雅范应该回避,并应该要求亲法轮功用户按照程序先提出申请,但范非但没有避嫌,反而用实际行动站在亲法轮功一方,一点也不顾程序和规则。这其实是因为之前范就在法轮功条目争议中做出有利于亲法轮功一方的裁决,他们当然愿意直接找范摆平这事,这样效率又高,也省了麻烦。我看到的就是这样,类似的情况还有很多,我就不一一列举了。

最后,亲法轮功用户口口声声说我对管理员广雅范的指控是“突袭”,是不公正的,因为我的亲中国政府立场,如果范被罢免,将要影响维基的中立性云云,但我从始至终从来没有提到我的政治立场,反而在一开始就确认维基“不排斥任何立场和宗教”。在这种情况下,亲法轮功一方屡次提到本人的政治立场,有煽动政治对立之嫌,恐怕非维基之福。反正如今在台湾和香港非黑即白、逢中必反的政治煽动我们都看多了,大家都有自己的判断。如果中立就是维护亲法轮功用户立场的“中立”,那么这种“中立”我情愿不要。至于“能够让大陆共产党人光火的管理员,一定是做了什么正确的事情”云云,这样的话也好意思说出口?我对此根本没有理睬的必要。如果反对方都是这种水平,我看中文维基迟早完蛋。

好了就这么多,我自己家里事也够多了,没有时间对没有必要回答的问题做出一一回应,更何况个别亲法轮功用户擅长以长篇大论来影响大家阅读心情的做法大家都看腻了,我又为何要让他如愿呢?还是少说点,才会少招惹些骂吧。就这样吧。再次提醒某些人,不要再ping我哦。——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6年4月23日 (六) 16:05 (UTC)[回复]

1. 你要我帮你说话, 你得先让我知道有这件事情. 我今天才看到你自觉被骚扰, 却已经因为没帮你说话变成了偏心管理员, 这是什么逻辑?
2. 我对你的要求是10分钟之内不要对我三连ping (而您在之前已经这么做). 我简单看了一下Wetrace的ping的时间分布, 密集时间段中, ping的间隔约有1个小时. 如果你认为Wetrace的行为构成骚扰, 请您像我一样前往对方讨论页面明确表达不满, 若其行为持续, 彼时您拿着diff找我. Bluedeck 2016年4月25日 (一) 07:43 (UTC)[回复]


您这扣帽子 的本事还真不错嘛。反对你的用户都是亲法轮功用户?为了我的清誉,我必须声明,我反对法轮功团体的成员在中文维基百科上用“地摊文学史料”作为依据,肆意 诬蔑、诋毁中国共产党的不光彩行径。不只是口头反对法轮功团体成员的这一行径,我也回退过相关破坏。但是,同样的,我也反对苏州等人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不 光彩行径。--Miao233 RBEEPE 1IPBEGIPBE留言2016年4月23日 (六) 17:27 (UTC)[回复]
我何时说过反对我的用户都是亲法轮功用户?我又做了哪些“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不光彩行径”,请举证。——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6年4月28日 (四) 05:41 (UTC)[回复]
@蘇州宇文宙武三天後終於出現了!?但是您出現是要求其他人舉證。那麼,您是不是應該先回答多位用戶向您提出的具體質疑?畢竟,主題是「解任投票」,您是指控人,您有義務將指控說清楚。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4月28日 (四) 07:49 (UTC)[回复]
  1. 某 人的自问自答“是谁允许亲 法轮功用户按照他们的版本‘维护’法轮功相关条目的?答案之一当然是现在正面临弹劾的管理员广雅范。”非常抱歉,回答错误。翻查该条目历史记录就会发现, 当时是管理员ChiefWei和用户Wetrace发生争议。首先ChiefWei保护了“反FLG”的版本,随后意识到自己利用管理员权限的保护没有避 险,但仍认为条目需要保护,因此同意保护Wetrace的版本。争议双方达成一致后,由范管理员按双方共识进行保护。请问这何错之有?
  2. 某 人又明知故问“即使以后撤销保护,亲法轮功用户还是可以利用编辑战再次触发全保护,这样条目的版本就永远是他们所希望保持的版本。这样也可以么?”作为打 了多年编辑战的资深用户,连这个也搞不清楚,是装糊涂呢?还是装糊涂呢?既然保护的是“亲FLG”的版本,亲FLG一方自然没有意见,那么以后如果再出现 编辑战又会是谁首先挑起的呢?答案不言自明。再说,反FLG一方非要通过编辑战才能解决问题,也是够拼的。
  3. 哪里规定解除保护页面一定要在那个页面申请?以前那么做是约定俗成,但不代表一定就非得那么做。当时处理双方争议的是范,按照双方共识保护条目的也是范,现在要解除保护不找他还找谁?难道还找争议一方的ChiefWei?
  4. 某人率先把争议简单二分为“亲FLG”和“反FLG”的PK,然后要大家选边站队,还指控别人煽动政治对立?某人用户页上的政治煽动也不是一年两年了。

好了,某人家事多就先处理家事,连家都不顾跑到维基上来乱搞政治、瞎扣帽子,这也是够闲的。--4Li 2016年4月24日 (日) 00:50 (UTC)[回复]

“如果非中国政府来源的不利于法轮功的第三方来源”,这些讨论中有提出过“非中国政府来源的不利于法轮功的第三方来源”吗?--Antigng留言2016年4月24日 (日) 05:37 (UTC)[回复]


算了吧,整件事情根本就是illogical,就是根本無效。我相信,這只是維基打壓的開始吧... 維基不是用作打壓的平台...(個人意見而已)--|1233 | 有問題? 2016年4月24日 (日) 09:35 (UTC)[回复]
@Antigng李41233thehongkonger-今天已經4/28,已過了3天,看看@蘇州宇文宙武打算何時要來回覆各位的質疑。@和平奮鬥救地球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4月28日 (四) 01:54 (UTC)[回复]
...為何要PING我呢?-和平、奮鬥、救地球!留言DC14討論2016年4月28日 (四) 02:08 (UTC)[回复]
我也有這個問題。為何要Ping我呢?--|1233 | 有問題? 2016年4月28日 (四) 02:16 (UTC)[回复]
樓上兩位好,因為(1)1233thehongkonger對蘇州陳述表達了意見,(2)和平管理員,則是因為較持續關注本案程序。---在下認為「指控人」有義務要回應合理的反證質疑,但蘇州不出面一一直面回應質疑,在下以為這就是「突襲指控/未經充分答辯的後遺症」!擺明了就是不回應、等投票結果,這是違反程序本旨的。況且,昨天有用戶找到對話證據,追跡未來等人早已醞釀發動罷免(而且不只一位管理員)而在募集資料;在這樣背景下,蘇州卻仍「突襲指控」、「阻撓范答辯放入答辯區」,讓人覺得「蘇州不想釐清真相、而只想解任、給社群FLG內容有問題的片面印象」,令人感覺並不單純。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4月28日 (四) 02:49 (UTC)[回复]
@蘇州宇文宙武我想提出一個問題:為何蘇州認為這個社會只有親FLG和反FLG的人呢?還請蘇州回答。--|1233 | 有問題? 2016年4月28日 (四) 02:20 (UTC)[回复]
我何时说过这个社会只有亲FLG和反FLG的人?请勿对号入座。——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6年4月28日 (四) 05:41 (UTC)[回复]
某人又开始玩文字游戏了(请勿对号入座哦)--4Li 2016年4月28日 (四) 05:48 (UTC)[回复]
因为标题太长,我将原“是谁允许亲法轮功用户如此肆无忌惮地骚扰其他用户并按照他们的版本“维护”法轮功相关条目?(兼回答亲法轮功用户质疑并回应范的辩解)”修改了。这实际也是执行讨论页讨论的共识。--124.207.129.168留言2016年4月28日 (四) 10:14 (UTC)[回复]
蘇州又刪除了在下於其討論頁的留言[53]。蘇州過去在編輯敏感性條目時就經常是這樣的態度、拒絕溝通及不文明。在解任投票中,蘇州在指控中涉及扭曲多項事實,形同對范管理員人身攻擊,面對在下舉反證、其他用戶合理質疑,蘇州仍拖延或拒絕具體說明。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4月28日 (四) 11:35 (UTC)[回复]
今天5/1,距離多位用戶質疑並提問@蘇州宇文宙武,已過6~7天,蘇州還是不具體說明。原來這年頭提指控,證據不完整、涉及扭曲事實都不需要回應的。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5月1日 (日) 02:20 (UTC)[回复]
今天5/2,@蘇州宇文宙武還是沒來回應大家的疑問。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5月2日 (一) 01:55 (UTC)[回复]
Wetrace 4/24回應 蘇州

【請教規則區】Wetrace希望向@和平奮鬥救地球Lanwi1兩位投中立票的管理員,請教些程序及規則問題(抱歉在週末假日打擾兩位,若有時間時盼能指導):

  1. 這場解任投票,誰需要為指控內容負責?指控證據資料,要達到如何的標準?
  2. 蘇州的新指控要放上去,需經誰同意?
  3. 蘇 州提出「偏袒法輪功的九大指控」➔ Wetrace發現涉及扭曲事實,因此整理具體資料後還原事實 ➔ 蘇州回應「長篇大論、太長不看」。請問,Wetrace回應九大指控的表格,難道不該把事證說清楚?(這本來應該是蘇州指控人的功課)蘇州作為指控人,是 否有回應Wetrace反證、社群質疑的義務?
  4. 【蘇 州應否容忍Ping】(在下以為,ping可以確保對方「不會事後說:沒看到、不知道他人有留言給他」,有助對話及解任程序的進行。)蘇州作為解任投票主 導人、提出指控人:(註:至於Bluedeck是否要忍受蘇州的ping,在下不知道所涉事件背景,因此在下無法以之類比。)
    1. 用戶Ping蘇州,蘇州是否有忍受通知的義務?
    2. 蘇州所提指控又具體涉及在下,在下提反證、提程序質詢,Ping蘇州,「對指控負有舉證責任」的蘇州是否有忍受被ping通知、回應的義務?
    3. 蘇州說,在下ping他是不尊重他,所以「(Wetrace)又怎能奢望我能尊重你,给你满意答复呢?」是否合理?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4月23日 (六) 18:08 (UTC)[回复]


【Wetrace(:)回應蘇州】—蘇州在北京時間4月24日00點20分左右回應,在下Wetrace閱讀後,4/24-凌晨02:10初步回應(在下明天也有事忙,今天先回應些):

  1. 【太長不看?】蘇州提八大指控,范管理員能說「太長不看」嗎?Wetrace提出反證,蘇州還說「太長不看」。謝謝蘇州上面6000字元回應,雖然不短,Wetrace看完了。
  2. 【關於蘇州的沒空回應?】
    1. 蘇州在「4/19投票開始前2小時提出(2014,15年舊事)八大指控」,被程序突襲的范,在1天內完成回答➔被蘇州嫌太慢、阻撓放入答辯區。蘇州認為1天的時間給范回答八大指控,會太長嗎?
    2. 提出指控、理當充分掌握的蘇州,於Wetrace4/21舉反證「質疑蘇州扭曲事實」後2天(4/24)才部分回覆、避重就輕、模糊焦點,而不是一一回覆➔蘇州嫌Wetrace騷擾煩人➔「連蘇州提出的指控,面對反證,他都要2天回應時間」。———(Wetrace 4/21下班回家夜裡看到蘇州指控,當晚深夜就提出部分反證,4/22,23持續補充反證做成表格、程序正義問題,過程中多次ping蘇州提醒他看到內容。)
  3. 【蘇州提九大指控,Wetrace提反證如表格➔建議蘇州依舉證責任,具體一一講清楚,范哪裡操作不符合方針?】
  4. 請問@DreamLiner天天管理員,作為解任投票發起人
    1. 實體理由,您同意蘇州突襲追加「新指控」,請問您的本意是否為蘇州的指控背書?
    2. 程序理由,您怎麼看:@Mewaqua提出「蘇州宇文宙武於2016年4月19日拿出一些2014年發生的事「指控」范,已違反Wikipedia:管理員的離任#解任条件的「以上一個或多個行為需要是……發生於提出解任申請前的1年內,而且並未在早前的解任案中用作證據。」」
  5. 【蘇州的說法,多是「事件片面+主觀臆測」而未提出足夠「事實基礎」】
    1. 理論上,蘇州作為「指控人」,依照解任方針規定,「要做出有效的指控」,蘇州應該已充分瞭解指控內容、事證因果關係、完整的證據、明確的方針依據,應該可以較快的回答,並完整呈現給社群討論。(依據WP:管理員解任投票:「取消管理员权限的投票內容必需詳細,指出管理濫權的原因,並根據編輯記錄及用戶貢獻提出相關證據,如內容不符或原因不合理,可視作申請無效。」
    2. 蘇州說「亲法轮功用户还是可以利用编辑战再次触发全保护」➔如各位也都可以去看,通常「觸發編輯戰、添加第一手來源」的是哪一方?拒絕溝通、討論(例如:蘇州、User:追跡未來User:SiuMai為其中幾位)的又是哪一方?
  6. 【蘇州指責他人「煽動政治對立」!?】
    1. 蘇州說「亲法轮功一方屡次提到本人的政治立场,有煽动政治对立之嫌」➔蘇州自己不斷用「親法輪功用戶」而不講用戶名稱,到底誰在「煽動對立」?這場解任投票,哪裡「逢中必反」?何況中共不等於中國。蘇州的立場,何時成為「13億中國人民的代表」了?可惜的是,「用中共立場-替代-中國13億人自由意志」通常是共產黨的專政專利,應該輪不到蘇州您了。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4月23日 (六) 18:08 (UTC)[回复]
(!)意見-
  1. 蘇州隨意扣立場帽子,是不是在搞政治煽動、分化?
  2. 請注意:編輯法輪功相關條目就是成員?那編輯中國政府就是官員?編輯共黨就是黨員?那蘇州您算是?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4月23日 (六) 18:32 (UTC)[回复]
  3. 前面講了,如果范是被堂堂正正的罷免,那就應該;問題在於蘇州不當程序、涉及扭曲事實的「針對法輪功」的實體理由,如果范因此被罷免,難道不是影響維基的言論及編輯自由嗎?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4月24日 (日) 02:57 (UTC)[回复]
  4. 蘇州請勿把與您意見不同的用戶都說成是「親法輪功用戶」,引用「誰講的哪句話」就請引出用戶名稱,不要把每個人的狀況都混同起來。
  5. 蘇州,您認為添加的「不中立內容」,往往是第三方可靠來源所寫,相當普遍。畢竟,法輪功在全世界很多國家及聯合國主要是正面關注,只有在中國大陸被中共黨迫害。整理一段【給蘇州參考】因報導FLG獲普立茲獎的《華爾街日報》前北京分社社長伊恩・約翰遜指 出「宣布法輪功為邪教是中共政權最聰明的舉動之一,因為它置法輪功於守勢、需辯護其清白,並以西方反邪教運動的合法性來掩蓋當局的鎮壓....為證明其問 點,中共政府提出一系列聳人聽聞的故事,諸如人們剖開自己的肚子尋找被認為在肚子裡面旋轉的 法輪。另一些被呈現的是,他們的親屬以煉法輪功代替吃藥之後死亡...。」但伊恩強調「問題是,這些說法是不被支持的。中共當局從不允許法輪功受害者單獨 受訪,以致於幾乎不可能查證當局的這些指控。即使一個人從表面上去相信當局的所有指控,他們杜撰的案例數量也僅佔法輪功修煉者總數中的極小比例...。」 「更根本的是,這團體根本不符合對邪教的許多共同定義:其學員與修煉群體外的人結婚、有群體外的朋友、有正常工作執業、不離群獨居、不相信世界末日逼近, 沒有給組織大量的錢。最重要的是,自殺、肢體暴力都是不被其接受的。」(聯合國、歐洲議會、美國、中華民國等官方報告資料或決議、國際獨立人權組織等,還 有很多。)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4月24日 (日) 04:59 (UTC)[回复]
李四Wetrace先生这么说,我觉得有义务撕一撕李四Wetrace先生的逼。法轮功是正是邪,是中文维基百科管得了的事情么?在罢免范的页面大谈“法轮大法好”,真的好么?按照我的观察,法轮功团体的成员确实破坏了不少和他们有仇的团体和人物的条目,有些内容甚至已经到了荒诞的地步。比如:江泽民这 个条目里面拿江泽民先生在俄罗斯说过“有到家的感觉”的话,作为“卖国”的罪证之一,简直是丧心病狂外加莫名其妙。你去别人家做客,夸一下对方招待到位, 说一句“有到家的感觉”不是很正常的吗?不少酒店标榜自己“宾至如归”,不少旅客也拿“宾至如归”拿来称赞服务周到的酒店,可我没见哪个夸了酒店“宾至如 归”的旅客把他家的房产捐赠给酒店。--Miao233 RBEEPE 1IPBEGIPBE留言2016年4月24日 (日) 07:19 (UTC)[回复]
撕错逼了,向李四先生道歉。--Miao233 RBEEPE 1IPBEGIPBE留言2016年4月24日 (日) 12:09 (UTC)[回复]
Miao233您好,在下正在幫李4解釋呢。原來是說在下。(1)FLG好或不好,每個人自行判斷,在下因為關注人權議題,讀過些這方面資料,貼上面那段美聯社記者的說法,是因為貼給蘇州看。(2)至於具體條目內容,您若有覺得不適當的,建議另外透過具體討論來改善即可。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4月24日 (日) 12:14 (UTC)[回复]
呐,你要是只说了前四点,我才懒得和你撕逼。你内心怎么想我不管,但是你在罢免范的页面说“法轮大法好”,这就不是很符合页面的主题了。至于我举的例子,是想告诉你,不管外人怎么认定法轮功的性质,但是在维基百科,确实有法轮功团体的成员涉嫌违反维基百科方针。--Miao233 RBEEPE 1IPBEGIPBE留言2016年4月24日 (日) 12:44 (UTC)[回复]
謝 謝Miao233。其實,違反方針編輯的,什麼立場都有,是過失、還是故意,該改善就改善,該封禁就封禁;至於是不是法輪功成員、是不是五毛、是不是反串 的,在下無法判定,就盡量依照方針去改善吧。幾年前在下加入維基時,看到敏感條目內容一團亂,因為對議題好奇而去整理。在下上面引美聯社記者說法,是因為蘇州說「加入大量不中立內容」,在下藉此告訴他,國際社會第三方主流觀點是什麼。(照一些人的想法,公開支持FLG的人權組織、歐洲議會全體議員、聯合國酷刑調查員等等,都該是法輪功成員了。)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4月24日 (日) 12:51 (UTC)[回复]
这与范的解任案无关。而且,政客们是不需要真相的,他们需要的只是可以炒作的议题。这些人的观点,不能说明什么。--Miao233 RBEEPE 1IPBEGIPBE留言2016年4月24日 (日) 13:06 (UTC)[回复]
在下也不打算在此多談,只是為了回應蘇州所謂「不中立的內容」,因此才引用那一段提供他參考。謝謝Miao233,我們聚焦回解任案的討論吧。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4月24日 (日) 13:09 (UTC)[回复]


其他
  • (!)意見, 早前范擅自隐藏我的用户讨论页留言,我恢复留言后在flow描述写上“请所有管理员注意!!!不要更改这个页面的所有文字,更加不要删除本页面所有留言和 回复。特别是范!”后他马上以“于讨论页表明拒绝沟通之态度”和“由于您在讨论页第二次表明拒绝沟通,您已被暂时无限期封禁。移除类似信息您将被解禁。敬 希垂注”的理由永久封禁我。我在flow回复“我什么时后第二次表明拒绝沟通? 范,太离谱了吧。类似信息是什么? ”,然后我去irc说,他不停说什么礼貌,其实范啊,你(您)不也是,擅自隐藏他人留言也是不礼貌的。我看到范擅自隐藏的留言没有违反任何方针与指引。我 是richard923888~\(≧▽≦)/~) 2016年4月24日 (日) 10:07 (UTC)[回复]
@和平奮鬥救地球Bluedeck兩位好,和平管理員基於善意移除了「目錄」[54](因為蘇州的子標題太長,讓目錄變形),(1)但在下以為仍有必要保留目錄,因為相關爭議的討論內容重要,若拿掉目錄,來閱讀、投票的社群用戶,會搞不清楚狀況。這項意見提供兩位管理員參考。(2)另,蘇州的子標題,管理員是否有適當理由能協助濃縮呢?若不能,也只好先保留。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4月25日 (一) 12:09 (UTC)[回复]
(3)和平管理員這個「反對」[55],在下閱讀時有些不明白您的意思是什麼,也許請您再斟酌是否符合您原意。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4月25日 (一) 12:10 (UTC)[回复]
我那個反對的意思是,不認為此罷免案因為那些理據而無效(簡而言之就是認為這次投票是有效的)。另外若您認為應保留目錄,請問您對於這個問題有什麼更好的解決方案嗎?(我暫時想不到@@)。順帶一提,您在上面投票區留下的意見們我覺得有點亂,而且似乎也不是在回應那些投票者的意見,可不可以請您整理一下呢,要不然大家看得都很累 囧rz……-和平、奮鬥、救地球!留言DC14討論2016年4月25日 (一) 12:38 (UTC)[回复]
謝謝@和平奮鬥救地球,(1)關於罷免有效無效問題,在下已在上面區域回覆ping您。(2)目錄問題,保留為宜,因為若無目錄,社群很難注意到全盤的討論概況,可能導致資訊斷裂的投票公平性爭議。在下無法去修改蘇州的標題,但蘇州標題顯然有「情緒性指控(例如肆無忌憚)」貶低其他用戶的意思,實際上Bluedeck也以回應了他---這樣的標題,在下認為是很不當的;可惜的是,從蘇州對范的指控、對在下所謂騷擾的指控,都可以看到,「更多是用形容詞斷言」而不是「客觀證據事實」來說話。(3)在下於投票區的意見,當時是為了澄清蘇州的片面指控;蘇州的指控(未經合理答辯、未通知徵詢當事人對質)至今仍優先放在「理由區」,那麼在下的澄清意見就仍有必要存在(蘇州也在反對投票區持續表達許多意見)。其實在下已經就自己發表的意見陸續完成一些整理,但由於在下是上班族,維基上回應的時間,是減少睡眠、增加加班時間,在下只能利用些零碎時間繼續整理,還請您包容諒解。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4月26日 (二) 01:32 (UTC)[回复]
關於整理的部分,我會建議把您們二位的意見都從投票區移到意見區,或許可以再稍作整理(不過不要更動到內容),要不然現狀會讓一些不知情的用戶看得頭暈腦脹沒頭緒,無法清楚知道您們到底在說些什麼(而且「太長不看」),導致他們更容易被特定觀點所誤導。不要說那些還不清楚情形的用戶們了,連我要回應您的留言時都找不到要在哪裡回覆了(字裏行間找了很久才找到了那個ping模板)。還有一直ping會讓人家一直被通知,有些人不喜歡這樣。-和平、奮鬥、救地球!留言DC14討論2016年4月26日 (二) 02:55 (UTC)[回复]
在下瞭解您的善意建議。(1)但個人以為有些重點意見仍以保留為宜,至少是個提醒;其他重複意思的發言可再整理或適當搬移(但要搬到哪裡...先上班,晚點想想怎麼做),(2)Ping的部分,謝謝提醒,因為討論串太長,所以才會Ping;會注意減少使用。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4月26日 (二) 02:59 (UTC)[回复]
请注意Li4在本页面倾向性拉票的行为
[编辑]

User:李4在本页面多次公开拉票,向多位参与投票的用户发出改票的请求,试图使投票支持和中立的用户倾向于改投反对票,例如:[56][57][58][59][60][61]。请问,这么做是否合适?是否对投票的公正性造成干扰?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4月28日 (四) 06:21 (UTC)[回复]

在下发现有不少投票用户对管理员的操作存有误解(如把IP的连锁封禁当成对其本人的封禁),在下已尽量用中立的语调澄清。WP:拉票是很重的指控,请勿大扣帽子,谢谢!更何况某人在第一张反对票下的留言在下看来更像是拉票。--4Li 2016年4月28日 (四) 06:32 (UTC)[回复]
算了,如果你觉得有拉票嫌疑的话可以自行删除“请阁下重新考虑投票”这一句话。在下现在有事,不奉陪了。--4Li 2016年4月28日 (四) 07:13 (UTC)[回复]
我觉得不合适,李4的编辑有要求他人改票的意图。--Lanwi1(留言) 2016年4月28日 (四) 09:14 (UTC)[回复]
是不是该考虑以后禁止在投票区域发非投票文字。另外还应该禁止文字高亮,这个页面已经被涂的乱七八糟了。--Kuailong 2016年4月28日 (四) 13:48 (UTC)[回复]
(+)支持Kuailong的意见。--Herfjotur留言2016年4月30日 (六) 16:08 (UTC)[回复]
@Kuailong你现在说这个是没用的,反对方的某位仍在不停地这样做,你作为管理员只说不做又有什么用?——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6年5月2日 (一) 03:52 (UTC)[回复]
我都说了“是不是该考虑以后禁止”,不溯及既往。正好看到这个讨论就提出来看看大家想法,你要只是纯粹想喷管理员就当没看见好了。--Kuailong 2016年5月2日 (一) 16:46 (UTC)[回复]
(!)意見--Kuailong您好
  1. 在下只有之前「畫螢光」,是因為蘇州程序上突襲不公,將造成社群誤解,在下只好如此澄清提醒。
  2. 在投票區發言的,蘇州相當活躍也先做了。
  3. 另外,蘇州違反解任程序突襲、違反解任方針拿一年前事件當理由、並拒絕具體回答反證---這些問題是更加嚴重。
  4. 蘇州ping「Kuailong」---但對於Wetrace ping蘇州提醒蘇州回答問題,蘇州卻說是騷擾、不尊重?蘇州並以此為理由「拒絕回答任何問題」[62]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5月2日 (一) 03:59 (UTC)[回复]
我ping快龙才一次,如果他没有觉得骚扰,就不是骚扰,如果他觉得是骚扰,我以后就不会再ping他。而你ping了我多少次?在我说了这是骚扰后又ping了我多少次?还好意思拿这个相比较么?——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6年5月2日 (一) 04:03 (UTC)[回复]
(!)意見--蘇州您好,您是主要指控人有義務及時回答問題補充說明,您能跟Kuilong的情況相比嗎?您跟他說句話都要ping,不反而證明「ping是通知的重要工具」?而且在下若去您討論頁留言又被您刪除,只好ping通知您。
  1. @Bluedeck不是已經跟您說了嗎?蘇州您ping他(Bluedeck)更密集呢;如果您認為在下這樣算騷擾,請您向他提報---看您是否有義務回答大家的問題。
  2. 另外,在下ping您的目的,是通知請您具體回答多位用戶對您指控所提的反證與疑問,今天已經5/2,明天投票最後一天了,您都尚未具體回答--請問您對自己突襲的指控內容有沒有信心?或者您要撤回您的指控並道歉呢?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5月2日 (一) 04:05 (UTC)[回复]
  3. @Galaxyharrylion對於中立區的提醒,我認為是合適的,因為部份人已經指出他們的投票意向是和范君的態度有關,至於支持嗎,還請看蘇州的行為吧--|1233 | 有問題? 2016年5月3日 (二) 01:17 (UTC)[回复]

结果

[编辑]
  • 初步对所有投票用户进行核查,本次投票共收到来自具有「人事任免投票权」的用户100票:
    • (+)支持 共计46票;
    • (-)反对 共计46票;
    • (=)中立 共计8票;
    • (+)支持 : (-)反对 =50% : 50%
    • (+)支持 : (-)反对 : (=)中立=46% : 46% : 8%

支持人数達有效票的50%,請行政員確認並考慮是否以臨界狀況處理,或是至元維基請求監管員收回對該管理員之授權。--James970028留言2016年5月3日 (二) 12:00 (UTC)[回复]

支持解任票数未超过50%,此次解任案未通过。--Jimmy Xu 2016年5月3日 (二) 12:24 (UTC)[回复]

  • (※)注意不必急下結果-1.請再逐筆清查投票者資格與意見。2.摘規定:支持解任票數"超過"50%者,則投票通過。3.上次烏拉案,是以(+)支持:(-)反对=46.15%:53.85%支持人数不足总的有效票的50%,解任提案未获得通过,未將"中立"票分拆入比例。Chinuan12623留言2016年5月3日 (二) 12:35 (UTC)[回复]
还是不要算中立票吧,看了一下,至少6票支持老范的态度,感觉投罢的更亏吧。——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6年5月4日 (三) 00:57 (UTC)[回复]
(~)補充-依據離任方針「若總有效票數達25票或以上,且支持解任票數超過50%者」,最低總票數設定25票以上,即意謂「支持票數需『過半』拿到13票,超過12票」,與「支持解任票數『超過50%』」呼應。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5月3日 (二) 16:41 (UTC)[回复]
哈哈哈,让我想起DYK投票了,连打个支持ACG不提意见都不算有效票,这里确认不用理由,还不如一个皮章。——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6年5月4日 (三) 00:57 (UTC)[回复]
(!)意見-蘇州宇文宙武,(1)除了在下所提反證,4/24後多位用戶對您的指控提出疑問,蘇州您一週來都不回答;看來其實您很關心投票,卻對其他人向您提出的疑問「視若無睹」;作為指控人,您全然不履行回覆及補充的義務。這場投票,因為蘇州您突襲違反程序在先、程序上小動作打壓范、指控內容又涉及扭曲事實/拿1~2年前事情違反解任方針、又一再拒絕回應反證及質疑,其他用戶對您的質疑,不是「說了等於白說」嗎?您在抱怨的同時,是不是該說明一下?(2)您的多項指控內容涉及扭曲事實、過期而不符解任方針,而您又拒絕回應其他用戶對此的質疑,結果看來,仍有多張支持票以「中立性」為投票理由,那麼請問蘇州---這些票的理由有效性,您怎麼說呢?您拒絕回應、明知理由有瑕疵又不澄清或補充,這又如何影響投票的公平性?社群的考量呢?(3)在下於臉書上所貼文,沒針對誰,關鍵是對「蘇州突襲指控」的爭議性可能影響言論自由,您貼上來說「疑似拉票」,在下也馬上解釋說明了;您過程中不進行討論、也拒絕回應質疑,最後才避重就輕的只講部分話,您這樣的質疑合理嗎?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5月3日 (二) 13:02 (UTC)[回复]
(!)意見-@蘇州宇文宙武,我的問題,你還未有解答呢,呵呵。--|1233 | 有問題? 2016年5月3日 (二) 13:32 (UTC)[回复]
支持行政員速審速決本案,蘇州追加指控本來就不符規則,又挑起法輪功爭議,指控管理員支持法輪功。維基本是開放編輯,沒有限制政治背景,維基不是強國黨媒,維基管理員本來就不應跟隨黨去打壓異見者。 219.76.18.200留言2016年5月3日 (二) 13:38 (UTC)[回复]
你這樣說,一大堆人又會過來說什麼維基被「黃屍」「綠媒」支持者佔據了...這些話還是少說為妙吧。--|1233 | 有問題? 2016年5月3日 (二) 13:44 (UTC)[回复]
共产党的整人权术,1)引蛇出洞,2)罗织罪状丶突然袭击丶一言定乾坤,3)明讲治病救人,实则无情打击,4)逼人自我批判,无限上纲。42.72.91.121留言2016年5月3日 (二) 13:47 (UTC)[回复]
請不要這樣描述共產黨(雖然我的家人為共產黨所害)--|1233 | 有問題? 2016年5月3日 (二) 14:09 (UTC)[回复]

一切都結束了,大家回去寫條目吧,不要再互相爭執了,中文維基的條目還缺一大堆呢...-和平、奮鬥、救地球!留言DC14討論2016年5月3日 (二) 13:21 (UTC)[回复]

讨论区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