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Lakokat/存档/User talk:Lakokat/2
维基百科:Third party-sources
[编辑]请问阁下希望此页被快速删除吗?--Lakokat 2013年1月1日 (二) 11:58 (UTC)
- (:)回应:是的, 因已有其他short cut页面。--(研究维基和百度百科的hanteng|留言) 2013年1月2日 (三) 00:08 (UTC)
对于奥勒冈州人的事
[编辑]我先声明,这是我一开始创建条目时就用的翻译,我知道在大陆、港澳用的是“俄勒冈州”,但台湾是“奥勒冈州”。当时为了让分类的页面能用,我还特地重定向到大陆的翻译,不过这却不是个好分法。另外为了能实行区域转换,我还特地用了TA,都做到这样的地步了,也就是我都有照顾到,那就不该为了这样去改我创建时用的地名,除非那地名是错的,但是台湾确实是那样称呼。我倒是认为分类的地方要把转换做好,以免发生这样的问题。Sekaimeisakugekijou(留言) 2013年1月2日 (三) 05:08 (UTC)
布朗尼送给您!
[编辑]谢谢提醒~果断贴错了,下次我会注意~新年快乐~ ——燃玉 留言 勇踏前人未至之境! 2013年1月3日 (四) 06:38 (UTC) |
Template:中东的共产党
[编辑]非常感谢您!Jg451(留言) 2013年1月3日 (四) 13:11 (UTC)
车机篇模板移除
[编辑]虽然你是管理员我还是希望理性探讨。 关注度除最早提出模板人,两次推荐与提删讨论十馀人中,仅一人质疑,就连投两反对票泗水都认为关注度没问题,难道十人认同不敌提模板那一人?合并探讨笔数为九比四过三分之二共识,应裁保留,然提删管理员裁无共识暂时保留,我(不想覆议)让其困扰。又我第一次于十八日提推荐条目,因有提删议题影想响投票意愿,至廿五日比数四比四管理员先裁未过,但按规定提删条目应延至提删结束始裁决,此篇于卅一日裁暂保,而推荐提早于廿五日以比数四比四管理员先裁未过,我(也没抗议),以扩增再提推,再以九比一获推。(我两次可申覆而未做),就是尽求和谐,模板我会移,你如认要合并尊重可再提删,但我希望你参考原提删多数同意保留之社群意见,与第二次推荐多数同意之意见。Chinuan12623(留言) 2013年1月4日 (五) 06:03 (UTC)
我是参加过九二一救灾的,维基九二一主篇我看过,就以我过来人身分,摘入一些那些地方几级、多少国家来救、各捐多少前钱的媒报大杂汇,我认为没实质意义。你若问灾民,印象深刻事就是;死伤很多人、国军进来才有办法、而靠的就是近三千辆征用机具才重建。非灾民或是外国人是无法体会,九二一是区域天灾,三千辆征用机具本难获(全区)关注,但就台湾(国军进来与近三千辆征用机具才重建)才是最大关注度,那为何大家没写,因手上资料有限,我会先寻有发布过媒报与军方网资,才敢附合提出,再把相关程序摘入,这是经验保存。同样,我如撰九二一主篇,我会搜(各部会救灾作为)入文,这对尔后救灾才有帮助,尽管有人说似官方报告,但已尽量维基化。另你说提删不是比票数,这我知,但双方票数如有超过三比二是认定为多数共识,若多数方理据未反方针,管理员是不宜推翻共识决,管理员未说明原因,我也不想申覆,我是尊重释出善意,不想为难,如同第一次提推明显提前裁定,但我也没申覆,反增编三分之二字节重推之道理。我喜欢大家多用讨论页化解歧见,非需众议,是很不习惯上公网,有些人又自认资深讲话酸让人不敢恭维,其实我也透过讨论学到很多,教学相长嘛。Chinuan12623(留言) 2013年1月5日 (六) 12:24 (UTC)
调租是强制性,未到要受法办,下调租令仅以车籍资料为主,但不知重灾区灾户机具或人员可否征调,若迳行下令,恐二度伤害,故初期决定不租调。然有部份重灾区民众反应可就近调租无仿,可增收入,就地缘投入也方便,然机关无暇查证,为免生后疑,愿征调者自愿切结就可征调,而事后证明,这部份机具运用比它处机具效率好,故有初期不宜,尔后可优调说,然应以切结书为宜。Chinuan12623(留言) 2013年1月6日 (日) 03:44 (UTC)
我想这图片可能的确不是公有领域,建议先帮我删除图片,阁下问了天文台是否授权后方会在中文维基百科中重新上传.--CaseyLeung(打我) 2013年1月5日 (六) 10:16 (UTC)
送给您一枚星章!
[编辑]看看那IP的编辑纪录就知道那根本称不上编辑战(疑似破坏干扰常客,已提报破坏),而是故意挑我所编过的条目捣蛋,我所加的那两则条目(台湾人权#思想自由与表达自由和中华民国言论自由)内容都与诽谤直接相关,还请明察。--WildCursive(留言) 2013年1月7日 (一) 13:38 (UTC)
- 他所做的只是把台湾人权缩短改成内容未直接涉及诽谤的人权和将中华民国言论自由缩短改成言论自由,完全称不上争议,建议删除人权,恢复保留言论自由、中华民国言论自由、台湾人权#思想自由与表达自由等与主题有关者。谢谢!—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Wildcursive(对话|贡献)于2013年1月7日 (一) 14:02 (UTC)加入。
当前的破坏
[编辑]对破坏IP在当前的破坏擅改日期让检举文被bot删掉,如[1],请问管理员会注意吗?谢谢。--Outlookxp(留言) 2013年1月8日 (二) 03:03 (UTC)
File:宇智波斑.jpg的快速删除通知
[编辑]感谢提醒,既然有其他档案在条目宇智波斑上取代我上传的档案,那么我上传的档案File:宇智波斑.jpg就请删除吧!谢谢。龙战灼(留言) 2013年1月8日 (二)03:58 (UTC)
re:巡查权
[编辑]谢谢社群及您之信任,我会善用许可权的,再次感谢。-哆啦A梦220‧284 2013年1月9日 (三) 14:40 (UTC)
关于重新创建 学府中国国际暑期学校 词条
[编辑]管理员你好,12月份的时候我新建了一个词条,叫“学府中国国际暑期学校”。 因不符合规定被删除,主要是认为该词条有广告嫌疑,并且在网络上搜索不到任何可靠来源证明它的关注度。
去年的时候该学校还没有被媒体报道,如今再搜索,可以得到第三方媒体的广泛报道,并且不是付费刊登的那种报道。
因此我想请问,如果我把原词条中的内容再进行些修改,比如把你曾经觉得很像广告的全文第一句话删除掉,是否可以创建词条成功呢?
期待回复,非常感谢。—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Lee.Geniues(对话|贡献)于2013年1月11日 (五) 01:40 (UTC)加入。
re:链接
[编辑]除了游戏试玩之外没有什么好链接了。--一个正常人 误会禁止 寄住禁止 误会即ban 寄住即ban 2013年1月11日 (五) 10:52 (UTC)
2013年1月
[编辑]我注意到您最近留给一个正常人的一个消息。请记得:不要伤害新手。如果您看见有人犯了一个普遍性的错误,尝试礼貌地指出他们的错误并告诉它们如何改正。咱到Wikipedia:互助客栈/条目探讨再谈。 --一个正常人 误会禁止 寄住禁止 误会即ban 寄住即ban 2013年1月11日 (五) 14:23 (UTC)
您似乎在网上猜谜游戏参与了一场编辑战。请留意,您在24小时内不可对一个页面执行三次以上的回退;在不同页面进行大量有争议的回退亦可能被判定是编辑战。请您不要继续进行回退操作,否则您将可能被禁止编辑维基百科。请善用讨论页与其他编者交流以期达成共识,另请参阅争议的解决。--一个正常人 误会禁止 寄住禁止 误会即ban 寄住即ban 2013年1月11日 (五) 16:07 (UTC)
Re车机
[编辑]我喜欢与阁下论述分围,但厌误在客讨那种大家争论气份。 我原在车机(参考资料)之几篇调租新闻,我这里约卅条,只摘几条,但是已无车机数内文,我资料内只有(标题),虽此我还是引以有关注与来源主张,谅悉!
存废讨论维基百科的“共识”定义我早看过,我是依此篇仲裁人Alberth2 汪汪的经验谈,述之如下,供参:
1.存废讨论不是单纯的看“票数多寡”做决定,若(以维基百科的“共识”定义,至少也要达到三分之二的比例才行,此外,双方提出的意见也是被纳入处理的依据);因此在满七天时,当时的讨论仍然不能算是已有共识。 2.所谓延长至14天是指:如果当时的意见仍然未能取得共识,在最后一次讨论意见发表后过了14天仍然无其他意见,我就会关闭该讨论。 3.以最近这一年的状况,20天不算久的,不过这个天数是不会无止境的延长下去;目前的方针是如果存废讨论提出35天后仍然未能达成共识,就会直接关闭讨论。Chinuan12623(留言) 2013年1月12日 (六) 04:25 (UTC)
re
[编辑]好的。下次我会更小心。-哆啦A梦220‧284 2013年1月12日 (六) 14:55 (UTC)
re
[编辑]嗯,多谢--浅蓝雪(留言) 2013年1月13日 (日) 13:59 (UTC)
re
[编辑]感谢提醒--Alvin Lee 酒逢知己千杯少 话不投机半句多 2013年1月14日 (一) 15:06 (UTC)
re
[编辑]啊哈哈,果然我想得太简单了,那就不提删了吧,省得麻烦,还是多谢提醒啊,不胜感激--浅蓝雪(留言) 2013年1月17日 (四) 10:13 (UTC)
谢谢你
[编辑]谢谢你恢复了“Retina显示屏”条目。请问是否愿意参与关于“'Retina显示屏'究竟是什么或指什么?”的讨论?--MyXyloto(留言) 2013年1月18日 (五) 04:43 (UTC)
Re:长度
[编辑]我已经将签名原始码长度降低到255字节以下(确切的是250字元)感谢敦促。Bluedeckre2013年1月19日 (六) 15:46 (UTC)
都十多天了,典型的侵权和个人宣传啊。——巴伐利亚的亨利十七世(留言) 2013年1月19日 (六) 16:32 (UTC)
Re
[编辑]感谢您提醒。最近创建的小条目主要是以填红字维目的,加上时间有限,所以就未注意这些。有空的话我会翻译的。再次感谢。--スイカ※バスモ 2013年1月20日 (日) 11:40 (UTC)
Re:File:Zippo logo.png的快速删除通知
[编辑]Zippo被报侵权删除,连带此图像成为未被使用非自由版权图像。请先复核Zippo的侵权删除请求。我2006年编写的条目如何能跨越时空抄袭一篇2010年的文章。--蓝色理想 @ZJU116 2013年1月21日 (一) 00:19 (UTC)
关注度过期
[编辑]阁下曾挂关注度模板之条目BH集团已到限期,如阁下认为该条目现时尚未合乎关注度标准,可作提删。--Nivekin※请留言 2013年1月21日 (一) 03:56 (UTC)
SPICA (组合)申请半保护
[编辑]有鉴于该条目这两日遭IP用户疑是破坏且有意掀起编辑战
在此申请半保护以避免资料遭到破坏及编辑战发生!!
请管理员尽速处理,感谢您的辛劳--Meimeiyeh∝尖叫声之后请留言❤ 2013年1月24日 (四) 04:15 (UTC)
本条目介绍的是一本书籍,虽然内容与侵权的提出者所给出的链接的页面是相同的,但所给出的链接并非原文字的作者,而是同样来源于书籍本身,我也在条目中说明了这段文字是来自于书籍,所以我认为我应该属于合理引用,并不对链接中的页面构成侵权。以下这些链接中也有大量与您提供的链接相同的文字,包括 http://product.dangdang.com/main/product.aspx?product_id=2065369; http://product.dangdang.com/main/product.aspx?product_id=210222123; http://www.tushucheng.com/book/2338201.html; http://book.douban.com/subject/3925879/; http://www.beijingtushucheng.com/zhuoyuewangtushu/121/; 等等,这些都是该书的在线购买网站,他们难道也侵犯了新浪的版权吗?我认为没有,因为原文字的著作权不属于新浪,即使侵权也不可能是侵犯了新浪的权利。
我在条目中是注明了这段文字的原始来源,就是书籍自身,而初始来源是不可能给出链接的,但您可以去寻找所介绍的书籍核查。我注明了来源,所以我认为应当是合理引用。如果您同意我的解释,希望恢复原词条的页面;如果您依然认为构成侵权,请提醒我侵权的理由,以便我联系原作者或重新组织语言,并避免我将来由于无知而犯相同的错误。但是。文本中有书籍的目录,这段是不可能重新组织语言的,如果我注明来源之后仍然构成侵权,请您说明,我以后编辑类似条目时将不会加入类似性质的内容。
另外,条目中仅仅是书籍介绍和书籍目录是摘自所介绍的书籍(不是侵权提出者所给的链接,因为书籍才是原始著作权拥有者),但是作者的介绍和关于书籍的评价并未直接摘抄任何网页或其他媒介的内容。
如果您认为原页面不能恢复,希望您能协助我重新创建词条。
(上述留言在 2013年1月25日 (五) 08:19 (UTC) 加入)
re
[编辑]我们两个还撞上了…感谢您封禁用户,话说最近破坏者越来越多了…-哆啦A梦220‧284 2013年1月25日 (五) 14:14 (UTC)
Re
[编辑]我明白。。。--chaus(留言) 2013年1月25日 (五) 14:24 (UTC)
多谢
[编辑]创建者也很辛苦的-- 豆腐daveduv留言 2013年1月26日 (六) 02:46 (UTC)
关注度过期
[编辑]阁下曾挂关注度模板之条目赵绪成已到限期,如阁下认为该条目现时尚未合乎关注度标准,可作提删。--Nivekin※请留言 2013年1月26日 (六) 04:55 (UTC)
速删完了去用户页警告一次吧
[编辑]RT--AddisWang (留言) 2013年1月26日 (六) 05:20 (UTC)
还有几个问题
[编辑]感谢阁下对关于“高考战斗手册”词条的回复。我想再问以下几个问题:
- 在维基看来,多少字以内的引用是合理的?
- 一般如新浪之类的主要网站的经过实名认证的博客是否可以算作可靠来源?例如我正准备创建一个关于某主持人的条目,到目前为止,他的某些个人经历,以及一些其他信息,都只能在他自己的个人博客中找到来源,还有一些是主持人在以前主持的节目中自述的,这些能否作为可靠来源?维基百科:可供查证中“自行出版物与可疑来源中的材料可以作为说明它们本身的信息乃至条目的来源,而不需要由该领域的专家发表”这句说明是否足以保证我可以使用主持人的博客来注释?
- 书籍的目录不会写入条目中,那么当撰写关于某个电视、广播节目的词条时,把该节目的各期的节目主题,播出时间,内容简介罗列出来或者干脆做成列表写入词条是否可以或是否合适?我认为这和书籍目录有不同,因为这些节目的目录我需要花一定的时间去整理,并且我认为这对读者了解对所介绍节目是有益的。
- 我查询自己的“滥用日志”,有:进行了“edit”的操作,触发了过滤器。采取的行动:标签;过滤器描述:添加博客链接。去查过滤器,但没搞明白这个过滤器是干什么的。还有过滤器描述为:需要巡查的编辑,每次好像会触发这个过滤器,还有一个描述为“新用户在条目中添加图像”,是不是只能等成为自动确认用户之后才能添加图像?这几个过滤器会有什么影响?
- 每次编辑好像都因为有“站外链接”而需要输入验证码,但是我并没有添加站外链接。维基是怎么定义“站外链接”的?—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Dreamism(对话|贡献)于2013年1月26日 (六) 19:32 (UTC)加入。
又来了
[编辑]113.12.204.122屡次创建侵权内容。-哆啦A梦中文维基百科条目数将被瑞典语超过‧请参与讨论 2013年1月28日 (一) 11:46 (UTC)
关注度过期
[编辑]阁下曾挂关注度模板之条目台湾医学生联合会已到限期,如阁下认为该条目现时尚未合乎关注度标准,可作提删。--Nivekin※请留言 2013年1月30日 (三) 02:18 (UTC)
关注度过期
[编辑]阁下曾挂关注度模板之条目国立台湾大学行政大楼已到限期,如阁下认为该条目现时尚未合乎关注度标准,可作提删。--Nivekin※请留言 2013年2月1日 (五) 02:15 (UTC)
台湾外交史
[编辑]我能理解你们会觉得没必要、故意的、很可笑、浪费时间、没完没了... 但,首先,这不是从“台湾”移动到“臺灣”,而纯粹是台湾内部的俗字转到较正式的用法,不涉维基的正简争端。其次,如同“台湾”等许多以台湾为名的条目般,我们只是依循这项指标性的共识,尤其这条目主要是描述政府活动,而包括总统府、立法院、外交部等台湾各官方机构招牌或网站绝大多数都是用“臺”这个字。最后,如同许多台湾维基人天天都在移动或替换这个字般,这涉及我们最核心的认同与不认同:我们就是要做区隔!所以,只要不违规,我和其他台湾维基人还是会不顾劝阻继续进行的。多谢关心,也请见谅!--WildCursive(留言) 2013年2月1日 (五) 16:02 (UTC)
re
[编辑]讨论页先算了吧,但用户页下的重要子页面,例如“我的贡献”、“星章”等保护了比较好。--耶叶爷♥VC XC 2013年2月2日 (六) 06:19 (UTC)
关注度过期的条目
[编辑]您好,阁下1月3日所提报的赛尔号Ⅱ等条目已到限期,现已经提报存废讨论。如您仍认为不符合收录标准,欢迎参加投票讨论。--耶叶爷♥VC XC 2013年2月2日 (六) 06:57 (UTC)
关于你给我的巡查建议
[编辑]谢谢您谢谢你的建议,我会更努力地学习。--Zhangjintao(留言)(检查我的贡献) 2013年2月2日 (六) 22:40 (UTC)
应为G3,非G11。-哆啦A梦请协助完善表格(先自己做,再给我看)‧请参与编写 2013年2月4日 (一) 07:03 (UTC)
re:消歧义
[编辑]知道了,谢谢。-哆啦A梦请协助完善表格(先自己做,再给我看)‧请参与编写 2013年2月4日 (一) 07:17 (UTC)
Delete
[编辑]麻烦你帮我删了User:Siriuskong/Sign和User:Siriuskong/Go back page这两页,谢谢。 --K's Sirius 会议厅•一起听 2013年2月6日 (三) 08:25 (UTC)
请出示理由
[编辑]请出示此更改的理由,不要认为自己是管理员就可以独揽大权。--一个正常人 此为临时签名 误会禁止 寄住禁止 误会即ban 寄住即ban 2013年2月6日 (三) 11:04 (UTC)
关注度过期
[编辑]阁下曾挂关注度模板之条目华硕WebStorage已到限期,如阁下认为该条目现时尚未合乎关注度标准,可作提删。--Nivekin※请留言 2013年2月9日 (六) 04:40 (UTC)
请求解除保护我的讨论页
[编辑]因为有其他语言的用户无法留言,谢谢。--Makecat 2013年2月9日 (六) 11:48 (UTC)
豪大大鸡排
[编辑]虽然条目一些内容是抄袭官方网页,但我已加上外部链接及报章参考,我建立此条目目的并不是为了宣传,想了解为何仍删除? 另外有没有相关投票决定条目的去留? 【Eliza Doolittle@ROC〔TW〕- Sanchong〔新北三重区〕】 (24小时留言联络) 2013年2月11日 (一) 21:36 (UTC)
- I understand! Thanks! 不如直接将原文传送到我的邮箱“(删除)”,我会研究一下怎样重写好〔事实上我对店铺历史不大了解,只不过是粉丝而已〕。我也希望计划中的“花街巧克力”不会又犯错...............
- 也祝君 新年快乐﹑身体健康。【Eliza Doolittle@ROC〔TW〕- Sanchong〔新北三重区〕】 (24小时留言联络) 2013年2月11日 (一) 22:02 (UTC)
(曾修改上述留言 Lakokat 2013年3月24日 (日) 07:02 (UTC))
关注度过期
[编辑]阁下曾挂关注度模板之条目张晏钟已到限期,如阁下认为该条目现时尚未合乎关注度标准,可作提删。--Nivekin※请留言 2013年2月13日 (三) 03:54 (UTC)
送给您一枚星章!
[编辑]原星章 | |
您好,我想请您有偿帮助我制作一些模板。方便的话可以联系我[email protected] 或者 qq 527204399--Woerji(留言) 2013年2月13日 (三) 05:29 (UTC) |
RE:Sandy&Mandy
[编辑]您好,没想到Sandy&Mandy那么快就被删除了,其中有一段和facebook中的内容相同,今天我先将侵权内容隐藏起来,想说有时间再改写的呢。也祝您新年快乐,身体健康。--Wolfch (留言) 2013年2月13日 (三) 06:53 (UTC)
re
[编辑]谢谢你。--耶叶爷♥VC XC 2013年2月17日 (日) 05:23 (UTC)
以测试维基有爱扩展。--Makecat 2013年2月17日 (日) 08:43 (UTC)
Ezscan侵权?
[编辑]请问是哪个地方侵权了?请提供侵权链接,谢谢。 Shan Su(留言) 看到了,请忽略上面的信息。 Shan Su(留言)
关注度过期
[编辑]阁下曾挂关注度模板之条目兰桂坊协会已到限期,如阁下认为该条目现时尚未合乎关注度标准,可作提删。--Nivekin※请留言 2013年2月22日 (五) 02:27 (UTC)
为什么要取消我的编辑
[编辑]Elvisadafnslosfdsop(留言) 2013年2月23日 (六) 09:03 (UTC)
请求已删除的速删
[编辑]你的半自动编辑好像有点问题,在请求已删除的速删。--石(留言) 2013年2月23日 (六) 13:40 (UTC)
过滤器
[编辑]在线吗?给Special:防滥用过滤器/4和Special:防滥用过滤器/43加上一个!("bot" in user_groups),现在把Addbot的编辑都拦掉了。--Makecat 2013年3月8日 (五) 13:57 (UTC)
有两个侮辱性用户名需要处理。--Makecat 2013年3月12日 (二) 09:34 (UTC)
处理一下?在破坏哟--广雅 范★ 2013年3月14日 (四) 03:49 (UTC)
Prettycure 用户页
[编辑]我欲删除其他编者编辑了阁下的用户页页面,可以帮我吗。--User:prettycure(留言) 2013年3月14日 (六) 19:22 (UTC)
并非广告
[编辑]阁下删除我的文章事实上并非软文。文章中没有出现任何有关品牌名称或其他内容。请复查。〜〜〜〜chihao93
RE:并非广告
[编辑]阁下所加入的文字本身并非明显广告,但加上链接以及阁下在多个条目连续的编辑,我不知道该说什么了。我也希望这是我的错觉。请阁下明白维基百科不是宣传工具。Lakokat 2013年3月15日 (五) 13:13 (UTC)
Of course,但是事实上此页面是对于POCT产品最相近的概述(虽然从属于某公司页面),但是个人认为作为reference是合适的。你可以查看我的IP地址,事实上与此公司没有相关性。Chihao93(留言) 2013年3月15日 (五) 13:22 (UTC)chihao93
- 正是与一个产品挂钩出问题。阁下的IP与公司相关与否跟阁下有否宣传有关系么?Lakokat 2013年3月15日 (五) 13:26 (UTC)
那么我们进行无罪推定,如果我与这些公司、这个产品没有关系,那么有必要为其宣传么?Chihao93(留言) 2013年3月15日 (五) 13:29 (UTC)chihao93
- 一个人与一个公司产品有没有关系跟写出来的文章、加入的链接是否宣传没有关系吧。Lakokat 2013年3月15日 (五) 13:30 (UTC)
So,这个链接既然并非无用的链接,其中亦含有与内容相关的资料,我认为可以保留。Chihao93(留言) 2013年3月15日 (五) 13:32 (UTC)chihao93
但是我写的这个文字的确是从这个网页中复制过来的,加入链接也是为了遵循维基百科的保护文字版权的方针。Chihao93(留言) 2013年3月15日 (五) 13:40 (UTC)chihao93
- 如果你是搬字过纸的,那就是侵权。加入链接也没用。Lakokat 2013年3月15日 (五) 13:42 (UTC)
呵呵……根据维基百科:版权常见问题解答,我对于文字进行了“组织一下这些知识或者综合各方资料,用自己的话来把它们写下来。在条目的结尾处以外部连接形式标示资料来源,或者使用维基的注脚功能。”的处理。请问这样是否可以?Chihao93(留言) 2013年3月15日 (五) 13:44 (UTC)chihao93
Therefore,你可以不继续回退了吗?Chihao93(留言) 2013年3月15日 (五) 13:49 (UTC)chihao93
- 我依然认为前三个链接不符合WP:EL和WP:NOT的要求。Lakokat 2013年3月15日 (五) 13:51 (UTC)
- 既然阁下有心贡献,又与产品、公司没有关系,为何要坚持保留链接?Lakokat 2013年3月15日 (五) 13:54 (UTC)
那我详细解释一下,这三个link分别代表了行业新闻来源、产品新闻来源和商家来源。而且床边检测产品仅有abbott的参与,所以谈论到这个商品,就像谈论到iphone一样必须涉及到苹果。所以我才会加上这三个link。Chihao93(留言) 2013年3月15日 (五) 13:56 (UTC)chihao93
那么我坚持我的原创有何不可?Chihao93(留言) 2013年3月15日 (五) 13:57 (UTC)chihao93
- 我尊重阁下的原创,只是我也有我的立场。WP:NOT、WP:EL该放哪去?与产品自身有关系的资料,维基百科:可靠来源所提及的独立性又该情何以堪?我先为我先入为主觉得您在卖广告致歉。对不起。但我觉得这还是广告。Lakokat 2013年3月15日 (五) 14:00 (UTC)
请给我一周时间完善这个条目。我如果能找到更好的来源,那么就自然会移除较差的、可疑链接。阁下看是不是可以?Chihao93(留言) 2013年3月15日 (五) 14:02 (UTC)chihao93
- 好,谢谢。Lakokat 2013年3月15日 (五) 14:10 (UTC)
(此串从User_talk:Chihao93复制过来 Lakokat 2013年3月24日 (日) 07:02 (UTC))
Re:WP:ACGA
[编辑]感谢您的好意。闲暇时间我也去看看那个页面吧。有什么不对的地方还要劳烦您指出。--ふゆき(Fyd09) 2013年3月15日 (五) 14:50 (UTC)
温馨提示
[编辑]你忘记了在User:Lakokat/AFD中,[[Category:缺乏說明的模板說明文件頁面]]一项的Category前加上":"--L!tt|e+ung?\2o/3=] 2013年3月17日 (日) 06:18 (UTC)
- 不用客气 ^^ --L!tt|e+ung?\2o/3=] 2013年3月17日 (日) 06:37 (UTC)
请求协助
[编辑]您好!可否帮忙合并编辑历史“拱天宫”→“白沙屯拱天宫”和“南辰乡”→“南辰村”。觉得放在移动请求里似乎没什么人关注,也容易被剪贴移动…谢谢!--Iokseng(留言) 2013年3月17日 (日) 09:11 (UTC)
- 另外如您方便的话,可否也关注一下Category:移动请求,里面一些较无争议的请求应该可以尽早处理,谢谢!--Iokseng(留言) 2013年3月17日 (日) 09:16 (UTC)
User:Chihonglee就是我
[编辑]我坦白,其实User:Chihonglee就是我。我之所以想用另外一个帐号,是因为我不希望我给人的印象仍然是“坏人一个”,我很清楚别人是如何看我的。我希望重头再来,多建立一些真正有意义的条目。我真的没想到我会为你和其他用户带来那么多的麻烦,我真的没有破坏的意图。我在此真的恳求你及其他用户原谅我。我真的求求你原谅我吧,我是真的有心想做出贡献的。但是我真的不知道我应该真么办。 --Gabriel Chi Hong Lee (找我算账) 2013年3月18日 (一) 05:27 (UTC)
re
[编辑]阁下,关于三毛的快删的疑问,请阁下查看此处[2],的确是曾经被删除的页面,只是省略了一个()-- 行走京滬线 旅客留言 时刻表 2013年3月21日 (四) 12:08 (UTC)
我于上页作出了变更,请授予权限,谢谢。Gabriel Chi Hong Lee (找我算账) 2013年3月21日 (四) 14:10 (UTC)
re:速删
[编辑]因为有时候通知页面创建者,他们就会移除模板,所以使用G11时未勾选,其他的我会注意。--Yangfl(留言) 2013年3月23日 (六) 03:19 (UTC)
WP:ACGA
[编辑]用户Carrotkit对条目Candy Crush Saga提名了三次,分别是3月16日的扩充2033字节,3月22日的原创绘图,3月23日的扩充2220字节,3月24日的扩充2371字节,并且该条目现在被提名DYK。根据规则,前三次应该是符合的,而第四次的2371字节小于扩充前的三分之二,应该不符合规定。请问您认为这种情况应该怎样处理?谢谢!--ふゆき(Fyd09) 2013年3月24日 (日) 14:29 (UTC)
RE:快速删除问题
[编辑]不好意思,看到初始版本时误以为是恶作剧。为带来不便向您致歉。--Risk留言 2013年3月25日 (一) 10:12 (UTC)
修正被保护页面
[编辑]以下被保护页面使用模板文件的语法需要由更正为{{doc}},请帮忙修正,谢谢
- {{Political party}}
- {{MillenniumTOC}}
- {{CenturyTOC}}
- {{DecadeTOC}}
- {{Tnavbar-header}}
- {{演员资讯框}}
--L!tt|e+ung?\2o/3=] 2013年3月28日 (四) 01:35 (UTC)
AWB 使用权
[编辑]其实我真的要用AWB,因为除了要建立条目,还要改善小行星901-969.所以请三思。祝 编辑愉快。--Gabriel Chi Hong Lee (找我算账) 2013年3月28日 (四) 05:44 (UTC)
- 但是我可以答应在得到你的批准以前,我不会用AWB创建条目。--Gabriel Chi Hong Lee (找我算账) 2013年3月28日 (四) 05:53 (UTC)
- 谢谢,但是你可以取消AWB的授权了,因为我发现我根本不懂用。但是我还是十分感激你的,希望日后还有机会可以一起合作,共同努力发展维基百科。祝 编辑愉快。--Gabriel Chi Hong Lee (找我算账) 2013年3月29日 (五) 08:06 (UTC)
不好意思
[编辑]抱歉,我巡查的时候因为一时疏忽,导到有不适合的模版出现。感谢你的指导,我承诺我改善的,谢谢指教。--白菜 联络农场 有机证明 2013年4月1日 (一) 10:58 (UTC)
请对此次编辑作出解释,见User talk:Lanwi1#re。--GZWDer(留言) 2013年4月3日 (三) 12:09 (UTC)
re
[编辑]我和2011wp及GZIP、LHLS都没有关系,不信可以提出Checkuser。--GZWDer(留言) 2013年4月4日 (四) 03:10 (UTC)
紧急要求修改MediaWiki:Titleblacklist
[编辑].*(酒.*店|宾.*馆|套.*房|).* <autoconfirmed>
这行应为.*(酒.*店|宾.*馆|套.*房).* <autoconfirmed>,不然所有非确认用户均无法建立任何页面。--GZWDer(留言) 2013年4月4日 (四) 03:49 (UTC)
Re:维基化
[编辑]实为手动检查
DGideas(留言)[OoPS!?!] 2013年4月4日 (四) 05:26 (UTC)
- 将由user:ideasBot稍后自动处理
DGideas(留言)[OoPS!?!] 2013年4月4日 (四) 05:29 (UTC)
权限错误
[编辑]您好!可以创建条目Portal:科学/特选图片/94与类似条目了,多谢帮忙,祝编安!--老陈(留言) 2013年4月5日 (五) 05:32 (UTC)
{{Sockpuppet}} User:Mommabreaka
[编辑]{{Sockpuppet}}只是被怀疑可能是某人的傀儡,不是确认。--GZWDer(留言) 2013年4月5日 (五) 10:35 (UTC)
在最近15天有未处理的3个请求
DGideas(留言)[OoPS!?!] 2013年4月5日 (五) 16:31 (UTC)
删除部首模板
[编辑]刚刚看到你把很多部首模板删掉了,不知道是因为什么?讨论页被墙了。没理由简体的删光,繁体的留着。参见Category:部首模板--幽灵巴尼(留言) 2013年4月7日 (日) 07:50 (UTC)
re: 小行星条目
[编辑]那个数据库被墙了……所以抓数据还得用代理(速度慢)。要不我把那些他创建的先覆盖掉,其他的以后再说。(其实我想等维基数据……)--Makecat 2013年4月8日 (一) 08:58 (UTC)
Re:撞上了
[编辑]囧rz……有缘呐……最近经常撞提报……无论是侵权还是提删……真是……--Zyuzong(留言) 2013年4月10日 (三) 15:23 (UTC)
感谢您的提醒
[编辑]刚开始我在编辑学校的条目时,为了让大家能充分了解,本人还特地上网找寻资料,不料却被删除但始终不知道原因,毕竟是新手,很多地方都需要管理者的提携,像是校歌的创用c.c,当大家都在复制与贴上时,却忘了要标示来源,幸好有您的指点。
所以如果我无法提出作词人的授权,既使只有标示作词人也是不能将校歌的歌词放上吗? 2013年4月12日 (五) 14:31 (UTC)--Tea101(留言) 2013年4月12日 (五) 14:33 (UTC)
请协助保护页面
[编辑]管理员阁下您好,我创建了条目马三家女子劳教所,里头引述了大量第三方来源,却有用户User:娜娜小妹妹,不断在该条目挂上中立性模板,请求管理员能明察并对该条目做出保护,谢谢。--背嵬军(武穆卫队)步兵 持斧 绍兴和议 2013年4月14日 (日) 02:50 (UTC)
请教
[编辑]请问优良词条的提名,只能自动确认用户才有权限么?
请教
[编辑]请问不是自动确认用户,可以提名候选优良词条么?27.17.29.35(留言) 2013年4月15日 (一) 04:11 (UTC)
至少有20个可靠来源吧--宇帆(留言·联络) 2013年4月21日 (日) 10:55 (UTC)
邀请
[编辑]您好,在下的《失落的星球:极限状态》正在进行优良条目候选,欢迎您前往发表意见--Leon3289(留言) 2013年4月22日 (一) 07:48 (UTC)
关注度过期
[编辑]阁下曾挂关注度模板之条目宜兰兰阳国际观光夜市已到限期,如阁下认为该条目现时尚未合乎关注度标准,可作提删。--Nivekin※请留言 2013年4月24日 (三) 04:22 (UTC)
回应以移动方式创建重定向
[编辑]因为一开始移动时,明白一段时间后,就会有人帮我移回,所以就不管了。后来有在移回了。--DEMONBANE 2013年4月26日 (五) 11:58 (UTC)
回应
[编辑]对方毫无讨论空间,每次我去该员那边留言提醒、建议,事后都全被删除。请问面对一个不肯讨论,还会刻意跟著回退你其他条目编辑的人,如果是你该怎么做?--福克大叔(留言) 2013年4月26日 (五) 16:28 (UTC)
这个条目疑似被破坏
[编辑]疑似被破坏的条目:中国边界线 ,麻烦请阁下鉴定。'''灰糖'''(留言) 2013年4月28日 (日) 14:54 (UTC)
一个可能存在的编辑战
[编辑]星光下的人针对罗伯特·勒万多夫斯基这个条目已经两次移动名称了,而作为条目创建者我已经说明条目是按照波兰语发音而来,而非将错就错,请管理员组织秩序。路才(留言) 2013年4月29日 (一) 14:46 (UTC)
re
[编辑]User :路才已多次对本人进行人身攻击,请注意本人讨论页和互助客栈的讨论。——星光下的人(留言) 2013年4月30日 (二) 10:06 (UTC)
Re:
[编辑]都删了吧。。一开始没注意。。不好意思。。--chaus(留言) 2013年5月11日 (六) 05:42 (UTC)
给您一杯啤酒!
[编辑]啦啦啦~--铁铁的火大了 2013年5月11日 (六) 05:48 (UTC) |
露梁海战
[编辑]露梁海战编写的这么草率还擅自加上保护不准其他人更改? 你敢说自己或螺钉是客观中立的吗? 全部只引用四个中国方面的资料,而且还不是引用正史,而是只引用对岸的新闻评论。 这种水准的文章还敢加上保护?
对不起,我的口气不太好,对方并无意与我讨论,而是只坚持自己的观点与资料,若按照你的说法我该怎么做才能继续编辑呢? Carl nippon(留言) 2013年5月15日 (三) 10:42 (UTC)
RE
[编辑]了解。—Ai6z83xl3g(留言) 2013年5月19日 (日) 05:43 (UTC)
Re:新页面巡查
[编辑]抱歉,我速删后才注意到历史,然后忙着去给User:Fcuk1203留言,忘记回退自己挂的G1了。 yzyzsun☎ 2013年5月19日 (日) 05:47 (UTC)
关注度过期
[编辑]阁下曾挂关注度模板之条目杨跃国已到限期,如阁下认为该条目现时尚未合乎关注度标准,可作提删。--Nivekin※请留言 2013年5月20日 (一) 02:49 (UTC)
\bcli\.so\b
[编辑]请问[6]是否为[7]之误?Liangent(留言) 2013年5月20日 (一) 16:26 (UTC)
关注度过期
[编辑]阁下曾挂关注度模板之条目北京利生体育商厦已到限期,如阁下认为该条目现时尚未合乎关注度标准,可作提删。--Nivekin※请留言 2013年5月22日 (三) 04:18 (UTC)
可以帮忙巡查一下吗?
[编辑]条目之外的页面几乎都一个月没巡查了…积压太多。有很多页面可能已经无法巡查了(过一个月了)。-哆啦A梦220‧284-中文维基百科的条目数即将到达70万! 2013年5月23日 (四) 12:05 (UTC)
- 谢谢您的意见。-哆啦A梦220‧284-中文维基百科的条目数即将到达70万! 2013年5月23日 (四) 13:03 (UTC)
Re:一个建议
[编辑]我的确是用户页中阁下所述的人物(简宏匡),而且这是我的唯一一个维基账号。另外,请尽快到我的用户讨论页说明的你为何会怀疑我及怀疑的理由,并请你写下你为何写那一个建议。谢!--简宏匡☎ 2013年5月24日 (五) 09:02 (UTC)
提示
[编辑]该用户已被日文维基百科管理员封禁一个月。--GZWDer(留言) 2013年5月25日 (六) 09:46 (UTC)
送给您一枚星章!
[编辑]友善星章 | |
在下非常欣赏您的维基礼仪,很有礼貌!--简宏匡☎ 2013年5月25日 (六) 10:15 (UTC) |
59.51.36.88
[编辑]请求封禁,WP:HYIP--GZWDer(留言) 2013年5月27日 (一) 10:12 (UTC)
星章,给Lakokat
[编辑]勤奋星章 | ||
User:Ychlpyss确实为User:Makivan23的分身,本人对先生的勤奋不懈感到佩服,感谢你对于维基百科的贡献。--全无尊严先生(留言) 2013年5月27日 (一) 12:43 (UTC) |
命名争议请教
[编辑]管理员您好,想请问关于ACG命名的问题。
我在创建条目语言之庭时,依照Google搜寻到的译名量多寡设立两个重定向,分别是言语之庭和言叶之庭,是用以未来官方确定译名时,方便查询和移动使用。
后来译名确定为言叶之庭时,有用户多次移动到简体的言叶之庭这个名称上。这个争议应如何解决?Steven81514(留言) 2013年5月29日 (三) 05:36 (UTC)
关注度过期
[编辑]阁下曾挂关注度模板之条目田岛芽瑠已到限期,如阁下认为该条目现时尚未合乎关注度标准,可作提删。--Nivekin※请留言 2013年6月4日 (二) 03:33 (UTC)
User talk:61.224.170.229的快速删除通知
[编辑] 您好,您创建的页面被提出快速删除,该条目很快会由管理员进行复核并决定是否保留。
维基百科非常欢迎您的编辑,但请先看看编辑帮助和维基百科不是什么,以免犯了常见的错误。
如果您想取回已删除页面的条目内容,您可联络管理员,多谢合作!
帮助:互助客栈 · 删除指导 · 存废复核请求 · IRC聊天频道--广雅 范★ 2013年6月9日 (日) 13:50 (UTC)
Re: Wikipedia:投票/增设防滥用过滤器编辑者
[编辑]可以。(原来可以R3的。。。有全域回退的在下为何不在移动时直接suppressredirect呢?)-HW(论 献) 2013年6月10日 (一) 09:50 (UTC)
User:User:Wwwimoonicom页面存废讨论通知
[编辑]您好,您先前创建或编辑的页面“User:User:Wwwimoonicom”已被提出存废讨论,正在讨论条目的存废。
维基百科非常欢迎您的编辑,但请先看看编辑帮助和维基百科不是什么,以免犯了常见的错误。
如果您想取回已删除页面的内容,您可联系管理员,多谢合作!
帮助:互助客栈、删除指导、存废复核请求、IRC聊天频道--GZWDer(留言) 2013年6月11日 (二) 15:14 (UTC)
回应
[编辑]关于维基百科:申请成为管理员/KOKUYO | |
关于阁下的意见进行了一点个人上的看法,主要是想当管理员就如提名上所说的将工作限定在首页更新这类热衷项目上,而明显速删和侵权等比较简易的内容也会加以协助。所以个人提名前虽然已经知道巡查数是弱项还是自荐。--KOKUYO(留言) 2013年6月15日 (六) 10:43 (UTC) |
(1个信息被忽略)
Re: File:71273024iw1.png
[编辑]已解决,加了句话“为方便管理员检查,请加上保留档案的名称。”Liangent(留言) 2013年6月18日 (二) 11:31 (UTC)
不太懂哪里弄错了......
[编辑]User:S8321414/mySandbox.js跟User:S8321414/common.js我都照填了,但沙盒连结还是只有在编辑画面时才会出现,不知道是我哪里漏了?
另外请问您的讨论页编辑时上方会出现的文字(提示)是怎么弄的?如下
感谢您的留言,在留言前,请注意:
我将在阁下的讨论页回复。
除了在这里留言给我外,阁下亦可利用Special:电邮用户/Lakokat发送电子邮件给我(聊天什么的也欢迎~)。
虽然在维基也待了3年多了,但还是很多东西不懂,望阁下多多教导。
谢谢~--冥王欧西里斯 ( 与我讨论 / 我的贡献 ) 2013年6月19日 (三) 10:45 (UTC)
有关条目存左问题资询
[编辑]您好,本人有些不明白地方,希望前辈能协助帮帮忙。
在条目里已经加入"资料来源",为什么被删除然后说此条目没有引用来源?
在此条目里﹐那一方面存左在著"类似广告或包含宣传性内容"?
在此条目里﹐"可能不符合通用关注度指引,或下列标准:传记、虚构事物、发明研究或网站",是指那一个部分?
谢谢您的帮忙。Supermoon1985(留言) 2013年6月21日 (五) 06:00 (UTC)
快来帮我调歌词排列
[编辑]侠刀行死了现在复活了,他正在写新条目,可是歌词没办法对整齐,你来帮助我。 参考这篇:嘻嘻...--侠刀行(留言) 2013年6月28日 (五) 13:03 (UTC)
邀请您参与中文维基百科第十一次动员令
[编辑]{{动员令}} 邀请你的维基人是:Wongpong(留言) 2013年7月6日 (六) 15:26 (UTC) (模板内容不存档)
请求协助
[编辑]您好!请帮忙将剪贴移动的朝鲜17岁以下足球代表队编辑记录合并到朝鲜17岁以下国家足球队,谢谢您!--Iokseng(留言) 2013年7月7日 (日) 08:13 (UTC)
Psy album
[编辑]Good day! Could you please create the stub-article about this album, because I used translator and may be the translation was funny=) Sorry for that. --ВікіПЕДист(留言) 2013年7月7日 (日) 16:38 (UTC)
西来寺 (加利福尼亚)页面存废讨论通知
[编辑]您好,您先前创建或编辑的页面“西来寺 (加利福尼亚)”已被提出存废讨论,正在讨论条目的存废。
维基百科非常欢迎您的编辑,但请先看看编辑帮助和维基百科不是什么,以免犯了常见的错误。
请不要自行移除页面存废模板,讨论是因为有编者认为页面不适合维基百科。请参与页面存废讨论,您亦可以与提删的维基人进行沟通。在讨论期间欢迎继续完善原先的页面,多谢合作!
帮助:互助客栈、删除指导、存废复核请求、IRC聊天频道--Sakamotosan 2013年7月8日 (一) 09:10 (UTC)
2013年7月
[编辑]希望您可以说明我编辑的哪些内容是宣传内容--Drhunt213 2013年7月10日 (三) 08:56 (UTC)
查封
[编辑]请问Liangent-test12和Roker-bot是不是封错了?前一个是才女的机器人,后一个也看不出来有spam--Kegns(留言) 2013年7月10日 (三) 11:58 (UTC)
关注度过期
[编辑]阁下曾挂关注度模板之条目柳妍美、张宇 (媒体人)已到限期,如阁下认为该条目现时尚未合乎关注度标准,可作提删。--Nivekin※请留言 2013年7月16日 (二) 06:44 (UTC)
关注度过期
[编辑]阁下曾挂关注度模板之条目黄瑞芬已到限期,如阁下认为该条目现时尚未合乎关注度标准,可作提删。--Nivekin※请留言 2013年7月18日 (四) 02:38 (UTC)
此条目已参选DYK,而且没有格式错误,为何删除此页?而且,你用R3删除,但那页根本不是重定向页。--Carrotkit -> 工作室 / 客栈 (欢迎参加电子游戏条目质量提升计划!) 2013年7月20日 (六) 05:03 (UTC)
Re:重定向
[编辑]我也不太记得当初为什么有这个重定向了,查了一下巴瑟尔斯多夫是瑞士的城市,查了一下当时的编辑历史记录,大概是最开始移动页面的时候移动错了,然后忘记速删了,请快速删除吧~谢谢!——燃玉 留言 勇踏前人未至之境! 2013年7月29日 (一) 08:59 (UTC)
回复
[编辑]请问阁下有什么理由以这种质疑的口气敬告我呢?我也很怀疑你的敬告目的喔。我的词条请问哪一句哪一行有宣传味道,哪一句哪一行有广告成份?请告知,若无,请你不要用这种好像很专业的词气说话!谢谢!—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Zhuxiubing123(对话|贡献)于2013年8月1日 (四) 05:34 (UTC)加入。
关注度过期
[编辑]阁下曾挂关注度模板之条目陆宝已到限期,如阁下认为该条目现时尚未合乎关注度标准,可作提删。--Nivekin※请留言 2013年8月9日 (五) 02:35 (UTC)
关于条目巡查次数
[编辑]您好,今年至8/11巡查纪录巡查他人页面绝对超过100次,而且是定时定量在进行,自3月以后每月贡献量都有100次编辑量以上在维基百科应该还算属于相当活跃,还请明察。--安可 ♪(留言 ) 2013年8月12日 (一) 10:09 (UTC)
- 感谢您的指教,如果真的要做至少一天巡查50个以上是没问题(而且该挂的模板或版权检查还是不会少),只是这样会破坏了处理社群事务与其他站务时间分配上的平衡。--安可 ♪(留言 ) 2013年8月12日 (一) 13:09 (UTC)
求助
[编辑]您好,KOTOKO的本名被意外公布,侵犯了其个人隐私,其条目已进行修订版本删除,但重定向页尚未处理。本人不熟悉维基方针,且身在墙内无法提删,向您求助。--ふゆき(Fyd09) 2013年8月17日 (六) 07:57 (UTC)
回复:艾滋病后院
[编辑]您好! (艾滋病后院)并没有广告宣传目的,是对这个词条本身的介绍而已。并没有宣传的字句出现。请恢复吧!万分感谢!Mythsimmy(留言) 2013年8月26日 (一) 05:03 (UTC)
详细内容请参见这里的网址。--114.36.144.164(留言) 2013年9月15日 (日) 10:01 (UTC) (已移除连结,内容见diff=28627013&oldid=28365328 Lakokat 2014年1月1日 (三) 09:04 (UTC))
Re:Re
[编辑]你的善意提点我明白,但是你要明白,提删者提删的条目已创立多时,而且最近没有被更改,而且条目己列出报章的参考来源,更加该几条路线亦没有改动(例如取消/改路线),何以提删者以"关注度过期"提删?再加上我一贯的反共产党作风,种种因素综合,他似乎是在针对我,甚至政治逼害!我那些没有指名导姓的"人身攻击"(我其实只是猜想,不是陈述)相比起他摆明车马的针对或逼害行为,实属微不足道尔!牛腩3号(留言) 2013年9月16日 (一) 05:08 (UTC)
- 感谢Lakokat的关注,有空请到Wikipedia:当前的破坏处理一下。牛腩3号已多次对其他用户作人身攻击,被封禁后至今仍不知悔改,这次更加上违反维基百科:善意推定。不要以为这种手段就能逃避责任。--Risk留言 2013年9月16日 (一) 09:41 (UTC)
请问你有空理会这个吗?--米莉亚(留言) 2013年9月29日 (日) 05:02 (UTC)
Re:User:请别唱情歌
[编辑]此页为宣传及破坏页面乃我误判,敬请原谅--T-xb2002b;属性;留言 2013年10月14日 (一) 13:27 (UTC)
请求协助处理编辑历史
[编辑]请求处理WP:VPA中倒数第二节关于剪贴移动的问题,谢谢。--William915(与我讨论) 2013年10月25日 (五) 07:38 (UTC)
- 感谢阁下的关注,但是目前编辑历史仍然有问题,仍然衹有剪贴移动后的历史,请继续帮忙解决,谢谢。--William915(与我讨论) 2013年10月25日 (五) 07:47 (UTC)
- 现在好了,谢谢。--William915(与我讨论) 2013年10月25日 (五) 07:49 (UTC)
您有新邮件!
[编辑]此信息在2013年10月31日 (四) 03:53 (UTC)发出,你可以在任何时候通过移除{{You've got mail}}或{{YGM}}来移除本通知。
由于刚才是一个没有的连结,所以我才add--9shi(留言) 2013年10月31日 (四) 03:53 (UTC)
请协助封禁User:Gdfgdfdfd
[编辑]大量创建广告,见User_talk:Gdfgdfdfd,警告无效。谢谢。—思域无疆 讲大道 做事体 拿窝机器 2013年11月7日 (四) 03:16 (UTC)
不知哪来的敌意
[编辑]您好,我只是不了解他为什么会敌意这么高,毕竟用tb提醒发起讨论的用户不是什么恶事,今日若不是他跑来我的用户页提出警告,我完全可以接受他不愿和我交流和删除本人在其用户页的tb模板。我第二次贴上tb模板只是提醒他我有新的回应(该回应是安抚他说我并没有意思要叫他做什么或回应什么),并没有逼他参与讨论的意思。
我理解冷静是必要的,然而在这些日子里,我被训练成若他人无正当来由警告我,我得做一些反制以求自保。这或许有伤AGF,但我在遇到特定行为模式的用户时,我似乎有吃过不少太AGF的亏。
当然该用户我是觉得行为长久看来还算是合理理性的,所以不知哪来的敌意,我已努力发挥最大AGF,唯一些警告的动作仍需自保。请注意我并没有将之提报至WP:VIP的动作,也是因为我觉得他对我或有误解,我也不求解释,只求他冷静。--(研究维基v百度百科的hanteng✉) 2013年11月14日 (四) 16:49 (UTC)
- 直接跟你讲原因好了,我本来不太想讲的,敌意是来自你疑似跟WS227有某方面的联系,在中国的人权维护运动→中国人权运动的不合理移动里面让我看出来,按理说没人参与讨论之移动请求、或该讨论中各编辑已达成移动共识之移动请求,要花上1个多礼拜的时间才会被管理员执行,这是一般正常移动请求程序之处理时间,但WS227却在短短3天内,随即动用管理员权限移动中国的人权维护运动条目,这移动请求的时间太短,非常不合理,这让我起了很大的疑问。尤其是你还身兼移动请求之发起人的身分,很难不让我联想到你跟执行移动请求之管理员WS227,两者的关系。
加上该条目被移动后,你随即到我讨论页放通知,通知我前来看你的移动请求马上就被管理员WS227执行了,这种“炫燿行为”如果你是在互助客栈-条目探讨之该段落中,你自己发言自己爽,我没看到也就算了,你居然还特地到我的讨论页来,邀我看你疑似跟WS227有某方面的联系后的“成果”,这在我眼中是相当挑衅的行为,“衅”由你起,加上你又到我的讨论页回退我的编辑,侵犯我支配我自己讨论页的“主权”,我才到你的讨论页放置警告模板,要你不要再作出类似侵犯我支配我自己讨论页的“主权”之行为,最后才衍生出我跟你的在WP:VIP中共演的这场闹剧。--Znppo(留言) 2013年11月14日 (四) 23:01 (UTC)
- 直接跟你讲原因好了,我本来不太想讲的,敌意是来自你疑似跟WS227有某方面的联系,在中国的人权维护运动→中国人权运动的不合理移动里面让我看出来,按理说没人参与讨论之移动请求、或该讨论中各编辑已达成移动共识之移动请求,要花上1个多礼拜的时间才会被管理员执行,这是一般正常移动请求程序之处理时间,但WS227却在短短3天内,随即动用管理员权限移动中国的人权维护运动条目,这移动请求的时间太短,非常不合理,这让我起了很大的疑问。尤其是你还身兼移动请求之发起人的身分,很难不让我联想到你跟执行移动请求之管理员WS227,两者的关系。
Re.警告问题
[编辑]
- 您好,我解释一下事发情况,首先,我并非拒绝沟通,所谓“沟通”乃是指条目编辑方面产生争议,才到彼此讨论页“沟通”,这人User:Hanteng单纯在我对话页通知我要到互助客栈-条目探讨回他,我也回了,删掉此通知也仅是表示我看到了也看过了,我主观上极度不屑此人之言行跟表现,所以才动手删除之,他没有必要“再回退”我在我的讨论页上的该次回退编辑,因为这根本没有意义,我都删掉该次通知就表示我看过了,不然他还要我怎么样?他有资格要求我一定要把他的通知讯息留在我的对话页里面吗?
再次声明,我有权处理我的讨论页跟决定谁的留言应该留下,我也仅是移除我主观上让我觉得不适之人所发的通知而已,我跟这人此次之争论,并非讨论条目编辑方面产生争议,而是我在我的对话页里删掉他的通知,他跑来乱我并回退我的编辑而已,单纯仅是如此情况。我跟他并没有因为任何条目之编辑争议问题,因此便无“沟通”之理存在。
我顺便跟你说明,这人User:Hanteng应该也有看你的讨论页,我也顺便讲给他听,以后他到“我的”讨论页发通知要我看哪地方的留言,可以,他当然可以,但我会马上删除他的通知,表示我看过了,也表示我不屑他的通知留在我的讨论页里面,他如果再于我的讨论页回退我的删除编辑,那我也是没有办法,直接上提报破坏页面举报他“扰乱”我的讨论页。
如果是针对一般正常条目编辑方面产生争议,那当然另当别论,我会等他话讲完,我也回完数次后,彼此对话告一段落后,彼此该说的都说过了,都无话可说后,这时我才会动手删除他全部的留言,这行为仅表示而且宣告我对我讨论页主权的宰制力。
但现在的情况则是,他并非是针对条目编辑方面产生争议来跟我讨论的,而是发个通知要我去看某地方看内容而已,我跟他在此次情况中没有牵涉到“沟通”的层面,因为不牵涉到“条目”的编辑,何来沟通之理?
他爱发通知,可以,当然可以,我的对应方法就是删掉,删掉的过程中也表示我看过了,严禁他到我的讨论页回退我的编辑,他这种行为等于是侵犯我支配我自己讨论页的“主权”,因为“任何人都有权处理他自己的讨论页,决定谁的留言该留下或被删掉。”这是我持的理据。--Znppo(留言) 2013年11月14日 (四) 22:27 (UTC)
- 我已于Znppo用户讨论页留言在此不重复,在此就讨论页删留内容一事简要说:我并没有阻止Znppo删除本人发言,但按维基基金会的法律和技术设置,并没有所谓讨论页的“主权”一说,用户可以在其讨论页删除内容,但用户不能宣告阻止另一用户留言而迳行控告他人破坏,希望管理员可以稍微解释一下,否则若真如Znppo用户所言,那么就没有使用者:Hanteng/讨论页统计的必要,我就宣告黑雪姬User:BlackLotux和 魔法少年爱德华User:Edouardlicn禁止来我用户讨论言留言就好了,是不是?--(研究维基v百度百科的hanteng✉) 2013年11月15日 (五) 02:05 (UTC)
- 你是看不懂中文是不是?我已经说明我相当不屑你的言行跟表现,你要到我的讨论页放通知,可以,当然可以,我的对应方法就是删掉,删掉的过程中也表示我看过了,严禁你到我的讨论页回退我的编辑,你这种行为等于是侵犯我支配我自己讨论页的“主权”,如仍执迷不悟,我就按规定在你讨论页里放置警告模板后,再犯就提报破坏,理据为“扰乱”我的讨论页。我并没有禁止你到我的讨论页留言,少在那边给我加料,其他我懒得跟你多说。
你在我讨论页的段落留言在最后留言之日开始计算,三天后我必删除之,以快慰吾心,你想备份就自己去挖存档备份到自己讨论页里。我的讨论页没必要替你保留此次对话内容。
看来你似乎没在别人讨论页里踢到过铁板,我就让你见识到何谓铁板。
你后面的话题我不想多做回应。
给Lakokat,情理上的确有可以改进的空间,但这人我从他后面的回应来衡量,他已被我看破手脚,对此人无须讲求此道,你体察他的心意而退让,他并不会感激你做的。简而言之,这问题无解。对于此人我仍按照我对“让我觉得不适之人的处世之理”对待之。--Znppo(留言) 2013年11月15日 (五) 11:05 (UTC)
- 你是看不懂中文是不是?我已经说明我相当不屑你的言行跟表现,你要到我的讨论页放通知,可以,当然可以,我的对应方法就是删掉,删掉的过程中也表示我看过了,严禁你到我的讨论页回退我的编辑,你这种行为等于是侵犯我支配我自己讨论页的“主权”,如仍执迷不悟,我就按规定在你讨论页里放置警告模板后,再犯就提报破坏,理据为“扰乱”我的讨论页。我并没有禁止你到我的讨论页留言,少在那边给我加料,其他我懒得跟你多说。
我并没有禁止你到我的讨论页留言,少在那边给我加料
- 你自己给的料如下:
- 2013年11月14日 (四) 09:19 Znppo . . (28,095 个位元组) (-427) . . (撤销Hanteng(讨论)的版本29209327 离开我的讨论页。)
- 此讨论页的主人我都宣告“我不欢迎他”了,居然还侵门踏户起来反客为主。
- 我理你勒,我在这边提报破坏是要管理员封你的,不是跟你在这边玩打字排版的。--Znppo(留言) 2013年11月14日 (四) 12:04 (UTC)
- 我都已在对话页赶人了,你还敢把我的回退编辑再加回去,最后还来滥挂模板。我不跟你废话太多,管理员自己会处理。--Znppo(留言) 2013年11月14日 (四) 12:17 (UTC)
- 你攻击本人加的料如下:
- 此IP用户于User talk:Znppo条目进行骚扰破坏。屡次添加广告内容,...
- (:)回应非IP用户: 事实上是我只有在其页面留tb,经其不当警告本人用户页后,我才警告该用户自保。说到底只是:简单留tb页通知讨论串发起人有新进度和回应内容,是骚扰破坏,屡次添加广告内容吗?--(研究维基v百度百科的hanteng✉) 2013年11月14日 (四) 12:01 (UTC)
- (:)回应非广告内容: 若Znppo有不当使用警告模板及对本人进行不实人身攻击的部份(e.g.在此处无证据指控我为“此IP用户”),请不用封禁他,口头警告说明方针的意思请其不要再犯就可以。
- “你算是哪根葱?”
- (:)回应Wikipedia:不要人身攻击(e.g.对他人的恶意否定,比如“你这人一文不值。”)
- “你是看不懂中文是不是?”
- (:)回应Wikipedia:文明#不文明的行为(e.g.嘲弄贡献者的语文水平)
- 最后,主权条目可一读,再问自己倒底谁拥有维基百科页面的主权。--(研究维基v百度百科的hanteng✉) 2013年11月15日 (五) 15:45 (UTC)
- 你自己给的料如下:
你这种行为等于是侵犯我支配我自己讨论页的“主权”,如仍执迷不悟,我就按规定在你讨论页里放置警告模板后,再犯就提报破坏,
- (:)回应:事实是,你还是提报本人破坏,而本人并没有你所谓的“再犯”问题,倒是你执迷不悟宣称主权的说法,已有误导社群对实际方针Wikipedia:用户页#在用户空间的所有权和页面的编辑的正确理解,因为你的实际行为是,当我在你的用户页警告你不要滥用警告模板时,你的做法是提报本人破坏,并进行指控本人为IP用户、进行广告宣传等的不实人身攻击。由于维基方针中并无用户“主权”二字,你一直使用引号标榜主权,我有必要提醒你方针有的和没有的东西,另外主权的知识意义,也值得你一读。--(研究维基v百度百科的hanteng✉) 2013年11月15日 (五) 23:52 (UTC)
果仁蜜饼送给您!
[编辑]保护武鸿卿,阻止破坏,赞,感谢! T-xb2002b--私是陋室惟吾德馨 2013年11月15日 (五) 10:53 (UTC) |
维基用户是否可对其用户空间宣告主权
[编辑]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user_page_sovereignty--(研究维基v百度百科的hanteng✉) 2013年11月16日 (六) 00:27 (UTC)
请要求Znppo提出证据否则收回称本人为IP用户的指控
[编辑]如标所请。--(研究维基v百度百科的hanteng✉) 2013年11月16日 (六) 00:29 (UTC)
请问
[编辑]请问以下修改条目哪里触犯了规定以至于你认为是破坏条目?
在美国民主基金会网站上,每年都会公布给一些组织的赞助名单,这些组织有大名鼎鼎的刘晓波的中文笔会,魏京生基金会,达赖喇嘛的藏青会,热比娅的世维会等(美国NED资助名单2012年报告)。这些组织正是每年多次发表相关文章的组织,这些组织的文章,视频在各种网络论坛中被人工四处转载传播,而这些赞助费,除了一部分落入基金会领导的口袋,剩下的皆为宣传费用,用以支付网上转帖的网络评论员,和在中国大使馆示威的人员费用。—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Morgandaigou(对话|贡献)于2013年11月20日 (三) 12:07加入。
回复:
那么请问 ID ty38 不停的删除我的条目,他有什么资格和权力?—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Morgandaigou(对话|贡献)于2013年11月20日 (三) 12:18加入。 (修改:由User:Tomchen1989代为加上标题 Lakokat 2014年1月1日 (三) 09:04 (UTC))
真是羞愧
[编辑]居然连CSD G10准则都没有记得. 不好意思 Bluedeck 2013年11月24日 (日) 03:46 (UTC)
谢谢您保护海伦清桃条目,我与我的当事人感谢您的善意。—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220.134.82.243(对话|贡献)于2013年11月24日 (日) 04:15(UTC)加入。 (修改:加上标题 Lakokat 2014年1月1日 (三) 09:04 (UTC))
全保护的处理
[编辑]您好,我在这里Talk:网络评论员#活5毛现身中探讨了WP:保护方针#全保护的处理方法,欢迎参阅,谢谢。--Tomchen1989(留言) 2013年11月28日 (四) 09:19 (UTC)
关注度过期
[编辑]阁下曾挂关注度模板之条目 Happy Fish 已到限期,如阁下认为该条目现时尚未合乎关注度标准,可作提删。--Nivekin※请留言 2013年12月2日 (一) 04:01 (UTC)
回复:Template:Db-nonsense的快速删除问题
[编辑]感谢提示
[编辑]多谢你这一大段时间来对我处理CSD页时遇到疑难所给出的帮助和指导。你真是一位称职的管理员。 Bluedeck 2013年12月8日 (日) 01:38 (UTC)
关注度过期
[编辑]阁下曾挂关注度模板之条目 轻舟过渡万重山 已到限期,如阁下认为该条目现时尚未合乎关注度标准,可作提删。--Nivekin※请留言 2013年12月10日 (二) 05:48 (UTC)
有关删除页面<<张子丰>>
[编辑]早前我创建的页面<<张子丰>>被删除了,为免页面被快速删除我已经在页面内容作大幅度修改,如果依然有任何问题请务必向我反映,我们定必尽量配合.希望管理员能尽快复建该页面,已对于页面内容的任何问题我们都乐意配合修改,谢谢. 请留言 2013年12月14日 (六)
可否把页面<<张子丰>>保留原有内容两星期, 好让wiki用户把该页面内容修改至更符合wiki条款? 要是每一次把该页面的内容一刊登便快速删除, 其实无论谁都不可能把该页面创建得更好的. 而作为一个艺人那的确有创建wiki的必要, 希望管理员能把该页面短暂开放便让wiki用户作修改, 而不要每次都快速删除.感谢!请留言 2013年12月15日 (日)
关注度过期
[编辑]阁下曾挂关注度模板之条目 忆世界大冒险 已到限期,如阁下认为该条目现时尚未合乎关注度标准,可作提删。--Nivekin※请留言 2013年12月19日 (四) 02:51 (UTC)
管理员
[编辑]- 了解。--Msnhinet8jp(留言) 2013年12月26日 (四) 04:35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