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漢民
胡漢民 胡衍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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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國民政府立法院院長 | |
任期 1928年10月8日—1931年3月2日 | |
前任 | (職務設立) |
繼任 | 邵元沖(代理) |
中國國民黨中央宣傳部部長 | |
任期 1927年4月21日—1928年2月23日 | |
前任 | 顧孟余 |
繼任 | 戴季陶 |
中華民國國民政府外交部部長 | |
任期 1925年7月1日—1926年5月21日 | |
前任 | 伍廷芳 |
繼任 | 陳友仁 |
中華民國陸海軍大元帥大本營 陸海軍大元帥 | |
任期 1925年3月12日—1925年7月1日 | |
前任 | 孫中山 |
繼任 | 汪兆銘(國民政府主席) |
中國國民黨中央政治委員會主席 | |
任期 1925年3月12日—1925年7月1日 | |
前任 | 孫中山 |
繼任 | 汪兆銘 |
任期 1927年4月12日—1928年3月7日 | |
前任 | 張靜江 |
繼任 | 蔣中正 |
任期 1935年12月7日—1936年5月12日 | |
前任 | 張靜江 |
繼任 | 蔣中正 |
廣東省省長 | |
任期 1912年4月25日—1913年6月14日 | |
前任 | 陳炯明 |
繼任 | 陳炯明 |
任期 1923年1月20日—1923年2月22日 | |
前任 | 陳席儒 |
繼任 | 徐紹楨 |
任期 1924年9月5日—1925年7月3日 | |
前任 | 廖仲愷 |
繼任 | 許崇智 |
西藏宣撫使 | |
任期 1913年6月14日—1914年7月3日 與陳貽範同時在任 | |
前任 | 溫宗堯、王人文 |
繼任 | (職務裁撤) |
中華民國總統府秘書長 | |
任期 1912年1月1日—1912年3月10日 | |
前任 | 饒漢祥(鄂軍都督府秘書長) |
繼任 | 梁士詒 |
中華民國粵省軍政府都督 | |
任期 1911年11月9日—1912年1月1日 | |
前任 | 張鳴岐(大清兩廣總督) |
繼任 | 陳炯明 |
個人資料 | |
性別 | 男 |
字 | 展堂 |
號 | 不匱室主 |
出生 | 1879年12月9日 光緒五年十月二十六日 大清廣東省番禺縣 |
逝世 | 1936年5月12日(57歲) 中華民國廣州市 |
死因 | 腦溢血 |
墓地 | 中華人民共和國廣東省廣州市天河區龍眼洞廣東生態工程職業學院胡漢民墓 |
籍貫 | 江西省 吉安縣 |
國籍 | 大清(1879—1911) 中華民國(1911—1921) 中華民國(1921—1936) |
政黨 | 中國國民黨(1905—1936) |
配偶 | 陳淑子 |
兒女 | 胡木蘭(女兒) |
學歷 | 光緒二十七年舉人 日本弘文學院 日本法政大學 |
著作 | 《總理全集》 《不匱室詩鈔》 《胡漢民自傳》 《唯物史觀批評之批評》 |
軍事背景 | |
軍銜 | 智威將軍(1917年授予) |
參戰 | 黃岡起義(1907年) 黃花崗起義(1911年) 辛亥革命(1911年) 二次革命(1913年) 護法運動(1917年) 第二次南北議和(1919年) 國民革命軍北伐(1925年) 清黨事件(1927年) |
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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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漢民(1879年12月9日—1936年5月12日),原名衍鴻,字展堂,號不匱室主,廣東番禺縣人氏,原籍江西吉安府廬陵縣延福鄉青山村,中國近代民主革命家、政治家、理論家、書法家與詩人,中國國民黨元老和早期主要領導人之一,也是國民黨前期的右派代表人物之一[註 1]。
生平
[編輯]1879年12月9日,出生於廣東番禺縣,胡家原籍江西廬陵,至其祖父到廣州做官,定居廣州。父親輾轉於博羅、茂名、德慶等縣做幕僚。八歲時隨家遷回廣州倉邊街居住,就讀私塾,與長兄師從張德瀛。1891年,十三歲時歲喪父,輟學,十五歲喪母,家計困窘,次年長兄開課供其讀書,接觸顧炎武和王夫之的學說並與耶穌會有來往聽說孫文革命。後就讀於海堂、菊波、越秀等書院。1900年,生活漸漸寬裕,結識史堅如等人,擔任廣州《嶺海報》記者。1901年,代人槍手鄉試中舉人,獲得酬勞六千多兩。
1902年,結識吳稚暉、鈕永建等人,考取「赴日官費生」,公費留學日本,就讀於東京宏文學院速成師範科。6月,胡因反對清公使及日本政府被退學,回國後任教廣西梧州中學。1904年,因受地方保守派反對遂回廣州,同年任香山隆都私立學校校長,是年秋再赴日本,入法政大學速成法政科,與汪精衛,朱執信,古應芬,李文範等人同窗,1905年7月,與廖仲愷同行返粵,8月20日,在孫成立同盟會,胡即回東京,擔任評議部議員,《民報》編輯。1907年,起與汪精衛合辦中興日報。1908年,連續發動潮州黃岡,惠州七女湖等六次起義,胡奔走各地,聯絡策應。經多次失敗,胡將重心從會黨轉向新軍。1909年,胡赴香港策應廣州新軍運動,11月,成立同盟會南方黨部,胡任支部長。1910年2月22日,廣州新軍起義,和黃花崗之役均為南方黨部所發動。
1911年,辛亥革命後從西貢返粵,清軍水師提督李準投誠,即入廣東諮議局任都督、孫返國後任南京臨時政府秘書長。
1913年6月14日,時任廣東都督旳胡漢民,被袁世凱改命為西藏宣撫使[1],後參加二次革命,失敗後於1914年隨孫中山在日本成立中華革命黨,創『民國雜誌』。
1917年7月,孫中山在廣州發起護法運動,誠邀陸榮廷主持大局,胡漢民藉此機會到廣西武鳴見陸榮廷,謀取廣東省長不遂[2]。8月下旬,廣東省長朱慶瀾辭職,省議會推舉胡漢民為省長[3],但督軍陳炳焜竟向北京推薦李耀漢出任省長(此時廣東已宣告「自主」,不遵從北京命令),段祺瑞政府欣然接納[4]。此後隨孫文在廣東活動,先後任交通部部長、總參議等職。1923年,恢復廣州,任省長。
1924年1月,中國國民黨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在廣州召開,胡被孫中山任命為五人大會主席團之一,並獲選中央執行委員,兼任黃埔軍校政治教官。這次大會確定了孫中山聯俄容共的政策,但遭到胡漢民反對,孫胡產生隔閡,胡漢民一度被外派至上海,後來蔣中正出面調停,孫胡關係緩和[5]。同年9月,孫中山離廣州到韶關建立北伐大本營,任胡代行大元帥留守廣州。
自1905年孫中山成立中國同盟會後,到1925年孫去世,在孫領導下,胡漢民重在內部策劃,汪精衛重在對外聯絡,蔣介石重在軍事任務,三人大致分工合作[6]:21。
1925年3月12日,孫中山於北京逝世,此後中國國民黨內最具實力的人是汪精衛、胡漢民和廖仲愷。同年8月,中國國民黨左派領袖廖仲愷被暗殺。汪精衛、許崇智、蔣介石三人組成特別委員會,以控制局勢和處理廖案。在審理廖案過程中,作為中國國民黨右派領袖的胡漢民被認為嫌疑最大,曾一度被拘留。同月,胡漢民出國[7]:10,被派往蘇聯考察。
第一次胡蔣合,是從1927年4月中國國民黨清黨,到8月「寧漢分裂」蔣下野[6]:21。1927年,寧漢分裂時,胡支持蔣介石,與其合作共組南京國民政府,主持南京工作,參與反共清黨,後任立法院院長等職。
第二次胡蔣合,是從1928年10月南京國民政府改組,到1931年2月「湯山事件」[6]:21。1928年1月,與孫科與伍朝樞赴英國、德國等地考察。1930年10月3日,蔣發表「江電」,提出召開國民會議、制定新約法等一系列政治主張,但遭到胡漢民強烈反對[8]:364。胡漢民堅持維護《中華民國臨時約法》,認為制定新約法就是在破壞孫文遺教;同時張學良在中原大戰支持蔣,對蔣最終獲勝貢獻不可磨滅,蔣欲提拔張學良的部屬為國府委員及部長,又遭胡反對[5]。
1931年2月,胡漢民對召開國民會議,獨持異見[7]:22,反對在國民會議中討論《約法》,與蔣發生矛盾。2月底,胡被蔣軟禁於湯山,被迫辭去所有職務。4月底,中國國民黨粵方四位監察院監察委員鄧澤如、林森、蕭佛成、古應芬以蔣非法扣留胡漢民為由,通電彈劾蔣,並例舉他種種獨裁事實。10月14日,蔣在張靜江陪同下去見胡漢民,蔣說:「過去一切,我都錯了,請胡先生原諒,以後遇事,還請胡先生指教」。10月14日下午,胡到上海,結束軟禁。後至廣州,成為南方實力派領袖,持「抗日、剿共、反蔣」三大政治主張,並將蔣介石稱為「新軍閥」。
1935年6月,胡漢民赴歐考察,停止對蔣抨擊。1935年12月,尚在法國的胡漢民被中國國民黨五屆一中全會選為中央常務委員會主席。
1936年1月,自歐洲返國,留在廣州。
驟逝
[編輯]1936年5月9日,在廣州一場與朋友的象棋對弈中,突發腦溢血,三日後病逝。
葬禮
[編輯]蔣撥款60萬治喪,定為國葬[9]:14。5月25日,在南京勵志社舉行追悼會,蔣出席並送輓聯「滄海正橫流,風雨同舟苦共濟;中原誰砥柱,荊蓁滿地哭元勳」祭悼[9]:363。其國葬於同年7月13日在廣州中山紀念堂舉行。
為紀念胡漢民的貢獻,國民政府將廣州市一條路命名為漢民路(今北京路) ,而廣州市永漢區(今越秀區)亦曾易名為「漢民區」;在臺灣,高雄市小港區及新北市中和區亦有漢民路。
墓葬
[編輯]- 參見:廣州被清拆史蹟列表
胡漢民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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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文物保護單位 | |
地址 | 天河區龍眼洞銀屏嶺 |
分類 | 近現代重要史跡及代表性建築 |
時代 | 1936 |
認定時間 | 2002年7月 |
胡漢民在廣州去世後,原計劃安葬在南京中山陵,陪葬孫中山,但其妻以不方便掃墓、祭祀為由,不同意,於是國民政府就在龍眼洞(龍洞)撥了800畝地來安葬。當時墓地在銀屏嶺獅山半山腰中興建,建於1936年,混凝土結構,後來抗日戰爭爆發,接著又是國共內戰,墓地並沒有正式竣工,還剩下很多石料在該處。
1949年中共建政後,墓地被廣東省林業學校佔據,修墓石料均都佔用。1960年代文化大革命期間墓被毀,上面建成一房,把胡的墓穴壓著。
1981年,胡漢民女兒胡木蘭託人囑咐妹妹胡綺霞向當局提議重建。中共中央審查三年,斷定胡漢民不是殺害廖仲愷的幕後黑手,重建計劃方獲批准。當時由廣東省人民政府撥款人民幣七萬多元,令廣州市人民政府承建,在原墓東面300米處另建新墓,1985年8月7日竣工。
但其女不同意將其父棺木遷至新墓,故新墓實為空塚。新墓為外飾水洗米石的墓,坐東南向西北。當中高3米,一級護嶺。碑鐫「胡漢民先生之墓」七字。左前方建有「不匱亭」。右側為胡漢民夫人墓,墓碑中刻「先妣陳太夫人墓」,下款署「民國三十五年」。整個墓園佔地約1,800平方米。墓砌有拱手及祭台,佔地面積約1,000平方米。[10]
家族
[編輯]家族自祖父來廣東做官,開始落籍番禺。父親胡文照做過博羅、高州等處州縣幕僚(師爺)。另有堂弟胡毅生。
評價
[編輯]章太炎:「學問在四督中爲第二,拙於用兵,性質狡黠,有種種手段。」[11]
孫中山[12]:「胡漢民先生為人,兄弟知之最深,昔與同謀革命事業已七、八年,其學問道德均所深信,不獨廣東難得其人,即他省亦所罕見也。跡其平生之大力量、大才幹,不獨可勝都督之任,即位以總統,亦綽綽有餘。」
《李宗仁回憶錄》:「至於胡漢民,則確為一剛正不阿、有為有守的君子。然胡氏的器量亦極狹隘,恃才傲物,言語尖刻,絕無物與民胞的政治家風度。」
汪希文《孫中山的左右手:朱執信與胡漢民》:「當年國民黨除國父之外,汪、胡(汪精衛、胡漢民)是共同分坐第二把交椅,兩人的工作,性質則有多少分別,黨中同志,皆認為胡是『坐宮』;汪是「行宮」。展堂(胡漢民)經常是在國父身邊,真的一人之下,萬人之上,無人可以與他比擬。」
書法
[編輯]胡漢民以精於隸書著名,與篆書的吳稚暉、楷書的譚延闓、草書的于右任等人,並譽為「民國四大書法家」。
著作
[編輯]- 《胡漢民先生文集》(全4冊)1978中央文物供應社
- 《胡漢民先生詩集》1978中央文物供應社
- 《胡漢民先生自傳》1978中央文物供應社
- 《胡漢民回憶錄》2013東方出版社
詩文集
[編輯]- 《革命理論與革命工作》,民國二十一年上海民智書局
- 《不匱室詩鈔》,民國二十五年胡漢民先生國葬典禮委員會編印
- 《胡漢民先生文集》(全四冊),民國六十七年中央文物供應社
- 《中國近代思想家文庫:胡漢民卷》,2014年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
註釋
[編輯]參考文獻
[編輯]引用
[編輯]- ^ 命令 (PDF). 政府公報. 1913-06-15, (398號).
- ^ 鄧家彥致胡漢民電. 新聞報 (上海). 1917-09-03.
嚮者足下竊取聯絡陸使名義,盤桓武鳴,與其左右賭博,虛糜公欵,以遂其逢迎之私,繼乃干陸使,許於朱慶瀾去職後,得爲省長,是時陸與譚月波督軍隨聲附和,乃以一電徵陳督軍同意,詎陳覆電,不以足下爲然,僕至武鳴,友人親爲言之,黃君子蔭復親聆之
- ^ 胡漢民當選粵省長記. 民國日報 (上海). 1917-09-02.
- ^ 命令 (PDF). 政府公報. 1917-08-31, (584號).
- ^ 5.0 5.1 蔣中正曾經十分尊重黨內前輩胡漢民,為何兩人最終卻鬧到翻臉決裂?. [2019-06-0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7-26).
- ^ 6.0 6.1 6.2 蔣永敬. 多難興邦:胡漢民、汪精衛、蔣介石及國共的分合興衰1925-1936. 新鋭文創. 2018.
- ^ 7.0 7.1 陳布雷等編著. 蔣介石先生年表. 台北: 傳記文學出版社. 1978-06-01.
- ^ 羅敏. 呂芳上主編 , 編. 蔣介石的政治空間戰略觀念研究——以其「安內」政策為中心的探討. 蔣介石的日常生活 (香港: 天地圖書). 2014.
- ^ 9.0 9.1 安淑萍、王長生. 蔣介石誄辭說屑. 台北: 傳記文學出版社. 2009-05-15. ISBN 9789578506695.
- ^ 名門望族 胡漢民家族:煙雨蒼茫憶父輩 穗港情喚謫仙魂. 南方都市報. 2008-07-25 [2013-09-1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04).
- ^ 章炳麟對於南省四督之月旦. 盛京時報 (奉天). 1913-06-07.
- ^ 孫文真正的接班人:胡漢民(上). 2020/03/29 [2023-04-0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07-25).
來源
[編輯]- 胡漢民. 胡汉民先生遗教辑录. 中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西南執行部. 1936.
- 胡漢民. 胡汉民先生演讲集. 民智書局. 1938.
- 胡漢民. 張殿興 , 編. 胡汉民自述. 人民出版社. 2014.06. ISBN 978-7-01-013598-4.
- 陳紅民. 函电里的人际关系与政治. 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 2003.09. ISBN 7-108-02013-0.
- 陳紅民 (編). 胡汉民未刊往来函电稿. 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 2005.12. ISBN 7-5633-5771-8.
參見
[編輯]中華民國國民政府官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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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頭銜 立法院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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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政府立法院院長 第一任 1928年10月8日-1931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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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任: 林森(未就任) 邵元沖代理 |
政府職務 | ||
中華民國陸海軍大元帥大本營元首 | ||
前任: 孫文 |
陸海軍大元帥 代理 1925年3月12日-1925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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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任: 汪兆銘 (廣州國民政府主席) |
中國國民黨職務 | ||
前任: 孫中山 |
中國國民黨中央政治委員會主席 第二任 1925年3月12日-1926年7月1日 |
繼任: 汪兆銘 |
前任: 蔣中正 |
中國國民黨中央政治委員會主席 第六任 1927年4月12日-1928年3月7日 |
繼任: 蔣中正 |
前任: 張靜江 |
中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常務委員會主席 第二任 1935年12月7日-1936年5月12日 |
繼任: 蔣中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