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澳門簽證政策
有關中國大陸公民入/過境澳門政策的兩封郵件
[編輯]@春卷柯南
持有香港/外國居留權的中國大陸公民入境澳門相關政策:
就 台端之電郵查詢,現謹覆如下:
1. 有效的香港居民身份證(即非永久居民,且不接受申請身份證收據)持有人,同時出示有效的中國護照,及有效的「香港逗留許可簽證」(附於中國護照上或電子簽證持有人應按
香港入境事務處指引,儲存軟複本於流動裝置上或出示打印本,並且有效期超過180天)
入境澳門,可獲免簽證進入澳門並可獲最多7日的逗留許可,無須辦理入境簽證,並可經由本澳任一開放的出入境事務站入出境。
- 如中國護照持有人擁有第三國家合法居留許可證明文件或簽證(包括工作或留學簽證),我們會採取較為彈性的入出境處理方式:在同時出示有效的外國居留證明文件或簽證的前提下,可獲過境免簽證進入澳門,無須辦辛理入境簽證,並可在任一開放的出入境事務站出入境。上述旅客過境免簽證進入澳門,首次可獲7天的過境逗留期。 我們出入境事務站執勤警員會仔細查核上述旅客的第三國家合法居留許可證明文件或簽證是否符合該地合法居留許可條件,若條件不符,旅客會被拒絕進入澳門。
- 非居民入境澳門特別行政區時所持之護照或旅遊證件最少應有超過擬在澳門逗留的期間加上九十天的有效期。
澳門 治安警察局 居留及逗留事務廳地址:澳門氹仔北安碼頭一巷
對外辦公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時至下午
5時(公眾假期除外)
查詢電話:(853) 2872 5488
寄件者:PSP-Info
寄件日期:2023年10月24日 15:53
收件者:SM INFO
主旨:轉介查詢(500.22.4541.23)
(5313/QRDRPDPO/P2023) -- DARP
經由香港國際機場過境澳門有關政策:
就 台端之電郵查詢,現謹覆如下:
1. 現時持中國護照的旅客,除有效護照外,還須具備有效進入其他國家之入境簽證及使用澳門國際機場的運輸憑證(如機票)方可獲准過境進人澳門,最多可獲7天逗留許可。倘並未持有相關證明,本局人員將基於其不符合過境規定,依法拒絕其入境,並交相關運輸經營人安排遣送回來源地。
上述旅客過境免簽證進入澳門,首次可獲 7天的過境逗留期;三十日內沒有經澳門國際機場前往外國,並再次入境澳門的最多給予2 日;相同情況下第三次入境時,將作出審查,按情況決定是否准予入境。另外,當出入境管制廳警員發現持中國護照旅客試圖規避過境的規定而刻意停留澳門特別行政區且未能適當說明理由,是可以拒絕有關旅客入境本澳的。
2. 如由第三國飛抵香港國際機場後,選擇經香港海天碼頭乘坐渡輪或使用港珠澳大橋澳門口岸往返香港機場禁區巴士服務(沒有入境香港)前來本澳,視作等同使用澳門國際機場,即符合現行有關中國護照持有人過境本澳的相關規定,但建議先向客船公司(https://www.hongkongairport.com/tc/transport/mainland-connection/ferry-transfer.page) 或港珠澳大橋澳門口岸與香港機場客運服務營運商(https://www.macauhkairportbus.com/index.php) 查詢購票條件及票務情況。如選擇入境香港,則不符合現行有關中國護照持有人過境本澳的相關規定。寄件者: PSP-Info
寄件日期: 2024年10月22日 12:43
收件者: SM INFO
主旨: 轉介查詢(500.22.8330.2024)(6225/QRDRPDPO/P2024) – DARP
--Juniper 0720(留言) 2024年11月3日 (日) 17:25 (UTC)
- 微調縮進--HeihaHeihaHa-麻瓜了……(留言) 2024年11月3日 (日) 17:29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