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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澳门签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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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中国大陆公民入/过境澳门政策的两封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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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卷柯南

持有香港/外国居留权的中国大陆公民入境澳门相关政策:

就 台端之电邮查询,现谨覆如下:

1. 有效的香港居民身份证(即非永久居民,且不接受申请身份证收据)持有人,同时出示有效的中国护照,及有效的“香港逗留许可签证”(附于中国护照上或电子签证持有人应按

香港入境事务处指引,储存软复本于移动设备上或出示打印本,并且有效期超过180天)

入境澳门,可获免签证进入澳门并可获最多7日的逗留许可,无须办理入境签证,并可经由本澳任一开放的出入境事务站入出境。

  1. 如中国护照持有人拥有第三国家合法居留许可证明文件或签证(包括工作或留学签证),我们会采取较为弹性的入出境处理方式:在同时出示有效的外国居留证明文件或签证的前提下,可获过境免签证进入澳门,无须办辛理入境签证,并可在任一开放的出入境事务站出入境。上述旅客过境免签证进入澳门,首次可获7天的过境逗留期。 我们出入境事务站执勤警员会仔细查核上述旅客的第三国家合法居留许可证明文件或签证是否符合该地合法居留许可条件,若条件不符,旅客会被拒绝进入澳门。
  2. 非居民入境澳门特别行政区时所持之护照或旅游证件最少应有超过拟在澳门逗留的期间加上九十天的有效期。

澳门 治安警察局 居留及逗留事务厅地址:澳门氹仔北安码头一巷

对外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时至下午

5时(公众假期除外)

查询电话:(853) 2872 5488

寄件者:PSP-Info

寄件日期:2023年10月24日 15:53

收件者:SM INFO

主旨:转介查询(500.22.4541.23)

(5313/QRDRPDPO/P2023) -- DARP

经由香港国际机场过境澳门有关政策:

就 台端之电邮查询,现谨覆如下:

1.          现时持中国护照的旅客,除有效护照外,还须具备有效进入其他国家之入境签证及使用澳门国际机场的运输凭证(如机票)方可获准过境进人澳门,最多可获7天逗留许可。倘并未持有相关证明,本局人员将基于其不符合过境规定,依法拒绝其入境,并交相关运输经营人安排遣送回来源地。


上述旅客过境免签证进入澳门,首次可获 7天的过境逗留期;三十日内没有经澳门国际机场前往外国,并再次入境澳门的最多给予2 日;相同情况下第三次入境时,将作出审查,按情况决定是否准予入境。另外,当出入境管制厅警员发现持中国护照旅客试图规避过境的规定而刻意停留澳门特别行政区且未能适当说明理由,是可以拒绝有关旅客入境本澳的。


2.          如由第三国飞抵香港国际机场后,选择经香港海天码头乘坐渡轮或使用港珠澳大桥澳门口岸往返香港机场禁区巴士服务(没有入境香港)前来本澳,视作等同使用澳门国际机场,即符合现行有关中国护照持有人过境本澳的相关规定,但建议先向客船公司(https://www.hongkongairport.com/tc/transport/mainland-connection/ferry-transfer.page) 或港珠澳大桥澳门口岸与香港机场客运服务营运商(https://www.macauhkairportbus.com/index.php) 查询购票条件及票务情况。如选择入境香港,则不符合现行有关中国护照持有人过境本澳的相关规定。


寄件者: PSP-Info

寄件日期: 2024年10月22日 12:43

收件者: SM INFO

主旨: 转介查询(500.22.8330.2024)(6225/QRDRPDPO/P2024) – DARP

--Juniper 0720留言2024年11月3日 (日) 17:25 (UTC)[回复]

微调缩进--HeihaHeihaHa-麻瓜了……(留言2024年11月3日 (日) 17:29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