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互助客棧/方針/存檔/2013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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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數據未來將會在這裏啟用,那麼我們是否應該啟動機械人把跨語言連結去掉呢?還是要求在有其它合理編輯時才可以把跨語言連結去掉呢?
其實這是一個傳送門:Wikipedia:機械人/申請/Addbot,請各位到那邊去討論。卍田卐JC1 2013年3月2日 (六) 12:45 (UTC)
建議使用機器人歡迎新用戶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是於2013年3月2日 (六) 14:42 (UTC)之前加入的。
建議將授予巡查權要求的250次編輯,硬性規定為條目編輯
考慮到水分因素,這樣大概更好一些。也是鼓勵新人多編輯條目。——燃玉 留言 勇踏前人未至之境! 2013年2月21日 (四) 14:20 (UTC)
- (!)意見:原則上同意。若加上「需創建過一條條目(當然是沒被刪的)」的條件又如何?沒創建過條目又能巡查其他人創建的條目實在奇怪。--Risk留言 2013年2月21日 (四) 14:31 (UTC)
- 可以編一個小測試,看看能不能作出正確的巡查判斷。—Snorri(留言) 2013年2月21日 (四) 14:49 (UTC)
- (-)反對。不贊成將條目編輯與管理權限緊密掛鉤,巡查權是管理權的一種,自然要與管理能力掛鉤。推行"試行期"無疑要比全看條目編輯要好得多。再說條目數就不能刷出來麼?用個hotcat刷個幾百乃是相當容易的事情。--耶葉爺♥VC XC 2013年2月21日 (四) 15:27 (UTC)
(!)意見:我倒是覺得提高編輯次數門檻不是壞事。有心刷次數的人其實限制幾次都一樣刷得到,但至少增加了他們大量建立新帳號的難度。如果是有心幫忙編輯內文的,只要不是摸個幾次就放棄,要達到一百甚至250次,其實也不是真的那麼難......--泅水大象™ 訐譙☎ 2013年2月21日 (四) 15:53 (UTC)
- (+)支持提高門檻。巡查權的目的首先是檢視新條目,故要求有一定的條目編輯經驗是很合理的。獲得巡查權也表示其爾後所創建條目可豁免巡查。因此,除非巡查權與巡查豁免權兩者脫鉤,否則,要求有創建被保留條目之經驗亦屬適當條件,可窺知其個人審查標準。具體門檻可再討論。--WildCursive(留言) 2013年2月22日 (五) 00:22 (UTC)
- (+)支持贊同測試——提高門檻不是目的,目的是讓獲選者更值得信任並減少投機——燃玉 留言 勇踏前人未至之境! 2013年2月22日 (五) 11:06 (UTC)
- (+)支持提高門檻。巡查權的目的首先是檢視新條目,故要求有一定的條目編輯經驗是很合理的。獲得巡查權也表示其爾後所創建條目可豁免巡查。因此,除非巡查權與巡查豁免權兩者脫鉤,否則,要求有創建被保留條目之經驗亦屬適當條件,可窺知其個人審查標準。具體門檻可再討論。--WildCursive(留言) 2013年2月22日 (五) 00:22 (UTC)
(+)支持:無條件支持,且日後應增加條件,逐漸形成審核機制。--黑雪姬(留言) 2013年2月22日 (五) 00:32 (UTC)
(+)支持另外巡查豁免權都建議要曾建立75條目了,而巡查權的要求卻反而沒有,這落差會不會太大了?ffaarr (talk) 2013年2月22日 (五) 02:16 (UTC)
- 250次太高了,建議200次足夠了,巡查權沒啥大不了--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3年2月22日 (五) 07:26 (UTC)
- 那乾脆把巡查權要求降低,但是不包括巡查豁免權。--Makecat 2013年2月22日 (五) 07:30 (UTC)
- 於是巡查自己的條目麼哈哈哈哈--AddisWang (留言) 2013年2月22日 (五) 09:33 (UTC)
- 當然不能了。--Makecat 2013年2月22日 (五) 11:29 (UTC)
- 有禁止巡查自己的條目的設置麼? --達師 - 261 - 442 2013年2月23日 (六) 10:20 (UTC)
- 英文版那邊是自動確認用戶可以巡查,但是不能巡查自己創建的頁面。--Makecat 2013年2月23日 (六) 10:29 (UTC)
- 把autopatrol權限拿了就行了。Liangent(留言) 2013年2月23日 (六) 12:25 (UTC)
- (+)支持拿掉autopatrol。Lakokat 2013年2月24日 (日) 23:36 (UTC)
- (+)支持拿掉autopatrol。--魔法少年愛德華★愛生活愛圓神愛蘿莉塔 2013年2月25日 (一) 01:22 (UTC)
- 拿掉autopatrol指的是光把auto拿掉了,還是連自己巡查自己條目的權利也沒有?--鐵鐵的火大了 2013年2月25日 (一) 04:34 (UTC)
- 我認為只有patrol沒有autopatrol的不應該巡查自己創建的頁面。"...[U]sers cannot mark their own edits as patrolled."(用戶不能標記自己的編輯為已巡查,自mw:Help:Patrolled_edits)和en:File:Patrolling_own_edits.png,實際上是不是這樣就不知道了。可以修訂維基百科:新頁面巡查#不應該被標記為已巡查的頁面。假如(被發現)點自己的條目,應作出解釋,否則按濫用權限及違反方針處,初犯警告,再犯剝奪巡查權。--Lakokat 2013年2月25日 (一) 10:30 (UTC)
- 後者,參見patrol權限的描述:MediaWiki:Right-patrol。Liangent(留言) 2013年2月25日 (一) 10:48 (UTC)
- (-)反對那樣是不是要編寫一個新的防濫用過濾器了? 我覺得這個子提案不如直接抬高巡查員權限罷了. 另外巡查豁免權好像不是自己申請的. Bluedeck 2013年2月25日 (一) 14:07 (UTC)
- 拿掉autopatrol指的是光把auto拿掉了,還是連自己巡查自己條目的權利也沒有?--鐵鐵的火大了 2013年2月25日 (一) 04:34 (UTC)
- 有禁止巡查自己的條目的設置麼? --達師 - 261 - 442 2013年2月23日 (六) 10:20 (UTC)
- 當然不能了。--Makecat 2013年2月22日 (五) 11:29 (UTC)
- 於是巡查自己的條目麼哈哈哈哈--AddisWang (留言) 2013年2月22日 (五) 09:33 (UTC)
- 那乾脆把巡查權要求降低,但是不包括巡查豁免權。--Makecat 2013年2月22日 (五) 07:30 (UTC)
- (-)反對主條目名字空間裡的內容會被巡查以苛刻的要求, 因此我曾經建議不止一個用戶希望他們將新建成的頁面留存在用戶子頁面, 待條目具備一定規格後再遷移. 我認為, 位於用戶也的貢獻也算是貢獻. 雖然較難界定"用戶自己的更改"同"用戶頁下的貢獻", 但是因此就不予考慮用戶自己在用戶頁上的貢獻是不合適的.
- 另外, 我還擔心一旦上述議案被通過, 主條目名字空間亦可能出現水分編輯, 使得本可以一次完成的編輯被拆分成許多小的修改, 反而使得歷史記錄中冗餘項目增加.
- 基於上述理由我反對燃玉的提案, 不過仍然對於巡查員門檻的提高這一題目抱有興趣, 我希望若要提高門檻, 不如直接提高編輯次數要求. Bluedeck 2013年2月25日 (一) 14:04 (UTC)
- 寫兩次反對……筆誤了吧~= = …——燃玉 留言 勇踏前人未至之境! 2013年2月26日 (二) 11:16 (UTC)
- (:)回應第一個反對反對autopatrol的取消, 第二個則是反對250條目編輯.
- 但是巡查權限門檻的提高應該, 請分社提案 Bluedeck 2013年3月3日 (日) 14:04 (UTC)
- 250次太高了,建議200次足夠了,巡查權沒啥大不了--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3年2月22日 (五) 07:26 (UTC)
關於Wikipedia:新條目推薦/候選的拉票行為
- 是否符合維基方針?
--P1ayer(留言) 2013年2月26日 (二) 06:34 (UTC)
- (:)回應違反. 這是一種真人的傀儡行為. 請參考WP:傀儡. Bluedeck 2013年3月3日 (日) 14:07 (UTC)
問:熊貓街網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是於2013年3月4日 (一) 02:42 (UTC)之前加入的。
問:關於車站的問題
日本的地鐵通勤鐵路基本都是**車站,但是國內的都是**站。我想問問是不是有過共識才這樣翻譯的? --Qa003qa003(留言) 2013年3月3日 (日) 08:32 (UTC)
- 以「國內」推斷您的視角是中國大陸,那您要趕緊把水錶放到房門外了。台北車站。 --達師 - 261 - 442 2013年3月3日 (日) 09:40 (UTC)
- 哇哈哈沒有水錶。表示台北捷運紅線的其餘車站都不是**站。比如復興崗站、明德站--Qa003qa003(留言) 2013年3月3日 (日) 16:12 (UTC)
- 不用哇哈哈,事實上是您自己搞錯了。在台灣捷運與鐵路運輸被視為是兩個不同的運輸系統。用語習慣上鐵路系統的車站稱為「某某車站」,捷運系統的車站稱為「(捷運)某某站」,所以您該看的應該是這頁,拿捷運系統的車站出來舉例就外行了。--泅水大象™ 訐譙☎ 2013年3月4日 (一) 02:41 (UTC)
- 是啊,但是我知道日本的鐵路車站和地鐵車站都是這樣翻譯的,我想知道是不是有什麼共識。PS不要糾結台灣的了,我是問日本的。Qa003qa003(留言)
- 不用哇哈哈,事實上是您自己搞錯了。在台灣捷運與鐵路運輸被視為是兩個不同的運輸系統。用語習慣上鐵路系統的車站稱為「某某車站」,捷運系統的車站稱為「(捷運)某某站」,所以您該看的應該是這頁,拿捷運系統的車站出來舉例就外行了。--泅水大象™ 訐譙☎ 2013年3月4日 (一) 02:41 (UTC)
- 很久以前討論過的共識就是台灣跟中國大陸還有港澳對於車站的命名習慣不同,因此根據先到先得原則條目名以開題或主要貢獻用戶的地區用語版本為主,然後採用noteTA標籤轉換以配合各地區讀者習慣。而且這原則並不止限於日本的車站譯名,包括英文中的station、德文的Bahnhof、法文的Gare……也是採類似原則處理之。--泅水大象™ 訐譙☎ 2013年3月4日 (一) 04:38 (UTC)
- 哦,那就無視了。--Qa003qa003(留言) 2013年3月4日 (一) 09:15 (UTC)
- 實際上由於確實沒什麼問題,所以noteTA很少用到,只是在查歧義的時候有些麻煩。 --達師 - 261 - 442 2013年3月4日 (一) 18:11 (UTC)
- 哦,那就無視了。--Qa003qa003(留言) 2013年3月4日 (一) 09:15 (UTC)
有關全紅消歧義的建立
近日有不只一個消歧義頁以「全紅消歧義」(即消歧義頁內的所有項目暫時未被建立條目)為理由而被提刪,可是目前似乎並未有方針明確禁止建立這類頁面。請問大家認為「全紅消歧義」是否一個合理的提刪原因?我認為只要「全紅消歧義」內的項目如果擁有建立條目的潛力,也不見得有甚麼理由非刪不可,反正這個消歧義頁早晚還是要建立的。而且消歧義頁簡單介紹出有哪些同名項目存在,已是有價值的訊息。--Hargau(留言) 2013年2月25日 (一) 12:10 (UTC)
- 我曾以"指向空頁面的重定向"為由提請刪除過全紅消岐. 但是沒有被通過, 我覺得像我那樣處理的確欠妥. 在下認為, 對於這種條目應該使用通用關注度指引, 30日未經改進可提刪, 閣下認為如何. Bluedeck 2013年2月25日 (一) 13:46 (UTC)
- 只要消歧義條目內對於各連結的主題有稍事說明,足以解釋該事物真的是實際存在且有與其他同名/名稱接近事物混淆的可能,縱使這些條目都是空連結,也不會影響消歧義條目本身的價值才對。重定向因為不能在條目內加入介紹說明,所以才會有空的重定向沒有保存價值的問題。--泅水大象™ 訐譙☎ 2013年2月25日 (一) 14:33 (UTC)
- 請參考:維基百科:消歧義的薦與不薦,不要增添不會成為好條目的紅字連結。--Qui cherche trouve 2013年2月25日 (一) 15:06 (UTC)
- 那是誰決定的?有討論過嗎?--Nivekin※請留言 2013年2月26日 (二) 05:26 (UTC)
- 根據修訂歷史的記錄來看,原創人是位管理員。--Qui cherche trouve 2013年2月26日 (二) 05:55 (UTC)
- 可是也應討論才在中文維基實行吧?不能直接在英文翻譯便當作是中文維基方針。恐怕很多人都不知這頁存在……--Nivekin※請留言 2013年2月26日 (二) 06:01 (UTC)
- 根據修訂歷史的記錄來看,原創人是位管理員。--Qui cherche trouve 2013年2月26日 (二) 05:55 (UTC)
- 那是誰決定的?有討論過嗎?--Nivekin※請留言 2013年2月26日 (二) 05:26 (UTC)
- 記得以前有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1/03/22#山口鎮。--愛管閒事且對地圖炮具有100%抗性的Inspector(留言)(←討論頁被牆?也請用HTTPS) 2013年2月26日 (二) 06:02 (UTC)
- 那譯名表呢?這算有價值的消歧義嗎?--Kuailong™ 2013年2月26日 (二) 13:07 (UTC)
- 個人也是認為全紅並不影響消歧義的價值,以先前山口鎮和阿爾克萊湖這兩個案例為例,雖然當時條目尚未建立,但這個消歧義頁面確實達到說明同名事物的功能。--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2月27日 (三) 00:09 (UTC)
- 在目標條目沒建立之前,全紅或沒目標鏈接的消歧義頁只是指向死路的指示牌,除非很快建立好目標條目,就算是一個,否則我覺得這種指向死路的消歧義頁意義不大,即使每項有說明,如果說明不足的話,因為消歧義目標條目有詳盡解釋,所以消歧義頁的解釋不需詳盡,但沒有目標條目的話,每項消歧義說明就如小小條目那樣,只有重寫或刪掉的份。——Sakamotosan 2013年2月27日 (三) 01:52 (UTC)
- 上面提到指引中說的「不會成為好條目的紅字連結」,但文字用的是「不會」,是未來式,並沒有限制當下的紅字連結。ffaarr (talk) 2013年2月27日 (三) 02:04 (UTC)
- 我想「不會」的意思是就算獨立成條都會因為缺乏關注度或其他問題被提刪的題目。--Qui cherche trouve 2013年2月27日 (三) 02:16 (UTC)
- 上面提到指引中說的「不會成為好條目的紅字連結」,但文字用的是「不會」,是未來式,並沒有限制當下的紅字連結。ffaarr (talk) 2013年2月27日 (三) 02:04 (UTC)
- 我倒覺得這不是標準放寬,而是自然而然的發展趨勢。當比較上層、比較基礎的條目都建立完之後,會繼續想將這些上層條目所包含的內容更加細化介紹,是非常合乎邏輯的作法。舉例來說,當一個國家條目完備之後,自然而然會細分為一級行政區、二級、三級......越來越詳細,在發展初期如果連省、州、郡、縣這些高階的行政區條目都還不完備時,突然將一個村落的條目寫得鉅細靡遺會讓人覺得有關注度不足的嫌疑,但如果在連鄉鎮等級的條目內容都非常完整的狀態下,我們是否還要以關注度不足的考量禁止村落條目的建立呢?消歧義條目的收錄內容其實有點牽涉到這種未來發展性的議題,很難用當下的狀況來準確預測未來的狀況吧?--泅水大象™ 訐譙☎ 2013年2月27日 (三) 03:44 (UTC)
- (!)意見 要不要先討論維基百科:消歧義的薦與不薦的合法/合理性才繼續?--Nivekin※請留言 2013年2月27日 (三) 05:06 (UTC)
- (:)回應:討論維基百科:消歧義的薦與不薦的合法/合理性之前,我覺得大家應該清楚瞭解建立消歧義頁的目的——消除存在於維基百科之中、由於一詞多義所引起的歧義。如果某歧義根本未曾獨立成條或不會在短期內建立,個人認為不必寫進消歧義頁。--Qui cherche trouve 2013年2月27日 (三) 06:07 (UTC)
- 建了無妨。現在是全紅,沒準明天就不是了。--耶葉爺♥VC XC 2013年2月27日 (三) 06:12 (UTC)
- 如果全紅而且所有項目都缺乏關注道呢?--Qui cherche trouve 2013年2月27日 (三) 06:18 (UTC)
- 那這歧義頁面本身也缺乏關注度。按照關注度方針走。--耶葉爺♥VC XC 2013年2月27日 (三) 06:25 (UTC)
- 如果全紅而且所有項目都缺乏關注道呢?--Qui cherche trouve 2013年2月27日 (三) 06:18 (UTC)
- (!)意見我覺得消歧義頁面是否存在,根據頁面裡面的條目而定。如果頁面裡面的條目都不適合寫在維基,則該消歧義頁面也不適合寫在維基。
消歧義頁我比較推薦加入一句簡短說明,相當於一個小小作品。一個可能要消歧義的例子是人名。比如「張三,作家,1984年出版了《可愛的我》。」「張三,數學家,創立了微積分。」
總的來說刪除消歧義頁,僅當頁面裡面的所有條目都不適合寫在維基,或無法判斷是否適合寫在維基(因為缺少一句話的介紹)。--Gqqnb(留言) 2013年3月5日 (二) 01:47 (UTC)
內文註解方針:翻譯與疑問「參考資料和注釋不分開是否為缺陷?」
目前針對內文註解(英語:inline citations),好像英文維基2009年7月共識共用四種方案例子,說明幾種不同的參考資料和注釋的處理方式,有些是參考資料和注釋不分開,有些是分開。我找了一下舊檔的歷史討論,Wikipedia_talk:版面指南發現一些過去的討論,看來參考資料和注釋分不分開的問題,以前就有人討論過,而我對各學術領域讀/寫論文的經驗是「分不分開的狀況都有,但格式至少是在同一文章一致,而常是在同一出版物或同一學會一致有分或不分,或兩者選擇」的狀況。
所以,想問一下「參考資料和注釋不分開是否為缺陷?」
由於目前的中文維基在「內文註解」方面的方針、指引、和說明可能不如英文維基,而使中文維基人在討論參考資料和注釋分不分開時可能無所依據,所以個人覺得或有必要先將這兩頁翻譯後,再交社群討論:
--(研究維基v百度百科的hanteng✉) 2013年2月28日 (四) 18:06 (UTC)
- 我看過的一些出版物,特別是一些需要大量注釋的文史書籍,都沒有刻意迴避參考文獻、注釋擺在一起。最直接的例子就是大陸中小學的語文書中的文言課文 囧rz... AlexHe34(留言) 2013年2月28日 (四) 18:12 (UTC)
- 無此必要。--黑雪姬(留言) 2013年3月1日 (五) 09:55 (UTC)
- 文末的參考資料和注釋合併?我可一個沒見過啊。實際上注釋都應該是頁腳而不是文末吧?所以說「沒見過」是必然的,因為極少見到文末注釋,而以頁腳中參考資料和注釋合併為由認為文末參考資料和注釋應當合併顯然是沒有道理的。 --達師 - 261 - 442 2013年3月2日 (六) 10:00 (UTC)
- 那最好的做法就是不用注釋,而直接在內文里用括號來表達注釋。這樣還可以顯得文章字數很多 囧rz... AlexHe34(留言) 2013年3月3日 (日) 14:12 (UTC)
- 好辦法 囧rz... --黑雪姬(留言) 2013年3月5日 (二) 04:11 (UTC)
- 那最好的做法就是不用注釋,而直接在內文里用括號來表達注釋。這樣還可以顯得文章字數很多 囧rz... AlexHe34(留言) 2013年3月3日 (日) 14:12 (UTC)
- 文末的參考資料和注釋合併?我可一個沒見過啊。實際上注釋都應該是頁腳而不是文末吧?所以說「沒見過」是必然的,因為極少見到文末注釋,而以頁腳中參考資料和注釋合併為由認為文末參考資料和注釋應當合併顯然是沒有道理的。 --達師 - 261 - 442 2013年3月2日 (六) 10:00 (UTC)
問:收錄標準?
我想要知道維基百科的關於收錄標準的方針,我在看千字文的編輯歷史時發現有多次有人把原文加註釋放到條目中,最後都被全部刪掉了,維基文庫也沒有任何的注釋或翻譯,刪除的理由大都是原創研究、無可靠來源或不應放在百科而該在文庫等。
問題來了,我認為他給的注釋及翻譯很不錯,雖然說我人微言輕,看法不具公信力,我覺得這樣的內容應該可以放在維基上(百科或文庫),但根據非原創研究方針,我必須等到有人出一本書,給千字文注釋或翻譯,才能把它放上維基(或是別的可靠來源只是我舉不出例子),可是有人需要找注釋或翻譯的話就要等到那時候了。
總結,維基的方針是不是寧缺勿濫?是的話或許可以把這句話放入方針中,雖然簡短但說明了不少事情。
--S.J.J.(留言) 2013年3月3日 (日) 07:58 (UTC)
- 翻譯是侵權吧。 --達師 - 261 - 442 2013年3月3日 (日) 09:49 (UTC)
- 翻譯public domain的作品只是利用public domain作品的改作,無著作權侵權問題。--(研究維基v百度百科的hanteng✉) 2013年3月5日 (二) 03:37 (UTC)
- 我忘了,抱歉,那我這裏先特指像千字文這類古文獻(已經無版權問題的文獻)。
- 補充一下,再舉個例子──有許多條目的內容不大有人會去作整理並發表,只能直接以內容作來源,比如說網路用語,只能說我看到很多人用這句話,符合條目內容,就補充進條目,若要列舉來源就很困難,可他偏偏是真的,這樣到底該不該放入維基中?--S.J.J.(留言) 2013年3月3日 (日) 10:26 (UTC)
- (:)回應見WP:motto,「簡而言之:此口號符合維基百科自由開放及善意推定的包容原則,然而百科在篩選、過濾及查證來源內容仍有一定標準」,全球維基發展史上有保留派及刪除派的過去,英文維基最後妥協在內文註解及來源,有可靠來源及詳細內文註解則留,無則去。--(研究維基v百度百科的hanteng✉) 2013年3月5日 (二) 03:34 (UTC)
(~)補充:見三字經條目引用wikisource的做法,簡言之,放在Wikisource,在維基百科上連結引用。--(研究維基v百度百科的hanteng✉) 2013年3月5日 (二) 03:38 (UTC)
- 維基系列網站從來不應被視為可靠來源,請勿誤導他人。--黑雪姬(留言) 2013年3月5日 (二) 04:08 (UTC)
- (:)回應:wikisource存的是第一手來源資料,自然第一手來源資料有相關引用於百科編輯規定。見WP:來源考量。--(研究維基v百度百科的hanteng✉) 2013年3月5日 (二) 04:41 (UTC)
- 謝謝Hanteng。
- 黑雪姬的意思是說雖然我們希望使維基變的可靠,我們必須相信維基很可能不是可靠的,我的理解有誤嗎?--S.J.J.(留言) 2013年3月5日 (二) 11:17 (UTC)
在維基百科上貼譯文是侵權。不是譯文本身侵權。話說我管譯文本身是否侵權幹什麼。 --達師 - 261 - 442 2013年3月5日 (二) 14:29 (UTC)
關於巡查員制度的若干建議
應Bluedeck要求,基於先前討論,整理出如下建議,請諸位分別闡述觀點——燃玉 留言 勇踏前人未至之境! 2013年3月5日 (二) 16:25 (UTC)
(括號內為idea提出者,有新觀點請在下面補充):
建議一
建議二
已經創建1~3個條目,其他不變。(Tianyamm2)
建議三
取消autopatrol,且不能巡查自己創建的頁面(ffaarr、LiangentLiangent(留言) 2013年3月5日 (二) 16:32 (UTC)、Lakokat)
建議四
巡查測試,需要說明自己的手動巡查經驗和對於巡查的認識,或者整理發表對幾個新條目的意見。(Snorri、Inspector)
(註:括號內為idea提出者,有新觀點請在上面補充——燃玉 留言 勇踏前人未至之境! 2013年3月5日 (二) 16:26 (UTC))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是於2013年3月7日 (四) 14:42 (UTC)之前加入的。
請在人物相關模版加入"性別"
rt 現在有些模版並沒此項資料, ex.作家, 如文中並沒明寫, 要從文章內看出男女, 還是有點麻煩啊
畢竟, 很多人並不是很有名到人盡皆知 Adyu(留言) 2013年2月26日 (二) 10:54 (UTC)
- 那應該是條目的撰寫者沒有寫好吧。通常人物的性別應該在條目首段的簡介中就該提及才對,根本不需要另外在模板中加入欄位就可以作到。不過,作家或漫畫家之類、不一定要拋頭露面的職業種類,有時是蓄意隱藏性別不想讓外人知道的。--泅水大象™ 訐譙☎ 2013年2月26日 (二) 11:02 (UTC)
- 加入性別並無不可,有些人單從名字很難看得出是男是女,例如:熊欣欣。--Qui cherche trouve 2013年2月27日 (三) 03:58 (UTC)
- 有很多方法可以解決這問題,例如在內文首段提及職業時加上性別變成「男性動作演員」就成了,特別在infobox中加性別欄總覺得有點做過頭(給人一種這人物好像有不男不女的嫌疑,所以要特別強調其性別似的印象……)--泅水大象™ 訐譙☎ 2013年2月27日 (三) 04:09 (UTC)
- 我覺得沒必要吧...應該在首段提及 比如說男演員就說是「演員」 女演員就說是「女演員」--lavixcanvas M T C 2013年2月27日 (三) 04:29 (UTC)
- 請考量男女平權的議題,傳統上不特別提及性別時都預設是男性的觀念,以這個年代來說已經落伍了。既然要寫應該是無論男性或女性的場合,都寫出為宜。--泅水大象™ 訐譙☎ 2013年2月27日 (三) 04:33 (UTC)
- 問題是英文維基現在都是actor actress這樣寫的--lavixcanvas M T C 2013年2月27日 (三) 05:26 (UTC)
- 其實看到在文中用他還是她不就知道了?當然,跨性別等除外,這種可能需要在文中特別說明,其實指女不指男,也還是因為職業的緣故,男性居多,所以要特別指出是女性吧。例如說到護士,如果是男的,才會特別用男護士來指明,而女的不會用女護士這麼說--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3年2月27日 (三) 05:49 (UTC)
- 問題是英文維基現在都是actor actress這樣寫的--lavixcanvas M T C 2013年2月27日 (三) 05:26 (UTC)
- actor跟actress原本就有表示性別的效果。西方語言大部分的名詞都是有陰陽性差異或可以從相關的貫詞判斷其性別,但中文沒有此效果。這跟「男演員就說是「演員」 女演員就說是「女演員」」是兩回事。--泅水大象™ 訐譙☎ 2013年2月27日 (三) 05:51 (UTC)
- 職業跟性別之間的關連性是一種靠傳統印象所建立的慣例,但是這種關連性遲早會被打破,舉例來說,「教師」這種職業在古代其實是男性的專利,但是現在當我們提到小學或中學教師時,請問各位腦中浮現的是男老師還是女老師?所以我認為如果想讓維基百科持續通用下去的話,在遇到性別考量時還是男女公平處理比較好,別仰賴既有印象太多,畢竟我們現在的印象習慣不見得適用於十年、二十年後……。--泅水大象™ 訐譙☎ 2013年2月27日 (三) 05:59 (UTC)
- 維基百科還是應該反映當下的習慣吧?有一些稱謂加上男xxx或/和女xxx時,如果中文裡從不或很少這麼用,那豈不是我們在自作主張,原創研究了?--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3年2月27日 (三) 06:05 (UTC)
- 我不知道其他地區的用語習慣如何,但是至少在台灣,性別用字的小小差別往往會有很不同的語感表現。對於那些不常在前面加性別描述的職業,如果直接使用「男xxx」或「女xxx」的確會有很不順耳的怪異感,但如果是寫「男性xxx」「女性xxx」則幾乎不管加上什麼職業都不會有特殊的怪異感,反而給人一種正式敘述的感覺,也可避免原創研究的可能。--泅水大象™ 訐譙☎ 2013年2月27日 (三) 06:23 (UTC)
- 在香港女性的醫生會刻意稱呼自己為「女西醫」或「女中醫」,男醫生則沒有類似習慣。--Qui cherche trouve 2013年2月27日 (三) 06:39 (UTC)
- 稱呼自己為「女西醫」很大原因是(以前)有些「女病人」不喜歡「男西醫」,算是「市場劃分」宣傳作用--Nivekin※請留言 2013年2月27日 (三) 07:52 (UTC)
- 「卡爾·弗里德里希·高斯是一名男性數學家」,這樣說奇怪不奇怪?目前我沒見到哪一本傳記介紹一個人物時把性別明確寫了出來。
- 要是真的想知道是什麼性別,辦法多的是。有些從名字就可以看出來,「約翰」、「保羅」就一定是男的,「伊麗莎白」、「瑪麗」就一定是女的。還有就是看正文中該人物的代名詞用的是「他」還是「她」。再有,從「在男子100米游泳比賽中得了金牌」、「是某某的女兒」、「晚年得了睾丸癌」等句子中都可以判斷出是男還是女。--Symplectopedia(留言) 2013年2月27日 (三) 09:46 (UTC)
- (:)回應 希望不要每個維基中有條目的人都得前列腺癌或子宮頸癌……--Nivekin※請留言 2013年2月27日 (三) 10:12 (UTC)
- 台灣的譯名習慣通常會根據人物的性別,而在選擇用字時故意挑選有男性感或女性感的用字(例如女性譯名多用帶有草頭或斜玉旁等部首的字,例如莎、珊、莉之類的),而很容易從譯名判斷男女。但是,參與中文維基這麼久了,我發現中國大陸的譯名常常會把女性人物翻譯成很男性感的譯名,而失去了這分辨效果。不過,用名字判斷性別通常都是最容易出錯的一種判斷法,畢竟存在很多非常中性的名字。--泅水大象™ 訐譙☎ 2013年2月27日 (三) 11:28 (UTC)
- (:)回應 希望不要每個維基中有條目的人都得前列腺癌或子宮頸癌……--Nivekin※請留言 2013年2月27日 (三) 10:12 (UTC)
- 稱呼自己為「女西醫」很大原因是(以前)有些「女病人」不喜歡「男西醫」,算是「市場劃分」宣傳作用--Nivekin※請留言 2013年2月27日 (三) 07:52 (UTC)
- 在香港女性的醫生會刻意稱呼自己為「女西醫」或「女中醫」,男醫生則沒有類似習慣。--Qui cherche trouve 2013年2月27日 (三) 06:39 (UTC)
- 所有職業的人物都用「男性XXX」、「女性XXX」太過武斷。中文中根據職業、上下文不同,對性別的稱呼是不一樣的。「男演員」、「女演員」很常用,「男動作演員」、「女動作演員」就不常用。而無論是「男數學家」、「男性物理學家」、「男作家」、「男律師」都不常用,一般都說「數學家/女數學家」、「作家/女作家」、「律師/女律師」。「男性醫師」、「男性作家」雖然有使用,但一般是泛指,如「女性患者往往不希望接受男性醫師檢查」,或在不希望透露姓名時使用,比如「XX醫院的一位男性醫師在XXX手術中昏迷」,而不會在介紹人物的時候出現,如「某某是一位男性醫師」。維基百科應該反映中文常用說法,而不是為了彰顯「男女平等」就自造一些不被使用的新說法。—Snorri(留言) 2013年2月27日 (三) 11:40 (UTC)
- 如果條目足夠長的話我不相信整個條目都不出現「他」、「她」兩個字、人物的照片等任何體現其性別的信息。烏拉跨氪 2013年2月27日 (三) 11:46 (UTC)
- 在台灣的軍隊裡面就有句「單兵不講你我他」的規則,要整篇文章都不使用代名詞還是辦得到的。不過,這裡到底是讓人一看就懂的百科全書,還是在玩推理猜謎遊戲?--泅水大象™ 訐譙☎ 2013年2月27日 (三) 11:54 (UTC)
- 但維基百科也不是軍隊。不可能說我們來考慮那些大段內容不使用人稱代詞的極端情況。其實簡單的添加一張照片,一切問題都不是問題。烏拉跨氪 2013年2月27日 (三) 12:05 (UTC)
- 中文維基有照片的人物條目有沒有1%? 還有古人那裡找畫像?--Nivekin※請留言 2013年2月27日 (三) 12:16 (UTC)
- 但不可否認加照片是最簡單的解決方法。退而次之就是文內的體現,而這種體現並不困難。烏拉跨氪 2013年2月27日 (三) 12:26 (UTC)
- 中文維基有照片的人物條目有沒有1%? 還有古人那裡找畫像?--Nivekin※請留言 2013年2月27日 (三) 12:16 (UTC)
- 但維基百科也不是軍隊。不可能說我們來考慮那些大段內容不使用人稱代詞的極端情況。其實簡單的添加一張照片,一切問題都不是問題。烏拉跨氪 2013年2月27日 (三) 12:05 (UTC)
- 如果台灣軍隊有這種特殊慣例,並且要延伸到維基百科的行文中來的話,可以特地在這些內容前加注男性、女性以分出性別。否則一般人物的條目中很容易就可以出現「他/她」。只要在第二句出現這個人物的句子里不以人名為主語(或賓語),而用「他/她」代替就可以了。相比硬造出「男性XXX/女性XXX」的不常用說法,然後整篇文章沒有「他/她」的條目,我覺得職業名稱前不出現「男性/女性」,在文章中出現「他/她」的條目更自然,更為讀者接受。—Snorri(留言) 2013年2月27日 (三) 12:10 (UTC)
- 提到部隊中的規則只是一個「也可以這樣做到」的舉例,請別繞在那件事上打轉。我並不反對用代名詞分辨性別,只要放在文章最前面可以輕易閱讀到的位置即可。很有趣的一點是,在中文中原本也不存在「她」「妳」這種用來辨識女性性別的代名詞用法,不管男女都是用「他」「你」概括,我還記得小學時上國文老師教的是「他」「你」可以同時意指男性或女性,而不是專用於男性。言下之意,如果在文章中看到女字旁的代名詞就可以知道是女性人物,但如果是人字旁的,並不見得就一定代表是男性,此時該怎解?--泅水大象™ 訐譙☎ 2013年2月27日 (三) 12:33 (UTC)
- 比如他的妻子/老公如何如何、他畢業於女子學校等等。這些語句同樣可以透露出性別的信息。而像小野妹子這樣的人物,其內容就已對其性別進行了敘述。所以想要在大量內文中不提及或隱藏其性別的信息是很困難的。烏拉跨氪 2013年2月27日 (三) 12:47 (UTC)
- 自由主義:一律可加可不加。 ——CommInt'l(留言) 2013年2月27日 (三) 13:02 (UTC)
- 比如他的妻子/老公如何如何、他畢業於女子學校等等。這些語句同樣可以透露出性別的信息。而像小野妹子這樣的人物,其內容就已對其性別進行了敘述。所以想要在大量內文中不提及或隱藏其性別的信息是很困難的。烏拉跨氪 2013年2月27日 (三) 12:47 (UTC)
- 提到部隊中的規則只是一個「也可以這樣做到」的舉例,請別繞在那件事上打轉。我並不反對用代名詞分辨性別,只要放在文章最前面可以輕易閱讀到的位置即可。很有趣的一點是,在中文中原本也不存在「她」「妳」這種用來辨識女性性別的代名詞用法,不管男女都是用「他」「你」概括,我還記得小學時上國文老師教的是「他」「你」可以同時意指男性或女性,而不是專用於男性。言下之意,如果在文章中看到女字旁的代名詞就可以知道是女性人物,但如果是人字旁的,並不見得就一定代表是男性,此時該怎解?--泅水大象™ 訐譙☎ 2013年2月27日 (三) 12:33 (UTC)
- 在台灣的軍隊裡面就有句「單兵不講你我他」的規則,要整篇文章都不使用代名詞還是辦得到的。不過,這裡到底是讓人一看就懂的百科全書,還是在玩推理猜謎遊戲?--泅水大象™ 訐譙☎ 2013年2月27日 (三) 11:54 (UTC)
- 與其搞這些推理猜謎的把戲,不如思考一下如何在條目最開始的地方用閱讀起來最順口、不會有奇怪感覺的方式描述人物的性別。--泅水大象™ 訐譙☎ 2013年2月27日 (三) 13:01 (UTC)
- 遵照中文現有習慣,男用「他」,女用「她」就好。既然當下的中文使用者在看一般文章時沒有遇到大量的問題,導致需要中文中出現新的語法結構或詞語用法來專門識別性別,就不應該假設讀者在看維基百科時會遇到更多的問題。何必杞人憂天?—Snorri(留言) 2013年2月27日 (三) 13:03 (UTC)
- 與其搞這些推理猜謎的把戲,不如思考一下如何在條目最開始的地方用閱讀起來最順口、不會有奇怪感覺的方式描述人物的性別。--泅水大象™ 訐譙☎ 2013年2月27日 (三) 13:01 (UTC)
- 另外,沒有必要假設讀者在閱讀的時候對於人物性別有特別的興趣。很多條目也沒有提過人物的身高、體重、三圍,維基百科也沒有必要特地研究如何在條目最開始的地方描述人物的身高體重三圍。比如說讀者為何需要知道一個律師或一個天文學家是男是女?大部分讀者關心的是他/她的職業/學術生涯以及影響。特地強調性別反而很奇怪。—Snorri(留言) 2013年2月27日 (三) 13:09 (UTC)
- 如果真是如此的話為何此討論會出現呢?或許對於某些職業的人物性別並不重要,不過顯然對於其他職業還是有讀者在意的。反正,我的初衷只是反對在infobox中另立性別欄位,而傾向在主條目中說明即可,但如果大部分的人連主條目中的說明都不建議的話,應該可以合理推論大家都反對在infobox中加上性別欄位,沒錯吧?--泅水大象™ 訐譙☎ 2013年2月27日 (三) 16:24 (UTC)
- 如果這個議題在一年中出現十次以上,由不同的用戶提出,那麼我會覺得讀者或編者對人物的性別之興趣足夠。至於是否說明性別,我的傾向是不做違反中文習慣的特別說明,也不必在人物欄中特別加注。如果有讀者對某個特定人物的性別感興趣而有無法在條目中得到性別方面的信息,可以在討論頁或條目探討版提出,再來商量怎麼寫。—Snorri(留言) 2013年2月27日 (三) 17:42 (UTC)
- 回大象:為什麼?我認為,讀者在閱讀的時候雖然對於人物性別未必有特別的興趣,但若要有興趣起來,性別會遠高過身高、體重。畢竟大多數人都不太高也不太矮,不太胖也不太瘦(正負兩個標準差以內),物以稀為貴,人們對於屬於"絕大多數"的人沒有興趣,但是男性與女性,何者佔世界人口的絕大多數?如果讀者自己的身高體重是屬於"絕大多數"者(正負兩個標準差以內),而條目又沒有特別提到人物的身高體重,讀者可以合理推斷人物的身高體重與自己一樣也是"絕大多數";但是,條目沒提到性別,讀者總不能合理推斷人物的性別與自己一樣吧!?冬天風搖酒館繡中燈(克勞棣喜歡的句子) 2013年2月27日 (三) 17:51 (UTC)
- 能否舉一個你很想知道性別而又沒能在條目中找到性別信息的人物條目的具體例子?—Snorri(留言) 2013年2月27日 (三) 17:56 (UTC)
- 潘垣?〈如果張蔚榛及陳君愷的參考鏈結中不是有照片也是不知男女的〉--Nivekin※請留言 2013年2月28日 (四) 06:02 (UTC)
- 潘垣和陳君愷基本看名字就可以知道性別。張蔚榛的話合理使用頭像也可以區別。我還以為你會舉王丹或者蔡英文作為例子。說實在的想要知道潘垣、陳君愷和張蔚榛的性別的人真心不會多。—Snorri(留言) 2013年3月7日 (四) 20:04 (UTC)
- 能否舉一個你很想知道性別而又沒能在條目中找到性別信息的人物條目的具體例子?—Snorri(留言) 2013年2月27日 (三) 17:56 (UTC)
- 回大象:為什麼?我認為,讀者在閱讀的時候雖然對於人物性別未必有特別的興趣,但若要有興趣起來,性別會遠高過身高、體重。畢竟大多數人都不太高也不太矮,不太胖也不太瘦(正負兩個標準差以內),物以稀為貴,人們對於屬於"絕大多數"的人沒有興趣,但是男性與女性,何者佔世界人口的絕大多數?如果讀者自己的身高體重是屬於"絕大多數"者(正負兩個標準差以內),而條目又沒有特別提到人物的身高體重,讀者可以合理推斷人物的身高體重與自己一樣也是"絕大多數";但是,條目沒提到性別,讀者總不能合理推斷人物的性別與自己一樣吧!?冬天風搖酒館繡中燈(克勞棣喜歡的句子) 2013年2月27日 (三) 17:51 (UTC)
- 如果這個議題在一年中出現十次以上,由不同的用戶提出,那麼我會覺得讀者或編者對人物的性別之興趣足夠。至於是否說明性別,我的傾向是不做違反中文習慣的特別說明,也不必在人物欄中特別加注。如果有讀者對某個特定人物的性別感興趣而有無法在條目中得到性別方面的信息,可以在討論頁或條目探討版提出,再來商量怎麼寫。—Snorri(留言) 2013年2月27日 (三) 17:42 (UTC)
- 如果真是如此的話為何此討論會出現呢?或許對於某些職業的人物性別並不重要,不過顯然對於其他職業還是有讀者在意的。反正,我的初衷只是反對在infobox中另立性別欄位,而傾向在主條目中說明即可,但如果大部分的人連主條目中的說明都不建議的話,應該可以合理推論大家都反對在infobox中加上性別欄位,沒錯吧?--泅水大象™ 訐譙☎ 2013年2月27日 (三) 16:24 (UTC)
- 也就幾種解決方法,就討論一下就可以了:1、不統一處理,能寫就寫,某些極短的條目就算了;2、在信息框說明;3、統一用分類說明;4、在導言中說「男性xxx」;5、專門派幾個人,遇到沒有這種性別信息的就補上一兩句「他」「她」即可。--愛管閒事且對地圖炮具有100%抗性的Inspector(留言)(←討論頁被牆?也請用HTTPS) 2013年3月2日 (六) 02:38 (UTC)
使用條款未翻譯。。。
https://wikimediafoundation.org/wiki/Terms_of_Use 使用條款未翻譯。。。 --2q1w2007留言 2013年3月8日 (五) 17:38 (UTC)
請大家參與 南昌站 條目名稱改名建議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是於2013年3月9日 (六) 02:43 (UTC)之前加入的。
消歧義頁應該包含什麼樣的事物?
剛剛巡查Wasa的時候發現「WASA Entrainment,一家於2012創始於南陽的公司」不知道是什麼。google找到網站也好像沒有實際內容。--愛管閒事且對地圖炮具有100%抗性的Inspector(留言)(←討論頁被牆?也請用HTTPS) 2013年3月3日 (日) 11:30 (UTC)
- 這是夾帶私貨宣傳。--Aoke1989(留言) 2013年3月3日 (日) 11:48 (UTC)
- 如果說是有條目的事物才值得列在消歧義,那麼沒辦法確定會不會成為條目的事物怎麼辦?--愛管閒事且對地圖炮具有100%抗性的Inspector(留言)(←討論頁被牆?也請用HTTPS) 2013年3月4日 (一) 07:57 (UTC)
- 有啥好說的,直接回退、半保護。該用戶一看用戶名稱就知道是來替自己公司打廣告的,如果這家公司真的有值得一提的重要性,也得由其他無相關利益的用戶來添加撰寫才行。--泅水大象™ 訐譙☎ 2013年3月4日 (一) 08:19 (UTC)
- 我想最低標準應該是某一語言版本有條目,且不是特別有問題的條目,以及一些比較知名的別名(如LZ)。這怎麼樣?--愛管閒事且對地圖炮具有100%抗性的Inspector(留言)(←討論頁被牆?也請用HTTPS) 2013年3月5日 (二) 01:29 (UTC)
- 如果是有其他語版對應的消歧義頁,利用至少要在某版本維基中有對應條目作為收錄標準,是個不錯的主意。但此辨別標準可能會在消歧義是針對中文中的重複狀況而設時失效,為其稍微不利之處。
- 如果是縮寫或別名的收錄標準,我建議可以參考關注度標準,針對被懷疑關注度不足的縮寫用法,寫上去的人有義務舉證其可靠第三方來源。--泅水大象™ 訐譙☎ 2013年3月6日 (三) 06:48 (UTC)
- 這點也不需太擔心。未來性是不該有時效的,明天是未來,十年以後也是未來,只要提得出符合關注度標準的證明,就算條目目前不存在也無妨。--泅水大象™ 訐譙☎ 2013年3月9日 (六) 14:29 (UTC)
條目是否可用模版方式引用另一條目內容
見權力的遊戲劇集列表與權力的遊戲 (第一季),類似模板這樣的引用功能是否可以這樣子用?tntchn 對話 · 貢獻 2013年3月10日 (日) 15:13 (UTC)
- 英文維基有不少這樣用的 肯定沒問題--lavixcanvas M T C 2013年3月10日 (日) 15:22 (UTC)
請求加入有關空格的格式守則
我在巡視條目的時候,常見到有關空格的不同做法。我認為這是比較簡單的一項格式,如果寫入了正式的手冊當中,就可以同一條目樣式,使百科更加專業。以下有兩點:
- 中文句子中加入外文、數字、公式時前後是否該加上空格
- 阿拉伯數字和隨後的單位之間是否該加上空格
我主張:中文句子加入外文、數字、公式時前後不加入空格。(如:「第118號元素按照IUPAC元素系統命名法符號為Ununoctium。」)阿拉伯數字和隨後的單位之間要加上一個半形空格,但前後連著中文字處不加空格。(如:「用來發現鉲元素的是1500 mm直徑迴旋加速器。」)目前有關的格式在不同條目中很不統一,請討論是否將這項規定寫入格式手冊中。鋼琴小子 打個招呼 查看貢獻 2013年3月12日 (二) 02:54 (UTC)
- 已有Wikipedia:格式手冊#空格,可改善。第二點感覺除非數字很長,或為了美觀或並列來改善可讀性,否則數字與單位間沒必要空格。--YFdyh000(留言) 2013年3月12日 (二) 14:08 (UTC)
- 現在的空格守則很不清晰,而且同時允許兩種不同的用法。我希望統一格式,只允許一種,要麼有空格,要麼沒有空格,而不是採取「先到先得」的原則。鋼琴小子 打個招呼 查看貢獻 2013年3月12日 (二) 17:30 (UTC)
- 是的,所以我說「可改善」。需要更清晰、明確的規則文本和討論。注意格式手冊是指引:「人們應當但不是強制規定必須遵循的建議方針,人們在維基對之應有所理解體認」--YFdyh000(留言) 2013年3月12日 (二) 17:38 (UTC)
- 現在的空格守則很不清晰,而且同時允許兩種不同的用法。我希望統一格式,只允許一種,要麼有空格,要麼沒有空格,而不是採取「先到先得」的原則。鋼琴小子 打個招呼 查看貢獻 2013年3月12日 (二) 17:30 (UTC)
那就來做個調查好了。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是於2013年3月16日 (六) 14:42 (UTC)之前加入的。
提請通過Wikipedia:分類、列表與導航模板為指引
已補充「導航模板」部分,此為第二次提議。--InstantNull(留言) 2013年3月16日 (六) 08:32 (UTC)
- (+)支持--原提議者Professorjohnas(留言) 2013年3月18日 (一) 12:15 (UTC)
- (-)反對:目前我沒有看到它做指引的必要。另外這個翻譯可改善之處很多。 --達師 - 261 - 442 2013年3月18日 (一) 13:32 (UTC)
- 最近導航和模板的話題不是很熱嗎?翻譯誰都可以改嘛,歡迎協助編輯。--InstantNull(留言) 2013年3月18日 (一) 18:10 (UTC)
- 裡面總共也沒有幾句規範性質的話,沒有必要立為指引。 --達師 - 261 - 442 2013年3月18日 (一) 18:19 (UTC)
- 最近導航和模板的話題不是很熱嗎?翻譯誰都可以改嘛,歡迎協助編輯。--InstantNull(留言) 2013年3月18日 (一) 18:10 (UTC)
- 整篇內容好像都沒把分類、列表及模板的差異和各自使用的範圍說明白。烏拉跨氪 2013年3月18日 (一) 18:22 (UTC)
- 我覺得它說的是三種方式相互獨立,無所謂各自的使用範圍,每種方式按照各自的規範標準執行就可以了。--InstantNull(留言) 2013年3月18日 (一) 20:50 (UTC)
- 每種方式各自的規範標準就是範圍,換了一種說法而已。內容的規範標準毫無條理。大量篇幅用於介紹優點和缺點,我個人認為這是偏題了。烏拉跨氪 2013年3月19日 (二) 07:53 (UTC)
- 我覺得它說的是三種方式相互獨立,無所謂各自的使用範圍,每種方式按照各自的規範標準執行就可以了。--InstantNull(留言) 2013年3月18日 (一) 20:50 (UTC)
關於審驗提出刪除條目資格的建議
我發現很多被提出刪除的條目有保留價值,但是某些提刪人完全是評自己的常識的喜好將這些條目放到頁面存廢討論頁討論,比如攀枝花學院,我對提刪者User:Riskchard只是因為自己香港人就認為可以亂刪除攀枝花一所有上萬名學生的學院的條目感到非常不滿。 --Ksyrie(Talkie talkie) 2013年3月21日 (四) 13:46 (UTC)
- 有點常識的人都知道,學生數目與關注度無關,請問攀枝花學院得到甚麼獨立於主題實體的可靠來源的有效介紹?--Risk留言 2013年3月21日 (四) 15:34 (UTC)
- 何以見得我只是因為香港人的身份就認為可以亂刪條目?--Risk留言 2013年3月21日 (四) 15:40 (UTC)
- http://edu.sina.com.cn/l/2005-03-30/108999.html --耶葉爺♥VC XC 2013年3月21日 (四) 15:43 (UTC)
- http://edu.sina.com.cn/focus/gzzyzn/index.html 也即是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內蒙古,遼寧,吉林,黑龍江,重慶,四川,貴州,雲南,西藏,陝西,甘肅,寧夏,新疆,青海,河南,湖北,湖南,廣東,廣西,海南,上海,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東的高校也全有關注度了,真輕鬆。--Risk留言 2013年3月21日 (四) 15:52 (UTC)
- 高校本來就有關注度,此乃常識。動動腦子都知道。--耶葉爺♥VC XC 2013年3月21日 (四) 15:58 (UTC)
- http://edu.sina.com.cn/focus/gzzyzn/index.html 也即是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內蒙古,遼寧,吉林,黑龍江,重慶,四川,貴州,雲南,西藏,陝西,甘肅,寧夏,新疆,青海,河南,湖北,湖南,廣東,廣西,海南,上海,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東的高校也全有關注度了,真輕鬆。--Risk留言 2013年3月21日 (四) 15:52 (UTC)
- http://edu.sina.com.cn/l/2005-03-30/108999.html --耶葉爺♥VC XC 2013年3月21日 (四) 15:43 (UTC)
- 何以見得我只是因為香港人的身份就認為可以亂刪條目?--Risk留言 2013年3月21日 (四) 15:40 (UTC)
- 有點常識的人都知道,學生數目與關注度無關,請問攀枝花學院得到甚麼獨立於主題實體的可靠來源的有效介紹?--Risk留言 2013年3月21日 (四) 15:34 (UTC)
- 我不贊成將任何非擾亂的提刪行為稱之為亂提刪。某個用戶以關注度不足為由提刪某個條目,即說明該條目當前就是缺乏可靠的第三方來源。保留方最簡單的駁回操作就是加入可靠的第三份來源即可。攀枝花學院現在依舊沒有第三方來源。烏拉跨氪 2013年3月21日 (四) 18:14 (UTC)
- 同上。很吊詭,當年書生提刪也被人順著「大陸人」的身份打上去,沒想到今天「香港人」也會成為理由。近來客棧的政治意味甚濃,建議各位慎言(特別是自己的政治文化或身份信念),將討論集中在實際問題。雖然我覺得攀枝花學院沒有刪除的必要,要第三方來源隨便到百度新聞找都有,這裡就有一個。Oneam 01:00 AM(留言) 2013年3月22日 (五) 02:52 (UTC)
- 我支持所有高校都有關注度。 Chmarkine(留言) 2013年3月22日 (五) 03:53 (UTC)
- 「條目沒有第三方來源」與「條目主題的關注度不足」不是等價關係,例如摩爾多瓦。--Mewaqua 2013年3月22日 (五) 04:09 (UTC)
- 任何人都有權利跟方針提出刪除,正如任何人都可以跟方針提出保留。獲致共識是存廢討論的功能與目的。最好的做法是提供有效的關注度來源證明。--Nivekin※請留言 2013年3月22日 (五) 04:17 (UTC)
- 如果真正具足夠關注度,根本就不會被成功刪除。實沒有需要提高提刪門檻。--Qui cherche trouve 2013年3月22日 (五) 04:21 (UTC)
- 另有關學校關注度月前才討論過,請參考維基百科討論:關注度 (公司機構)#學校的關注度--Nivekin※請留言 2013年3月22日 (五) 04:36 (UTC)
- 當時討論的是中小學,不是大學。--Mewaqua 2013年3月22日 (五) 04:50 (UTC)
我對創建條目時未能引用足夠的可靠來源表示歉意。我想強調條目最初並不是沒有第三方來源,但確實很少不足以支撐其重要性。而我選用的第一手來源基本上都是對事實的中立陳述,自以為可能並不違反WP:第一手來源的方針,同時底部的模板本身也提供了一些佐證。不同地區的用戶對事物關注度的認識有差別很正常,提刪條目跟用戶的背景無關,這是一次正常的存廢討論,沒什麼好說的。讓我稍有不滿的只是未經簡單的關注度判斷而草率的速刪然後又提刪,如果真能以負責的態度搜索一下,我想是不會這麼麻煩的。--InstantNull(留言) 2013年3月22日 (五) 05:40 (UTC)
- 一個上萬人的大學攀枝花學院關注度還不如香港一個衛民村嗎?我建議香港人不要提刪任何非香港本地的條目--Ksyrie(Talkie talkie) 2013年3月22日 (五) 05:59 (UTC)
- 樓上少點香港人前香港人後吧。Oneam 01:00 AM(留言) 2013年3月22日 (五) 06:14 (UTC)
- 如果提刪前需要先出示戶籍或住址證明的話,這會是一個天大的笑話!不過書生的部份提刪,確實相當奇怪。--Qui cherche trouve 2013年3月22日 (五) 06:29 (UTC)
- 刻意把一個條目的問題上綱上線挑撥離間中文維基不同社區用戶,是極幼稚的行為--Nivekin※請留言 2013年3月22日 (五) 06:46 (UTC)
- 始作俑者可不是User:Ksyrie。--CHEM.is.TRY 2013年3月22日 (五) 14:13 (UTC)
- 面對「最先動口」的人,就順道讓對方做「最後動口」的人吧。一個巴掌拍不響,拍起上來,就出現下面其他版的亂局。在泥濘打架的人,再正直都是黑的。你不還手,大家就知道誰在扔泥。Oneam 01:00 AM(留言) 2013年3月23日 (六) 06:37 (UTC)
- 始作俑者可不是User:Ksyrie。--CHEM.is.TRY 2013年3月22日 (五) 14:13 (UTC)
- 刻意把一個條目的問題上綱上線挑撥離間中文維基不同社區用戶,是極幼稚的行為--Nivekin※請留言 2013年3月22日 (五) 06:46 (UTC)
- 如果提刪前需要先出示戶籍或住址證明的話,這會是一個天大的笑話!不過書生的部份提刪,確實相當奇怪。--Qui cherche trouve 2013年3月22日 (五) 06:29 (UTC)
- 問題解決
如Nivekin※請留言之前提出,維基百科:關注度#腳註6中「此外,並不是可靠來源中的任何內容都能證明某一主題已符合創建條目的關注度要求。譬如,詞典或數據庫、廣告或公告欄、小新聞故事都是這樣的案例,儘管它們出現在可靠來源上,但它們不一定能真正支持其主題的關注度。」已說明有關高校數據庫的來源「不一定能真正支持其主題的關注度。」且看目前在存廢討論中被提出新浪教育, 中國教育在線根本只是數據庫,任何高校都有紀錄,那只能證明攀枝花學院存在,不能證明其關注度。這裡更是來自攀枝花學院人事處,是可靠的第三方來源嗎?數量很大就能證明關注度?我愛數字用戶請反省一下。--Risk留言 2013年3月22日 (五) 11:10 (UTC)
- (!)意見「儘管它們出現在可靠來源上,但它們不一定能真正支持其主題的關注度。」,「不一定」≠「一定不」。方針不是死的,是活的。哪個數據庫能用哪個不能用,我們自有判斷。--耶葉爺♥VC XC 2013年3月23日 (六) 01:51 (UTC)
- (:)回應「不一定能真正支持其主題的關注度。」不等於「一定不」,但難道就等於「能真正支持」?若條目只有數據庫式的來源,又怎會有關注度?我強調是只有。你的判斷建基於甚麼?--Risk留言 2013年3月23日 (六) 01:58 (UTC)
- 你要倔強下去那就和別人倔強吧。一天能掛40個關注度模板的巡查員果然不是一般人類。我現在一句話也不想和你多說。浪費時間。--耶葉爺♥VC XC 2013年3月23日 (六) 02:08 (UTC)
- 你有見那些是甚麼條目?請問有哪個管理員像你這樣的,不理會方針,更批評別人堅持方針?不理會沒關注度的條目,還批評別人掛關注度模板?你以為掛模板很好玩?--Risk留言 2013年3月23日 (六) 02:11 (UTC)
- 單用來源來判斷關注度可以很有問題。切身處地看,就算該等高等院校只有數據庫類的資料,觀其創辦時間之長,報讀人數之多,保留並無不可。::Oneam 01:00 AM(留言) 2013年3月23日 (六) 06:37 (UTC)
- 數量很大就能證明關注度?如果你認為自己知道創辦時間多長、多少報讀人數能決定一間學校的關注度,你只是在自欺欺人而已。--Risk留言 2013年3月23日 (六) 08:40 (UTC)
- 好吧,這樣好了沒有?查中國期刊全文數據庫,不少大陸教育刊物都有以攀枝花學院為題,算獨立資料來源否?。Oneam 01:00 AM(留言) 2013年3月23日 (六) 10:50 (UTC)
- 若是這樣我沒異議。請把網站連結放在存廢討論,以作討論。--Risk留言 2013年3月23日 (六) 13:10 (UTC)
- 好吧,這樣好了沒有?查中國期刊全文數據庫,不少大陸教育刊物都有以攀枝花學院為題,算獨立資料來源否?。Oneam 01:00 AM(留言) 2013年3月23日 (六) 10:50 (UTC)
- 數量很大就能證明關注度?如果你認為自己知道創辦時間多長、多少報讀人數能決定一間學校的關注度,你只是在自欺欺人而已。--Risk留言 2013年3月23日 (六) 08:40 (UTC)
- 單用來源來判斷關注度可以很有問題。切身處地看,就算該等高等院校只有數據庫類的資料,觀其創辦時間之長,報讀人數之多,保留並無不可。::Oneam 01:00 AM(留言) 2013年3月23日 (六) 06:37 (UTC)
- 你有見那些是甚麼條目?請問有哪個管理員像你這樣的,不理會方針,更批評別人堅持方針?不理會沒關注度的條目,還批評別人掛關注度模板?你以為掛模板很好玩?--Risk留言 2013年3月23日 (六) 02:11 (UTC)
- 你要倔強下去那就和別人倔強吧。一天能掛40個關注度模板的巡查員果然不是一般人類。我現在一句話也不想和你多說。浪費時間。--耶葉爺♥VC XC 2013年3月23日 (六) 02:08 (UTC)
- (:)回應「不一定能真正支持其主題的關注度。」不等於「一定不」,但難道就等於「能真正支持」?若條目只有數據庫式的來源,又怎會有關注度?我強調是只有。你的判斷建基於甚麼?--Risk留言 2013年3月23日 (六) 01:58 (UTC)
路過,建議Riskchard注意一下說話的語氣,咄咄逼人對討論無濟於事,只會讓人覺得反感。--CHEM.is.TRY 2013年3月23日 (六) 12:47 (UTC)
- 君不見你在我被誣衊「因為香港人的身份就認為可以亂刪條目」時伸張正義?你不覺得地域歧視反感?--Risk留言 2013年3月23日 (六) 13:03 (UTC)
- 閣下的語氣針對的可不只是「地域歧視者」User:Ksyrie。而且我沒有針對這個討論;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3/03/19中閣下的語氣也是如此。PS:閣下可以想一下在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1/10/04#頭條娛樂中為什麼許多平時不怎麼參與存廢討論的用戶都出來投了刪除票。--CHEM.is.TRY 2013年3月23日 (六) 14:44 (UTC)
對於沒有用戶頁或者是錯誤用戶頁的簽名管理員是怎麼處理的?
有些維基人就喜歡用錯誤的簽名「嫁禍」於他人,或者是沒有用戶頁的簽名來「匿名」。可是這都能從「查看歷史」裡面看到該用戶,不知道管理員是怎麼處理的?--中 日 韓 越 的 漢 字 2013年3月24日 (日) 00:27 (UTC)
- 你的簽名就沒有用戶討論頁,讓其他人如何聯繫你?不過一般管理員或其他用戶看到之後就會用刪除線划去錯誤的內容,至於多次破壞的,提報到WP:當前的破壞等待Admin處理即可。Super Wang 2013年3月24日 (日) 00:40 (UTC)
關於模板 Infobox rail line 的問題
好多條目 比如上海地鐵 都是使用模板裡面的 | engine= 來填寫怎麼供電以及電壓,但是我看了表格認為應該使用 | electrified= 啊。--Qa003qa003(留言) 2013年3月24日 (日) 06:33 (UTC)
- 一個模板的使用並非遵循某種規定,因為英文定義的參數可能會引起歧義。要不就直接用| 電氣化方式。那個和動力方式畢竟不是一回事。Super Wang 2013年3月24日 (日) 08:04 (UTC)
- 中文的這個模板做的不倫不類可以用在路線上也可以用在整個系統上- -,好吧隨便吧。--Qa003qa003(留言) 2013年3月25日 (一) 07:43 (UTC)
是否應該為某些組織的特定宣傳制定防止破壞方針?
如題。
我認為應該討論一下對一些組織的特定的使用多人真人傀儡,對條目作出各種破壞並搖旗吶喊的行為作出適當限制。--黑雪姬(留言) 2013年4月16日 (二) 00:07 (UTC)
- 例如,先前提過的1RR。--黑雪姬(留言) 2013年4月16日 (二) 00:28 (UTC)
DYK機器人如果發現反對票超過4票必須經過管理員確認方能上首頁,這就能解決一大部分問題。剩下的再慢慢糾纏也不遲。—思域無疆 講大道 做事體 2013年4月16日 (二) 03:38 (UTC)
- 支持先制定關於爭議條目評選DYK的規定。不過依靠管理員做判斷也有一定的問題,還是等爭議消失再重選DYK比較好。--Gilgalad 2013年4月16日 (二) 03:45 (UTC)
- 這次爭議投票出現了好幾張編輯次數只有一兩百的支持票,甚至還有一個支持票只有幾十次編輯。--Gilgalad 2013年4月16日 (二) 03:49 (UTC)
- 這樣的條目不會很多(DYK沒有爭議的話多年以來基本上是鼓掌通過),如果出現那麼多的反對票至少說明有爭議,此時管理員所做的工作是檢查條目是否仍然符合推薦資格,是否符合方針,而並非壓制爭議或者鉗制言論。先前不用機器人的時候也是管理員手動處理DYK的。全自動判定很難避免問題和爭議。—思域無疆 講大道 做事體 2013年4月16日 (二) 03:53 (UTC)
- 如果只是等到爭議消失再來評選DYK,可能導致某些用心編寫的好條目永遠不見天日。—思域無疆 講大道 做事體 2013年4月16日 (二) 03:56 (UTC)
- 對付這些不要臉的行為,惟有比他們更加不要臉。參考:左派得逞 食環拆法輪功橫額 。--Qui cherche trouve 2013年4月16日 (二) 04:03 (UTC)
- 以暴易暴只會把社群搞得烏煙瘴氣。這回的問題是廣泛爭議和因POV全保護條目上了DYK,而且機器人沒有辦法做出判定,這便是現行規則的漏洞,換成手動判定即可。—思域無疆 講大道 做事體 2013年4月16日 (二) 04:07 (UTC)
- 對付這些不要臉的行為,惟有比他們更加不要臉。參考:左派得逞 食環拆法輪功橫額 。--Qui cherche trouve 2013年4月16日 (二) 04:03 (UTC)
- 不如反對票超過4票以上的話強制要跑完7天流程,而如果真的達到登上首頁的票數、但條目登上首頁那天仍因為編輯戰而全保護的話仍不得出現於首頁上。基本上咱認為還是促進討論更改條目的爭議才是重點,掛了爭議模板或者只是一昧投反對票、而沒有實際修正條目的作為其實對於維基百科的發展也沒有甚麼益處。--KOKUYO(留言) 2013年4月16日 (二) 04:11 (UTC)
- 建議改為4票和75%或以上支持方能通過。即是說如果有10票反對,就要有30票支持。--Qui cherche trouve 2013年4月16日 (二) 04:16 (UTC)
- 咱認為與其一昧的想如何反對不如共同合作改善條目這才是正確作法,要不只是塑造了一個條目沒登上首頁並且繼續在維基百科內「擺爛」。--KOKUYO(留言) 2013年4月16日 (二) 04:26 (UTC)
- 他們會跟你合作嗎?經驗告訴我們,他們只會綁架條目和過度擴充。其目的一早已經昭然若揭。--Qui cherche trouve 2013年4月16日 (二) 04:44 (UTC)
- 這是兩個層面的問題。文宣條目當然要改,但上了DYK這種事故也要杜絕。--Gilgalad 2013年4月16日 (二) 04:51 (UTC)
- 重點是怎樣明確定義的東西不能夠登上首頁。由於爭議模板在某種程度下是很簡易就可以放上(只要有覺得不合)或者是撤下(修改完成),所以咱認為再用投票制度的現在DYK並不適合。但是相對地一個條目進入編輯戰而且還被全保護,這已經明明白白地說這條目有問題了,老實講這應該是最基本不能犯的底線了。--KOKUYO(留言) 2013年4月16日 (二) 04:57 (UTC)
- 所以還是要引入人為判定,和VFD類似,爭議條目並不單純以票數來決定是否上DYK。—思域無疆 講大道 做事體 2013年4月16日 (二) 05:01 (UTC)
- 全保護中就有要大概看一下是否是特意破壞的人為判定吧。--KOKUYO(留言) 2013年4月16日 (二) 05:11 (UTC)
- (冒號太多了)但違反方針不能登上DYK的未必只有全保護一種,無可靠來源、注釋過度等等也可以算。—思域無疆 講大道 做事體 2013年4月16日 (二) 05:17 (UTC)
- (我不會那個移動行數的模板(?)……)……理想的情況不是看到不對的地方按下編輯進行修改嗎?(每個維基百科的宣傳影片都這麼寫)--KOKUYO(留言) 2013年4月16日 (二) 05:23 (UTC)
- 並不是所有爭議條目都會進入保護這一階段,尤其是當對方手握一個粗劣的明顯作偽的來源,簡單刪除又容易導致爭吵的時候。此時很多人可能直接捏着鼻子繞開不管了。—思域無疆 講大道 做事體 2013年4月16日 (二) 05:28 (UTC)
- (冒號太多了)但違反方針不能登上DYK的未必只有全保護一種,無可靠來源、注釋過度等等也可以算。—思域無疆 講大道 做事體 2013年4月16日 (二) 05:17 (UTC)
- 全保護中就有要大概看一下是否是特意破壞的人為判定吧。--KOKUYO(留言) 2013年4月16日 (二) 05:11 (UTC)
- 所以還是要引入人為判定,和VFD類似,爭議條目並不單純以票數來決定是否上DYK。—思域無疆 講大道 做事體 2013年4月16日 (二) 05:01 (UTC)
- 重點是怎樣明確定義的東西不能夠登上首頁。由於爭議模板在某種程度下是很簡易就可以放上(只要有覺得不合)或者是撤下(修改完成),所以咱認為再用投票制度的現在DYK並不適合。但是相對地一個條目進入編輯戰而且還被全保護,這已經明明白白地說這條目有問題了,老實講這應該是最基本不能犯的底線了。--KOKUYO(留言) 2013年4月16日 (二) 04:57 (UTC)
- 這是在鼓勵雙方都使用傀儡來搶比例麼。。。—思域無疆 講大道 做事體 2013年4月16日 (二) 04:59 (UTC)
- 囧rz……:我的方案不是吧,而且比例在10票得7贊成票時不就死了……咱構想的方案不就幾種可能:一、主編者跟從修改;二、主編者回退、之雙方試圖取得共識;三、主編者回退、反對者沒有意見。四、主編者與反對者在投票中途打起短期編輯戰,但在登上首頁前取得共識。五、主編者與反對者在投票中途打起短期編輯戰,並且在登上首頁前沒有取得共識(無法登上首頁)。--KOKUYO(留言) 2013年4月16日 (二) 05:11 (UTC)
- 更 囧rz……:我指的是Q君的75%方案。。。—思域無疆 講大道 做事體 2013年4月16日 (二) 05:13 (UTC)
- 囧rz……:我的方案不是吧,而且比例在10票得7贊成票時不就死了……咱構想的方案不就幾種可能:一、主編者跟從修改;二、主編者回退、之雙方試圖取得共識;三、主編者回退、反對者沒有意見。四、主編者與反對者在投票中途打起短期編輯戰,但在登上首頁前取得共識。五、主編者與反對者在投票中途打起短期編輯戰,並且在登上首頁前沒有取得共識(無法登上首頁)。--KOKUYO(留言) 2013年4月16日 (二) 05:11 (UTC)
- 咱認為與其一昧的想如何反對不如共同合作改善條目這才是正確作法,要不只是塑造了一個條目沒登上首頁並且繼續在維基百科內「擺爛」。--KOKUYO(留言) 2013年4月16日 (二) 04:26 (UTC)
- 建議改為4票和75%或以上支持方能通過。即是說如果有10票反對,就要有30票支持。--Qui cherche trouve 2013年4月16日 (二) 04:16 (UTC)
為什麼大家都忘記了我幾個月前提出的方案?--黑雪姬(留言) 2013年4月16日 (二) 05:27 (UTC)
- 不再採用投票制,改用類似同行評審的形式
- 將意見分為兩類、問題、建議
- 問題為必須解決的內容,即違反DYK評選規則的內容。如在公示期內任一問題得不到解決,DYK不通過
- 建議為非必要解決內容,視為對條目進一步改進的要求。
以上。--黑雪姬(留言) 2013年4月16日 (二) 05:29 (UTC)
開投票吧。—思域無疆 講大道 做事體 2013年4月16日 (二) 05:28 (UTC)- 怎麼覺得討論不到一天就說要開投票……乾脆也請你們講得那些人來投算了。--KOKUYO(留言) 2013年4月16日 (二) 05:33 (UTC)
- 這個方案對現有的方案改動太大,而且連GA都沒有採取這樣的方式。目前輪系條目上DYK絕大多數都是因為有河蟹詞導致DYK頁面被牆,然後反對不充分,此後他們就可以干自己期望的事情了。加之DYK投票很多人並不看內容甚至只根據政治傾向投票,因此,不管反對理由多充分都能通過。考慮到絕大多數此類條目都違反WP:REDFLAG,因而只需要考慮爭議到什麼程度就不能只看投票即可。—思域無疆 講大道 做事體 2013年4月16日 (二) 05:38 (UTC)
- 我只能說,治標不治本。--黑雪姬(留言) 2013年4月16日 (二) 05:46 (UTC)
- 但改動量很小,而且只要達到反對人數,條目就無法通過機器人自動操作上首頁。另外治本之策雖好,但很難得到迅速通過。—思域無疆 講大道 做事體 2013年4月16日 (二) 05:48 (UTC)
- 其實只將一對一抵銷的制度改為一對二或一對三已可以增加通過的難度了。--Qui cherche trouve 2013年4月16日 (二) 05:51 (UTC)
- 那樣的話可能大大增加傀儡的數量,參考北京限號措施。—思域無疆 講大道 做事體 2013年4月16日 (二) 05:53 (UTC)
- 我只能說,治標不治本。--黑雪姬(留言) 2013年4月16日 (二) 05:46 (UTC)
- 我覺得在不可能每個人所判定的DYK標準都一致的情況下,設定出甚麼才是必要解決的內容或者是爭議內容。在先天失調條目內容本來就可能存在有問題的情況下,設法促成正反兩方的共識更為實在,而編輯戰後的全保護又是一個十分容易判斷的標準。--KOKUYO(留言) 2013年4月16日 (二) 05:57 (UTC)
- 支持,但也應該包括半保護,因為搞一個IP用戶來寫條目然後半保護然後仍然上首頁這太容易了(一般同IP用戶和新用戶的編輯戰只會半保護,除非陪着一起被封)。—思域無疆 講大道 做事體 2013年4月16日 (二) 06:07 (UTC)
- 只要大家不會覺得太嚴格就可……其實這方案的重點就只是登上首頁那刻是不是還是保護狀態,也就是有沒有取得一個大家都能接受的版本內容。--KOKUYO(留言) 2013年4月16日 (二) 06:18 (UTC)
- 還有一個問題:保護到期卻沒有有效解決爭議怎麼辦?總不能要求保護期限至少一周吧。—思域無疆 講大道 做事體 2013年4月16日 (二) 07:32 (UTC)
- 保護一周不會影響到其最終是否上DYK。--黑雪姬(留言) 2013年4月16日 (二) 08:47 (UTC)
- 印象中不是如果剛解封完馬上又開始相互進行回退,不是不用另外計算3RR就可以繼續延長保護,這樣應該更能促進雙方獲得妥協吧。--KOKUYO(留言) 2013年4月16日 (二) 09:18 (UTC)
- 還有一個問題:保護到期卻沒有有效解決爭議怎麼辦?總不能要求保護期限至少一周吧。—思域無疆 講大道 做事體 2013年4月16日 (二) 07:32 (UTC)
- 只要大家不會覺得太嚴格就可……其實這方案的重點就只是登上首頁那刻是不是還是保護狀態,也就是有沒有取得一個大家都能接受的版本內容。--KOKUYO(留言) 2013年4月16日 (二) 06:18 (UTC)
- 支持,但也應該包括半保護,因為搞一個IP用戶來寫條目然後半保護然後仍然上首頁這太容易了(一般同IP用戶和新用戶的編輯戰只會半保護,除非陪着一起被封)。—思域無疆 講大道 做事體 2013年4月16日 (二) 06:07 (UTC)
暫時來說,我提出這樣一個建議:
任何存在重大爭議的條目,如DYKN投票在結束時處於50%左右(上下浮動10%),或被保護之時,應讓條目解決爭議後再上DYK。
這樣如何?--黑雪姬(留言) 2013年4月16日 (二) 09:22 (UTC)
- 咱覺得不需要「處於50%左右(上下浮動10%)」這條,因為投票的威脅跟解決爭議並沒有絕對關係。咱的提議是改為:
- 當條目獲得4票反對票(票數可討論)時可能是無法獲得共識的條目,因此DYKN投票將會延後3天(會跟原規則有所影響,須待討論)以期望雙方能共同解決爭議。
- 當任何條目被保護(全保護或者到半保護有待討論)之時,應在DYKN投票期限內對爭議取得共識並解除保護,否則無論投票結果皆以落選論。
- --KOKUYO(留言) 2013年4月16日 (二) 09:32 (UTC)
- 我反對第一條,這樣只會促使爭議雙方最終走向第二條。我提到的比例不是為了解決爭議,而是標識投票本身存在重大爭議。爭議應該由其它地方解決,而不是投票本身。--黑雪姬(留言) 2013年4月16日 (二) 10:23 (UTC)
- 我覺得二位的提議並沒有衝突啊,如果當事雙方本來就沒有解決爭議的誠意,那麼肯定條目還是會落入保護狀態的,不管是在投票場景還是在別的場景。—思域無疆 講大道 做事體 2013年4月16日 (二) 10:34 (UTC)
- 那何必要搞到鎖才停止?沒有方針說過我們要促成條目被鎖對吧。--黑雪姬(留言) 2013年4月16日 (二) 10:46 (UTC)
- 沒必要那麼急着就叫停啊,如果雙方都沒有意願坐下來解決衝突,最後搞到條目被鎖,不能賴規則。反之,如果三天之內能夠有解決方案,反對方撤銷反對,那就皆大歡喜。或者乾脆一賴到底,最後能不能上DYK由管理員定奪。—思域無疆 講大道 做事體 2013年4月16日 (二) 10:52 (UTC)
- 也就是說,這四票只要在,三天之內,再多的傀儡支持都不能促成條目進入DYK。管理員這關作兜底,是為了防止有人以破壞為目的人為製造反對票,導致合格條目無法登上DYK。—思域無疆 講大道 做事體 2013年4月16日 (二) 10:54 (UTC)
- @BlackLotux:其實我第一條的4票也是提供條目有沒有獲得登上首頁共識的標竿,但是之所以不是使用閣下方案是因為「解決爭議」並不一定好以解決,況且過了一段時間不就跟DYK要的「近期」有所衝突。退而求其次,延長至7天左右的討論時間(因為會跟原規則有所影響,須待討論)除了期望加速某方妥協外,也希望趁著有人於投票期間關注時加速討論,但是要在哪邊討論仍然是建議於條目的討論頁或者互助客棧中。--KOKUYO(留言) 2013年4月16日 (二) 11:14 (UTC)
- 好吧,那不如問問管理員機器人是否可以執行?--黑雪姬(留言) 2013年4月16日 (二) 14:17 (UTC)
- 那何必要搞到鎖才停止?沒有方針說過我們要促成條目被鎖對吧。--黑雪姬(留言) 2013年4月16日 (二) 10:46 (UTC)
- 我覺得二位的提議並沒有衝突啊,如果當事雙方本來就沒有解決爭議的誠意,那麼肯定條目還是會落入保護狀態的,不管是在投票場景還是在別的場景。—思域無疆 講大道 做事體 2013年4月16日 (二) 10:34 (UTC)
- 在下認為,既有的維基百科方針已足夠,關鍵是回到維基五大支柱。要擋一個條目,就提出該條目在編輯上不適當的地方才是。有些用戶常一貫以「政治宣傳」為理由反對條目,若要服人,也應拿出實際的理由才能用文明說服人---我想這點應該是大家社群的共識。在下也編輯過些爭議條目,並非不講理的人,許多條目 在下也都退讓過,有時是基於對維基方針負責,有時是不希望再爭辯消耗。有時規定增加些限制,未來每個人都會遇到,建議還是考慮必要性的問題。規定與限制,往往是雙面刃。提供參考。Wetrace(留言) 2013年4月18日 (四) 12:13 (UTC)
- 我反對第一條,這樣只會促使爭議雙方最終走向第二條。我提到的比例不是為了解決爭議,而是標識投票本身存在重大爭議。爭議應該由其它地方解決,而不是投票本身。--黑雪姬(留言) 2013年4月16日 (二) 10:23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