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新民
外觀
康新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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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南京刑部尚書 | |
籍貫 | 江西安福縣 |
出生 | 丙子十一月初十日 |
逝世 | 卒年不詳 |
配偶 | 娶張氏,継娶吳氏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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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新民(1576年—?),字朝徹,號莊衢[1],四川重慶府合州民籍江西安福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編輯]萬曆三十四年(1606年)四川鄉試第三十名舉人,三十五年(1607年)丁未科進士,刑部觀政,三十七年正月授河南西華知縣,三十八年調固始知縣,四十二年升禮部主事,四十七年升祠祭員外,天啟元年升主客司郎中,同年六月升浙江寧紹道參政[2],二年升浙江按察使,三年十二月升浙江右布政[3],五年十月升浙江左布政[4],七年二月升光祿寺卿管少卿事[5]、大理寺卿,崇禎二年十二月升戶部右侍郎[6],三年九月升左侍郎[7],五年九月升南京刑部尚書[8]。
家族
[編輯]曾祖康應森。祖父康斐。父康用賢,大理寺左評事。前母費氏,継母王氏,生母龔氏。永感下。兄康元和(教諭)、康元積(太常寺博士)、元程(監生)、保民、字民。弟康元穗(貢士)、敬民[9]。
參考資料
[編輯]- ^ 《萬曆三十五年丁未科進士履歷便覽》:康新民,莊衢,易一房,己卯十一月初十日生,合州人,丙午鄉三十名,會二百一名,三甲二百二十五名,刑部政,己酉正月授河南西華知縣,庚戌調固始縣,甲寅升禮部主事,己未升祠祭司員外,辛酉升主客司郎中,本年升浙江參政,壬戌升按察使,癸亥升本省右布政,乙丑升左布政,丁卯升光祿寺卿,升大理寺卿,己巳升戶部右侍郎,庚午升左。曾祖應森;祖斐;父用賢,大理寺評事。
- ^ 漢籍電子文獻資料庫. hanchi.ihp.sinica.edu.tw. [2022-04-1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4-15).
- ^ 漢籍電子文獻資料庫. hanchi.ihp.sinica.edu.tw. [2022-04-1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4-15).
- ^ 漢籍電子文獻資料庫. hanchi.ihp.sinica.edu.tw. [2022-04-1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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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漢籍電子文獻資料庫. hanchi.ihp.sinica.edu.tw. [2022-04-1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4-15).
- ^ 漢籍電子文獻資料庫. hanchi.ihp.sinica.edu.tw. [2022-04-1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4-15).
-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萬曆三十五年丁未科進士登科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