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歷史文化名城是由浙江省文物局、浙江省建設廳進行評審,並由浙江省人民政府正式對外公布的省級歷史文化名城,通常與浙江省歷史文化名鎮、浙江省歷史文化名村、浙江省歷史文化街區一同公布。截至2017年7月,浙江省已經公布了17處省級歷史文化名城,其中7處已列入中國歷史文化名城,尚有10處:
- 第一批(1991年10月公布,共6個):
溫州市(已升格為國家級歷史文化名城)、餘姚市、湖州市(已升格為國家級歷史文化名城)、舟山市、臨海市(已升格為國家級歷史文化名城)、衢州市(已升格為國家級歷史文化名城)[1]。
- 增補一:(1995年6月公布,共1個):
金華市(已升格為國家級歷史文化名城)[2]。
- 增補二:(1996年8月公布,共1個):東陽市[3]。
- 增補一:(2010年11月公布,共1個):海寧市[5]。
- 增補二:(2014年7月公布,共1個):麗水市[6]。
- 增補三:(2015年6月公布,共1個):平陽縣[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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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7年7月16日 | 國家級歷史文化名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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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級歷史文化名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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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歷史文化名城內的歷史街區 |
- 南河頭省(平湖市)
- 南混堂弄省(平湖市)
- 章安省(椒江區)
- 民主路省(浦江縣)
- 解放西路省(浦江縣)
- 里擇祠省(常山縣)
- 北門街區省(常山縣)
- 東門街省(仙居縣)
- 綺園路省(海鹽縣)
- 橋上街省(黃巖區)
- 司廳巷省(黃巖區)
- 亭山路省(三門縣)
- 河西街省(龍游縣)
- 大南門省(龍游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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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條例》,申報歷史文化名城的城市在所申報的歷史文化名城保護範圍內應當有2個以上的歷史文化街區。2.本表主要參考浙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所公布的 全省歷史文化街區一覽表。3.標註 國 者為中國歷史文化街區,標註 省 者為浙江省歷史文化街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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