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時期美國駐華公使的正式全名為"Envoy Extraordinary and Minister Plenipotentiary to China"(見這兒 ),即駐中國特命全權公使 (中美天津條約 中譯為「欽差駐劄中華便宜行事全權大臣」),並非所謂「駐大清國公使」。中文書籍一般通稱「美國駐華公使」或「美國駐清朝公使」,並有可靠來源。--Wengier (留言 ) 2024年2月24日 (六) 05:44 (UTC) [ 回覆 ]
(-)反對 閣下的修改。晚清時,英法等語言中的「China/Chine」既可以翻譯作「中國」,也可以翻譯作「大清國」;此類條目為區分不同時期的中國政權,故使用「大清國」、「中華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以作區分,而非籠統稱之為「中國」;「大清國」並無歧義,毋庸改成「清朝」。--大化國史館從九品筆帖式 (留言 ) 2024年2月24日 (六) 05:53 (UTC) [ 回覆 ]
建議閣下到互助客棧尋求社區共識。--大化國史館從九品筆帖式 (留言 ) 2024年2月24日 (六) 05:54 (UTC) [ 回覆 ]
要麼使用正式名稱,英文中的China就是中國,當然中國可以指清朝,也可以指明朝、ROC或是PRC。這不是翻譯的問題,而是中國政權指代的問題。中文書籍資料一般通稱「美國駐清朝公使」或「美國駐華公使」,條目中已給出可靠來源。無論如何,應該按照可靠來源 中的常用稱呼 ,而非使用自己的稱法。--Wengier (留言 ) 2024年2月24日 (六) 05:58 (UTC) [ 回覆 ]
《辛丑條約》中文版里「大清國」在英文版和法文版均作「China/Chine」及其形容詞格式。不能以「China/Chine」譯作「中國」概括一切。--大化國史館從九品筆帖式 (留言 ) 2024年2月24日 (六) 06:07 (UTC) [ 回覆 ]
《辛丑條約》等條約中將「中國」與「大清國」均翻譯為China,是因為各國認為清朝就是中國,所以統一用China一詞稱呼而已。之前各國也用China一詞稱呼明朝,認為明朝就是中國(China一詞最晚明朝時就有了)。先不說英文翻譯問題,這並不是重點 。無論如何,中文維基百科應該按照中文資料中的可靠來源 中的常用稱呼 ,已給出相關的中文可靠來源來支持「美國駐清朝公使」或「美國駐華公使」,而非使用自己的稱法。--Wengier (留言 ) 2024年2月24日 (六) 06:11 (UTC) [ 回覆 ]
依照閣下的說法,標題名也應該用「清朝」而非「華」,突出政權名稱,閣下何故改作「美國駐華」?--大化國史館從九品筆帖式 (留言 ) 2024年2月24日 (六) 06:28 (UTC) [ 回覆 ]
標題採用「清朝」當然也行,反正屬於駐華公使(兩者皆能在可靠來源中找到)。--Wengier (留言 ) 2024年2月24日 (六) 06:31 (UTC) [ 回覆 ]
中華民國時期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時期,最常用稱呼也是「駐華」,那條目各級標題的清、民國、人民共和國統統改成「華」吧,各人單憑起止年份辨識所涉政權。--大化國史館從九品筆帖式 (留言 ) 2024年2月24日 (六) 06:31 (UTC) [ 回覆 ]
支持此提議。--Wengier (留言 ) 2024年2月24日 (六) 06:33 (UTC) [ 回覆 ]
開個玩笑,會被視作破壞的。--大化國史館從九品筆帖式 (留言 ) 2024年2月24日 (六) 06:37 (UTC) [ 回覆 ]
明白了,那就用可靠來源中提到的政權名就好。--Wengier (留言 ) 2024年2月24日 (六) 06:39 (UTC) [ 回覆 ]
如果閣下要使用特定名稱,應給出可靠來源以佐證。本人至少已給出相關的可靠來源。--Wengier (留言 ) 2024年2月24日 (六) 05:59 (UTC) [ 回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