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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聯合號海釣船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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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範條目落選聯合號海釣船事件曾獲提名典範條目評選,惟因其尚未符合標準而落選。下方條目里程碑的連結中可了解落選的詳細原因及改善建議。列表照建議改善之後可再次提名評選。
條目里程碑
日期事項結果
2009年10月29日典範條目評選落選
新條目推薦
本條目曾於2008年6月18日登上維基百科首頁的「你知道嗎?」欄位。
新條目推薦的題目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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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知  根據專題重要度評級標準,本條目尚未接受評級。

    新條目推薦

    [編輯]
    ~移動自Wikipedia:新條目推薦/候選~(最後修訂
    ~移動完畢~天上的雲彩 雲端對話 2008年6月18日 (三) 00:20 (UTC)[回覆]


    第二部分叫做「各方反應」似乎不太恰當,感覺也是事情發展的一部分。

    另外,請加上以下的相關內容台灣保釣船隊繞釣魚島一圈後返台日本阻止台灣「保釣」人士接近釣魚島唐吉訶德的劍(風車之戰)十步殺一人 2008年6月16日 (一) 10:18 (UTC)[回覆]

    還有,建議條目名稱使用「聯合號事件」或者「聯合號海釣船事件」,簡明多了。—唐吉訶德的劍(風車之戰)十步殺一人 2008年6月16日 (一) 10:25 (UTC)[回覆]

    同意唐吉訶德兄所言,條目名稱的簡化必要與敘述失衡的問題,標題上雖寫『各方反應』,但怎沒看到兩造裡面日方的觀點哩?—泅水大象 訐譙☎ 2008年6月17日 (二) 02:39 (UTC)[回覆]
    日方是堅持釣權,不過有對撞船道歉--金肅 (留言) 2008年6月17日 (二) 07:32 (UTC)[回覆]
    各位,可不可以提供多一些日方對有關事件態度的來源,台灣我易找,日本卻難,甚至在日文維基找不到報導此事的文章。另見有說我寫得偏頗,請指出地方讓我改善。—Iflwlou [ M {  2008年6月17日 (二) 17:02 (UTC)[回覆]
    日文維基只是短短的記錄在ja:尖閣諸島領有権問題的年表中。→ 囉唆的阿佳 2008年6月17日 (二) 17:55 (UTC)[回覆]
    [1]這是個部落格,但收集了很多各方面資料跟評論。[2]這個的觀點比較親台,資料也有不少。→ 囉唆的阿佳 2008年6月17日 (二) 18:09 (UTC)[回覆]

    略觀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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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全案移送宜蘭地方法院檢察署,依法追訴了日本籍船長堤信行之刑事責任。(但日本方面認為,他們在他們自己的領海執行公務,故不可能來受審的,且台日之間並無相關的司法互助協定,因此也不可能強制拘提,因此本案純作秀大於實質意義,應該會變成永遠的懸案。)
    2. 馬英久似乎向日本示弱了。原訂於18日凌晨,台灣要派軍艦去巡釣魚台的,因馬英久於17日說要外交方式處理,所以軍艦全都龜縮回去了。
    3. 如果日後釣魚台海域再發生類似的事件,或是再有任何一位臺灣漁民因日本方面的驅離而喪生的話,恐怕馬英久的任期做不滿了。
    4. 再者,日方至今並未同意就釣魚台的漁權,與臺灣開啟相關的漁權協商,因此應該種下了日方還是認為他們可以繼續行駛驅離臺灣漁民的行為。
    5. 個人結論,主權不爭,漁權不保。

    -2008年6月18日 (三) 06:31 (UTC)

    是否可以查證大陸外交部第一時間對日提出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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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現在有很多說法是假如沒有大陸外交部的抗議台北方面這次就照舊息事寧人不會有後續的動作,那個船長估計還在日本人那裡押著呢,因此我認為大陸外交部抗議提出的時間點是個很重要的因素。 Airate (留言) 2008年6月23日 (一) 03:52 (UTC)[回覆]

    外部連結已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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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位維基人:

    我剛剛修改了聯合號海釣船事件中的2個外部連結,請大家仔細檢查我的編輯。如果您有疑問,或者需要讓機器人忽略某個連結甚至整個頁面,請訪問這個簡單的FAQ獲取更多信息。我進行了以下修改:

    有關機器人修正錯誤的詳情請參閱FAQ。

    祝編安。—InternetArchiveBot (報告軟體缺陷) 2018年8月9日 (四) 19:54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