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管理員布告板/其他不當行為
提報需要管理員關注的使用者不恰當行為 | ||
---|---|---|
|
存檔 |
---|
早於3(已處理)或7(未處理)日的討論將會由Hamish-bot存檔。 |
當前的不當行為
Ma3r
- Ma3r(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鎖 · 過濾器] · 全域帳號資訊)
- User:Ma3r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Special:Diff/85042200,在使用者頁面攻擊使用者:MilkyDefer,稱對方
看似中立旁觀者,實則睜眼說瞎話。
嚴重違反《維基百科:不要人身攻擊》。另外,請有些人不要跑出來說什麼不要翻舊帳,他至今仍然把這段話保留在使用者頁面,就說明他的人身攻擊行為處於持續狀態。 - 發現人:——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5年1月11日 (六) 07:09 (UTC)
- 另外,此人竟然將該章節命名為「對其它使用者的評價」,你當你是誰啊?多大的官?還評價別人,太把自己當回事了吧?--——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5年1月11日 (六) 07:20 (UTC)
- 我不在意別人對我怎麼看喔--MilkyDefer 2025年1月11日 (六) 07:39 (UTC)
- 您在意不在意是一回事,他人身攻擊不人身攻擊又是一回事。--——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5年1月11日 (六) 07:46 (UTC)
- @MilkyDefer:其實,我倒是很想聽您的解釋。但是您從來都不解釋,我也沒法強迫您。--Ma3r(鐵塔) 2025年1月11日 (六) 08:59 (UTC)
- 我很不能接受你對多個方針/指引/論述的理解,尤其是不惜打回退戰也要貫徹你的理解的行為。NPOV應當是給予衡平的報道而不是平等的報道,ENWIKISAID也不是萬能的擋箭牌。我記得當時大概是這個原因。我也沒有心情一年後再跟你爭論到底MH17空難條目要怎麼處置,但是我認為羅放的版本比你的版本好得多。--MilkyDefer 2025年1月11日 (六) 09:31 (UTC)
- @MilkyDefer: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理解,這很正常。但是我一直不明白的是:
- 您一上來就說:「(嘆氣)怎麼又是Ma3r……」看來是對我有意見啊,我問您,您也不說。
- 您指責我刪除大量內容,但實際上我只是做了回退。(換句話說,那裡面沒有任何一個版本可以稱為「我的版本」。)在您的「分析」之後的第一個回復也證實了這一點,而且這個人就是您召喚來的,按理說您不應該否認。但之後,您依然堅持您的說法。
- --Ma3r(鐵塔) 2025年1月12日 (日) 02:46 (UTC)
- @MilkyDefer: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理解,這很正常。但是我一直不明白的是:
- 我很不能接受你對多個方針/指引/論述的理解,尤其是不惜打回退戰也要貫徹你的理解的行為。NPOV應當是給予衡平的報道而不是平等的報道,ENWIKISAID也不是萬能的擋箭牌。我記得當時大概是這個原因。我也沒有心情一年後再跟你爭論到底MH17空難條目要怎麼處置,但是我認為羅放的版本比你的版本好得多。--MilkyDefer 2025年1月11日 (六) 09:31 (UTC)
- 不太確定所列情況是否吻合使用者空間不得放置的內容#與百科全書編輯無關的極具爭議性或攻擊性的內容相關描述,需待確認。--薏仁將🍀 2025年1月11日 (六) 07:57 (UTC)
- 不是,您能有話直說嗎?你在這來一句「不太確定」「需待確認」是幹什麼?你到底是覺得屬於WP:POLEMIC還是不屬於WP:POLEMIC?誰有心情在這陪你猜謎嗎?有意見就請你直說,沒意見就請你閉嘴。--——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5年1月11日 (六) 08:06 (UTC)
- 您火氣別那麼大,因為您所提及的情況上方使用者MilkyDefer君他表示不介意的情形下,實在很難去單一評價他這一個評價內容是否有攻擊性又或者只是一種陳述?--薏仁將🍀 2025年1月11日 (六) 08:38 (UTC)
- 喔,原來您有意見啊,原來您認為「使用者MilkyDefer君他表示不介意的情形下,實在很難去單一評價」啊。那能麻煩您不要每次講些有的沒的可以嗎?有話咱們就直接說好嗎?元宵節還有1個月呢,沒心情在這裡陪你猜燈謎。--——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5年1月11日 (六) 12:23 (UTC)
- 至於你所謂「使用者MilkyDefer君他表示不介意的情形下,實在很難去單一評價」的觀點,試問,使用者A說:「你好。」使用者B說:「使用者A這句話在人身攻擊。」那麼,管理員要因為使用者B的這句話去把使用者A封鎖嗎?這顯然是極其荒謬和不可理喻的。人身攻擊是因為行為人本身的行為構成了人身攻擊,而不是因為受害者是否認定這一行為是人身攻擊才是人身攻擊。--——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5年1月12日 (日) 03:30 (UTC)
- 您火氣別那麼大,因為您所提及的情況上方使用者MilkyDefer君他表示不介意的情形下,實在很難去單一評價他這一個評價內容是否有攻擊性又或者只是一種陳述?--薏仁將🍀 2025年1月11日 (六) 08:38 (UTC)
- 不是,您能有話直說嗎?你在這來一句「不太確定」「需待確認」是幹什麼?你到底是覺得屬於WP:POLEMIC還是不屬於WP:POLEMIC?誰有心情在這陪你猜謎嗎?有意見就請你直說,沒意見就請你閉嘴。--——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5年1月11日 (六) 08:06 (UTC)
- 我不在意別人對我怎麼看喔--MilkyDefer 2025年1月11日 (六) 07:39 (UTC)
- 我是根據事實(在連結里)評價的,並非「人身攻擊」。建議您讀一讀您提到的方針,看看什麼是「人身攻擊」。我不但能評價他,我還能評價毛澤東呢。--Ma3r(鐵塔) 2025年1月11日 (六) 08:53 (UTC)
- 好,你就保持這樣,千萬不要承認這是人身攻擊。--——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5年1月11日 (六) 08:56 (UTC)
- @自由雨日-千村狐兔(留言) 2025年1月12日 (日) 01:21 (UTC)
- 我也不是很確定這是不是「人身攻擊」。我在商務印書館的《新華慣用語詞典》查到,「睜眼說瞎話」指的是「
明知不是那麼回事,卻信口胡說
」。這是對一個人行為的評價,是否為人身攻擊我並不好說;但如果該行為描述的並非事實,則可能違反「假定善意」乃至構成誹謗。我認為移除可能更好。 ——自由雨日🌧️❄️ 2025年1月12日 (日) 01:38 (UTC) - 已籲知對方修正,當事者似乎已經更正爭議性用詞,請見:此變更。--薏仁將🍀 2025年1月12日 (日) 03:10 (UTC)
- 我也不是很確定這是不是「人身攻擊」。我在商務印書館的《新華慣用語詞典》查到,「睜眼說瞎話」指的是「
- 另外,此人竟然將該章節命名為「對其它使用者的評價」,你當你是誰啊?多大的官?還評價別人,太把自己當回事了吧?--——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5年1月11日 (六) 07:20 (UTC)
Ma3r
- Ma3r(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鎖 · 過濾器] · 全域帳號資訊)
- 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5/01/09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既然那個舊的提報已經被關閉,我就開個新題報吧。
在之前封鎖後繼續在該討論中發表不當的言論,以擾亂討論:
@阿南之人:「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4/12/29#Template:卡羅維發利景點中大部分模板已經刪除,所以這些也理應刪除。」這不合邏輯啊——不能說以前做錯了,以後就也得做錯,對不對?--Ma3r(鐵塔)
@Ma3r 難道你是說管理員以前做錯了?請勿隨便指控管理員。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只要大家同意刪,管理員去刪,那麼他做得就沒有問題。他並不需要去關心該不該刪,對不?邏輯要搞清楚。--Ma3r(鐵塔)
我個人建議禁制此使用者參與存廢討論一段時間。
- 發現人: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5年1月11日 (六) 06:18 (UTC)
- 我說您講話不合邏輯,您說我指控管理員,然後還來提報我……
- 有理就講理,沒理就用其它手段來打擊異見者麼?真是……--Ma3r(鐵塔) 2025年1月11日 (六) 06:42 (UTC)
- 但我也見不到你說話有所謂的「邏輯」。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5年1月11日 (六) 08:13 (UTC)
- 如果是刪除頁面的話其餘使用者是可以不服管理員的判斷並前往條目存廢覆核請求覆核,所以Ma3r如果不服可以去條目存廢覆核申請。--日期20220626(留言) 2025年1月11日 (六) 12:42 (UTC)
- 好,謝謝!--Ma3r(鐵塔) 2025年1月12日 (日) 02:51 (UTC)
- 如果是刪除頁面的話其餘使用者是可以不服管理員的判斷並前往條目存廢覆核請求覆核,所以Ma3r如果不服可以去條目存廢覆核申請。--日期20220626(留言) 2025年1月11日 (六) 12:42 (UTC)
- 但我也見不到你說話有所謂的「邏輯」。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5年1月11日 (六) 08:13 (UTC)
- (+)支持,此人多次胡攪蠻纏、裝傻充愣,應予封鎖。--——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5年1月11日 (六) 06:56 (UTC)
- 附知@SCP-2000 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5年1月12日 (日) 03:15 (UTC)
ABCDEAN
- ABCDEAN(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鎖 · 過濾器] · 全域帳號資訊)
- 燕姓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續WP:當前的破壞/存檔/2025年1月#ABCDEAN。VIP未處理並存檔後,仍然繼續長期以來的違反WP:NOTBROKEN的行為,在可用
[[BBB]]
的情況下使用[[AAA|BBB]]
方式來內部連結(包括大量A、B僅有簡繁差異的情況),除VIP中列出的差異連結外還如新的special:diff/85632049等。見討論頁溝通,一開始在明確指出差異連結的情況下仍完全否認這類編輯行為;後又聲稱是「維基自己的問題」、「栽贓在他頭上」。儘管編輯器可能確實功能不完善而容易在疏忽中無意造成這種情況,但顯然不是不可避免的bug。我不認為可以以任何理由在多次溝通後,仍允許這樣的編輯行為,因為這會使NOTBROKEN的規定事實上無效化。 - 發現人:自由雨日🌧️❄️ 2025年1月10日 (五) 19:10 (UTC)
- (~)補充根據此人回復自由雨日君的對話,可以排除iOS維基百科APP編輯導致管道問題的可能,也就是說此君是有意為之。見此對話。--花開夜(留言) 2025年1月10日 (五) 22:40 (UTC)
- 這不是ios app的bug,應該可以算搜尋建議的bug?
- 搜尋建議會將重新導向後的頁面放在最上方,如果採用先寫文字,然後選取文字透過編輯器上方工具欄的連結功能(視覺化編輯器、原始碼編輯器、行動網頁和app應該都有)加入內連,不注意就會出現管道連結。--Miyakoo(留言) 2025年1月11日 (六) 05:51 (UTC)
- 確實如此,我在用原始碼編輯時也一直會出現這個問題。然而這反而進一步說明,這是所有人都會出現的問題,而更印證我上面說的,「不認為可以以任何理由在多次溝通後,仍允許這樣的編輯行為,因為這會使NOTBROKEN的規定事實上無效化。」--自由雨日🌧️❄️ 2025年1月11日 (六) 06:13 (UTC)
- 原始碼編輯器還好,視覺化編輯器的管道連結不太明顯,比較難注意到,如果不先修正搜尋建議的問題,可能比較難以制止。
- 而且應該特別說明下WP:NOTBROKE適不適用新建連結,現在的版本在理解上有些分歧。--Miyakoo(留言) 2025年1月11日 (六) 07:13 (UTC)
- 不認為「難以制止」。因為視覺化編輯器再選擇搜尋建議時可以直接選擇重新導向而不是目標條目;同時,可以輕易切換成原始碼編輯器,也可以檢視差異連結。至於NOTBROKEN條文的問題,我只能說,就算強行解讀成「不適用新建連結」,這樣的原始碼顯然仍然是必須由他人修正的。我相信任何必須由他人糾正的編輯(且屢勸無效)都可以直接歸類為不當編輯,而不必定要適用某一(這裡即NOTBROKEN)條文。--自由雨日🌧️❄️ 2025年1月11日 (六) 07:19 (UTC)
- 確實如此,我在用原始碼編輯時也一直會出現這個問題。然而這反而進一步說明,這是所有人都會出現的問題,而更印證我上面說的,「不認為可以以任何理由在多次溝通後,仍允許這樣的編輯行為,因為這會使NOTBROKEN的規定事實上無效化。」--自由雨日🌧️❄️ 2025年1月11日 (六) 06:13 (UTC)
- 似乎這筆編輯是新增內容,而NOTBROKEN似乎祗禁止把[[BBB]]的導向改為[[AAA|BBB]]?--千村狐兔(留言) 2025年1月10日 (五) 23:24 (UTC)
- 我不這麼認為。「
僅為了避開重新導向而建立管道連結除了浪費時間,也可能有害。就例如……
」只是「就例如……」後面舉了「改」的例子而已。條文顯然表示新增內容時也不應該使用管道連結,因為這種新增的(管道連結)表達方式顯然也是必須需要其他人去修正的編輯。可以認為新增內容時這麼使用沒有刻意改那樣不當,但仍是一種不當行為。--自由雨日🌧️❄️ 2025年1月11日 (六) 03:29 (UTC)
- 我不這麼認為。「
- (~)補充:仍然持續(special:diff/85638232、special:diff/85643613),同時有違反MOS:中國的問題。 ——自由雨日🌧️❄️ 2025年1月11日 (六) 12:44 (UTC)
- @Allervous:--自由雨日🌧️❄️ 2025年1月11日 (六) 12:45 (UTC)
- 有必要短期禁止他編輯主命名空間,如Raymon090。--Allervous迷い星のように叫ぼう 2025年1月12日 (日) 05:39 (UTC)
- (~)補充:special:diff/85645888。 ——自由雨日🌧️❄️ 2025年1月11日 (六) 22:30 (UTC)
- (~)補充根據此人回復自由雨日君的對話,可以排除iOS維基百科APP編輯導致管道問題的可能,也就是說此君是有意為之。見此對話。--花開夜(留言) 2025年1月10日 (五) 22:40 (UTC)
Jackyming
- Jackyming(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鎖 · 過濾器] · 全域帳號資訊)
- User talk:Jackyming(編輯 | 主頁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再度違反WP:討論頁指引,遊戲維基規則,將他人已回復的整段內容「匯入」很久以前的留言,並刪除他人的回覆(special:diff/85629885)。此前已就此提報數次(如WP:管理員布告板/其他不當行為/存檔/2024年11月#Jackyming_5),且該行為屬在各種討論頁在長期行為(遠不止使用者討論頁)。
- 發現人:自由雨日🌧️❄️ 2025年1月10日 (五) 17:11 (UTC)
- 綜合相關情況,本人意見為應對其進行討論頁禁制。--Talimu0518(留言) 2025年1月10日 (五) 17:18 (UTC)
- 修正:求刑變更為封鎖使用者討論頁編輯權。--Talimu0518(留言) 2025年1月10日 (五) 17:23 (UTC)
- (+)支持以濫用封鎖申訴為由,剝奪Jackyming的討論頁編輯權。--維基病夫❤️邊緣人小組·簽到·🕯Jimmy Carter 1924~2024 2025年1月10日 (五) 17:37 (UTC)
- (~)補充:繼續在編輯摘要扭曲、誹謗他人行為:「
請不要修改他人申訴內容
」。在討論頁遊戲維基規則。 ——自由雨日🌧️❄️ 2025年1月10日 (五) 17:39 (UTC) - (+)支持:被封鎖者似乎搞不清楚眼前該專注事項為何,且有意圖將不適當行為予以合理化,見:User talk:Jackyming#解釋ANM提報內容,並且已預告明天將會再嘗試不適當的移動、合併留言如在前述使用者討論內容提及:「內容格式和短連結我明天修正,我現在無法操作」,顯然地,這已經有濫用申訴渠道的行為,建議管理員請綜合本提報及相關事證審酌是否進一步限制該使用者討論頁面的編輯權限,謝謝。--薏仁將🍀 2025年1月11日 (六) 00:44 (UTC)
- 綜合相關情況,本人意見為應對其進行討論頁禁制。--Talimu0518(留言) 2025年1月10日 (五) 17:18 (UTC)
- 處理:已拒絕申訴;使用者可能是急於解封而作出相關行為——此前管理員有相關見解:
個人可以理解被他人留言時,或許會有難以抑制的緊張、憤怒情緒,以致判斷、言語失當
,總體是對維基百科編輯意識較薄弱。在這個個案不認為他是故意濫用討論頁申訴。-千村狐兔(留言) 2025年1月11日 (六) 01:44 (UTC)
Jackyming
- Jackyming(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鎖 · 過濾器] · 全域帳號資訊)
- 屢次三番濫用自己使用者頁面進行重複申訴,被提醒拒絕後依舊不改,提請禁制其編輯自己討論頁。
- 發現人:Talimu0518(留言) 2025年1月10日 (五) 13:19 (UTC)
- 見(special:diff/85629885、special:diff/85540751、special:diff/85619849、special:diff/85067359、special:diff/85308179、special:diff/85629614、),被提報人在無限期被封鎖且由管理員明確表示「六個月後如表現尚好可考慮解封」之前提下依舊不改持續濫用社群申訴渠道,造成社群相關使用者困擾且浪費申訴資源,提議對其採取有關編輯自己討論頁之禁制。--Talimu0518(留言) 2025年1月10日 (五) 13:26 (UTC)
- 修正:提議一點變更為封鎖使用者討論頁編輯權。--Talimu0518(留言) 2025年1月10日 (五) 17:23 (UTC)
- 見(special:diff/85629885、special:diff/85540751、special:diff/85619849、special:diff/85067359、special:diff/85308179、special:diff/85629614、),被提報人在無限期被封鎖且由管理員明確表示「六個月後如表現尚好可考慮解封」之前提下依舊不改持續濫用社群申訴渠道,造成社群相關使用者困擾且浪費申訴資源,提議對其採取有關編輯自己討論頁之禁制。--Talimu0518(留言) 2025年1月10日 (五) 13:26 (UTC)
Ma3r
- Ma3r(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鎖 · 過濾器] · 全域帳號資訊)
- Talk:齊雲塔(編輯 | 主頁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繼2024年12月29日提報後,被提報人在封鎖期內持續進行「譏諷他人或誘使他人作出不文明行為」式發言:
為啥要加個墓葬的分類呢?
(Special:PermaLink/85619662)齊雲塔下面並沒有墓葬吧?
(Special:PermaLink/85619662)這話有啥根據嗎?
(Special:Diff/85619818)不應該「誰主張,誰舉證」麼?
(Special:Diff/85619818)- 知會上次實施封鎖的管理員@User:SCP-2000和相關使用者@User:Sanmosa。
- 發現人:——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5年1月9日 (四) 15:16 (UTC)
- @红渡厨你確定這些話是「譏諷他人或誘使他人作出不文明行為」式發言?Aqurs1(留言)三玖天下第一 2025年1月9日 (四) 15:20 (UTC)
- 有些事吧,你得結合之前發生的事來看。--——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5年1月9日 (四) 15:26 (UTC)
- 似無不當之處。--自由雨日🌧️❄️ 2025年1月9日 (四) 16:35 (UTC)
- 似乎看不太出有所謂譏諷(如:嘲笑、揶揄、影射),被提報者看來僅是合理提出他的疑問。若有尚請提報者說明何以如此認定,謝謝。--薏仁將🍀 2025年1月10日 (五) 03:16 (UTC)
- 就很單純的詢問分類問題。 --窩法乙烷 兒法夢碎 2025年1月10日 (五) 03:53 (UTC)
- 不僅如此,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5/01/09#Template:巴黎名勝:
@阿南之人:「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4/12/29#Template:卡羅維發利景點中大部分模板已經刪除,所以這些也理應刪除。」這不合邏輯啊——不能說以前做錯了,以後就也得做錯,對不對?--Ma3r(鐵塔)
@Ma3r 難道你是說管理員以前做錯了?請勿隨便指控管理員。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只要大家同意刪,管理員去刪,那麼他做得就沒有問題。他並不需要去關心該不該刪,對不?邏輯要搞清楚。--Ma3r(鐵塔)- 他還在繼續滿口歪理地擾亂討論。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5年1月10日 (五) 09:18 (UTC)
- 但,僅就此一則提報而論,提報使用者所提供的涉事討論及其指控的問題與內容,目前來看,仍屬正常合理的提問範圍之內,而至於您額外提供的存廢討論涉及的問題,我只能說或許有其爭議性存在。--薏仁將🍀 2025年1月10日 (五) 10:10 (UTC)
- 這似乎和目前提報是完全獨立的兩件事,若要提報應另開提案?--自由雨日🌧️❄️ 2025年1月10日 (五) 10:22 (UTC)
- @红渡厨你確定這些話是「譏諷他人或誘使他人作出不文明行為」式發言?Aqurs1(留言)三玖天下第一 2025年1月9日 (四) 15:20 (UTC)
- 處理:未完成,僅就提報未見不當行為;另見使用者自述-千村狐兔(留言) 2025年1月10日 (五) 14:05 (UTC)
Zhenqinli
- Zhenqinli(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鎖 · 過濾器] · 全域帳號資訊)
- 被提報人存在長期擾亂行為:
- 1、被提報人長期在《Wikipedia:管理員布告板/其他不當行為》頁面惡意滋擾本人,專挑與本人有關的討論留言,對於此種行為,被提報人曾自辯是「
純屬偶然
」(Special:Diff/84474791),然而,被提報人曾經在本頁面第1次、第2次、第3次、第4次、第5次、第6次、第7次、第8次、第9次、第10次、第11次、第12次、第13次、第14次、第15次、第16次、第17次、第18次純屬偶然地精準找到與我有關的留言進行回復。2025年1月5日 (日) 23:09(UTC+8),Special:Diff/85570470,再一次「純屬偶然」地找到與我有關的留言進行回復。此種行為,已經嚴重違反了《維基百科:騷擾》,該方針亦指出:各種形式的騷擾如未加以裁製,可能會造成百科全書的瓦解。
我不需要任何互動禁制,我要求管理員對這種顯然不會停止自身嚴重擾亂行為的擾亂分子,堅決予以封鎖。 - 2、被提報人長期為了闡釋觀點而擾亂維基百科。被提報人曾經在互助客棧釋出的《過度訴諸WP:管理員布告板/其他不當行為及永久封鎖?》討論,2024年10月24日已被機器人存檔。該討論顯未得出支持被提報人觀點的共識,然而,被提報人卻在2024年11月18日、2025年1月5日,反覆提及這一不被支持的主張,已然是在為了闡釋觀點而擾亂維基百科,因此,請求按照擾亂的標準對此人予以封鎖。
- 發現人:——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5年1月6日 (一) 10:17 (UTC)
- (?)疑問互動禁制可否? -Lemonaka 2025年1月6日 (一) 10:25 (UTC)
- 我認為互動禁制這種處理是治標不治本的,因此我拒絕這種處理。--——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5年1月6日 (一) 10:35 (UTC)
- 再說了,他這種無聊的把戲不至於讓我覺得
不愉快,削弱、嚇阻、或使編者完全喪失編輯意願
。並未達到互動禁制的標準。但是啊,一碼歸一碼,我的感覺歸我的感覺,這並不能代表他的騷擾行為就是不成立的。--——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5年1月6日 (一) 10:42 (UTC)- 哎,好吧。我不再參與此事。 -Lemonaka 2025年1月6日 (一) 13:54 (UTC)
- 1月5日的留言回復的好像是Sanmosa?--自由雨日🌧️❄️ 2025年1月6日 (一) 10:28 (UTC)
- 但1月5日的留言明顯與我有關,屬於我涉及相關情況的提報案件。--——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5年1月6日 (一) 10:31 (UTC)
- 當然,如果他單純只是回復Sanmosa,我也不至於提報他,但有鑑於此人前科,對Sanmosa的回覆顯然包括了對於本人的惡意滋擾。--——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5年1月6日 (一) 10:39 (UTC)
- 我認為這個結論有待商榷。之前某幾次評論確實是針對您(比如在你提報Jason時說「
建議翻頁
」等),但這次似乎並沒有證據說明他是對您「惡意滋擾」,也很可能只是由於其認為「模板無固定收錄標準也不應提刪」(這很明顯是他本人的觀點,而非「故意和您唱反調」),而Ma3r恰好和此事有關而已。--自由雨日🌧️❄️ 2025年1月6日 (一) 14:37 (UTC)- 我同意閣下這一判斷,對該部分的提報 撤回請求。--——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5年1月7日 (二) 05:53 (UTC)
- 我認為這個結論有待商榷。之前某幾次評論確實是針對您(比如在你提報Jason時說「
- 對於第2點,我也認為未達擾亂的程度。通常來說,「擾亂」是指在方針指引等提案中反覆反對(尤其是反對所用的理據早已被回應過)、在編輯爭議的討論頁中反覆阻撓共識形成,或是在客棧等處反覆提出新的議題。但被提報使用者是在某一提報下做出個人評論,這並不會阻礙共識的形成(在方針指引修訂或是條目討論頁傾向性反對,會使共識無法達成;但他的評論並不會有任何類似的效果)。雖然有「多次提及」,但通常,若提出方式必須其他人反對才能「解決」,才會視為擾亂(例如提出方針提案就是必須其他人反對,否則是會被單方面公示通過的);而他的評論,不回應也不會有任何「後果」。因此,對目前的行為來說不認為屬擾亂。--自由雨日🌧️❄️ 2025年1月6日 (一) 16:26 (UTC)
- 關於第2點,我想還是等管理員來認定吧。--——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5年1月7日 (二) 05:54 (UTC)
- (?)疑問互動禁制可否? -Lemonaka 2025年1月6日 (一) 10:25 (UTC)
Patrickov
- Patrickov(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鎖 · 過濾器] · 全域帳號資訊)
- Special:Diff/85536733,對他人正當行為指手畫腳、頤指氣使,惡意揣測他人動機,絲毫不懂得尊重他人,缺乏最基本的禮貌。長期在維基百科各種討論區傳播其極其扭曲的價值觀念,本案是繼2024年8月26日提報、2024年9月24日提報、2024年10月5日提報、2024年11月29日提報後再犯。應將這種人永久逐出維基百科。
- 發現人:——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5年1月6日 (一) 10:17 (UTC)
- (+)支持:我在上一提報中已經指出被提報使用者的問題,而他似乎見管理員沒有處理,並未反省檢討自己的行為。除紅渡廚所說的內容之外,被提報使用者前幾天又再一次在完全不讀討論、不就事論事的情況下,莫名其妙對我進行評論(見此)。我在上一提報中還並不認為需要做出特別處理(僅希望管理員提醒),但被提報使用者似乎行為並未收斂而是變本加厲,那麼我就只能支持封鎖了。--自由雨日🌧️❄️ 2025年1月6日 (一) 10:23 (UTC)
- 請閣下冷靜,(+)支持在你們兩位之間實施互動禁制。--Mykola(留言) 2025年1月6日 (一) 14:32 (UTC)
- 我(-)反對互動禁制。我認為Patrickov存在長期行為不當。你不能因為紅渡廚單方面有人身攻擊的行為就認定這只是個人衝突。--自由雨日🌧️❄️ 2025年1月6日 (一) 14:34 (UTC)
- 吵架不是很常有的事嗎?有些維基人曲解文明方針,說不要有失禮的行為。然而文明的本質是尊重而不是不罵人。大家都不是小孩子,每個人都有能力罵人不帶髒字,更有能力指桑罵槐,含沙射影,詭辯曲解,大言炎炎。事實上很多維基人也就是這麼做的。
- 把吵架當成病來治,卻不想著怎麼解決不尊重人的問題,你維會好嗎?不會。豬圈而已。--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25年1月6日 (一) 15:40 (UTC)
- 關於這次提報的內容,我認為勸紅渡廚注意表達方式和內容,是合理的。我也認為紅渡廚在處理問題上顯然不成熟。然而我確實認為Patrickov的表面看起來友善的意見其實是具有冒犯性的,因為它不基於事實,卻基於ABF,是不文明的。具體而言:
- 論對方跟自己有何仇怨,有人被封鎖本身就不應該是值得高興的事情。您這種反應實在容易令人懷疑,您平時提報別人,究竟是為了維持維基百科社群的秩序,還是為了自己爽?
- 首先,為什麼高興是因為仇恨別人,而不是因為覺得正確的事情被做了呢?為什麼就不能是因為做了對維基百科有利的事而爽呢?我在別處也論述過,大家都是志願者,所為便是願為,而不是應為。沒人是靠道理活著的,人需要做自己高興的事情,否則會出問題。大家來做志願者,就應該在各種志願工作中選擇自己更喜歡的,而不是更滿足虛榮心的。那麼,為什麼看到一個人被封鎖而高興這件事情就不是因為這件事對維基百科有利而高興呢?這裡就是ABF了。我不願意在這裡說誹謗,但顯然這句發言就是在貶損人格。腦筋正常的人都會被冒犯到。
- 本人相信之前的管理員不做事有他們的理由、SCP君迅速處理亦必有其理由。如果您問本人的看法,本人就是認為,其他管理員可能不認同您的主張,而SCP君相對比較認同您的主張而已。
- 這段本身我覺得沒有什麼不對,事實就是如此。然而
- 您也是常常被提報的,本人甚至認為有些提報並非毫無根據。假如有一天,有一個強勢的管理員認同提報您的人的主張,那又將如何?自重一下吧!
- 這一段就顯然是以己度人了。Patrickov顯然比紅渡廚更加關注人際關係和人與人之間的仇恨以及「強勢」與否。維基百科社群里每個人都不同,人與人也有判斷的差異,更有親疏遠近的差別,然而訴諸這種東西,而不相信維基百科管理員應當是專業的,就很……歪門邪道了。這段我覺得倒不是像上面那樣在貶損別人人格,卻是在免費當爹,拿自己的人生哲學要別人學習了。如果這不會冒犯人,什麽會呢?
- 論對方跟自己有何仇怨,有人被封鎖本身就不應該是值得高興的事情。您這種反應實在容易令人懷疑,您平時提報別人,究竟是為了維持維基百科社群的秩序,還是為了自己爽?
- 你維好多人不通人性,竟然覺得只要說髒話就會冒犯人,只要不說髒話怎麼耍流氓都不會冒犯人。我也只能說真是糟糕。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25年1月7日 (二) 03:12 (UTC)
- 另:Patrickov是不會反省的。因此我建議還是對他進行WP空間的編輯禁制比較好。如果你問我為什麼不會反省,我只能說人性有那麼難理解嗎?--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25年1月7日 (二) 03:13 (UTC)
- ( π )題外話:
紅渡廚在處理問題上顯然不成熟
,這話說的我特別同意,其實紅渡廚只有3歲--——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5年1月7日 (二) 06:02 (UTC)🤔1
- 見WP:文明 同時也請大家關注維基百科ac群的發言記錄--DaqibaoQi(留言) 2025年1月7日 (二) 04:04 (UTC)
- 我認為Patrickov已經長期違反WP:文明。至少應予以WP、WT空間不限期封鎖。--自由雨日🌧️❄️ 2025年1月7日 (二) 04:07 (UTC)
- 但是你看維基ac群的發言記錄 UUM也有違反WP:文明的情況 所以我建議雙方都採取禁制措施--DaqibaoQi(留言) 2025年1月7日 (二) 04:14 (UTC)
- 這裡只處理站內Patrickov的問題,而不處理UUM站外的行為,如您認為需要對UUM站外的行為進行處理,應另行提案。(以及我反對「
雙方都採取禁制措施
」的做法。我還是同意,中維對文明方針的理解存在問題。)--自由雨日🌧️❄️ 2025年1月7日 (二) 04:20 (UTC)但UUM把站外的事情也帶入站內了啊--DaqibaoQi(留言) 2025年1月7日 (二) 04:27 (UTC)UUM把站外的事情也帶入站內了
[來源請求]--自由雨日🌧️❄️ 2025年1月7日 (二) 04:29 (UTC)- 不好意思 由於頁面被半保護 請管理撤回發言--DaqibaoQi(留言) 2025年1月7日 (二) 04:30 (UTC)
- 什麼意思……半保護只限制非自動確認使用者編輯,而且您既然能編輯,就顯然也能撤回啊……(若要撤回留言,可加刪除線
<s></s>
) ——自由雨日🌧️❄️ 2025年1月7日 (二) 04:33 (UTC)
- 什麼意思……半保護只限制非自動確認使用者編輯,而且您既然能編輯,就顯然也能撤回啊……(若要撤回留言,可加刪除線
- 不好意思 由於頁面被半保護 請管理撤回發言--DaqibaoQi(留言) 2025年1月7日 (二) 04:30 (UTC)
- (請您謹慎誹謗。)您收回了上述指控很好,不然我就真的得要求您說明我到底把什麼站外的事情帶到站內了了。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25年1月7日 (二) 04:49 (UTC)
- 少說胡話 -Lemonaka 2025年1月7日 (二) 08:00 (UTC)
- 留言已經撤回 根據此事 我認為P君應該被封鎖數日 以反思自己指手畫腳的言行 且永久禁制其在UUM討論頁的編輯權限 我收回對UUM的指控--DaqibaoQi(留言) 2025年1月7日 (二) 04:44 (UTC)
- 這裡只處理站內Patrickov的問題,而不處理UUM站外的行為,如您認為需要對UUM站外的行為進行處理,應另行提案。(以及我反對「
- 但是你看維基ac群的發言記錄 UUM也有違反WP:文明的情況 所以我建議雙方都採取禁制措施--DaqibaoQi(留言) 2025年1月7日 (二) 04:14 (UTC)
- 我認為Patrickov已經長期違反WP:文明。至少應予以WP、WT空間不限期封鎖。--自由雨日🌧️❄️ 2025年1月7日 (二) 04:07 (UTC)
- (+)支持,被提報人有明顯的為了闡釋觀點而擾亂維基百科、誘使他人做出不文明行為的情況,舉個例子,在FLR中對解決實際問題毫不關心,指責他人「只知掛板卻不願修改」;還有一次討論說了一句看到自由雨日的言論讓他想起了專制國家限制言論自由之類的話,實在是令人汗顏。包括底下在紅渡廚評論後面突然冒出來站在道德高地指責他怎麼怎麼樣,我認為這是很明顯的誘使他人不文明。
- 維基百科尊重任何人的善意建設,但善意也分主觀和客觀,只可惜這樣的使用者的所謂「高尚」至少在客觀上對維基百科有害而無益,所以我支持是次提報,希望禁制其WP命名空間權限。--—FradonStar🖋️ 2025年1月7日 (二) 14:39 (UTC)
- 其實他那句「
專制國家限制言論自由
」之類的話對我的不尊重程度已經是最小了(甚至我當時沒覺得不尊重,只是對這個類比有點無語而已)。他在各種討論中完全不看前後文,直接對我進行完全不適當的評論,對我來說的冒犯、不文明程度要遠比那句話大得多。--自由雨日🌧️❄️ 2025年1月7日 (二) 14:55 (UTC)- 我只是就我看到的和經歷過的情況做一個補充說明,只能說UUM的那句
只要說髒話就會冒犯人,只要不說髒話怎麼耍流氓都不會冒犯人
實在是太符合本站情況了。--—FradonStar🖋️ 2025年1月7日 (二) 15:25 (UTC)- 我知道,我這句並沒有任何說您「
說得不夠全面
」的含義()只是想再加強一下我提報的論據。後一句完全贊成。我對一般的罵人本身其實並不太在意——只要罵得有理據——但對擾亂討論非常介意。所以雖然我不贊同紅渡廚的很多說話做事方式,但一般來說都不會到我無法接受的閾值(當然我完全尊重其他人對其「不文明」的評價,也希望紅渡廚再「溫柔」一點);而Patrickov雖然向來表面上很文明禮貌,言行卻早已超出我忍耐的範疇。他們二人的衝突上我絕對認為Patrickov的問題大得多。--自由雨日🌧️❄️ 2025年1月7日 (二) 15:38 (UTC)- 想當初,在紅渡廚第一次提報Patrickov前,我曾在紅渡廚討論頁力勸紅渡廚不要提報,因為我不否認Patrickov的善意(甚至現在某種意義上也並不否認);同時我也在Patrickov討論頁留言表示Patrickov的言行也不好。彼時我還不認為兩人有什麼根本矛盾,但後來,Patrickov大概是看自己被提報十幾次都安然無恙,便堅持不改自己的作風,目中無人、好為人師,以致到今天這個局面。我本人也感到很痛心,但沒有辦法。--自由雨日🌧️❄️ 2025年1月7日 (二) 19:15 (UTC)
- 只能這樣子說吧…不要拿自己的道德觀點要求站內使用者也要遵循,這似乎不太適當,不論是否有意,聽的人可能會覺得一種被冒犯的感覺,對於某人評價,您大可自己放心底即可,一旦以文字說出來,那就極有可能令對方不悅,講句直白不好聽的,訴諸道德渡人這就有點「雞婆」了…--薏仁將🍀 2025年1月8日 (三) 01:14 (UTC)
- 我知道,我這句並沒有任何說您「
- 我只是就我看到的和經歷過的情況做一個補充說明,只能說UUM的那句
- 其實他那句「
- Patrickov到底幹了什麼,上面幾位都已經說得很明了了。正如之前和人打趣說:Patrickov像古代村莊裡專事調解的鄉紳一般,在維基社群當「賽博鄉紳」。在古代能當從事調解的鄉紳,多半是已經積累了一定物事判斷的口碑。但Patrickov半年以來幹了什麼呢?那就是——不管這個事情他知道多少,他都想說兩句。
- 但是吧,若是他說的話對討論有益,想必也不會招致相當一部分人的反感。正是他的發言完全是出於其自己自身的道德觀念並試圖要求別人——這顯然連鄉紳的「調解」都算不上——看到的人就會覺得他不是來解決問題,而是來宣傳觀點。更何況不論是AC群還是在維基,已經看到他幾次參與討論抓不住重點,
論對方跟自己有何仇怨,有人被封鎖本身就不應該是值得高興的事情
就是一個例子。我不想把這種情況訴諸所謂「自私、自大」的個人態度,正如之前我與U:航站區的衝突一樣,我應該假定善意——當然我也相信Patrickov本意不壞——即Patrickov缺乏物事判斷、言語理解、是非辨識等一系列參與討論的能力。因此非常建議採用強制手段讓Patrickov專心注重於條目編寫領域,在站務方面他確實沒有積攢起當「賽博鄉紳」應有的口碑,當然維基社群在有各種裁定組織的情況下,也並不需要一個「賽博鄉紳」。-- 西行寺海苔子 ハナノモトニテ 2025年1月8日 (三) 02:05 (UTC)- 賽博鄉紳倒是其次,還是有相當一部分維基人是折中調和的(我覺得我自己也算是),我覺得還是uum下面的那句話更適合這個情形——「
相信人際關係會勝過維基人的專業性,就未免過於犬儒了
」。所以我一直很反感某些人以言論自由的名義在站內大肆宣揚自己的擾亂性言論,對維基百科有百害而無一利。--—FradonStar🖋️ 2025年1月9日 (四) 00:25 (UTC)- 兩位的觀點滿不錯的,比如「以言論自由的名義在站內大肆宣揚自己的擾亂性言論,對維基百科有百害而無一利。」。--~~Sid~~ 2025年1月9日 (四) 09:55 (UTC)
- 到底想要解決什麼問題很重要。共識的產生也只能基於具體問題。--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25年1月10日 (五) 02:08 (UTC)
- 兩位的觀點滿不錯的,比如「以言論自由的名義在站內大肆宣揚自己的擾亂性言論,對維基百科有百害而無一利。」。--~~Sid~~ 2025年1月9日 (四) 09:55 (UTC)
- 賽博鄉紳倒是其次,還是有相當一部分維基人是折中調和的(我覺得我自己也算是),我覺得還是uum下面的那句話更適合這個情形——「
Kalin8111
- Kalin8111(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鎖 · 過濾器] · 全域帳號資訊)
- Wikipedia:新條目推薦/候選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自上次被提報後,再度在DYKC擾亂評選,使用明顯不成立的理由投反對票(special:diff/85502695)。
- 發現人: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31日 (二) 10:01 (UTC)
- @WiiUf、MykolaHK、Sanmosa: ——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31日 (二) 10:02 (UTC)
- 檢視了過去的提報,本人認為此提報完全合理。應封鎖其對WP:DYKC的編輯。--WiiUf🐉 2024年12月31日 (二) 10:09 (UTC)
- 我自己作為對關注度指引非常瞭解的人,我能看出這種言論是曲解關注度指引的意義的一種。這裏我引用一下WP:關注度首自然段裏的一句:「需注意的是,維基百科中,某一主題的關注度並不一定依賴於該主題的知名度、重要性或流行度——儘管它們通常會有助於我們判斷」,Kalin顯然混淆了「關注度」與「知名度」的概念。他已經不是新手了,我不認為社羣可以合理假定他不清楚關注度指引的內容。Sanmosa 蘭絮 2024年12月31日 (二) 10:11 (UTC)
- (+)支持實行剝奪DYK的編輯權(或許可以討論下可否讓GA和FA的相關權限可否也一併剝奪?)--薀川|公路 2024年12月31日 (二) 10:20 (UTC)
- (+)支持一併剝奪G/FA候選頁編輯權--Mykola(留言) 2024年12月31日 (二) 13:36 (UTC)
- (+)支持實行剝奪DYK的編輯權(或許可以討論下可否讓GA和FA的相關權限可否也一併剝奪?)--薀川|公路 2024年12月31日 (二) 10:20 (UTC)
- (+)支持剝奪其DYKC的編輯權。--維基病夫❤️邊緣人小組·簽到·🕯Jimmy Carter 1924~2024 2024年12月31日 (二) 10:13 (UTC)
- 同上,(+)支持禁止此人編輯DYKC--Mykola(留言) 2024年12月31日 (二) 10:20 (UTC)
- 同上,(+)支持 Benho7599 三民主義好 2025年1月1日 (三) 03:28 (UTC)
- 同上,(+)支持禁止此人編輯DYKC--Mykola(留言) 2024年12月31日 (二) 10:20 (UTC)
- 上文所述反對DYK的理由荒謬,若是意見同某人而反對,猶能容忍,但有鑑於此,應該限制評選,直到熟悉社群方針為止。--Allervous迷い星のように叫ぼう 2024年12月31日 (二) 23:07 (UTC)
- (※)注意:管理員Cdip150在DYK試圖對關注度指引作迴異詮釋,如該解釋成立,這相當於使WP:關注度#通用關注度指引的規定事實上無效化。Sanmosa 蘭絮 2025年1月1日 (三) 01:42 (UTC)
- ping一下原提報人@自由雨日。Sanmosa 蘭絮 2025年1月1日 (三) 01:43 (UTC)
- 其實如果真的是沒關注度的話可以直接提刪了,他在這裏廢話也沒用...--Mykola(留言) 2025年1月1日 (三) 03:32 (UTC)
- Ohtashinichiro已經表示想提刪了。--日期20220626(留言) 2025年1月1日 (三) 03:35 (UTC)
- 這個條目我認為關注度也許夠,沒必要刪除,但問題是在DYK有人質疑條目不夠知名或關注度,就被人提報,這種提報行為真的值得鼓勵嗎?Cdip150、Ohtashinichiro、Irralpaca均發表了與Kalin8111類似的看法,所以那三個人也是行為不當?--日期20220626(留言) 2025年1月1日 (三) 03:22 (UTC)
- 我覺得或許這裏要分清楚的是提報者這裏針對的是被提報者一開始以純粹「關注度明顯不夠」的理由反對提名,而其他三位分別是用WP:NOTNEWS、NT:TEMP和WP:EFFECT等比較合適的理由去表示?--Mykola(留言) 2025年1月1日 (三) 03:53 (UTC)
- @日期20220626:同樣的邏輯我也可以說,這裡有數人都「支持」我的提報,他們的行為是否也不值得鼓勵?你可以對管理員的處理(如果處理了的話)表示異議,但我不認為我的提報行為——提出問題,尋求共識——有不妥之處。我也是全程了解了上次的提報內容之後選擇做的提報,而非「一看到有人質疑知名/關注度就提報」。--自由雨日🌧️❄️ 2025年1月1日 (三) 04:41 (UTC)
- 同樣不認同,只是我之前沒說,你幫我說了。既然一批人支持你的提報,又有一批人同意Kalin8111在DYK的觀點,說明Kalin8111此次發言,是否是不恰當的行為,基本上眾人就達不成什麼共識。就算以前他的發言有問題,不代表這次他的發言就是有問題的。--日期20220626(留言) 2025年1月1日 (三) 04:57 (UTC)
- 「同樣不認同」指的是不認同其他人對提報的支持?我不是很理解。「認為行為不當」是表達觀點,假如在「眾人無共識」的情況下管理員做出了處理,那麼你可以認為管理員沒有尊重共識,但我不認為發表任何一方觀點的人有任何不妥(包括提報人和其他支持的人)。至於我為何提及「前次發言」(前次提報),可參考WP:翻舊帳中的「什麼不是翻舊帳」。--自由雨日🌧️❄️ 2025年1月1日 (三) 05:03 (UTC)
- 問題就來了,在我看來,Kalin8111這次在DYK提了一個很正常不過的反對意見,未見其不妥之處,就有人根據其過往的行為將其提報至此。這就等同於一個人表達了一下自己的意見,而且這個意見都不算偏激,就被人舉報了。既然我不認同這類提報行為,那支持提報的,我當然也不會認可。--日期20220626(留言) 2025年1月1日 (三) 05:25 (UTC)
- 一方面,我並不認為這一反對意見是「很正常不過」的(否則不可能有數人支持);另一方面,我前面兩次留言都已解釋,並非單純「
一個人表達了一下自己的意見,而且這個意見都不算偏激,就被人檢舉了
」。--自由雨日🌧️❄️ 2025年1月1日 (三) 05:31 (UTC)- WiiUf是參選DYK被投反對票的條目作者、MykolaHK是此前舉報過這位的使用者,這2位支持提報很正常。其他幾位為何支持提報不清楚。Sanmosa似乎也是支持提報的?雖然他對關註度的解釋是對的,但這裡不是AFD。在我看來,既然Kalin8111這次的留言沒問題,那即使把以前的提報記錄翻出來,也不能證明他的這次發言就是有問題的。如果說Kalin8111這次是做錯了,而此前做過同樣的錯事而被人提報,那這樣翻出來還差不多。--日期20220626(留言) 2025年1月1日 (三) 05:50 (UTC)
- 我「翻」舊提報不是為了通過舊提報說明他本次發言有問題,而是呈現同類行為,也就是你說的「
如果說Kalin8111這次是做錯了,而此前做過同樣的錯事而被人提報
」,儘管是否「錯事」尚存爭議。--自由雨日🌧️❄️ 2025年1月1日 (三) 05:54 (UTC) - 另外「
既然Kalin8111這次的留言沒問題
」僅是您的個人觀點,尚非共識。--自由雨日🌧️❄️ 2025年1月1日 (三) 05:54 (UTC)
- 我「翻」舊提報不是為了通過舊提報說明他本次發言有問題,而是呈現同類行為,也就是你說的「
- WiiUf是參選DYK被投反對票的條目作者、MykolaHK是此前舉報過這位的使用者,這2位支持提報很正常。其他幾位為何支持提報不清楚。Sanmosa似乎也是支持提報的?雖然他對關註度的解釋是對的,但這裡不是AFD。在我看來,既然Kalin8111這次的留言沒問題,那即使把以前的提報記錄翻出來,也不能證明他的這次發言就是有問題的。如果說Kalin8111這次是做錯了,而此前做過同樣的錯事而被人提報,那這樣翻出來還差不多。--日期20220626(留言) 2025年1月1日 (三) 05:50 (UTC)
- 一方面,我並不認為這一反對意見是「很正常不過」的(否則不可能有數人支持);另一方面,我前面兩次留言都已解釋,並非單純「
- 問題就來了,在我看來,Kalin8111這次在DYK提了一個很正常不過的反對意見,未見其不妥之處,就有人根據其過往的行為將其提報至此。這就等同於一個人表達了一下自己的意見,而且這個意見都不算偏激,就被人舉報了。既然我不認同這類提報行為,那支持提報的,我當然也不會認可。--日期20220626(留言) 2025年1月1日 (三) 05:25 (UTC)
- 「同樣不認同」指的是不認同其他人對提報的支持?我不是很理解。「認為行為不當」是表達觀點,假如在「眾人無共識」的情況下管理員做出了處理,那麼你可以認為管理員沒有尊重共識,但我不認為發表任何一方觀點的人有任何不妥(包括提報人和其他支持的人)。至於我為何提及「前次發言」(前次提報),可參考WP:翻舊帳中的「什麼不是翻舊帳」。--自由雨日🌧️❄️ 2025年1月1日 (三) 05:03 (UTC)
- 而且「條目不重要、不知名,所以不值得上DYK」 的論點,Kalin8111不是第一個這樣說的人,此前就看到有人這麼說。--日期20220626(留言) 2025年1月1日 (三) 04:59 (UTC)
- 單純這麼說可以是無意義評論,一般無所謂;以該明顯不合理理由投反對票,則應提醒或警告或請求管理員畫票介入;多次用明顯不成立的理由反對,那不就應該提報了麼?--自由雨日🌧️❄️ 2025年1月1日 (三) 05:04 (UTC)
- 現在的情況就是請求管理員介入,結果管理員反而覺得他說的挺對,並且這回這個理由得到一些人的支持,說明也不是「明顯不成立」。--日期20220626(留言) 2025年1月1日 (三) 05:26 (UTC)
- 那也很正常啊。提報破壞、提報頁面保護、提報不當使用者名稱等等,不都有管理員拒絕處理或無行動的。不能單純因為提報後未得到社群共識認可(管理員理論上是執行社群共識),就說提報行為(表達個人而非社群的觀點)是不當的吧?(完全無理據或理據不成立的提報又是另一回事,那屬於擾亂——就像理據不成立地投反對票一樣——但我不認為我屬於這類。)--自由雨日🌧️❄️ 2025年1月1日 (三) 05:30 (UTC)
- 現在的情況就是請求管理員介入,結果管理員反而覺得他說的挺對,並且這回這個理由得到一些人的支持,說明也不是「明顯不成立」。--日期20220626(留言) 2025年1月1日 (三) 05:26 (UTC)
- 單純這麼說可以是無意義評論,一般無所謂;以該明顯不合理理由投反對票,則應提醒或警告或請求管理員畫票介入;多次用明顯不成立的理由反對,那不就應該提報了麼?--自由雨日🌧️❄️ 2025年1月1日 (三) 05:04 (UTC)
- 同樣不認同,只是我之前沒說,你幫我說了。既然一批人支持你的提報,又有一批人同意Kalin8111在DYK的觀點,說明Kalin8111此次發言,是否是不恰當的行為,基本上眾人就達不成什麼共識。就算以前他的發言有問題,不代表這次他的發言就是有問題的。--日期20220626(留言) 2025年1月1日 (三) 04:57 (UTC)
- 關注度本就不是一時的,Cdip150管理員提出的論點我認為值得思考,並沒有迥異解釋,事件發生當下各家媒體一定搶發新聞,編者應該要考慮到其後續,不是每個突發事件就建一條目。--提斯切里(留言) 2025年1月1日 (三) 05:09 (UTC)
- 這屬於「可靠來源的有效介紹只假定而不保證某主題可在維基百科擁有獨立條目」一條的覆蓋範圍,而非TEMP的覆蓋範圍,TEMP的首句已經開宗明義説了「條目的主題一旦在可靠來源中有效介紹,便能滿足通用關注度指引之要求,不需要新聞來源對其持續報道」,Cdip的迴異詮釋相當於無視了這句話,那WP:關注度#通用關注度指引的規定也會事實上被無效化,而這會導致條目的收錄標準事實上變成完全看管理員的心情。Sanmosa 蘭絮 2025年1月1日 (三) 05:31 (UTC)
- 可以說的是這個人在反對後就不會撤回,就算他所提的部分被提名人改善了以後就會用別的理由繼續,直到提名投票期結束,就是無論如何都要將提名弄失敗。他有一些的標準就可能比GA還嚴格,我覺得他或者可以去剝奪一大把條目GA的資格還比較實在--Mykola(留言) 2025年1月1日 (三) 03:46 (UTC)
- ( π )題外話我才發現早些時候我的一篇DYK他就以莫須有理由反對且不說清楚原因的,詳細問也不回拒絕溝通。--花開夜(留言) 2025年1月2日 (四) 02:29 (UTC)
- 與此人溝通有時真的蠻費力的,難道他説的「檢查監督」就是要這樣做嗎?我想説的是「檢查監督」其實絕對沒有問題(我自己也樂見那些資深的編者來提供意見),但絕對不是以他那種方式做。我想要全面禁止他在內容評選頁面作編輯。--Mykola(留言) 2025年1月2日 (四) 13:26 (UTC)
- 贊同閣下之想法。有道理的反對是良藥,但這種純純為了反對而反對...恐怕是砒霜了吧。--花開夜(留言) 2025年1月2日 (四) 15:38 (UTC)
- 與此人溝通有時真的蠻費力的,難道他説的「檢查監督」就是要這樣做嗎?我想説的是「檢查監督」其實絕對沒有問題(我自己也樂見那些資深的編者來提供意見),但絕對不是以他那種方式做。我想要全面禁止他在內容評選頁面作編輯。--Mykola(留言) 2025年1月2日 (四) 13:26 (UTC)
- ( π )題外話我才發現早些時候我的一篇DYK他就以莫須有理由反對且不說清楚原因的,詳細問也不回拒絕溝通。--花開夜(留言) 2025年1月2日 (四) 02:29 (UTC)
- 我看了下其發言具有擾亂性質,應該封停其在DYKC的編輯。--Shwangtianyuan 不忘初心 牢記使命 2025年1月3日 (五) 14:22 (UTC)
- 相信該如何處理的已經有明確共識,可以進入處理階段了。Mykola(留言) 2025年1月11日 (六) 15:26 (UTC)
- @WiiUf、MykolaHK、Sanmosa: ——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31日 (二) 10:02 (UTC)
ZhaoFJx
-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 ZhaoFJx(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鎖 · 過濾器] · 全域帳號資訊)
- Wikipedia:管理員布告板/編輯爭議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Wikipedia talk:管理員布告板/編輯爭議(編輯 | 主頁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提請ZhaoFJx對本人的單向互動禁制,禁制其編輯我添加的{{移動至}}模板以及繼續同我討論相關問題:
- 2日前,Talimu0518直接將他關於後藤喵的提報從AN3移動至了ANM,我認為該移動不妥,應原地留下模板,故加上{{移動至}}模板。並加入差異連結和我的簽名。
- 被提報使用者莫名使用「小編輯」修改了我的留言(special:diff/85473832),將我的簽名替換成Talimu0518。我認為這屬莫名其妙修改我的留言,我做了解釋並復原,但其隨後又反覆回退我的編輯。
- 我同被提報使用者展開討論WT:管理員布告板/編輯爭議#執行人內容,討論中我了解了他提出的問題,我認為有道理,並做出了妥協,修改至我認為綜合兩方意見的最合適的版本(special:diff/85476358,因為我的偏好是最大程度地展示編輯歷史,就像我在互助客棧/方針的提案都會儘量展示修訂記錄一樣;而這一版本完全解決了他提出的「移動者」不清晰的問題)。結果被提報使用者反而用「小編輯」(special:diff/85476409)方式回退我的妥協,且不是回退至他的版本,而是強行將我的留言固定在我自己都已經不認可的版本。這已構成為展示我的過去版本缺點、突出其觀點而做的GAME行為。儘管我認為這屬修改留言而不受3RR所限,但為避免爭議和編輯戰,我並未繼續回退——即他回退之後至今仍保持著沒有任何人認可的版本。
- 我繼續在布告板同其溝通,但絲毫無效。溝通過程中,被提報使用者再度回退我的編輯,在該頁面已違反3RR。
- 我不打算追究其編輯戰等問題。只求單向互動禁制。我實在不想再繼續這種無理、無聊的討論。被提報使用者反覆修改我的留言,且不允許我根據其意見改善、強行又回退至我不認可版本的莫名其妙的編輯戰,以及該無意義討論已給我造成較大心理困擾。
- 發現人: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9日 (日) 18:06 (UTC)
- 辛苦您的提報。我首先希望譴責您在討論中的威之以勢與訴諸中庸,我在討論中多次與您交談,試圖找出方案中的共同點並改善頁面效果,然您一再拒絕溝通,乃至提交至ANM。下為分步解釋:
- 我的編輯並未修改您的任何原始內容,而是根據實際情況對模板參數進行調整。此操作是為了改進模板表達改善版面,未對頁面作出實質性變更。如果您認為單純的簽名屬於留言,那這是一個定義的問題,不僅不適用於單方面的「修改留言」指控,且我們對這個問題恐怕無法達成一致。此外,您也一直拒絕理性溝通。
(我對該疑慮做出了全面回應,並表示歡迎直接上手修改,但其執拗拒絕編輯他人留言,反而橫劈留言重複提出已經解決的問題。
— User:ZhaoFJxNo idea what you are talking about.
— User:自由雨日這是我補的模板!!!!!!
— User:自由雨日
- 所謂的「回退」,實際上是為了改善維基百科,並且通過編輯摘要交流。當我注意到有編輯戰傾向時,及時停止回退,並邀請您在討論頁繼續交流,然您仍在無視且回退。
回退自由雨日(討論)做出的出於善意的編輯:不過「執行人」後所跟的內容憑常識應為執行剪貼移動的使用者,而非掛上模板的使用者。認識到3RR方針,不如我們移步頁面討論頁進一步研究這問題()
— User:ZhaoFJx(空編輯)謝謝您的意見。首先,此非編輯他人留言;此外,您所主張的情形不適用WP:NOT3RR;況且我未指控您回退超過三次,而是建議我們暫時停止編輯,以免違反3RR,然您繼續做出了復原操作。
— User:ZhaoFJx
- 我並未通過任何方式故意展示您的「過去版本缺點」以強化我的立場。我在每次修改中都有明確的編輯摘要和理由,並無任何隱藏意圖。您所謂的「GAME行為」指控沒有實際依據,反而是對正常討論和修改行為的斷章取義。
所以請你尊重原作者的意願行嗎?否則我不排除提報至ANM。
— User:自由雨日正因如此,所以我們才需要開啟新討論,並暫時停止用編輯摘要吵架。我也聲明了(空編輯)然而您繼續回退到最初版本,我雖然注意到了這個情況,但為了達成一致,暫時沒有作出進一步行動,而是邀請您在討論頁討論……您有在聽嗎?我們並沒有對您的改善方案討論一致,我建議我們繼續討論,或者走RFC等,然您直接提交了一份改善方案,全然不顧其可能並沒有讓所有人滿意!
— User:ZhaoFJx
- 我很抱歉您有心理困擾,我在若干小時前也提出冷靜一段時間,讓我們都冷靜下來,但您仍在繼續自言自語。
謝謝您願意與我就這件事討論。但我真的不希望因為模板參數怎麼填而爭論不休,更不希望年前因為這種事情而讓您感到負面情緒。我認為繼續爭吵下去對共識的達成毫無意義,所以我(&)建議您去睡個午覺,我也去休息休息。等一覺醒來後再回顧這些討論,可能會有新的看法。祝好夢。
— User:ZhaoFJx- 在我留言後,自由雨日非但沒有選擇與我一起冷靜,反之繼續提交了8筆編輯。
- 我的編輯並未修改您的任何原始內容,而是根據實際情況對模板參數進行調整。此操作是為了改進模板表達改善版面,未對頁面作出實質性變更。如果您認為單純的簽名屬於留言,那這是一個定義的問題,不僅不適用於單方面的「修改留言」指控,且我們對這個問題恐怕無法達成一致。此外,您也一直拒絕理性溝通。
- 如我所述,儘管您在這件事情中也有不適合的舉止,但我不會再提報您——畢竟冤冤相報何時了。
- 我認識到我們二人在這件事情中可能都有不理性之處,為了一個模板參數上綱上線,所以我建議我們都去休息休息,您去睡覺,我去睡午覺,等一覺醒來,可能就會認為這件事實在不值一提。——敬頌冬綏 ZhaoFJx(論•簽) 2024年12月29日 (日) 18:28 (UTC)
- 所以請你不要再編輯我的留言!!!--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9日 (日) 18:30 (UTC)
- 首先請停止大吼大叫,除了浪費鍵盤壽命和讓自己生氣以外沒有作用。其次這是倒打一耙行為,自由雨日——也就是您自己——在討論中多次通過編輯/刪除來扭曲發言。第一次是在我已經回復後補充了關鍵資訊,全然不顧是否會因此導致討論流產生誤解;第二次更甚,直接刪除了自己已經釋出我已回復後的留言。相比之下,我從來沒有編輯過您的留言——敬頌冬綏 ZhaoFJx(論•簽) 2024年12月29日 (日) 18:33 (UTC)
- 請停止誹謗。我從未編輯編輯/刪除來扭曲發言。--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9日 (日) 18:35 (UTC)
- 請停止裝傻。您自己可以在討論串里看見我的評論。——敬頌冬綏 ZhaoFJx(論•簽) 2024年12月29日 (日) 18:39 (UTC)
- 你的評論顯示你根本不了解討論頁指引。我所修改和刪除的發言總共只有2筆,且該2筆均是我在留言後迅速進行編輯/刪除,而非在你回復該留言之後編輯。這根本就不是扭曲發言。--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9日 (日) 18:40 (UTC)
那您這就是WP:LAWYER加釣魚了
您沒有迅速編輯/刪除,這四筆編輯中我均有在中間做出回答。——敬頌冬綏 ZhaoFJx(論•簽) 2024年12月29日 (日) 18:42 (UTC)- 但你根本就沒有回覆我的留言。馬上修改自己做出的對方未回復的留言還可以說不太好(但也不構成歪曲討論),但從來沒聽說過撤回未回復的留言屬於歪曲討論的。--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9日 (日) 18:45 (UTC)
- 你的評論顯示你根本不了解討論頁指引。我所修改和刪除的發言總共只有2筆,且該2筆均是我在留言後迅速進行編輯/刪除,而非在你回復該留言之後編輯。這根本就不是扭曲發言。--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9日 (日) 18:40 (UTC)
- 請停止裝傻。您自己可以在討論串里看見我的評論。——敬頌冬綏 ZhaoFJx(論•簽) 2024年12月29日 (日) 18:39 (UTC)
- 請停止誹謗。我從未編輯編輯/刪除來扭曲發言。--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9日 (日) 18:35 (UTC)
- 首先請停止大吼大叫,除了浪費鍵盤壽命和讓自己生氣以外沒有作用。其次這是倒打一耙行為,自由雨日——也就是您自己——在討論中多次通過編輯/刪除來扭曲發言。第一次是在我已經回復後補充了關鍵資訊,全然不顧是否會因此導致討論流產生誤解;第二次更甚,直接刪除了自己已經釋出我已回復後的留言。相比之下,我從來沒有編輯過您的留言——敬頌冬綏 ZhaoFJx(論•簽) 2024年12月29日 (日) 18:33 (UTC)
- 「
一再拒絕溝通
」請停止誹謗,我已經最大限度按你的意見修改。--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9日 (日) 18:31 (UTC) - 我也要睡覺⋯⋯你倆找個討論頁聊不就得了,丟ANM幹啥⋯⋯--Talimu0518(留言) 2024年12月29日 (日) 18:35 (UTC)
- 因為我已經被他的無理糾纏搞得身心困擾,非單向互動禁制不可。--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9日 (日) 18:36 (UTC)
- 抱歉 不過我也因為這個討論而睡眠不足。——敬頌冬綏 ZhaoFJx(論•簽) 2024年12月29日 (日) 18:39 (UTC)
- 這完全就是你自找的。Talimu移動留言,我幫他補模板,這跟你一丁點關係都沒有。我實在無法理解你為什麼要來修改我的留言而且又強行拒絕我作改善。——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9日 (日) 21:06 (UTC)
- 抱歉 不過我也因為這個討論而睡眠不足。——敬頌冬綏 ZhaoFJx(論•簽) 2024年12月29日 (日) 18:39 (UTC)
- 因為我已經被他的無理糾纏搞得身心困擾,非單向互動禁制不可。--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9日 (日) 18:36 (UTC)
- 「
當我注意到有編輯戰傾向時,及時停止回退,並邀請您在討論頁繼續交流,然您仍在無視且回退。
」堪稱我目前見過的最好笑言論。您一邊回退我的編輯,一邊在回退的那筆編輯摘要里說「應停止回退,進行討論」,這顯然是GAME行為。 ——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9日 (日) 19:05 (UTC)
- 所以請你不要再編輯我的留言!!!--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9日 (日) 18:30 (UTC)
- 總結 認識到內容冗長,現簡要總結討論要點:
- {{移動至}}模板中參數
sign=
應填寫什麼?
- {{移動至}}模板中參數
- 好離譜 囧rz……——敬頌冬綏 ZhaoFJx(論•簽) 2024年12月29日 (日) 18:31 (UTC)
- 請不要再進行避重就輕的GAME行為,這根本就不是討論內容。--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9日 (日) 18:32 (UTC)
- (-)強烈反對 我始終希望解決模板問題和達成共識,並未避重就輕,您的指控實屬缺乏事實支持。此外,您又開始扣帽子加訴諸動機了。——敬頌冬綏 ZhaoFJx(論•簽) 2024年12月29日 (日) 18:36 (UTC)
- 我已經完整論述並完美解決了你提出的問題,然而你直接拒絕溝通,再度將我的留言回退,且之後不斷進行無理糾纏。--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9日 (日) 18:37 (UTC)
- 哪裡完美了?容我再次重申,妥協是需要雙方一致,同時
讓我看看折中的意思,「把不同的意見調和起來,使適中。」您是妥協了,但妥協的方向完全不對啊喂。就好比甜鹹豆腐腦爭論,您妥協了,往咸豆腐腦里加了一把白糖,說自己折中了。然而這完全不是甜豆腐腦愛好者所看到的。您受氣也不討好。
此外,您也一再拒絕溝通,且不斷故意誤讀我的意思。——敬頌冬綏 ZhaoFJx(論•簽) 2024年12月29日 (日) 18:41 (UTC)- 這是我的留言。本身你對我留言的任何編輯就不合情理,甚至你還反覆回退。這類問題有爭議,本就應該「先到先得」,尊重原留言者。我已經接受了你的意見做出了妥協。再次重申:我不可能為了你的意見而全盤放棄自己的想法。--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9日 (日) 18:44 (UTC)
- 首先,這不是留言,如果一個簽名能被視為留言,那unsigned模板可就罪大滔天了;其次,那是頁面文本,您這是多次聲明所有權;再次重申,您的妥協完完全全是稻草人妥協,不僅沒有解決我所提出的方案,且未經討論就直接放上爭議頁面,延伸個人意志。——敬頌冬綏 ZhaoFJx(論•簽) 2024年12月29日 (日) 18:49 (UTC)
- 簽名不是留言什麼是留言?即便按你的意思那不屬於留言,那任何頁面的文本,有平等的爭議時都應尊重原作者。我做出了妥協,就顯然代表我在聽取你的意見而不是聲明所有權。然而在我回退並未超過3次的情況下,你已經悍然違反3RR方針。 ——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9日 (日) 18:52 (UTC)
- 留言需要有言啊,不能只留!而且您那不是妥協,是自我感動,
您的改善操作是在我希望通過另一種方式獲得共識後作出的。最終方案應該我們都贊成才應放上,我也沒有要求您全盤放棄您的想法啊?
且3RR並非絕對量化規則,應視情況而定,您濫用規則玩弄方針才是對討論的不尊重。——敬頌冬綏 ZhaoFJx(論•簽) 2024年12月29日 (日) 18:57 (UTC)- 然而很顯然,你並沒有打算同我達成共識的意思,而是直接提報至管理員布告板/編輯爭議。 ——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9日 (日) 19:00 (UTC)
- 實在抱歉帶來誤解……我提交到編輯爭議正是因為我們無法內部達成共識,
您也是。那看來我們兩人恐怕無法達成共識,我移交到編輯爭議了。有趣的是,我們就在編輯爭議布告板上有了爭議。
與其說是提報,不如說是請求介入。——敬頌冬綏 ZhaoFJx(論•簽) 2024年12月29日 (日) 19:03 (UTC)- 第一,請求介入的機制是RFC而不是布告板;第二,一邊霸道地回退至你想要的版本,一邊聲稱「停止編輯戰,請求介入」顯然並無達成共識的誠意。 ——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9日 (日) 19:07 (UTC)
- 實在抱歉帶來誤解……我提交到編輯爭議正是因為我們無法內部達成共識,
- 然而很顯然,你並沒有打算同我達成共識的意思,而是直接提報至管理員布告板/編輯爭議。 ——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9日 (日) 19:00 (UTC)
- 留言需要有言啊,不能只留!而且您那不是妥協,是自我感動,
- 簽名不是留言什麼是留言?即便按你的意思那不屬於留言,那任何頁面的文本,有平等的爭議時都應尊重原作者。我做出了妥協,就顯然代表我在聽取你的意見而不是聲明所有權。然而在我回退並未超過3次的情況下,你已經悍然違反3RR方針。 ——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9日 (日) 18:52 (UTC)
- 首先,這不是留言,如果一個簽名能被視為留言,那unsigned模板可就罪大滔天了;其次,那是頁面文本,您這是多次聲明所有權;再次重申,您的妥協完完全全是稻草人妥協,不僅沒有解決我所提出的方案,且未經討論就直接放上爭議頁面,延伸個人意志。——敬頌冬綏 ZhaoFJx(論•簽) 2024年12月29日 (日) 18:49 (UTC)
- 這是我的留言。本身你對我留言的任何編輯就不合情理,甚至你還反覆回退。這類問題有爭議,本就應該「先到先得」,尊重原留言者。我已經接受了你的意見做出了妥協。再次重申:我不可能為了你的意見而全盤放棄自己的想法。--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9日 (日) 18:44 (UTC)
- 哪裡完美了?容我再次重申,妥協是需要雙方一致,同時
- 我已經完整論述並完美解決了你提出的問題,然而你直接拒絕溝通,再度將我的留言回退,且之後不斷進行無理糾纏。--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9日 (日) 18:37 (UTC)
- (-)強烈反對 我始終希望解決模板問題和達成共識,並未避重就輕,您的指控實屬缺乏事實支持。此外,您又開始扣帽子加訴諸動機了。——敬頌冬綏 ZhaoFJx(論•簽) 2024年12月29日 (日) 18:36 (UTC)
- 喜歡填啥填啥唄。我沒意見。
- 還有雨日你這個話題能不能不要ping我,我要睡覺⋯⋯--Talimu0518(留言) 2024年12月29日 (日) 18:33 (UTC)
- 哦對,讓我一併附上三種方案:
- 請不要再進行避重就輕的GAME行為,這根本就不是討論內容。--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9日 (日) 18:32 (UTC)
——最初的自由雨日版本
——ZhaoFJx的第一次改善版本
——自由雨日的第二次改善版本
- 簽名向來都是必須由簽名者做出,從未聽說過其他人可以在不用unsigned模板的情況下直接使用他人簽名。 ——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9日 (日) 21:41 (UTC)
- 這仍然是GAME行為。先是一邊回退一邊讓對方注意編輯戰;現在又是強行不允許他人改善留言,聲稱「放個維基假期」。--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9日 (日) 19:14 (UTC)
- 您在說什麼?我哪裡強行不允許他人改善留言了?我剛準備關火,您又往油鍋里潑水?要不我換個語氣:我認為我們確實都可能有些情緒化了,這個問題最好先放一放,等冷靜下來再討論——或者高高掛起,如何?——敬頌冬綏 ZhaoFJx(論•簽) 2024年12月29日 (日) 19:16 (UTC)
- special:diff/85476409 ——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9日 (日) 19:18 (UTC)
- 我並不在乎什麼情緒,我只在乎事理本身。尤其是需要阻止你強行不允許我改善模板的無理行徑。--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9日 (日) 21:08 (UTC)
- 您在說什麼?我哪裡強行不允許他人改善留言了?我剛準備關火,您又往油鍋里潑水?要不我換個語氣:我認為我們確實都可能有些情緒化了,這個問題最好先放一放,等冷靜下來再討論——或者高高掛起,如何?——敬頌冬綏 ZhaoFJx(論•簽) 2024年12月29日 (日) 19:16 (UTC)
- 而我自始至終:一、沒有違反3RR,二、聽取並接受了你的意見。 ——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9日 (日) 19:15 (UTC)
- 我感覺我之前在ONUS相關討論裏說的話很符合現在的情況。Sanmosa 蘭絮 2024年12月30日 (一) 00:31 (UTC)
- 然而我認為實際上ZhaoFJx的版本違反了方針指引,因為除非Talimu0518本人,否則其他人均不可使用其本人的簽名;是故我最開始使用差異連結方式表示他是執行人並加了我自己的簽名。而ZhaoFJx提出他版本的唯一理據就是我的寫法不能一目了然看出誰是執行人,對此我的改善版本就是使用{{U}}模板(《U》模板並非簽名)來突出顯示執行人且更附了差異連結和簽名者(這一折衷方案已完全未見不合理之處)。(結果他直接無理由回退至我最初的版本,我無法理解這一點。)--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30日 (一) 02:13 (UTC)
- 很不幸地,你倆的做法都是錯誤的,正確的做法應該是使用{{unsigned}}填寫應簽而漏簽的簽名參數。WP:簽名#補簽名用的模板有此硬性規定。Sanmosa 蘭絮 2024年12月30日 (一) 02:19 (UTC)
- 但我覺得這似乎和(某條留言的)「簽名」區別有點大。額外設計一個模板表示「此段未正確執行移動的文字由XXX移動」倒是可行。但如我在WT:管理員布告板/編輯爭議#執行人內容所言,「看錯」移動的執行者並不會帶來什麼問題(相比簽名),所以同時簽上模板加入者似乎就更能保留編輯歷史。另外,我其實一直希望所有補簽模板都能附帶差異連結的,以便查證,比如在{{unsigned}}模板的「加入」兩字上附帶差異連結。--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30日 (一) 02:26 (UTC)
- 該規定並未限制{{unsigned}}僅可用於留言,此外(就我所見)bot也會嘗試為{{moved to}}補簽名(雖然補不對地方就是了),而bot補簽名用的就是{{unsigned}}。「同時簽上模板加入者」會導致bot需要不斷簽名,而且有礙部分代碼判別欠簽名留言實際上是誰作出的,因此這樣做不太妥當。Sanmosa 蘭絮 2024年12月30日 (一) 02:29 (UTC)
- 但Talimu移動時的問題並非在「moved to」中漏了簽名,而是直接移動未加任何模板。我覺得其實可以理論上視作是我先回退這筆移動,然後我再正確移動。我當時「使用差異連結+簽自己的名」的思路就類似於存廢討論時某人提出刪除自己建立的頁面,然後其他人替其掛上{{delete|G10}}模板並給出他提出刪除的差異連結。--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30日 (一) 02:36 (UTC)
- 「
「同時簽上模板加入者」會導致bot需要不斷簽名,而且有礙部分代碼判別欠簽名留言實際上是誰作出的,因此這樣做不太妥當。
」還有這回事?思考... ——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30日 (一) 02:37 (UTC)- 我overlook了一些東西,抱歉,但「有礙部分代碼判別欠簽名留言實際上是誰作出的」是成立的,比如客棧的那個大表。Sanmosa 蘭絮 2024年12月30日 (一) 02:41 (UTC)
- 該規定並未限制{{unsigned}}僅可用於留言,此外(就我所見)bot也會嘗試為{{moved to}}補簽名(雖然補不對地方就是了),而bot補簽名用的就是{{unsigned}}。「同時簽上模板加入者」會導致bot需要不斷簽名,而且有礙部分代碼判別欠簽名留言實際上是誰作出的,因此這樣做不太妥當。Sanmosa 蘭絮 2024年12月30日 (一) 02:29 (UTC)
- 但我覺得這似乎和(某條留言的)「簽名」區別有點大。額外設計一個模板表示「此段未正確執行移動的文字由XXX移動」倒是可行。但如我在WT:管理員布告板/編輯爭議#執行人內容所言,「看錯」移動的執行者並不會帶來什麼問題(相比簽名),所以同時簽上模板加入者似乎就更能保留編輯歷史。另外,我其實一直希望所有補簽模板都能附帶差異連結的,以便查證,比如在{{unsigned}}模板的「加入」兩字上附帶差異連結。--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30日 (一) 02:26 (UTC)
- 很不幸地,你倆的做法都是錯誤的,正確的做法應該是使用{{unsigned}}填寫應簽而漏簽的簽名參數。WP:簽名#補簽名用的模板有此硬性規定。Sanmosa 蘭絮 2024年12月30日 (一) 02:19 (UTC)
- 然而我認為實際上ZhaoFJx的版本違反了方針指引,因為除非Talimu0518本人,否則其他人均不可使用其本人的簽名;是故我最開始使用差異連結方式表示他是執行人並加了我自己的簽名。而ZhaoFJx提出他版本的唯一理據就是我的寫法不能一目了然看出誰是執行人,對此我的改善版本就是使用{{U}}模板(《U》模板並非簽名)來突出顯示執行人且更附了差異連結和簽名者(這一折衷方案已完全未見不合理之處)。(結果他直接無理由回退至我最初的版本,我無法理解這一點。)--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30日 (一) 02:13 (UTC)
- 本討論已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