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er talk:Person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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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歡迎您的維基人:燈火闌珊處-點燈Wahrheit wird man frei machen. 2010年11月18日 (四) 14:07 (UTC)
中华民国不能列入被廢黜的政府的列表
[编辑]User:Person1204您好。本人注意到,阁下自2010年5月28日起一直致力于把模棱两可揣测性内容作为依据[1],将事实存在的国家政权(中华民国)立入"被廢黜的政府"这类具备确定性表述的列表内容。这个做法违背维基百科的中立原则。如果阁下想强调台湾地位未定论,可以单独列立条目。但是不能在流亡政府条目中,以违背事实、且非常有争议的主观性言论作为重要依据,将模棱两可的内容穿插入被廢黜的政府列表,已达到貌似继承事实的目的。本人已在条目讨论页中陈述过,中华民国不符合列入流亡政府条目的原因和其实际史实和条目的基本定义相违背。如果,阁下一再要重复之前的编辑,只能是为条目增添非中立性质疑,破坏条目质量。尽请阁下在进行维基百科条目编辑时,予以斟酌。谢谢!—SH9002 (留言) 2010年5月28日 (五) 23:19 (UTC)
- (1)首个问题是根本归类错误,难道连国家和国家的政府两个不同概念的区别都不清楚吗?中华民国是一个国家,中华民国政府是这个国家的政府。流亡政府的前提是其国家灭亡。中华民国政府要成为流亡政府的前提是中华民国的确灭亡不存在了。(2)关于中华民国政府是否是流亡政府,就要看中华民国已经从地球上消失了?认为中华民国政府要成为流亡政府的某些观点很牵强,而且也采用不同的标准来做不同的对待。相关内容正在流亡政府条目的讨论版中进行。本人在那里已经做了陈述,但本人陈述的最新内容还无人回应。如愿意,请阁下参与[2]、[3]。—SH9002 (留言) 2010年6月1日 (二) 08:55 (UTC)
庭上,維基百科上面寫的是國家與政府,怎麼到您的口中就變成國家與國家的政府呢?希望庭上可以回答。
我的認知是,國家是需要有它擁有主權的領土的,政府則不需要(比如說這次爭議的焦點流亡政府),既然有說法指出台灣不屬於中華民國(ROC),「ROC」這個政治體制(政府!而非國家)在這樣的觀點下,就是流亡政府。我沒說 ROC 政府不存在,就像西藏流亡政府也存在一樣,這應該是沒什麼好牽拖的。
還有,「一直致力于把模棱两可揣测性内容作为依据」的指控,與事實明顯不符。怎麼知道不是庭上揣測而不是我揣測?中華民國是流亡政府的說法,先不說文獻與條約和國際法的常識,我放上去的內容,有數條引用資料,您的說法,證據在哪裏?
讓不同的看法並呈,由閱者根據這些資料自行下判斷,我認為是維基運作的方式,而且指責我並不能讓事實消失,事實是有另一方的說法與庭上完全不同。
難道我說庭上一直致力於幫助中國政府和中華民國政府壓榨台灣,刪除與庭上不同的意見,在造成一言堂,就能讓我的說法更正確嗎?由此觀之,庭上對做出對我這個人的指控,對釐清中華民國流亡政府的問題,有什麼幫助?希望庭上以後避免再用這種不憑證據,自行揣測對方意圖的說法了,這樣非常難看。
另外,我在這裏留言,庭上應該可以查到是我,否則也不會去留言回答我了,如果我隨手簽一個別人的名字,難道庭上就不知道是我了嗎?如果別人隨手簽了留言,難道就應該算在您頭上嗎?由此可知,庭上所指示的簽名,根本是一個累贅的動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