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讨论:Person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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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欢迎您的维基人:灯火阑珊处-点灯Wahrheit wird man frei machen. 2010年11月18日 (四) 14:07 (UTC)
中华民国不能列入被废黜的政府的列表
[编辑]User:Person1204您好。本人注意到,阁下自2010年5月28日起一直致力于把模棱两可揣测性内容作为依据[1],将事实存在的国家政权(中华民国)立入"被废黜的政府"这类具备确定性表述的列表内容。这个做法违背维基百科的中立原则。如果阁下想强调台湾地位未定论,可以单独列立条目。但是不能在流亡政府条目中,以违背事实、且非常有争议的主观性言论作为重要依据,将模棱两可的内容穿插入被废黜的政府列表,已达到貌似继承事实的目的。本人已在条目讨论页中陈述过,中华民国不符合列入流亡政府条目的原因和其实际史实和条目的基本定义相违背。如果,阁下一再要重复之前的编辑,只能是为条目增添非中立性质疑,破坏条目质量。尽请阁下在进行维基百科条目编辑时,予以斟酌。谢谢!—SH9002 (留言) 2010年5月28日 (五) 23:19 (UTC)
- (1)首个问题是根本归类错误,难道连国家和国家的政府两个不同概念的区别都不清楚吗?中华民国是一个国家,中华民国政府是这个国家的政府。流亡政府的前提是其国家灭亡。中华民国政府要成为流亡政府的前提是中华民国的确灭亡不存在了。(2)关于中华民国政府是否是流亡政府,就要看中华民国已经从地球上消失了?认为中华民国政府要成为流亡政府的某些观点很牵强,而且也采用不同的标准来做不同的对待。相关内容正在流亡政府条目的讨论版中进行。本人在那里已经做了陈述,但本人陈述的最新内容还无人回应。如愿意,请阁下参与[2]、[3]。—SH9002 (留言) 2010年6月1日 (二) 08:55 (UTC)
庭上,维基百科上面写的是国家与政府,怎么到您的口中就变成国家与国家的政府呢?希望庭上可以回答。
我的认知是,国家是需要有它拥有主权的领土的,政府则不需要(比如说这次争议的焦点流亡政府),既然有说法指出台湾不属于中华民国(ROC),“ROC”这个政治体制(政府!而非国家)在这样的观点下,就是流亡政府。我没说 ROC 政府不存在,就像西藏流亡政府也存在一样,这应该是没什么好牵拖的。
还有,“一直致力于把模棱两可揣测性内容作为依据”的指控,与事实明显不符。怎么知道不是庭上揣测而不是我揣测?中华民国是流亡政府的说法,先不说文献与条约和国际法的常识,我放上去的内容,有数条引用资料,您的说法,证据在哪里?
让不同的看法并呈,由阅者根据这些资料自行下判断,我认为是维基运作的方式,而且指责我并不能让事实消失,事实是有另一方的说法与庭上完全不同。
难道我说庭上一直致力于帮助中国政府和中华民国政府压榨台湾,删除与庭上不同的意见,在造成一言堂,就能让我的说法更正确吗?由此观之,庭上对做出对我这个人的指控,对厘清中华民国流亡政府的问题,有什么帮助?希望庭上以后避免再用这种不凭证据,自行揣测对方意图的说法了,这样非常难看。
另外,我在这里留言,庭上应该可以查到是我,否则也不会去留言回答我了,如果我随手签一个别人的名字,难道庭上就不知道是我了吗?如果别人随手签了留言,难道就应该算在您头上吗?由此可知,庭上所指示的签名,根本是一个累赘的动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