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者討論:Person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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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歡迎您的維基人:燈火闌珊處-點燈Wahrheit wird man frei machen. 2010年11月18日 (四) 14:07 (UTC)
中華民國不能列入被廢黜的政府的列表
[編輯]User:Person1204您好。本人注意到,閣下自2010年5月28日起一直致力於把模稜兩可揣測性內容作為依據[1],將事實存在的國家政權(中華民國)立入"被廢黜的政府"這類具備確定性表述的列表內容。這個做法違背維基百科的中立原則。如果閣下想強調台灣地位未定論,可以單獨列立條目。但是不能在流亡政府條目中,以違背事實、且非常有爭議的主觀性言論作為重要依據,將模稜兩可的內容穿插入被廢黜的政府列表,已達到貌似繼承事實的目的。本人已在條目討論頁中陳述過,中華民國不符合列入流亡政府條目的原因和其實際史實和條目的基本定義相違背。如果,閣下一再要重複之前的編輯,只能是為條目增添非中立性質疑,破壞條目質量。盡請閣下在進行維基百科條目編輯時,予以斟酌。謝謝!—SH9002 (留言) 2010年5月28日 (五) 23:19 (UTC)
- (1)首個問題是根本歸類錯誤,難道連國家和國家的政府兩個不同概念的區別都不清楚嗎?中華民國是一個國家,中華民國政府是這個國家的政府。流亡政府的前提是其國家滅亡。中華民國政府要成為流亡政府的前提是中華民國的確滅亡不存在了。(2)關於中華民國政府是否是流亡政府,就要看中華民國已經從地球上消失了?認為中華民國政府要成為流亡政府的某些觀點很牽強,而且也採用不同的標準來做不同的對待。相關內容正在流亡政府條目的討論版中進行。本人在那裡已經做了陳述,但本人陳述的最新內容還無人回應。如願意,請閣下參與[2]、[3]。—SH9002 (留言) 2010年6月1日 (二) 08:55 (UTC)
庭上,維基百科上面寫的是國家與政府,怎麼到您的口中就變成國家與國家的政府呢?希望庭上可以回答。
我的認知是,國家是需要有它擁有主權的領土的,政府則不需要(比如說這次爭議的焦點流亡政府),既然有說法指出台灣不屬於中華民國(ROC),「ROC」這個政治體制(政府!而非國家)在這樣的觀點下,就是流亡政府。我沒說 ROC 政府不存在,就像西藏流亡政府也存在一樣,這應該是沒什麼好牽拖的。
還有,「一直致力於把模稜兩可揣測性內容作為依據」的指控,與事實明顯不符。怎麼知道不是庭上揣測而不是我揣測?中華民國是流亡政府的說法,先不說文獻與條約和國際法的常識,我放上去的內容,有數條引用資料,您的說法,證據在哪裏?
讓不同的看法並呈,由閱者根據這些資料自行下判斷,我認為是維基運作的方式,而且指責我並不能讓事實消失,事實是有另一方的說法與庭上完全不同。
難道我說庭上一直致力於幫助中國政府和中華民國政府壓榨台灣,刪除與庭上不同的意見,在造成一言堂,就能讓我的說法更正確嗎?由此觀之,庭上對做出對我這個人的指控,對釐清中華民國流亡政府的問題,有什麼幫助?希望庭上以後避免再用這種不憑證據,自行揣測對方意圖的說法了,這樣非常難看。
另外,我在這裏留言,庭上應該可以查到是我,否則也不會去留言回答我了,如果我隨手簽一個別人的名字,難道庭上就不知道是我了嗎?如果別人隨手簽了留言,難道就應該算在您頭上嗎?由此可知,庭上所指示的簽名,根本是一個累贅的動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