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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百科讨论:文件使用方针/存档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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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在條目導入新聞影片的一些規範

如題,結合先前引起討論大量使用中新社的問題,參考WP:IUPWP:RSWP:BIAS的條文,希望在這類新聞影片導入條目後,應透過模板加註其新聞機構所在地與其性質,例如「朝鮮中央通訊社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的官方媒體」、「香港電台香港特別行政區公共廣播」、「朝日放送日本商業廣播」等加註事項,不知道這類能否有一規範並在模板中實現,讓維基百科的閱讀者進一步瞭解這些媒體資源的來源。(@XiplusAnYiLin:另外標記現在活躍的技術相關編輯參與討論)--🍫巧克力~✿ 2021年4月23日 (五) 04:28 (UTC)

重點是不應該在不需要的地方匯入影片,當然也要限制政治性影片的匯入。--Newbamboo留言2021年4月27日 (二) 12:31 (UTC)

訂立影片加入相關指引

我發現最近有很多條目中都被加入了影片,雖然其中不少都對條目大有裨益,但是我也發現相當一部分條目中被加入了與條目本身關係不大的内容或與條目本身不對稱的内容(比如在青藏高原條目加入中科院院士的演講影片和在小條目加入長達20分鐘的影片),所以想請問一下社群是否需要訂立相關指引來規範條目中的影片加入?--Newbamboo留言2021年4月20日 (二) 04:11 (UTC)

谢谢,这个是我在Telegram提起来的,WP:AGF的话是我确定这些内容是对维基百科的内容大有益处(尤其很多内容是我们这些普通编者很难接触到或者获取到的)的也非常感谢把他们传到commons的同仁,但是视频尤其新闻报道可能会涉及WP:NPOV的问题,即使没有NPOV问题也涉及到篇幅的问题(一个小作品里出现几十分钟的视频肯定是读者没有耐心去看的),我想了一下,有以下几个点可能可以改进:
  1. 针对新闻视频,提供新闻供稿人的名称,供读者自行辨识观点。
  2. 针对过长的视频,考虑进行剪辑或者进行截图,然后将截图插入条目进行展示。
  3. 或者如果实在认为新闻信息对条目非常宝贵,将新闻视频转写成文字的形式作为来源扩充条目。
不知道各位意向如何?--ParkerTian 2021年4月20日 (二) 04:21 (UTC)
@NewbambooPark1996:已有相關規範,見WP:VUP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4月20日 (二) 04:28 (UTC)
虽然说针对视频资料过度使用影响阅读体验的问题,去年就已经修订相应方针来加以限制。不过就现在的情况来看,相关方针执行力度并不算强。--🔨留言2021年4月20日 (二) 06:25 (UTC)
@Liu116:有甚麼條目是違反相關方針的,請列出來,我動手清理一下,有人回退的話,我就依方針提報。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4月20日 (二) 12:55 (UTC)
……这个我没法完整列出,我顶多只知道脱贫攻坚战条目中原本被移除掉的视频后来又都被加了回来,还有2019冠状病毒病疫苗条目,以及部分“202X年X月中国大陆”的条目也有这样的问题。--🔨留言2021年4月20日 (二) 13:08 (UTC)
我看到的是驻港部队有过多视频。好像很多都是WG君加入的,能不能跟他说一下让他自己改正呢--ParkerTian 2021年4月20日 (二) 18:33 (UTC)
當中兩段影片未獲正文提及,另有一段與正文關係不夠密切,已代為刪除。--Yangwenbo99 2021年4月20日 (二) 23:33 (UTC)
對於「加入影片」這一行為,已有相關規定——Wikipedia:文件使用方针#使用守則,即必須同時滿足
  1. 與條目有密切關連、
  2. 在條目內文有所提及、
  3. 符合中立的觀點(包括旁白、註釋),且比重需合理,及
  4. 僅保留具代表性之檔案,每條目一般不應同時存在多於五條影片。
而若在無共識的情況下將原本被刪除的影片重新加入,即屬蓄意挑起WP:編輯戰
建議加入一條「一般而言,新聞報導與條目所論述內容有關,並不代表其內容與條目主題直接相關。僅在該影片所論述之內容本身為所在條目或所在章節之主要論述內容時,方可被認為與條目主題直接相關。
另外,可以考慮將與內容相關,但是不便加入條目的影片放置於外部鏈接當中。甚至可以訂立指引,表示外部鏈接中可以設一節放置相關影片,以及規定收錄影片的標準。
此外,同意就編輯影片以便加入條目訂立指引。
以上。--Yangwenbo99 2021年4月20日 (二) 23:26 (UTC)
我總結一下上面的意見,並得出以下的提議條文:

以上。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4月21日 (三) 03:56 (UTC)

虽然说追加视频时长的限制是好事,不过就目前的情况来看比起进一步追加条文,我觉得更重要的还是解决执行力的问题……不然加再多条文也没用……--🔨留言2021年4月21日 (三) 04:56 (UTC)
這可能要請管理員長期持續監察才能成事。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4月21日 (三) 08:54 (UTC)
(-)反对:原有条文足矣,不必更易。这些问题不是条文的问题,而纯属执行力问题。--痛心疾首 2021年4月21日 (三) 07:24 (UTC)
原有條文的執行力差,部分原因是條文本身部分論述較為籠統,所以應當具體化。如「僅保留具代表性之檔案」,但對於檔案長度的要求未有規定。以及未有規定如何處理不應放置於內文,但有相當重要性的影片。--Yangwenbo99 2021年4月21日 (三) 15:31 (UTC)
意見大致同Liu116閣下及痛心疾首閣下。若方針無人執行,增加再多規範也是無用。——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1年4月21日 (三) 12:57 (UTC)
過濾器能不能幫忙?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4月22日 (四) 04:07 (UTC)
@Sanmosa:可以设立过滤器“标签”“條目同時存在多於五條影片”的情况;但是既然方针规定“一個條目一般不應同時存在多於五條影片”,设立过滤器加以警告乃至阻止就需要社群共识后才能设立。--Antigng留言2021年4月22日 (四) 05:51 (UTC)
@Antigng:既然技術上過濾器能幫忙,我嘗試徵求社羣對過濾器的意見,有共識的話就有勞你代為設立了。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4月25日 (日) 08:07 (UTC)
@Liu116痛心疾首Yangwenbo99Ericliu1912:不好意思,最近疏於關注了。上面Antigng指出了技術上可以以過濾器防止條目同時存在多於五條影片(我估計技術上也可以以過濾器防止加入曾被移除的影片),因此我建議設置過濾器,阻止使條目同時存在多於五條影片的操作,並對加入曾被移除的影片的操作予以警告,同時對此兩類操作予以標籤。相信此提議應可增強相關方針的執行力度,還請各位發表意見。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4月25日 (日) 08:07 (UTC)
加入超過五條影片,偶爾也是合理的。例如化学史的條目,如果有編者分別為不同時期的歷史製作影片並放入對應章節,那麼即使超過五條也依舊可以接受。使用過濾器強制條目中影片數量少於五條則完全否定了這種行為的正當性,並且會衍生大量技術問題。例如,有編者將原本冗長的一條影片提換成兩條截取至原影片的精煉影片,則可能因為增加影片被阻攔。私以為過濾器可以用於提供警告,但不適宜直接禁止。--Yangwenbo99 2021年4月25日 (日) 08:46 (UTC)
@Yangwenbo99:此情況罕見。而且方針已明定加入超過五條影片者要給予合理解釋,也即是須先取得社羣共識方得為之。這種情況下,應先取得社羣共識,然後到過濾器錯誤回報區請求代為加入。(另一辦法是對所有使條目存在超過五條影片的編輯予以警告。)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4月30日 (五) 05:35 (UTC)
我认为应该予以一次警告并进行标记,阻止不是必需的。--痛心疾首 2021年5月5日 (三) 15:46 (UTC)
VUP沒有通過的話確然如此,然而這已經被現在已經通過的VUP明確為屬於違反方針的舉動了,這樣阻止反而是必需的。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5月6日 (四) 01:54 (UTC)
Sanmosa所以現在打算如何?——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1年5月21日 (五) 13:56 (UTC)
Ericliu1912我分成兩個提案(如下),這樣做的原因是社群成員對於條文執行力低下的原因有不同的解讀,而部分提案(或解決辦法)也並非單純只處理條文執行力低下的問題。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5月22日 (六) 02:23 (UTC)

分案A

建議設置過濾器,阻止加入曾被移除的影片的操作(通過Twinkle或回退功能恢復加入則不阻止),並對所有使條目同時存在多於五條影片的操作予以警告,同時對此兩類操作(無論是否已被阻止或警告)予以標籤(注意此處的表述和我一開始的建議的表述有差異)。此分案與分案B可以分開處理。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5月22日 (六) 02:23 (UTC)

  • 我不建议直接阻止,但可以警告或过滤器标记。阻止加入曾被移除的影片的操作,但通过Twinkle或回退功能恢复加入则不阻止,纯属掩耳盗铃,但直接阻止会便宜了破坏者。--痛心疾首留言2021年5月26日 (三) 14:44 (UTC)

@Sanmosa:或可先處理A案。——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1年6月10日 (四) 01:00 (UTC)

分案B

建議修改‘影片適用的使用守則’部分如下:

以上。此分案與分案A可以分開處理。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5月22日 (六) 02:23 (UTC)

  • 本人(-)反对長期未經討論共識而強行重新加入遭到非破壞性移除的影片,或長期在未作出合理解釋的情況下在大量條目內加插多條影片的用戶則會被視為長期破壞者,應予以較長時間的封鎖”这一段。长期未经共识而编辑战本就是封禁理由,但长期编辑战和破坏无关。你维对破坏的定义是“通过增删或修改内容,故意危害维基百科正确性与完整性”,假如添加的内容和条目相关,则绝无可能是破坏行为,为何要被视为长期破坏者?假若他真的反复加入猥亵内容,那就是破坏,什么叫做视同破坏?既然上文已经规定了合理措施,那就是执行力度问题。综上,显而易见,新增条文和上文是重复且完全矛盾的。--痛心疾首留言2021年5月25日 (二) 05:38 (UTC)
@痛心疾首:即使添加的內容和條目相關,仍有可能是破壞行為,見WP:NOTGALLERY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5月26日 (三) 00:01 (UTC)
NOTGALLERY啊,那不是破坏WP:VAND定义何为破坏。而且阁下离题了,这里的问题是用户固执己见加入图片,《破坏》方针称,“这的确令人遗憾,但不是破坏行为”。我认为提案人根本没明白什么叫破坏。本案通过无助于任何问题,只能给特定加文件的人扣破坏的帽子而已。--痛心疾首留言2021年5月26日 (三) 01:11 (UTC)
@痛心疾首WP:VAN:“圖片破壞:以破壞性的方式上載或使用檔案”、“只要這些檔案具有百科全書性,並且使用在合適的地方,這種上載/使用就不屬於破壞”。WP:VUP其實算是某程度上已經界定了使條目同時存在多於五條影片的操作與加入曾被非破壞性移除的影片的操作為“破壞性的方式使用檔案”的一種,並且不屬於檔案“使用在合適的地方”的情形,那這樣的修訂自然是合理的。再退一步來説,WP:VAN:“破壞類型:常見的破壞性編輯通常具有以下一個或多個特徵”,使條目同時存在多於五條影片的操作與加入曾被非破壞性移除的影片的操作也可以算成“非常見的破壞性編輯”,因為這條文是之前有個別用戶故意大規模加入大量影片到不同的條目裏頭才出現的,這不是過往會見到的問題,但出現有人仿效的情形,所以才立例。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5月26日 (三) 14:01 (UTC)
WP:VUP其实算是某程度上已经界定了使条目同时存在多于五条影片的操作与加入曾被非破坏性移除的影片的操作为“破坏性的方式使用文件”的一种[來源請求]
阁下还是离题了。这里的问题根本不是进行图片破坏,也根本不是所谓的非常见破坏性编辑。请参见破坏的根本定义,即“故意危害维基百科正确性与完整性”。假若相关用户加入的内容是相关的,那就并未故意危害维基百科正确性与完整性,显然就不是破坏。用其他方针定义超出这个定义范围的“破坏”是危险的,因为这会让破坏的概念泛化,从而变成一个人人皆可得而扣之的帽子。Antigng--痛心疾首留言2021年5月26日 (三) 14:31 (UTC)
@痛心疾首Antigng:不,只要社群的共識認為某種行為是破壞,那該種行為就是破壞,我認為當初WP:VUP的制定本身就體現了這點。退一步來説,這方針算是從一開始就假定影片都會“危害维基百科正确性与完整性”,因此需要加入的用戶自行舉證相關影片不會“危害维基百科正确性与完整性”(這部分是原本的條文就有的)。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6月1日 (二) 09:32 (UTC)

重提調整檔案使用守則

建議修改WP:文件使用方针中的‘影片適用的使用守則’部分如下:

此外,亦建議設置過濾器,阻止加入曾被移除的影片的操作(通過Twinkle或回退功能恢復加入則不阻止),並對所有使條目同時存在多於五條影片的操作予以警告,同時對此兩類操作(無論是否已被阻止或警告)予以標籤。以上。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8月3日 (二) 00:05 (UTC)

观乎存档:上一个提案的最后回复时间是6月10日,所提出的内容和本案一模一样,并没有显著的支持,反而有显著的反对(Ericliu1912等)。不知道阁下反复提出这种社群不支持的提案,意义何在?何况这也不是微调了。--DreamerBlue留言2021年8月3日 (二) 02:13 (UTC)
容許我調整標題。@DreamerBlue:我這次是第二次提出,我不認為是“反覆提出”,而且我認為應該給社群一次重新審視提案的機會。請留意提案也包括上面留言中“此外”後的句子,至少那部分是沒有人反對的。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8月3日 (二) 03:02 (UTC)
我认为,同样的提案,一个月前无法获得共识,隔了两个月又重获共识的概率并不大。此外,哪怕是“此外”后的句子,我翻阅存档时也见到了反对意见,我不认为阁下这整个提案通过存在很大可能性。--DreamerBlue留言2021年8月4日 (三) 14:34 (UTC)

关于列表条目中,编者自行选出部分项目置于条目顶端,是否符合中立观点

如题。之前讨论可见《Talk:蕉城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列表#特色列表评选》。我的意见是违反WP:比重,不过其他用户有些不同意见,现提交至互助讨论,尚祈各位编者判断。希望以后在遇到类似问题时有个共识可以参考。——— 红渡厨留言贡献) 2024年6月4日 (二) 09:16 (UTC)--———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6月4日 (二) 09:16 (UTC)

粗略地看了一些特色列表,目前来说,除了几个文物保护单位列表,没有这样做的。--———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6月4日 (二) 09:26 (UTC)
那要看你是採用狹義認定還是廣義認定,如果是後者的話,那明朝年號列表明宣宗敕諭、後金及清朝年號列表宣統帝退位詔書也符合你所説的情形。Sanmosa 明朝是賈日,早放學生歸 2024年6月5日 (三) 02:30 (UTC)
而且,就算你採用的是狹義認定,你看的過程確實還挺粗略的,香港跨海大橋列表把其中三座大橋置頂,日本一世一元制施行後年號列表把平成大叔與令和大叔置頂,中國大陸各省區的国际友好城市列表在章節部分也有類近處理,“除了幾個文物保護單位列表,沒有這樣做的”之說完全不符現實。Sanmosa 明朝是賈日,早放學生歸 2024年6月5日 (三) 02:39 (UTC)
所以阁下对于这种用法是什么意见?--———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6月5日 (三) 02:42 (UTC)
我覺得沒有任何合理的邏輯或具體理由支持社羣干預這方面的事情。如果社羣真的要干預這方面的事情,而且還採用廣義認定的話,這意味著明朝年號列表後金及清朝年號列表需要把所有皇帝的敕諭都放上去,然而這顯然並不務實,而且強人所難。Sanmosa 明朝是賈日,早放學生歸 2024年6月5日 (三) 02:48 (UTC)
其实不放一样也可以,图片本就不是硬性要求。--———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6月5日 (三) 03:14 (UTC)
並非如此,參見WP:特色列表標準第5b項。Sanmosa 明朝是賈日,早放學生歸 2024年6月5日 (三) 06:40 (UTC)
我前面这句话没有在说特色列表。不过既然说到特色列表,我个人觉得类似于《香港电影金像奖最佳女主角》《奥林匹克运动会乒乓球奖牌得主列表》这种,在侧边列出部分图片的做法,是合理的。--———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6月5日 (三) 06:50 (UTC)
如果一定要评价的话,我个人倾向认为“自行选出部分项目”是不符合中立观点的,按照一定的标准(比如政府名单中每一批次的第一个单位,比如只列出最高等级即全国级单位的图片,等等)选出置于顶端的图片才比较合理。--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6月5日 (三) 02:45 (UTC)
  • 刚刚注意到Wikipedia:文件使用方针#使用守则在条目所使用的档案(包括但不限于图像及影片;下同),应与条目有密切关连,且在条目内文有所提及。在条目内使用的档案内容,亦须符合中立的观点,客观叙述档案所展现之各方事实或观点。违反中立的观点、维基百科不是宣传工具或使用之字词违反社群共识的文字、音讯等资讯不应出现。与文字相同,档案所体现的观点比重需合理,以免损害中立性及客观性。条目应仅保留具代表性之档案,而档案数量应保持适中,使档案不影响文章排版和读者阅读观感,亦不违反维基百科不是档案集与维基百科不是不经筛选的资讯收集处等方针。———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6月5日 (三) 03:23 (UTC)
    我沒理解錯的話,這條文恐怕應該是支持FradonStar的處理的?Sanmosa 明朝是賈日,早放學生歸 2024年6月5日 (三) 06:51 (UTC)
    阁下不妨具体谈谈你的理解?--———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6月5日 (三) 06:59 (UTC)
    就說蕉城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列表的情況吧:
    1. 列表裏的圖片顯然“與條目有密切關連”、“在條目內文有所提及”;
    2. 相關圖片本身並不牽涉“各方事實或觀點”,因此“違反中立的觀點、維基百科不是宣傳工具或使用之字詞違反社群共識的文字、音訊等資訊”與“檔案所體現的觀點比重需合理”的規定與相關圖片無關;
    3. “檔案數量應保持適中,使檔案不影響文章排版和讀者閱讀觀感,亦不違反維基百科不是檔案集與維基百科不是不經篩選的資訊收集處等方針”的規定意在防止用戶大規模羅列檔案,FradonStar的處理是在節選部分圖片放置,恰好符合該規定不大規模羅列檔案的意旨。
    因此我才會認為這條文是支持FradonStar的處理的。當時增加這條文的事情我自己也有參與,我能不清楚它在説甚麽嗎?Sanmosa 明朝是賈日,早放學生歸 2024年6月5日 (三) 07:29 (UTC)
    相关图片本身并不牵涉“各方事实或观点”←不认同,编者自行选出部分项目置于条目顶端,无异于暗示读者该项目的重要性。但作为维基百科,应在尽可能没有任何偏见的前提下,平等地表达出任何曾在可靠来源中发表过的重要观点。(《维基百科:中立的观点》语)--———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6月5日 (三) 08:25 (UTC)
    我觉得图文混排举例配图可以,但选出部分作画廊或单独介绍而没有充分原因,引起争议,容易牵扯中立、比重、宣传工具。--YFdyh000留言2024年6月6日 (四) 14:50 (UTC)
    我觉得这里所谓“中立”意见和图片的选择并无关联,如果觉得选图有问题,请跟原始编辑商讨图片选择。或者干脆“干掉人质”。——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6月7日 (五) 03:07 (UTC)
    请问“干掉人质”是指不展示顶部图片吗?--———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6月7日 (五) 03:09 (UTC)
    如果无法就图片的使用双方意见者无法达成共识的话,干脆就不保留了,因为配图并不是必要内容,多一个问题点就会整天为配图选择而发生可能的编辑战或者不必要的时间讨论。——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6月7日 (五) 06:04 (UTC)

目前本讨论基本已经没人参与了,我是否可以理解为本次讨论已经形成了“不保留顶部图片作画廊式罗列”的共识?———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6月11日 (二) 11:17 (UTC)

重复个人意见(对所有类似条目):若放图没有争议,则没必要去除画廊罗列,没必要上升到“不中立”的角度;若有争议,则应先达成一个较符合常识的中立的“放图规则”,如在顶部放置最重要的国家级单位的图片,如放置每一批次名单中的第一个单位,等等,以避免“编者个人爱好或情感”;实在无法达成共识的情况下,那就考虑直接去除顶部图片罗列。--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6月11日 (二) 12:07 (UTC)
最重要的评判可能主观。“如放置每一批次名单中的第一个单位”我倾向无意义,除非是自动化实现。--YFdyh000留言2024年6月11日 (二) 16:16 (UTC)
我这里“最重要”就是特指“国家级”(嗯,如果借用英语语法分析,就是这个“最重要的”是“非限制性定语”而非“限制性定语”,并不是“在(国家级)单位中的最重要的”的意思,我不会用汉语语法分析了 囧rz……,当然不一定非是“国家级”,只要是“能通过列表中的表面信息直接得到的判断‘重要性’的客观标准”就行,比如这里“国家级单位”显然比“省级单位”重要,至于国家级单位是不是确实被其他可靠来源或当地人认为“最值得保护”“最有名”等等,这些则是“主观标准”,不在考虑之列。“每一批次第一单位”则是一种比“国家级”之类的更“中立”的解决方式,就是为了避免“人为选择”。--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6月11日 (二) 16:52 (UTC)
@红渡厨:一个讨伐我的讨论,到讨论结束了我才了解到有这么回事,你维真的太有意思了,缺席把我审判了一通,就有人就敢说“已经形成共识了”,实在好笑。既然我的行为被维基人挖出来批斗了,那我便对自己的行为解释一番吧。首先,我的行为没有主观上对维基百科破坏的故意,客观上也没有造成破坏或影响维基百科中立信誉之事实,举照片在top的目的一个是给读者一览该县文保的风貌,二是照顾照片填充率不高的县保,我也说过,县保照片少,所以在那一个列表项里添加“图片”一栏非常不美观,才要放图片在top来举例说明;第二,谁暗示这些照片和条目的重要性了?只有你会这么理解。不要随便揣摩读者的想法,如果你的观点能说服我,或者绝大多数维基人,我没有理由拒绝你的观点,但是很显然,上面参与讨论的用户还是有相当一部分认为此举是不影响中立的,我也没有带着这个主观意愿,不知道提出这些照片不中立的用户到底目的是什么,别告诉我是为了维护中立,这个中立只不过是你脑子里自己构想出来的中立罢了。
然后我想讲一些( π )题外话。你无不无聊?我现在在写周宁的文保,被你浪费了大量时间来这里回应一个本来没有什么必要争的问题。我写非洲月条目的时候没有人来因为这种小事逼我出面花时间精力回应,我也写的很开心,这个月回到文保专题上了,还有人拿着一些无聊的问题来找茬(包括周宁文保dyk评选中的那张反对票,大伙好好看看这种问题是否值得投反对票),让我被迫花费时间精力去回应这些无聊的问题,最终影响我写正常条目的时间,乃至我个人的生活,而且每次都是引经据典,找规则里的句子段落来给我普法,我太感谢你让我了解这么多法律了,你不去读法律系真是可惜。不过在引经据典之前,我希望你不要选择性忽略别的论述,比如WP:规则只是原则WP:维基讼棍等等。
最近读了一篇我认为很有道理的论述,所以在最后,我在此发表一则声明:对于红渡厨提出的任何意见,如果我认为不具有建设性,我将不会再予以回应,比如这次讨论。如果你执意要我回应,请你让其他认同你观点的编辑出来说话,或者你自己和社群达成共识。如果红渡厨还是反复多次来提这种无聊的提案,我就去找管理员提请双向互动禁制,乃至请你去VIP大厅坐坐。----FradonStar|八闽风云 2024年7月15日 (一) 14:35 (UTC)
既然你如此玻璃心地认为我是在讨伐你,那没有继续讨论的必要了。--———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7月15日 (一) 14:39 (UTC)

GFDL相關規範加入

以下討論是徵求意見的存檔紀錄,請勿修改。本次討論所達成的總結如下:
公示通過,本規範即日起生效,請有關管理員進行後續處理,如刪除機器人設定等。臺灣杉在此發言 (會客室) 2024年11月12日 (二) 15:06 (UTC)
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由於先前討論尚未進行後續的規範制定,因此希望比照英維進行修正。臺灣杉在此發言 (會客室) 2024年10月28日 (一) 06:37 (UTC)

新增條文如下(放在「著作權」章節下):

現行條文

新增

提議條文

GNU自由文檔許可證

在滿足以下所有條件時,GNU自由文檔許可證(GFDL)將不被接受為唯一使用的許可證:

  1. 內容在(本條公示通過日)或之後授權。考量的是授權日期,而非創作或上傳日期。
  2. 內容主要為照片、繪畫、素描、音檔或影片。
  3. 該內容不是從GFDL軟體手冊中提取的軟體標誌、圖表或截圖。

根據非自由内容使用準則,GFDL許可的內容仍可能可以使用。如果具有GFDL許可的作品不屬於衍生作品,並且在非自由使用的理由下利用,則無需縮小尺寸,但仍會適用其他非自由內容的限制。

以上。臺灣杉在此發言 (會客室) 2024年10月28日 (一) 06:37 (UTC)

副知之前討論的人員:@Liuxinyu970226TeetritionHehuaEricliu1912Sanmosa臺灣杉在此發言 (會客室) 2024年10月28日 (一) 06:54 (UTC)
再副知:@Taeas臺灣杉在此發言 (會客室) 2024年10月28日 (一) 08:44 (UTC)
(+)支持没什么值得说的,GFDL用于非软件相关照片太浪费感情。--Liuxinyu970226留言2024年10月28日 (一) 08:12 (UTC)
不反對。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0月28日 (一) 08:30 (UTC)
沒問題。日期則以此議題公示通過時為準吧。——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28日 (一) 11:57 (UTC)
没有问题。--在下荷花请多指教欢迎签到2024年10月28日 (一) 12:24 (UTC)
(+)支持--Teetrition留言2024年10月29日 (二) 01:51 (UTC)

本案經最後一人發言後已過7日,依照共識規範,即日起 公示7日,2024年11月12日 (二) 15:00 (UTC)結束臺灣杉在此發言 (會客室) 2024年11月5日 (二) 15:00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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