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請求保護頁面/保護存檔/2011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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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保護,疑似出現杜撰內容。--Q7gcosmolite (留言) 2011年7月31日 (日) 04:46 (UTC)
- 半保護三個月,三個月過後,系統會自動解除此頁保護—Ellery (留言) 2011年8月1日 (一) 06:04 (UTC)
- 臨時半保護:ip用戶不斷加入原創研究的經典台詞。某生 (留言) 2011年7月30日 (六) 16:40 (UTC)
- 半保護2週,2週過後,系統會自動解除此頁保護—Ellery (留言) 2011年8月1日 (一) 06:04 (UTC)
- 請求半保護,被IP用戶(122.126.162.205、122.126.166.216)及新用戶(Ulop3248)增添不必要的內容 --雪夜奇蹟 (留言) 2011年8月1日 (一) 06:01 (UTC)
- 拒絕請求,根據條目歷史,問題可通過保護之外的其他辦法解決,如無效,請再報告至此。比對編輯差異應是某些用語在各地區有不同翻法而起的爭議,看不出有被增添不必要內容。—Ellery (留言) 2011年8月1日 (一) 06:07 (UTC)
- 在您回應我的20分鐘內,該條目已被新用戶(Ulop3248)破壞了好幾次且辱罵髒話,且壓根就是存心找碴,即使在其對話頁留言應該也沒有什麼太大作用,所以想再次申請保護 --雪夜奇蹟 (留言) 2011年8月1日 (一) 06:47 (UTC)
- 半保護兩週,兩週過後,系統會自動解除此頁保護,並封禁該用戶三天。—Ellery (留言) 2011年8月1日 (一) 07:06 (UTC)
一些條目
- 談情說案
- 翻叮一族
- 真相 (無綫電視劇)
- 怒火街頭
- 鐵馬尋橋
- ID精英
- 刑警 (無綫電視劇)
- 請求半保護,被IP用戶113.254.228.164 、175.137.229.159、219.78.140.91不斷主觀標記忠奸破壞。--烏拉跨氪 2011年8月2日 (二) 05:49 (UTC)
- 全數半保護一週。—AT 2011年8月2日 (二) 06:08 (UTC)
慘遭無名IP攻擊,惡意篡改,請求保護,即必須要有馬甲才能修改.--XFYC (留言) 2011年8月2日 (二) 08:41 (UTC)
- 全保護:已封禁用戶討論頁--UAL55 (留言) 2011年8月3日 (三) 02:24 (UTC)
- 永久全保護。—AT 2011年8月3日 (三) 02:30 (UTC)
- 全保護:已封禁用戶討論頁--UAL55 (留言) 2011年8月3日 (三) 02:23 (UTC)
- 永久全保護。—AT 2011年8月3日 (三) 02:30 (UTC)
- 半保護,IP用戶多次加入侵犯版權內容。-HW論 - 獻 - DC9 2011年8月3日 (三) 01:31 (UTC)
- 半保護一週。—AT 2011年8月3日 (三) 02:30 (UTC)
- 半保護,原因:重要頁面--UAL55 (留言) 2011年8月3日 (三) 03:12 (UTC)
- 拒絕請求不需保護,沒有意義--Ben.MQ 2011年8月3日 (三) 12:21 (UTC)
- 半保護,原因:重要頁面--UAL55 (留言) 2011年8月3日 (三) 03:12 (UTC)
- 半保護,原因:重要頁面--UAL55 (留言) 2011年8月3日 (三) 03:07 (UTC)
- 拒絕請求不需保護,沒有意義--Ben.MQ 2011年8月3日 (三) 12:21 (UTC)
- 請求半保護,被IP用戶(66.27.212.41)多次大量地刪除資料,每次刪除量均多達 18,000位元組,在撤銷後依然再次刪除,希望保護以防事件再發生。--Leong0083 (留言) 2011年8月3日 (三) 12:46 (UTC)
- 半保護,條目中生日不斷被更改,即使已補上來源,IP用戶59.120.43.130仍持續更改回1978年,但幾乎無法找到可證明是1978年生的資料。--小拓 (留言) 2011年8月4日 (四) 04:28 (UTC)
- 申請半保護。條目屢次被IP用戶 124.244.144.90 破壞(見此)。-Wongpong (留言) 2011年8月4日 (四) 08:23 (UTC)
- 半保護一天。—AT 2011年8月4日 (四) 08:46 (UTC)
- 半保護,疑似出現不知所云內容--John Chen (討論-貢獻) RA 2011年8月4日 (四) 14:06 (UTC)
- 半保護一週。—AT 2011年8月4日 (四) 14:11 (UTC)
- 請求半保護:播映期間屢遭IP用戶加入失實內容(例子:1、2),建議半保護至9月9日(大結局)晚後。--Hargau (留言) 2011年8月5日 (五) 14:56 (UTC)
- 半保護一週。—AT 2011年8月5日 (五) 15:02 (UTC)
- 請求半保護:被一名IP用戶加上破壞性及無意義字眼(粗口)。(例子:按此),建議半保護1週,並待半保護後會否再有同類事件。 Fabregas0414 (留言) 2011年8月6日 (六) 4:50 (UTC)
- 保護期限:全保護兩週
- 請求理由:被一名新用戶Hellokite(不排除可能又是luke7956申請的新帳號)將頁面恢復至之前luke7956的不適當版本
- 申請人:-TW-mmm333k (留言) 2011年8月6日 (六) 18:23 (UTC)
多條條目
上述條目屢遭IP用戶203.218.230.44破壞,且屢勸不改,故請求長期半保護。此外,從203.218.230.44的編輯行為所見,本人確定此用戶乃KellyMok之傀儡,故請求管理員把該IP用戶永久封禁。Ken (留言) 2011年8月5日 (五) 17:30 (UTC)
- 《ATF反恐》,護矣。—J.Wong 2011年8月7日 (日) 07:20 (UTC)
- 請求全保護:被新IP用家(1.36.25.184)多次大量地刪除資料,被其他用家撤銷後依然再次刪除,又沒有提出證據及其他援引來源去推翻各編輯們的援引來源,並以個人推斷是原創研究,在討論頁上本人已總結各編輯們的意見及所提供的援引來源,是根據報章報導之讀者及網民的評價,編輯們按此來源簡述出來,實際有此情況無論正面及負面維基百料都要記錄在案,有ref就不能以個人推斷無理刪除。請求臨時保護,保留援引來源及真實的負面評價,不能讓他新聞封鎖,要直至仲裁有最終結果為止。--yucindy84 (留言) 2011年8月4日 (四) 01:55 (UTC)
被註冊用家 User:正義者、User:Yucindy84 及部分編輯多次添加有爭議內容包括非中立觀點及懷疑原創研究,已於中立的觀點佈告板要求仲裁,請求臨時保護,直至仲裁有最終結果為止。--1.36.25.184 (留言) 2011年8月3日 (三) 16:39 (UTC)
ATF反恐本來是有援引來源,是經各編輯們提出援引來源簡述編寫內文,為什麼因有些用戶因個人不喜歡這報章報導的負面新聞,就歪曲成原創研究,又沒有提出證據及其他援引來源去推翻各編輯們的援引來源,就要封鎖援引來源及內文,要求用回在 2011年8月5日 (五) 烏拉跨氪 最後修訂,謝謝!!--Wukiwriter (留言) 2011年8月7日 (日) 07:58(UTC)
請求永久半保護:長期破壞:持續被114字頭ip破壞超過1年,亂作林正英死後事跡。--北極企鵝觀賞團 (留言) 2011年8月12日 (五) 12:40 (UTC)
- 半保護三個月--Kegns♖ 2011年8月13日 (六) 02:26 (UTC)
- 永久半保護:破壞,原因:遭台灣IP用戶破壞--Lianxx (留言) 2011年8月12日 (五) 07:44 (UTC)
- 違反WP:BLP,半保護一個月--Kegns♖ 2011年8月13日 (六) 02:29 (UTC)
- 臨時半保護:破壞,原因:延長半保護,再度被IP破壞--HW論 - 獻 - DC9 2011年8月11日 (四) 06:27 (UTC)
- 已獲半保護一個月--Kegns♖ 2011年8月13日 (六) 02:30 (UTC)
臨時保護,編輯戰。Cocircular (留言) 2011年8月11日 (四) 10:14 (UTC)
- 出現侵權內容,半保護兩周--Kegns♖ 2011年8月13日 (六) 02:37 (UTC)
- 請求半保護:多次被懷疑背後為同一操控者的浮動IP用戶加入侵權內容、無故移除條目內容等等的破壞性編輯。--Moonian‧♨一盅兩件立即嘆‧貢獻 主要 全部 2011年8月8日 (一) 02:41 (UTC)
- 半保護兩周--Kegns♖ 2011年8月13日 (六) 02:40 (UTC)
- 建議永久保護至註冊用戶才能編輯,重複沒有來源的內容回退了幾次了[1]。--義 [ ☎ ] 2011年8月10日 (三) 06:57 (UTC)
- 半保護一個月--Kegns♖ 2011年8月13日 (六) 02:43 (UTC)
- 請求半保護:出現不適當內容--John Chen (討論-貢獻) RA 2011年8月11日 (四) 23:37 (UTC)
- 半保護一個月--Kegns♖ 2011年8月13日 (六) 02:45 (UTC)
- 請求半保護兩周,數周以來原來的中立內容多次被同一地區的IP用戶編輯、回退或刪改,其添加內容多有不實、來源不可靠,用詞多帶有個人色彩、進行人身攻擊,多違反wiki的生者傳記原則和中立原則。--慕朗 (留言) 2011年8月10日 (三) 02:00 (UTC)
- 好滑稽,增添的內容都有來源參考,你在不斷刪除有來源內容的東西,明顯是在為劉志軍美言,顯然你是跟劉志軍有關的利益相關者,但是你怎麼美言都改變不了劉志軍以及你自己的命運,節哀!--113.119.37.78 (留言) 2011年8月10日 (三) 04:53 (UTC)
- 另外,在報復鄭州鐵路局那一分段,你添加什麼提升了國家形象,完成了高鐵投資,不拆分鄭州鐵路局就不能投資高鐵嗎?顯然很荒謬!對鄭州鐵路局的報復,業內人士人人皆知,你何必掩耳盜鈴!--113.119.37.78 (留言) 2011年8月10日 (三) 04:58 (UTC)
- 好滑稽,增添的內容都有來源參考,你在不斷刪除有來源內容的東西,明顯是在為劉志軍美言,顯然你是跟劉志軍有關的利益相關者,但是你怎麼美言都改變不了劉志軍以及你自己的命運,節哀!--113.119.37.78 (留言) 2011年8月10日 (三) 04:53 (UTC)
建議平靜情緒、不着急編輯,利用討論頁達成WP:爭論的解決,再有編輯戰則當予保護--Kegns♖ 2011年8月13日 (六) 02:49 (UTC)
- 請求半保護:多次被新用戶加入侵權內容—北極企鵝觀賞團 (留言) 2011年8月11日 (四) 02:12 (UTC)
- 出現侵權內容,半保護兩周--Kegns♖ 2011年8月13日 (六) 02:50 (UTC)
- 請求永久半保護。
這個條目多次遭到惡意破壞,8月3日,楊淑君疑遭許安進脅迫撤告新聞披露之後,這個條目就遭到兩個IP用戶輸入情緒性的謾罵字眼,包括【219.87.151.40 "他是白癡,所以不需要生平" "他是神經病"】跟【122.146.145.72 "他是神...所以沒有生平"】,8月10日,許安進告陳建平誹謗案開庭之後,這個條目又遭到重大破壞,IP用戶76.218.48.189在沒有說明任何理由的情況下,惡意將條目內容幾乎全部刪除清空。有鑑於楊淑君疑遭許安進脅迫撤告案仍然在檢察官進行調查中,待司法程序全部結束可能要一兩年以上的時間,況且許安進遭檢方起訴或調查的案件非常多,不是只有這一件,司法程序可能會耗時數年,為防止以後每次相關司法新聞披露之後,不理性的IP用戶就再度進行惡意破壞,故請求永久的半保護。--shalott (留言) 2011年8月11日 (四) 05:12 (UTC)
不做預防性保護--Kegns♖ 2011年8月13日 (六) 02:53 (UTC)
- 臨時全保護,條目中發生編輯戰和有可能的法律訴訟,以達成共識和減少可能的法律風險。--Railhk0512 (留言) 2011年8月12日 (五) 14:43 (UTC)。 本留言曾經在2011年8月12日 (五) 14:46 (UTC)修改。
- 編輯戰暫時停止,本條目已獲整理,可暫作監視--Kegns♖ 2011年8月13日 (六) 04:38 (UTC)
- 由於近期的大連PX事件,該生者人物傳記條目不斷被IP用戶或新用戶加入侵權和無來源的負面內容。希望進行半保護。-治癒 (留言) 2011年8月14日 (日) 07:24 (UTC)
- 半保護一個月--Kegns♖ 2011年8月14日 (日) 07:31 (UTC)
- 管理員:夏德仁有很多罪惡的行徑,大連人民怨聲載道,而起其更多罪惡的行徑已經在大連最近的px事件中被挖掘出來,所以申請解除保護!!!
請求永久全保護:存廢討論通過後又多次重建,應予刪除後白紙保護。--Iokseng(留言) 2011年8月15日 (一) 00:24 (UTC)
請求臨時半保護:高流量頁面。--HW論 - 獻 - DC9 2011年8月15日 (一) 01:02 (UTC)
2011年8月16日03:29起﹐頁面不斷被惡意添加未經證實的內容。用戶「Favourite」及「香港分子」不斷加入未經證實﹑屬傳媒炒作之資料。每當有其他用戶修正頁面﹐二人馬上於極短時間內將之刪除並重載未經證實的報道﹐且用詞負面﹐有惡意抹黑之嫌。二人刻意刪除其他用戶提供的資料來源﹐令頁面缺失重要參考資料。此外﹐他們上載之內容只屬傳聞﹐實不足以納入「人物簡歷」範圍。懇請將頁面設為保護﹐並請於審核內容後﹐沿用「2011年8月17日 (三) 04:43」之修訂版本。
(-)反對申請及(抗議)對本人的指控。申請「用戶「Favourite」及「香港分子」不斷加入未經證實﹑屬傳媒炒作之資料。」,我想說明一點,資料起初不是本人加入而是Favourite加入的。本人僅是執行回退的工作(下文會說明為何回退)。另外,申請人未能證實有關資料是「傳媒炒作之資料」,而本人亦曾嘗試將資料維持至中立性。申請人指本人「重載未經證實的報道﹐且用詞負面﹐有惡意抹黑之嫌。」我澄清,是由於申請人(及其他使用者)在大幅刪除資料時沒有說明刪除理由所致,本人亦有在其他使用者的討論頁說明回退的理由,以及本人進行回退(即申請人所聲稱的重載)。另外,申請人對中立性有質疑,卻未曾在條目的討論頁中提出(連編輯摘要都不寫),單單刪除字句便了事。另外,申請人曾在該條目中加入個人BLOG,facebook,youtube[2],這亦是本人回退的原因。--§香港分子§ (留言) 2011年8月18日 (四) 06:59 (UTC)- (+)支持申請及(-)反對用戶「香港分子」之言論。首先聲明﹐本人只曾於Wikipedia大幅編輯過二至三個頁面﹐並不知道修改頁面時需提供理由﹐亦不懂於討論頁中建立條目。本人是編寫頁面方面的新手﹐確有不善之處﹐望各位賜教﹑見諒。再澄清﹐本人從未加入個人blog或Facebook於條目中。本人曾加入Youtube視頻及使用美化修飾詞語﹐後自覺不當﹔為存中立﹐已於2011年8月17日 (三) 04:43之修訂版本中將之刪除及改正﹐請諒。用戶「香港分子」指本人「未能證實有關資料是「傳媒炒作之資料」」﹐我恐怕「香港分子」亦不能證實資料的真實性﹔其引用的「陳展鵬靠擦掂珍姐火速上位擔正」一文中﹐作者只是道聽途說「幕後人員」提供消息﹐一﹑無圖片佐證﹐可信性存疑﹔二﹑所謂「幕後人員」有可能是雜誌捏造出來的﹔即使真有其人﹐口講無憑﹐又如何證實其說法真偽﹖三﹑至今只有一本雜誌指陳展鵬靠拍馬屁上位﹐並無其他實質理據﹑文章或報道支持﹐論點基礎薄弱。另外﹐「香港分子」引用的另一篇報道引述「有讀者投訴指不少網民於無綫官方網討論區投訴《ATF反恐》造馬不公,貶有線視帝吳卓羲來捧陳展鵬上位,但無綫為了隱瞞投訴,將投訴刪除」﹐此文亦缺乏理據支持。一﹑文章中提及的「讀者」和「網民」﹐身份存疑﹐未必真有其人﹔二﹑據文章所說﹐TVB已刪除有關投訴。既然投訴已被刪除﹐報章又未有向TVB或其他TVB討論區用戶求證﹐如何證實事件真偽﹖三﹑《ATF反恐》一劇尚在拍攝階段﹐剪接等後期製作又未完成﹐陳﹑吳二人戲分多寡仍屬未知之數﹐焉能說TVB貶吳捧陳﹖指控並不合理。就以上原因﹐上述兩篇文章均缺乏公信力和可靠性﹐不應被採用。再者﹐根據維基百科﹐「簡歷記載一個人的教育學歷、專長以及就業經驗,有時會補充個人特質、興趣或期許。」﹔「香港分子」和「Favourite」引述的「拍馬屁」和「貶吳捧陳」事件並不能歸類入上述任何一個範籌﹐只屬藝人演藝生涯中的傳聞﹐其重要性不足以納入「簡歷」範圍。況且﹐兩則事件均未經客觀﹑公正地查證過﹐未證實先引用﹐恐怕對陳展鵬有欠公允。最後﹐用戶「Favourite」仍繼續惡意破壞該頁面﹐對其他使用者造成不便﹐懇請盡快將頁面設為保護。本人編輯的「2011年8月17日 (三) 04:43之修訂版本」已刪去美化用詞﹑Youtube視頻和未有註明出處之圖片﹐只選用已經多方證實之參考資料﹐盡力維持文章中立性﹔敬請管理員於檢視後將頁面退回此版本。--User:Monhei 2011年8月18日 (四) 12:57 (UTC)
(:)回應,我(*)提醒申請人明白一點﹛資料並非由本人加入,我已在之前已經說過了,請不要再說是我加入。另外,我想指出,「文章中提及的「讀者」和「網民」﹐身份存疑﹐未必真有其人」這點我十分同意,所以在條目使用{{WHO}},亦因此曾與用戶favourite發生爭執(見討論頁[3])。經多番商議,決定刪除「讀者」和「網民」﹐身份的相關資料,以確保中立性(討論內容見Favourite的討論頁)。如果按申請人的觀點,條目陳展鵬內『一度被喻為「陳曉東接班人」﹑「少年版劉德華」、「都令人留下深刻印像。」』這些過份讚美字詞都應該刪除。--§香港分子§ (留言) 2011年8月19日 (五) 06:02 (UTC)- (:)回應,本人沒有再說你「加入」了任何資料﹐我是說你「引用」了該兩篇報道作參考資料。前文主旨討論該報道的可靠性﹐並無指責閣下之意﹐敬希明白。至於本人曾使用『都令人留下深刻印像。』總結陳展鵬於服務亞視時的表現﹔全因搜集資料時﹐曾見不少網民討論「莊寧」和「命運」兩個角色﹐事隔多年仍有人提及 (請參考﹕http://tieba.baidu.com/p/16549008, http://tieba.baidu.com/p/9902427, http://tieba.baidu.com/p/559390791,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a6fae570100ek9b.html, http://home.51.com/madane1919/diary/item/10002622.html, http://www.discuss.com.hk/viewthread.php?tid=14792442&page=4, http://www.discuss.com.hk/viewthread.php?tid=12645791&page=5, http://movie.douban.com/subject/5031426/discussion/26655374/); 而且﹐根據2008年的羊城晚報訪問﹐記者亦以「陳展鵬,香港藝人,出演過《愛在有情天》、《我和殭屍有個約會》等多部電視劇」來介紹陳展鵬 (http://www.ycwb.com/ePaper/ycwb/html/2008-05/03/content_199121.htm), 故此本人才認為觀眾對該兩個角色有深刻印象﹐以及於陳展鵬的演藝生涯具代表性。為保條目中立性﹐我同意將之刪除。註﹕關於「少年版劉德華」的討論﹐請見下文。--User:Monhei 2011年8月19日 (五) 12:22 (UTC)
- (:)回應,對不起,這亦不是我引用,我說了我只是回退,你指的引用或加入都不是我。『都令人留下深刻印像。』而閣下又引由了不少搜尋,很可惜閣下提供的正正違反方針:維基百科:非原創研究,即是說不可以推論等方式;另外部分是討論區或blog明顯地不可靠,不可視為來源了。申請人指「故此本人才認為觀眾對該兩個角色有深刻印象﹐以及於陳展鵬的演藝生涯具代表性。」那亦即表示這是閣下的個人評論了,即是亦違反方針:維基百科:非原創研究。可按方針刪除有關內容。--§香港分子§ (留言) 2011年8月19日 (五) 15:37 (UTC)
- 其實申請人知不知道什麼是回退? 回退是指回復到上一個步驟啊,這不是加入資料的動作。--§香港分子§ (留言) 2011年8月19日 (五) 15:47 (UTC)
- (:)回應﹕早前提供的連結﹐並非為證明我是對的﹐只是想讓大家明白我為何會有此說。我是因為不熟悉維基方針才錯用了個人評論﹐已於2011年8月19日 (五) 15:30版本刪去有關字眼。多謝指正。--User:Monhei 2011年8月19日 (五) 23:43 (UTC)
- (※)注意由於本人不想再因這小事阻礙條目的編輯及此事因Monhei不明白方針所致,現不再反對Monhei將有關內容刪除(由其他用戶決定)。--§香港分子§ (留言) 2011年8月20日 (六) 05:02 (UTC)
- (-)反對申請及(抗議)退回用戶"Monhei"之修訂版本 ,第一"Monhei"是有加入了Facebook於條目中(ref2 &3 )。第二"Monhei"引述的《一度被喻為「陳曉東接班人」﹑「少年版劉德華」》是誰喻為?沒有任何ref 證明。第三"Monhei"引述的《陳展鵬於無綫首任男主角的劇集,憑出色表現廣受觀眾認同》,「觀眾」﹐身份存疑﹐未必真有其觀眾?帶有個人觀感。根據維基百科,不是只可引述正面報導納入「簡歷」範圍﹔至於引述負面報導,就不可納入「簡歷」範圍?本人有提出參考來源及是按此引述出來,實則有此報導就要記錄,就不能因個人觀感不喜歡此負面報導,就將它否定是抄作新聞並刪除,相反個人喜歡此正面報導,就當它當是真實引述出來。本人編輯的「2011年8月19日 (五) 06:54之修訂版本」已刪去"Monhei"帶有個人觀感的用語及facebook的連結,加入報章報導及參考來源﹐敬請管理員於檢視後將頁面退回此版本,謝謝。。--favourite (留言) 2011年8月19日 (五) 06:57 (UTC)
- (:)回應}及(抗議)用戶「Favourite」對本人之指控。因早前無法在其他網上資源找到壹週刊和忽然一週訪問陳展鵬的內容﹐故此才加入兩條轉載了上述訪問﹑清楚列明出處﹑期數和內容的Facebook連結作reference (*現已於www.kornhill.com.hk找到上述二則報道的完整內容)。我亦已解釋過﹐由於我是編輯新手﹐不熟悉維基百科編輯和引用指引才會出錯﹐以後會留意及改正。本人強烈抗議用戶「Favourite」指控本人根據個人喜好隨意加入或刪減條目﹐刻意捏造陳展鵬很受歡迎的假象。我要鄭重聲明﹕我從無刻意唱好陳展鵬! 「陳曉東接班人」﹑「少年版劉德華」二詞出自壹週刊第1115期:「陳展鵬變節後遺症」一文 (http://www.kornhill.com.hk/next/magdetails.php?book=4&issue=1115&page=0262586523), 已於首次加入時提供過reference﹐並非本人捏造。忽然一週第835期﹕「扮齋男吸師奶粉絲陳展鵬收埋女友」(http://www.kornhill.com.hk/next/magdetails.php?book=3&issue=835&page=0170234649) 和明報OL網﹕「陳展鵬不死紅心」(http://ol.mingpao.com/cfm/star10.cfm?File=20110724/sac01/mwa1.txt) 亦提及陳展鵬出道時曾有「翻版劉德華」和「劉德華接班人」的稱號﹐由於有三篇出自不同報社的報道曾引述此事﹐本人才將『一度被喻為「陳曉東接班人」﹑「少年版劉德華」"』加入條目內﹐絕無刻意美化陳展鵬之意。此外﹐我未曾捏造陳展鵬廣受歡迎之假象。本人留意到於其擔綱演出的劇集《真相》播出後﹐觀乎各討論區之討論和投票結果﹐網民普遍都讚賞和支持陳之表現 (http://www.discuss.com.hk/viewthread.php?tid=15056209&extra=&page=1, http://forum.tvb.com/viewtopic.php?f=581&t=151057&st=0&sk=t&sd=a, http://www.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funinfo/1/2755723.shtml, http://www.discuss.com.hk/viewthread.php?tid=14792442&extra=&page=1), 故此才有『憑出色表現廣受觀眾認同』一說。為消除其他用戶的疑慮﹐本人亦同意將之刪除。由始至終﹐本人編輯條目時一直遵從維基百科對簡歷的詮釋 - 「簡歷記載一個人的教育學歷、專長以及就業經驗,有時會補充個人特質、興趣或期許」﹐本人認為只有為人物帶來重要影響或具代表性的經歷方可納入簡歷之中。早前刪除「陳展鵬靠拍馬屁上位」及「貶吳捧陳」的資料﹐全因本人認為報道缺乏客觀理據支持(已於2011年8月18日 (四) 12:57 (UTC)修訂之版本討論過)﹐而且事件從未於坊間引起廣泛討論﹐故此本人才認為其重要性不足而將之刪除﹐並非有心為陳展鵬隱瞞負面報導﹐特此聲明。因用戶「Favourite」多次於其他用戶修改條目後﹐於極短時跟內將之退回其編輯的版本﹐又反覆加入本人以為只屬傳媒炒作之傳聞(「拍馬屁」及「貶吳捧陳」)﹐本人一度以為Favourite為惡意破壞條目的滋事份子﹐故要求管理員將條目設為保護及退回到不含Favourite貢獻之先前版本。經過討論及用戶「香港分子」的協調後﹐實屬對取材立場不一之誤會﹔且條目中含有個人觀感的正面及負面用詞皆已刪除﹐本人懇請撤消對條目的保護申請﹐甚謝。-User:Monhei 2011年8月19日 (五) 12:22 (UTC)
- (:)回應}及(抗議)用戶「Monhei」對本人之指控及冤枉本人是"惡意破壞條目的滋事份子",她觸犯了維基百料條例「人身攻擊」、「沒有善意推定」。本人已提及過,本人是有提出參考來源及是按此引述出來,實則有此報導就要記錄,但他仍不理會,堅持以個人觀感不喜歡此報章報導,並以粉絲的博客、百度吧及討論區等連結,來否定這報章報導之真實網民情況,並要將它刪除,有隱藏新聞之意,甚至惡意推定本人的人格,並對本人作出「人身攻擊」的字眼 ,他屢次說出自己是新手,請問新手是否就可以將貼一些「不尊重別人」的用語嗎?請管理員嚴於處理,謝--favourite (留言) 2011年8月19日 (五) 06:57 (UTC)
- (:)回應}及(抗議)用戶「Favourite」對本人之指控。因早前無法在其他網上資源找到壹週刊和忽然一週訪問陳展鵬的內容﹐故此才加入兩條轉載了上述訪問﹑清楚列明出處﹑期數和內容的Facebook連結作reference (*現已於www.kornhill.com.hk找到上述二則報道的完整內容)。我亦已解釋過﹐由於我是編輯新手﹐不熟悉維基百科編輯和引用指引才會出錯﹐以後會留意及改正。本人強烈抗議用戶「Favourite」指控本人根據個人喜好隨意加入或刪減條目﹐刻意捏造陳展鵬很受歡迎的假象。我要鄭重聲明﹕我從無刻意唱好陳展鵬! 「陳曉東接班人」﹑「少年版劉德華」二詞出自壹週刊第1115期:「陳展鵬變節後遺症」一文 (http://www.kornhill.com.hk/next/magdetails.php?book=4&issue=1115&page=0262586523), 已於首次加入時提供過reference﹐並非本人捏造。忽然一週第835期﹕「扮齋男吸師奶粉絲陳展鵬收埋女友」(http://www.kornhill.com.hk/next/magdetails.php?book=3&issue=835&page=0170234649) 和明報OL網﹕「陳展鵬不死紅心」(http://ol.mingpao.com/cfm/star10.cfm?File=20110724/sac01/mwa1.txt) 亦提及陳展鵬出道時曾有「翻版劉德華」和「劉德華接班人」的稱號﹐由於有三篇出自不同報社的報道曾引述此事﹐本人才將『一度被喻為「陳曉東接班人」﹑「少年版劉德華」"』加入條目內﹐絕無刻意美化陳展鵬之意。此外﹐我未曾捏造陳展鵬廣受歡迎之假象。本人留意到於其擔綱演出的劇集《真相》播出後﹐觀乎各討論區之討論和投票結果﹐網民普遍都讚賞和支持陳之表現 (http://www.discuss.com.hk/viewthread.php?tid=15056209&extra=&page=1, http://forum.tvb.com/viewtopic.php?f=581&t=151057&st=0&sk=t&sd=a, http://www.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funinfo/1/2755723.shtml, http://www.discuss.com.hk/viewthread.php?tid=14792442&extra=&page=1), 故此才有『憑出色表現廣受觀眾認同』一說。為消除其他用戶的疑慮﹐本人亦同意將之刪除。由始至終﹐本人編輯條目時一直遵從維基百科對簡歷的詮釋 - 「簡歷記載一個人的教育學歷、專長以及就業經驗,有時會補充個人特質、興趣或期許」﹐本人認為只有為人物帶來重要影響或具代表性的經歷方可納入簡歷之中。早前刪除「陳展鵬靠拍馬屁上位」及「貶吳捧陳」的資料﹐全因本人認為報道缺乏客觀理據支持(已於2011年8月18日 (四) 12:57 (UTC)修訂之版本討論過)﹐而且事件從未於坊間引起廣泛討論﹐故此本人才認為其重要性不足而將之刪除﹐並非有心為陳展鵬隱瞞負面報導﹐特此聲明。因用戶「Favourite」多次於其他用戶修改條目後﹐於極短時跟內將之退回其編輯的版本﹐又反覆加入本人以為只屬傳媒炒作之傳聞(「拍馬屁」及「貶吳捧陳」)﹐本人一度以為Favourite為惡意破壞條目的滋事份子﹐故要求管理員將條目設為保護及退回到不含Favourite貢獻之先前版本。經過討論及用戶「香港分子」的協調後﹐實屬對取材立場不一之誤會﹔且條目中含有個人觀感的正面及負面用詞皆已刪除﹐本人懇請撤消對條目的保護申請﹐甚謝。-User:Monhei 2011年8月19日 (五) 12:22 (UTC)
- 全保護三個月,條目中發生編輯戰。半保護解除後,新用戶或IP用戶大量增加非百科內容。--Rx5674 (留言) 2011年8月20日 (六) 04:09 (UTC)
- 臨時半保護半年,條目屢次被用戶阿撒晡魯匿名破壞。該條目已多次申請保護,但每次保護結束後該用戶都會匿名修改,且多為破壞操作。--馬不停蹄 (留言) 2011年8月20日 (六) 13:27 (UTC)
- 請求半保護:多次被新用戶及懷疑傀儡IP擅改內容,不斷被回退,請參看歷史記錄。--Alancrh (留言) 2011年8月18日 (四) 07:25 (UTC)
- 似乎是編輯爭議--Ben.MQ 2011年8月20日 (六) 13:33 (UTC)
- 請求全保護,IP用戶118.160.136.201任意刪減資料。Luohou04(留言) 2011年8月19日 (五) 19:40 (UTC)
- 半保護2周,2周過後,系統會自動解除此頁保護--Ben.MQ 2011年8月20日 (六) 13:50 (UTC)
編輯戰。——星光下的人 (留言) 2011年8月19日 (五) 04:13 (UTC)
請求半保護:新IP用戶59.148.151.90 、 113.254.190.40 、113.254.190.118 及新用戶 Sheckler 不斷破壞,大幅刪除資料及REF,又沒有說明刪除理由,請求半保護--favourite (留言) 2011年8月18日 (四) 9:08 (UTC)
- 請求全保護:用戶favourite在編輯時不能保持中立,帶有個人主觀意識,請求全保護----Stephanietrue (留言) 2011年8月19日 (五) 2:58 (UTC)
- 反對以上新用戶 Stephanietrue 之言:本人在編輯時,沒有帶個人主觀意識,是有提供參考來源及是按此引述出來,敬請管理員於檢視後將頁面退回「2011年8月19日 (五) 07:40 之修訂版本」及請求全保護,謝謝--favourite (留言) 2011年8月19日 (五) 8:57 (UTC)
- 全保護3個月,3個月過後,系統會自動解除此頁保護 --·Ben.MQ 2011年8月20日 (六) 13:50 (UTC)
請求白紙保護:廣告或宣傳。--UAL55 (留言) 2011年8月16日 (二) 10:36 (UTC)
多條條目
IP用戶在上述條目煽動編輯戰(多次胡亂刪改資料),情況開始失控及急速惡化,懇請盡快把上述條目作永久半保護,以免再遭破壞。Ken (留言) 2011年8月19日 (五) 17:26 (UTC)
- 已保護 --Ben.MQ 2011年8月20日 (六) 13:51 (UTC)
請求臨時全保護:長期破壞:再次被Marblelee2破壞。--太刻薄 (留言) 2011年8月20日 (六) 15:46 (UTC)
- User:Marblelee2明顯是被永久封禁的User:Marblelee--太刻薄 (留言) 2011年8月20日 (六) 15:48 (UTC)
- 半保護一週。—AT 2011年8月20日 (六) 15:51 (UTC)
- 暫時半保護,新用戶或IP用戶反覆增加非百科事實內容。--Wirelessness (留言)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是於2011年8月20日 (六) 12:01 (UTC)之前加入的。
- 兩文均已獲半保護。—J.Wong 2011年8月20日 (六) 18:04 (UTC)
- 請求半保護,IP用戶42.98.170.173及1.36.174.41任意刪減資料及更改成不雅內容。
--只是路人 (留言) 2011年8月20日 (六) 18:00 (UTC)
請求白紙保護:多次建立。--UAL55 (留言) 2011年8月21日 (日) 14:52 (UTC)
- 已由shizhao長期白紙保護--Kegns♖ 2011年8月22日 (一) 10:34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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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請求臨時全保護,有不同用戶不停對條目中的內容進行破壞。--Wai422 (留言) 2011年8月22日 (一) 18:57 (UTC)
- 閣下若想拆分該條目內容至ONE_PIECE故事內容的話,請先徵詢其他編者的意見並在條目對話頁作出說明,不要急於編輯,謝謝--Kegns♖ 2011年8月22日 (一) 12:58 (UTC)
- 那破壞者就是你(User:Wai422),大量增加非百科內容。--Rx5674 (留言) 2011年8月22日 (一) 15:50 (UTC)
- 保護期限:半保護一週
- 請求理由:屢次受到IP用戶篡改。
- 申請人:烏拉跨氪 2011年8月23日 (二) 05:59 (UTC)
- 半保護一週。—AT 2011年8月23日 (二) 06:02 (UTC)
- 保護期限:半保護一週
- 請求理由:有一名中國IP用戶將頁面中的中華民國國旗換成中國五星旗,並把頁首模版的「中華民國首都」改成「台灣省省會」,屢勸不聽。
- 申請人:-TW-mmm333k (留言) 2011年8月23日 (二) 03:59 (UTC)
- 半保護一週。—AT 2011年8月23日 (二) 06:02 (UTC)
- 保護期限:半保護一週
- 請求理由:連續三次遭到IP用戶(95.7.144.109)植入色情連結,可以的話也封禁95.7.144.109。
- 申請人:Jerry73204 (留言) 2011年8月23日 (二) 23:22 (UTC)
- 半保護1周,1周過後,系統會自動解除此頁保護—Ben.MQ 2011年8月24日 (三) 03:12 (UTC)
緋彈的亞莉亞相關條目
- 緋彈的亞莉亞
- 緋彈的亞莉亞角色列表
- 保護期限:半保護一週
- 請求理由:多次遭IP用戶對譯名進行無根據任意修改。--風鳴 (留言) 2011年8月24日 (三) 04:35 (UTC)
有匿名用戶反覆在段落中加入和該段落主題不相關的內容。請求半保護。--Gilgalad 2011年8月19日 (五) 16:41 (UTC)
- 回退至爭議前版本, 全保護2個月,2個月過後,系統會自動解除此頁保護--Ben.MQ 2011年8月20日 (六) 13:50 (UTC)
- (-)反對全保護!保護方針規定:「臨時性的全保護只有在極少數的情況下使用,例如大量的自動確認用戶對一個條目進行持續性的破壞的時候。持續性的破壞或預期未來會有高流量可能性的條目,一般都不是進行全保護的理由。這種情況可以考慮進行半保護。」當前這兩個條目的情況既沒有發生內容爭議,也沒有大量的自動確認用戶對它們進行持續性的破壞,只是遭到匿名用戶的破壞而已,應當實施半保護。在南京大屠殺條目,匿名用戶提供的參考文獻完全不能支持他反覆加入的內容,在中國抗日戰爭條目,情況類似。請管理員做出正確的決定。--Gilgalad 2011年8月20日 (六) 14:16 (UTC)
- 我不認為構成破壞,屬於爭議--Ben.MQ 2011年8月20日 (六) 14:39 (UTC)
- 關於南京大屠殺,某用戶匿名加入如下內容:「在80年代以前,中國官方媒體和教科書對南京大屠殺相當淡漠,有多年不曾登載南京大屠殺,參見嚴厲譴責美帝國主義用原子彈殺害亞洲人民。」經我核查,該用戶聲稱的所謂《嚴厲譴責美帝國主義用原子彈殺害亞洲人民》來源於網絡轉載,該篇轉載文章內文出自《人民日報》1965.08.09第4版,原題是《控訴美帝罪行 不許廣島事件重演 廣島舉行「原子彈受害者救濟大會」 阿報指出核訛詐嚇不倒各國人民》,全文無一處出現「嚴厲譴責美帝國主義用原子彈殺害亞洲人民」,這一「題目」完全是轉載者自己演繹。更重要的是,該文章與南京大屠殺完全無關!匿名用戶使用虛假的標題、虛假的參考文獻,這種行為是破壞還是內容爭議?--Gilgalad 2011年8月21日 (日) 01:51 (UTC)
- 既然有長期編輯,更改為一周,請善用討論頁進行有針對性的留言。--Ben.MQ 2011年8月23日 (二) 07:14 (UTC)
- MQ,不能各打五十大板。--Zhxy 519 (留言) 2011年8月24日 (三) 05:43 (UTC)
- 既然有長期編輯,更改為一周,請善用討論頁進行有針對性的留言。--Ben.MQ 2011年8月23日 (二) 07:14 (UTC)
- 關於南京大屠殺,某用戶匿名加入如下內容:「在80年代以前,中國官方媒體和教科書對南京大屠殺相當淡漠,有多年不曾登載南京大屠殺,參見嚴厲譴責美帝國主義用原子彈殺害亞洲人民。」經我核查,該用戶聲稱的所謂《嚴厲譴責美帝國主義用原子彈殺害亞洲人民》來源於網絡轉載,該篇轉載文章內文出自《人民日報》1965.08.09第4版,原題是《控訴美帝罪行 不許廣島事件重演 廣島舉行「原子彈受害者救濟大會」 阿報指出核訛詐嚇不倒各國人民》,全文無一處出現「嚴厲譴責美帝國主義用原子彈殺害亞洲人民」,這一「題目」完全是轉載者自己演繹。更重要的是,該文章與南京大屠殺完全無關!匿名用戶使用虛假的標題、虛假的參考文獻,這種行為是破壞還是內容爭議?--Gilgalad 2011年8月21日 (日) 01:51 (UTC)
- 我不認為構成破壞,屬於爭議--Ben.MQ 2011年8月20日 (六) 14:39 (UTC)
- (-)反對全保護!保護方針規定:「臨時性的全保護只有在極少數的情況下使用,例如大量的自動確認用戶對一個條目進行持續性的破壞的時候。持續性的破壞或預期未來會有高流量可能性的條目,一般都不是進行全保護的理由。這種情況可以考慮進行半保護。」當前這兩個條目的情況既沒有發生內容爭議,也沒有大量的自動確認用戶對它們進行持續性的破壞,只是遭到匿名用戶的破壞而已,應當實施半保護。在南京大屠殺條目,匿名用戶提供的參考文獻完全不能支持他反覆加入的內容,在中國抗日戰爭條目,情況類似。請管理員做出正確的決定。--Gilgalad 2011年8月20日 (六) 14:16 (UTC)
- 保護期限:半保護至9月9日
- 請求理由:播映期間屢遭IP用戶加入失實內容,半保護一週後情況未有改善,建議半保護至9月9日(大結局)晚後。
- 申請人:--Hargau (留言) 2011年8月25日 (四) 15:54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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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條目:中正紀念堂車站、古亭車站、小南門車站、西門車站、羅斯福路 (台北市)、永安市場車站、南勢角車站、圓山車站、雙連車站、頂溪車站、景安車站、民權西路車站、中山車站 (台北市)、台北車站、台大醫院車站、萬隆車站、景美車站 (台北市)
- 保護期限:半保護至明年2月27日
- 半保護。不斷遭到匿名IP219.71.245.84加入不實資訊。該用戶使用多組IP進行破壞,故本人及其他數位用戶亦於這些IP的討論頁「多次」提出本人理由,但仍然無法制止其持續進行的破壞,而對方也完全無意回應。Howard61313 歡迎留言2011年8月27日 (六) 10:16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