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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好人理查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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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nhom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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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說在條目內敘述過多個人觀點變原創研究,在這說明好了。由於富蘭克林沒解釋法文用「bonhomme Richard」意涵,造成後世各自解讀,連軍艦命名方面也出過包。

在《窮理查的年鑑》法文版中,筆名「Richard Saunders」,從頭到尾行文都用「comme dit le bonhomme Richard」表示,即「bonhomme」字首沒大寫是用來指「Richard」,並非專有稱呼。關於法文大小寫規則,請見:筆譯必備 | 法語專有名詞大小寫到底怎麼寫!?

那「le bonhomme Richard」該怎解讀呢?「bonhomme」翻成「好人」不太符合自嘲風格,而且文獻敘述上可找到兩個例子:

  1. le bonhomme Charles VII(指法王查理七世
  2. le bonhomme Sept-Heures(魁北克當地傳說晚上七點在外出沒抓小孩的怪人

在此「le bonhomme」個人試譯「其人」,這樣可翻成:

  1. le bonhomme Charles VII -- 查理七世其人
  2. le bonhomme Sept-Heures -- 七點(出沒)其人(用來解說拗口一點
  3. le bonhomme Richard -- 理查其人

前述「comme dit le bonhomme Richard」意思就是「如理查其人所言」。

起初個人解讀「bonhomme」依其英文筆名應是形容詞,雖法文文法形容詞通常在名詞後面,但用來象徵人事物可放在前面、引申其他意思。其實這樣也說得通,形容詞小寫亦符合,但隨着找到資料愈多,這想法就當聊備一格吧。--Justice305留言2020年8月4日 (二) 13:57 (UTC)[回覆]